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4-07-20 10:55:19 海洁 汇报 我要投稿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通用14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人或听或写汇报,汇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陈述,如果有PPT的话则更加正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通用14篇)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xx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

  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xx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

  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xx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

  一是我区于20xx年xx月xx日印发《xx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三是成立了以xxx副区长为指挥长的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

  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xxx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

  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7月16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00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

  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四)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安排,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小组,共抽查xx区9个村,现场核查各村农村房屋排查是否彻底、录入情况是否准确完整、安全隐患整治是否及时有效等。

  三、存在问题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

  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信息更新滞后情况。

  在录入农村房屋信息时是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可能在录入后农村房屋用途用作经营,但农房信息系统中未及时更新。

  对于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再次全面核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全面、完整、准确;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对于农村房屋信息出现变更的要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农房建设管理建章立制情况

  xx区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正在拟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

  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

  有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农房质量,建立长效机制。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xxx街办就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为切实加强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xxx街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于xx月xx日召开专题会议,就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

  按照区住建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xxx街办工作实际明确了排查工作重点:社区将住宅外层瓷砖脱落、保温层开裂作为排查重点,各村将二层以上经营性住房、加盖房屋、超过三层的自建房屋、村内托管班、窑洞、位于地质灾害点周边住房和辖区租地库房作为排查重点,逐村逐户进行摸排。

  三、建立机制,夯实责任。

  实行各村、社区领导负责制,对各村、社区每天排查情况,由各村、社区书记和包村、社区领导双签字报街办备案。街办汇总研判后,需由专家鉴定的`住房,报区住建局请专家评估鉴定。截止目前,本辖区已排查房屋xxx栋,上报住建局xxx栋等待评估鉴定;排查疑似D类危房xxx栋,已安排住户搬离,等待评估鉴定。按照工作计划,xx月xx日前将全面完成辖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下一步,xxx街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断落实细化措施,夯实工作责任,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细致的工作措施,按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3

  自xx省xx市发生自建房加盖坍塌事故后,xxx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细致开展自建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土地所负责人、住建办负责人、安委办负责人、包村包社区干部、各村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摸清底数,全面建立台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挨家挨户登记村民自建房总面积、总层高、房屋结构、使用性质、居住人数等信息,详细掌握辖区自建房底数,共摸排统计自建房xxx户xxx间,总面积xxx平方米。其中,混凝土浇筑结构xxx户xxx间xxx平方米,砖混结构xxx户xxx间xxx平方米,土坯结构xxx户xxx间xxx平方米。初步鉴定为危房的'有xxx户xxx间xxx平方米,存在加盖问题的有xxx户xxx间xxx平方米,已上报住建部门,正在等待处理意见。

  三是建立机制,完善审批手续。实行自建房安全包抓到人工作机制,由包抓负责人定期巡查检查自建房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加盖问题的,及时上报处置,建立完善自建房建设审批制度,村民自建房必须向村组和街办报备,经过同意后方可建设,坚决杜绝自建房加盖问题,同时与住户建立自建房安全承诺书,要求村民自觉遵守自建房建设和使用相关规定,主动监测自建房安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各位领导,自建房安全关乎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深刻汲取xx省xx市自建房加盖坍塌事故的经验教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居住安全。

  我的汇报到此结束,如有不足之处,望领导批评指正!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4

  青山湖区范围内房屋大概约8万2千栋,其中农村房屋2万1千栋。根据《南昌市老旧危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房字[20xx]56号)《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经营场所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安字[20xx]14号)《青山湖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区前期已完成了全面农村房屋排查和经营性农村房屋重点整治工作,老旧危房从20xx年起建立了老旧危房工作动态台账,每年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监管。

  一、农村危房

  我区共有四个镇一个园区,60个行政村。经排查农村房屋21519栋,经营性房屋3448栋。经营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163户,经鉴定,全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C、D类危房141户(其中C类127户、D类14户);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66户,经鉴定C类无、D类13户。整治过程中全区共投入专项整治资金约100万。

  经营性自建房C类房屋整治:统一安排了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到现场指导经营性C类危房加固维修工作。各村的经营性自建房大多数由镇政府、村委会出资,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整改后再由房屋检测鉴定机构验收合格后恢复使用。我区已完成整改经营性农村自建房C类127户。

  经营性自建房D类整治:停止经营活动,所有人员撤离,再房屋周边进行围挡并张贴危房警示牌,镇、村干部逐一上户宣传,并收集户主整改意愿。我区已完成整改经营性自建房D类危房14户,其中拆除重建3户,1户加固维修后经鉴定为C类可以继续使用,剩余10户人员已搬离,正在申报重建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66户,经鉴定D类13户,已拆除3户,其他10户计划拆除重建。

