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合作协议书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子女):
为加强美术专业水平达到美术联考或外省专业考试上线, 在画室培养美术专业。经双方协商,特签订立如下协议:
一,对象与时间: 乙方委托甲方(画室)培训“ 罗甸新向画室艺术培训中心”的考生的专业课程及文化课程,在一般情况下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七月至专业联考时间(具体时间的长短由乙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甲方具体商定)。
二,甲方提供的办学条件: 在校舍设施上,有独立的教室,寝室和食堂,有按标准配备的教学用具,有便于封闭式管理的校园;在师资力量上,60%以上的课程有2年以上的美术高考培训经验的教师执教,助教及管理人员必须是大三以上的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互动式教学方式,主动与学生沟通,画室组织一星期一次小考,每月一次大考,考试成绩每月定期邮件至学生原画室培训中心,以使教学达到良好的效果。甲方每月与原画室老师或家长交流学生近段时间在校的生活与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原画室老师或家长沟通。实行学生作业登记制度, 原画室老师或家长随时可以查看学生作业完成数量及质量。
画室18人为一个班级每个班级配备班主任及生活辅导老师各一名,按时考勤,查寝。画室配备专职门卫及保安。学生寝室为四至六人一间,配备卫生间,住宿费用不超过180元每月。
三、安全责任: 乙方学生在甲方培训期间,甲方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防护,培训期间学生在校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高三艺术考生管理条例及画室管理条例进行常规管理。
为保证学生的学习和人身安全,画室教学和住宿实行封闭式管理,“责任到人,互相监督。”专业和文化教学实行日考勤制,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效率。并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状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学生认真遵守,各执行部门严格把关。
管理细则:
1、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课堂纪律。
2、每天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旷课,早退。
3、每天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
4、学生上课时间必须关闭手机。
5、上课期间不得外出购物,不得接见同学、朋友和家长。
6、每天放学后,值日生按时做值日。
7、爱惜学校公共财产、公物。
8、文化课学习必须严格听从老师安排,按时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准旷课、迟到、早退。
9、进入画室不准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0、不得抽烟、酗酒
11、不准打架、斗殴。
12、学员之间关系明确,不得称兄拜妹、干姐干弟、谈情说爱等,以此影响学习。
13、不得把非本校人员私自带入教室及寝室。 (郑重承诺:乙方学生在没有违反画室的管理制度及学习任务的情况下,没有过联考线或外省专业线,所交学费全额退还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态度拟此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从签字日起生效。乙方:甲方:唯一画室 20xx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2
第一条 组成
以下签名各方特此依据 [国家名称] 的法律和法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
第二条 名称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企业名称]。 第三条 期限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自 [日期] 起,至 [日期] 止,除非发生本文中所假设的情况而提前终止。
第四条 宗旨
从合伙人的教育和经济利益考虑,帮助合伙人更好地从事股票、证券及有价证券等投资活动,同时指导合伙人遵守投资的基本原则,以健全投资活动,并训练其实践技能。
第五条 会议
定期召开的会议应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第六条 出资
在每月的定期会议上每个合伙人应至少缴付 [数额] 。也可以选择以任何 [数额] 增量为合伙企业额外出资。如果合伙人预计不能出席每月定期会议,则应在定期会议召开之前缴付每月出资(通常这是在会议召开时缴付);如果合伙人因意外或突然的健康状况不能参加定期会议,则应在该会议结束后的三天内缴付出资。任何合伙人的资金帐户都不能超过所有合伙人资金帐户的 20%。
第七条 合伙企业资产评估
应定期评估合伙企业的资产现值(减去合伙企业当前的负债值,下文中称为“合伙企业现值”),评估日期应安排在每次定期会议之前(下文中称为“评估日期”)。
第八条 资金帐户
每个合伙人都存在一个资金帐户。在任何评估日期,合伙企业现值的增长或缩减都将在当天分别向每个合伙人资金帐户记入贷方或借方。如果其他计算每个合伙人资金帐户的方法能产生与此完全相同的结果,则可以用这些方法来代替此方法。如果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出资或从中撤回资金,都将分别向该合伙人的资金帐户记入贷方或借方。
第九条 管理
除非进行了约定,否则所有决定都必须由大部分合伙人(其资金帐户构成所有合伙人资金帐户的主要部分)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共负盈亏
合伙企业的净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各自资金帐户的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担。
第十一条 帐薄
帐薄应包括所有帐目,如资产、负债、个人合伙帐目、以及适当的税收和支出帐目。采用复式计账方式。合伙企业交易的帐薄都应保存,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随时查阅帐簿。
第十二条 年度清算和合伙企业审计委员会
每年应向合伙人提供有关合伙企业经营状况的详尽帐目。在年会上公布上一年度的年度清算。
合伙企业审计委员会每半年对所有财务事项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银行帐户
合伙企业可以选择一家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合伙企业授权的任一合伙人都可以签署支票提取银行帐户上的资金。