  二、城镇老旧危房

  我区今年共排查房屋13242套,总建筑面积:约102万平方米。其中,疑似危房5710套,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经鉴定为C类危房273套,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D类危房242套,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

  自南昌市今年5月出台《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来,我们组织各镇、街、园区开展《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挂宣传条幅,张贴条例,每家每户上门宣传,让住户意识到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承担房屋检查、维修、养护及其附属设施的责任,按照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灭治白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鉴定,对危险房屋及时治理、解除危险,对发现险情应当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5

  一、整体情况

  截至8月10日,通辽市累计自建房屋389682户。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0647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48户,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为C、D级54户,已全部落实管控措施,通辽市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任务目标已提前完成。

  二、具体举措

  (一)坚持“百日行动”通报及调度制度。一是每日通报各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及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电话约谈工作进展缓慢地区,通过晾排名、晒清单、重点督促等方式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二是每十日形成正式工作简报下发属地自建房整治办,并抄送属地政府,同时抄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三是及时召开调度部署会议,传达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压实属地管理及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采取行业部门+属地“双交办”工作模式。一是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市本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进展,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二是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推送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教育、商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力推动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及整治工作。三是对安全鉴定等级为C、D级的危险房屋,逐个地区下发风险提示函,要求立即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四是对安全鉴定及管控措施落实缓慢、不到位的地区,下发督办通知至属地政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限时完成鉴定及管控工作。

  (三)落实技术服务及资金保障。一是制定《通辽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明确全市自建房安全排查、复核、鉴定、整治及验收“五环节”工作流程。二是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服务群2个,共计800余人,统一解答自建房排查整治技术问题1000余人次。开展技术培训133次,累计培训5685人次。三是督促指导各旗县市区积极筹措资金,切实保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各地政府累计计划落实专项资金434万元,现已拨付50万元。

  (四)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一是联合市安委办成立两个督导检查组,对各旗县市区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问题9条,推广亮点工作4项。二是联合市纪委监委对通辽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度缓慢地区进行了重点督导,督促属地政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分析工作滞后原因,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市级线上巡查,对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数字有逻辑错误的,及时反馈给属地落实整改,确保数据信息规范、准确。目前共开展线上巡查24次,反馈并落实整改问题50余条。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动员村镇人员、社区网格员、高校学生等共计5885人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张贴告示、发放宣传单及责任告知书等3047份,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知晓、众人参与”的自建房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照是否属于经营性自建房、是否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初判结论是否准确、管控措施是否到位、分类整治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对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确保不落一栋、不漏一户、不留盲区和死角。

  二是加快推动其它自建房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对评估或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全部纳入安全管控范围,逐一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鉴定为C、D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力争8月底前完成当前所有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安全鉴定和管控工作,坚决消除隐患存量。同时坚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发现一户、整改一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6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密(20xx)32号)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用三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ー)摸底排查。

  各村(居)委会、林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含城中村)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批发零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仓储物流、菜市场、作坊、种植养殖基地、旅游景点、民宿宾馆、养老、老年活动中心、古戏台、宗教场所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各村(居)委会、林场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20xx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排査。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委会、林场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址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ニ)重点整治。

  各村(居)委会、林场要以排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各村(居)委会、林场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各村(居)委会、林场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各村(居)委会、林场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销号前不得继续使用和经营、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涉及营业执照或行政许可手续。

  (三)全面整治。

  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7

  为贯彻落实县里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xx镇扎实开展全镇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各行政村农村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体检”,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桑坪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中心。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来普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排查整治社会共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强势推进。

  三、做好信息采集。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主和经营两种,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重点排查基础不稳,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xx镇严格落实领导包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建立了分片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抓落实,实行“日调度、周汇报、月通报”制,对组织不力、工作反应慢、进度滞后的村,每周例会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至目前,全镇共采集房屋信息371户,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0户,未用作经营自建房37户,非自建房134户。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8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我市所辖乡镇共有326个行政村,截至20xx年1月14日,已开展普查326个行政村,行政村排查占比为100%。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61552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2215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8826户,非自建房511户。我市已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

  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工作

  根据系统反馈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38户、非自建房初判存在风险户1户。我办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其中A级安全住房12户、B级26户、C级2户。

  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住房安全鉴定工作,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鉴定出2户存在危险房屋。经与涉及的贺家川镇对接,2户均未在村内居住,并有其他安全住房。已通知贺家川镇对危险房屋张贴危房警示标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好20个镇街的`经营性自建房、非经营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整治工作,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归类,造册登记,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房屋在摸底在录入,确保信息录入不漏一户。对于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房屋要依法依规采取封存、搬离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9

  根据区住建局对农房排查整治的要求,现就我街道对农村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城市建成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所辖共有37个行政村和1个城市社区,今年以来,已全部进行了普查。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10046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396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8709户,经排查鉴定存在风险30户,鉴定为D级存在重大隐患的18户,鉴定为C级的12户,已整治30户,其中拆除1户,维修1户,翻建1户,其余搬离无人居住的27户全部设置危房标志。城市社区共排查楼房205栋,无存在安全隐患房屋。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安排。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思想认识到位,房屋安全隐患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党员领导干部都不能忽视;

  二是是加强宣传。结合大走访活动,利用入户摸排的机会,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三摸排到位。排查以各社区、驻村员和村委为主,组成专门的清查小组,建设办负责业务指导,确保不漏一户;

  四是整改到位,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明确责任主体,分类整治,部分有临时住人的限期坚决搬离,对有能力维修翻建的村和社区帮助协调,整治后才能住人,确保排查整治到位。

  三、存在问题

  我街道在开展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具体问题如下:一是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觉得临时居住房不会有问题。二是村居对于房屋的`维修和彻底处置隐患力度、资金不足,短期内无法完全消除隐患,只能确保人员不居住隐患房屋。对本次排查后续整治工作政策不清楚;三是个别老年户,房屋破旧,儿女管不了,但又暂不能列入贫困改造,强制搬离只能是暂时措施,难以妥善安置。四是个别村存在清查不彻底漏报情况。

  四、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册、发布微信文章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村危房安全排查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街道对农村危房安全排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知晓率,形成人人了解危房安全隐患,参与危房排查、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街道37个村居,确定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由点到面、横向到边、全方位对老楼危楼危房进行系统大排查,准确详实建立台账,并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细划责任片区,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房屋栋栋有人抓、户户有人查。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区住建局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印发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排查时间节点,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四是做好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排查、听取工作情况,及时解答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督促服务指导各村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同时,积极组织街道建设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以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复核工作,对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将发现存疑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村居,并督促立即进行修正,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切实推进自建房火灾隐患治理,xx大队立足实际,以降低自建房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从三个方面下“狠功夫”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管控,做好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

  试点先行,推进治理

  xx大队设立了人民西路“三合一”自建房集中区域、人民中路及周边的富民路布艺窗帘店集中区域两个自建房治理试点,参照人民西路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示范区经验做法,完成试点整改,并同步向各镇(街道)铺开推广实施,争取每个乡镇、街道按期限完成自建房试点,逐步推进辖区内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每家每户“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成效。

  片区督导,定期通报

  一是充分发挥大队消防监督员分片指导责任制度,由大队消防监督员负责对接指导负责的片区乡镇(街道),督促开展自建房排查信息录入及日常整治工作,并与属地乡镇(街道)组成联合工作组,针对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隐患清单,挂账整改、照单销号,保持对火灾隐患严查、严改、严处的高压态势;二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周五以消安委名义对各镇(街道)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以简报形式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xx区自建房整治工作,保证专项行动全程“有指导、有跟踪、有通报、有落实、有成效”。

  精准宣传,强化防范

  针对自建房分布广泛、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大队以“五进”工作为载体,联合社区、村委会以“检查+宣传”的'形式,发动各镇(街道)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示”,通过“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深入村(居)民家中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利用电视、社会单位LED屏幕播放自建房防火常识和相关警示教育片及公益广告,指导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在乡镇、社区宣传栏、入户门口、村民活动广场等显要位置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海报,进一步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活动中受教育、强素质、长本领,全力提升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1

  一、工作进展情况

  在乐清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市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快速有效推进,截止2月17日,我市基本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前期已排查建档的353幢9.61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上城镇C、D级住宅房屋已完成治理改造224幢7.8万平方米,共完成了全部任务的63.46%。

  2.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通过近段时间各乡镇(街道)的努力,全市已排查城乡危旧房245761户,面积3235.49万平方米,其中C级危房928户,面积12.74万平方米,D级危房2056户,面积24.17万平方米;已腾空1313户,面积14.82万平方米;拆除478户,面积6.02万平方米。

  二、主要作法和工作成效

  对各乡镇街道的社区、驻村干部等参加排查人员进行危房鉴定知识培训,使他们迅速成长为初级危房鉴定人员,第一时间对城乡危旧房屋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危旧房底数,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三层及以上砖混结构住房和遭受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住房的安全情况,重点突出排查出租房,突出排查年代久远的`三层以上住房、山边水边等灾害易发点住房,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乡危旧房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安全鉴定,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立即落实“五个一律”措施。

  乐清市住建局成立八个疑难危旧房鉴定小组,带领危房鉴定专家分片对各乡镇危房鉴定工作进行指导。

  对危房拆建提出减少审批环节,放宽审批条件,调整审批内容,减免规费收取,强化用地保障等政策措施,特别是加大资金补助:乡镇、街道和村(居)认定为贫困户,该户仅有一处住房且属危房,房屋所有权人须对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的,市财政给予每户不超过1.5万元资金补助;乡镇、街道和村(居)认定为贫困户,该户仅有一处住房且属D级危房,房屋所有权人对危房进行拆建的,给予每户5万元资金补助(其中慈善基金1万元)。确保危旧房能够得到彻底整治,永绝后患。

  各乡镇、街道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地质灾害点治理和扶贫搬迁等工作,全力推进城镇和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尽快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

  比如北白象镇鹤浃村利用旧村改造项目,多建部分房屋,把本村住房困难户也纳入该项目中来,共为9户村民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不仅完成了旧村改造的任务,也同时解决了本村住房困难户的危旧房拆除后异地安置的难题;磐石镇拆除了建于六七十年代的磐石镇小学,立项建设新的磐石镇公办幼儿园;淡溪镇拆除了原乱搭乱建的临时棚建筑,利用该地块新建了临时菜场。

  三、下步要求

  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一定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年底前城乡危旧房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初见成效,明年上半年大见成效。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2

  近期,我镇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全镇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立行立改,有效防范农村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为警示,坚决遏制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成立开展全镇居民自建房和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书、镇属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我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其他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督导小组赴各村开展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实地指导工作。

  二、压实责任,落实措施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既有房屋安全的现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自建房私自改建扩建(拆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房屋建设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倒场、防高坠、防触电等为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工序进行排查,强化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结构措施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切实落实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

  三、重点突出,统筹推进

  以农民自建并用于经营性农村房屋为排查重点,主要包括:饭店、宾馆、超市、小卖部、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其中,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加层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超出合理使用年限的老旧脸层屋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不漏一户的要求,实地对所有重点对象的住房结构安全、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

  四、建立台账,突出整治

  通过本次全面排查,鲁溪镇8558幢房屋中存在隐患房屋9幢。分别是张岭村夏沅荣,枫树村陈汝忠,坑背村夏水秀、刘炳堂,南冲村陈希炳,长宁社区老供销社、老粮站仓库、物资公司、扎花厂。其中:自建房改经营性的房屋182幢,其中隐患房屋4幢,分别为老供销社、老粮站仓库、物资公司、扎花厂。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逐户制定了整改计划。首先,对辖区内所有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下发告知书,张贴警示标识,要求人员全部撤离,在由第三方进行安全鉴定之前不允许居住。再次,根据房屋不同安全隐患程度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对于张岭村夏沅荣,坑背村夏水秀、刘炳堂,南冲村陈希炳的漏水、裂缝等问题,要求房主1个月内对房顶和墙壁进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住安全;对于枫树村陈汝忠因房屋裂缝超过10厘米且地基下沉,属于严重危房,要求人员撤离后采取拆除的工程措施;对部分空心房采取封闭使用并张贴警示标识的措施。目前全镇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已建立全面整治台账,对隐患房屋正加紧整改,要求对整治完成房屋建立“一户一册”资料。

  五、房屋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开会、悬挂横幅、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对于拆旧房建新房的群众,一律要求拆除旧房才能审批新房;

  三是加强监管,加强对农民自建房后期的监管,杜绝超面积和超层建房。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3

  xx阶段来,我街道严格按照省、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三个到位”,确保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1.责任落实到位。我街道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街道“一线指挥部”组织领导作用,及时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城管、安全、工信、教育等相关线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办公室,统筹协调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同时,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管行业管安全、村居属地管理等责任,形成部门联动、指挥有力的工作格局。

  2.安排部署到位。我街道在上级部署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后,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并根据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制定《xx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为整治工作压茬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3.督促指导到位。实行街道班子成员挂片驻村指导,协调处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专项整治办公室根据各村(社区)工作进度,经常下乡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到“二个清楚”,确保抓牢排查整治主动权

  1.底数清楚。阶段来,辖属各村居按照街道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原则,并结合全国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房屋开展地毯式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覆盖、排查到位。至目前,街道已全面完成第一轮排查工作,共排查自建房x间(其中:砖混结构x间)。

  2.隐患清楚。在开展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时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相关整治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清、整治情况明。至目前,共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x间,已完成整改x间,正在整改x间。

  (三)坚持“三个先行”,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1.重点整治先行。以“涉众、公共服务性、违规改为经营用途、砖混结构、疑似海砂建造”等5类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聚力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再次掀起排查热潮,深入排查、逐一过关;并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表”方式,建立台账,做到排查台账清、隐患情况清、核查定性清。自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x栋,尚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2.业务培训先行。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自建房整治工作的程序、时间节点等关键问题再明确、再部署,使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知识及技能,确保先学懂、学通、学精业务再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工作。

  3.宣传引导先行。通过拉横幅、悬挂海报、发送宣传视频链接等手段,加大对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普及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对自建房隐患排查的`认知,牢固树立防范在先、警惕在前的安全意识,自觉配合、参与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来,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存在问题

  虽然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排查人员业务不精。村居排查人员均非专职人员,大多身兼多职,且专业性不够强,排查不够规范、全面、彻底。二是宣传氛围营造不够。个别村民群众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重要性认识不足,配合度不高。三是整治经费保障不足。鉴于该项工作需要逐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量大;而街道、村两级经济较为紧张,工作经费紧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街道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和今天省督导组督导指示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守牢群众住宅安全“生命线”。一是坚持持续发力,继续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不达目的,誓不收兵。二是加强宣传引领,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渠道和方式,提高村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配合度,全面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三是注重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地指导示范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村居业务人员的专业性,做到发现问题更深入全面,落实整改更专业到位。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解决资金难题,有效保障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14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市于今年3月至9月在全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扎实、有力地开展了相关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目前全市范围内未发生房屋垮塌事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现将我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1、今年上半年,贵州等地连续发生多起房屋垮塌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我委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黄建质[20xx]57号,要求各区县住建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并立即行动,组织和发动力量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实行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的排查方式,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应查尽查;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承担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的具体责任。

  2、今年3月17日,住建部紧急召开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我委及时组织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近五十人参加会议,并统一思想:房屋安全事关重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必须从垮塌事故中吸取教训,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站在为人民利益负责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会议精神,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立即全面、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措施整治到位。

  3、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委、房管局联合印发了《黄山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20xx]65号,正式部署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原则,注重发挥各系统各部门力量,采取由房屋所有人(房屋使用人)自查,各镇(街道)、各行业责任主管部门拉网式排查,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抽查,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等部门要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高度重视,认真吸取近期房屋坍塌事件教训,迅速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排查方案,扎实做好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督促整治到位,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三,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肃房屋安全责任追究。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治,对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逐步形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4、截止目前,我市所辖区县县均按时上报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已基本完成排查工作,上报了工作总结材料和排查汇总表。我委、市房管局对排查情况进行了督查。经统计,目前排查房屋数量6705幢,建筑面积143.3万平方米,经鉴定确认危险房屋785幢,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共1932套(间)、1962户。现已整改加固房屋300幢,建筑面积48.2万平方米,迁出或进行拆除新建、改建的危房41幢,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1、房屋使用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房屋产权多元化和部分低标准房屋的年久失修,再加上我市每年长时间的.汛期和山区地质等因素,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日益凸现,形势比较严峻。

  2、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薄弱,房屋产权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切实地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存在着较多的改变用途、破坏结构等等不正确使用房屋的情况,也基本不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保修维护。物业服务单位管理被动,未能有效履行安全检查义务,对住户报告的安全隐患鉴定结果不能及时进行确认,没有本区域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基层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建立了危险房屋台账,制定了应急方案,但客观上无法对危房排查整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的有效管理,房屋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消除。

  3、危房鉴定、解危的方式方法单一、效率不高。由于危房鉴定不收费,工作资金、技术力量投入不足,致使危房鉴定工作无法做到及时、高效、全覆盖。对于鉴定出的危险房屋,缺乏有效、及时的解危途径,安全隐患长时间存在。

  4、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房屋建造过程与使用阶段的质量安全监管定位不清晰,职责模糊。现有的规章制度没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可以具体实施操作的条文,仅有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职责未得到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1、高度重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努力做好队伍、资金保障,并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房屋安全日常检查维护制度。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的具体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自觉履行有关义务,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安全使用。

  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规、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定期检查本服务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并及时告知检查结果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每年汛期,定期对本服务区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房屋安全的状况以及危旧房屋的处理措施报有关管理部门。

  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应及时掌握区域内危旧房的使用情况,并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应急预案。发挥社会力量,营造“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房屋安全管理氛围。

  3、加强监督,把好新建房屋质量关。不断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管”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采取监督交底、工程验收监督和施工现场信用评价等措施,促使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增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意识,落实责任。强化质量监督,通过巡查、稽查、督查等手段,促进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建设的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确保房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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