第十四条 经纪人帐户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都不能成为经纪人。但是,合伙企业可以选择一位经纪人,并与之签定进行有价证券买卖所需的协议,如下所示:
所有有价证券都必须以合伙企业名义购买。
所有有价证券都必须存放在合伙企业的保险箱中,或由经纪人保管。 首席合伙人与首席合伙人助理负责监管所有有价证券。
如果无需审核交易指令或转让书签署人的权限,以及无需调查对合伙企业名下的有价证券进行转让的有效性,则任何授权公司或转让代理可以对合伙企业名下的有价证券进行转入或转出,他们应依照合伙人签署的交易指令或转让书进行交易。
在进行有价证券转让的时候,公司或转让代理有权假定:(1) 该合伙企业依然存在。(2) 该协议完全生效,并未作修改,除非公司或转让代理已收到与此情况不同的书面通知。
第十五条 无赔偿
除了退还一些必要的费用以外,不对任何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 增加合伙人
在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任何时候批准增加合伙人,但合伙人数量不能超过 [数量]。
第十七条 转到信托名下
在向其他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以后,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到一份可废止的生前信托名下,其中,合伙人是转让人和唯一受托人。
第十八条 除名合伙人
经大部分合伙人(其资金帐户构成所有合伙人资金帐户的主要部分)的同意,可以对任何合伙人进行除名。有关除名合伙人会议的书面通知应该包括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除名将在支付被除名人资金帐户现值时生效。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
经大部分合伙人(其资金帐户构成所有合伙人资金帐户的主要部分)的同意,可以解散合伙企业。有关解散合伙企业的会议的书面通知应包括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解散合伙企业决议的书面通知应分发给所有合伙人。首先支付合伙企业的所有负债,然后按合伙人资金帐户所占比例,以现金或其他形式,将剩余资产分派给合伙人或他们的个人代表。
第二十条 合伙人自愿撤资(部分或完全)
任何合伙人都可以撤出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资金帐户的部分或全部现值,而合伙企业仍将作为一个纳税单位存在。合伙人撤出这类资金帐户中的部分或全部现值都需要以书面形式将这种意向通知秘书。提交书面通知后的第一次合作企业会议,将被认为是正式接收该书面通知。如果书面通知是在两次会议之间接收的,则后一次会议被认为是正式接收书面通知。 在确定支付的时候,为第一次会议准备的评估声明中公布的合伙企业现值将用来确定合伙人帐户的现值,此处的第一次会议是指在正式接收合伙人提出书面撤资通知后的下一次会议。
合伙企业将根据本协议以下的“支付条款”来支付退出其资金帐户的部分现值或全部现值的合伙人。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死亡或丧失能力
如果合伙人死亡或丧失能力(或者信托的转让人和唯一信托人死亡或丧失能力),则所接收的通知应被视作是全部撤资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支付条款
在部分撤资的情况下,应该以现金或合伙企业的有价证券进行支付,或者根据部分撤资合伙人的选择,结合这两种方式支付。在全部撤资的情况下,应该以现金或合伙企业的有价证券进行支付,或者根据其他合伙人的意见结合这两种方式支付。任一情况下,都将对有价证券进行分配,其他合伙人再选择有价证券。
现金转让时,合伙企业将现金转让给申请撤出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合伙人(或其他合适的单位),数额为以下两种情况中的较少的一种: (i) 被撤出的资金帐户现值的 97%,或 (ii) 被撤出的资金帐户现值,再减去合伙企业通过出售证券获取现金来支付撤出的实际成本。撤出的金额将在确定撤出金额的评估日后 10 日内支付。
如果撤出在合伙企业中资金帐户的部分或全部现值的合伙人希望以现金立即支付,合伙企业会在最方便的时候,先支付其资金帐户预估值的 80%,然后根据上面提到的评估和付款流程进行结算。
转让有价证券时,合伙人将选择被转让成相当于被撤出的部分或全部资金帐户现值的有价证券(即免经纪费)。有价证券将自投资协会评估声明(以备确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资金帐户现值)之日起转让。协会经纪人将被告知有价证券所有权已自撤出评估日起被转至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的忠实义务
合伙人不得:
利用权利或职务将合伙企业牵连到任何合伙目的之外的一切事务中。
除了本协议进行约定的以外,在未取得其他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时,向其他合伙人或其他自然人分派、转让、典当、抵押或抛售他(或她)在合伙企业中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或签署任何致使非合伙人的其他人在合伙中受益的协议。 ? 在低于完全购买价的情况下为合伙企业买进投资。
使用合伙企业名义、信誉或财产从事合伙目的以外的活动。
进行任何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或从事任何导致合伙企业交易或事务难于开展的行为。
本合伙协议对于合伙人各自的继承人、执行者、管理人员或个人代表具有连带作用。 合伙人已同意该《合伙协议书》将于如下签署日期起执行,并自上面标注的日期起开始生效。
合作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 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甲方作为移动通信运营商和移动数据业务的运营商,面向各应用提供商提供开放、有偿的通信通道;乙方作为应用提供商直接面向甲方用户提供信息类应用服务。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向广大甲方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展短消息“信息类应用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内容:
1.甲方作为短信平台提供商,向乙方有偿提供通信通道。
2.乙方利用甲方的短消息系统向甲方的用户有偿提供附件中所描述的信息、应用服务。
3.甲方利用其营业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代收费服务。
4.双方合作范围为_________文教系统的各学校、培训中心。
二、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业务许可证明、资讯来源、物价审批及银行帐户等资料。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在本地(_________地区)对第三方开放本合作项目;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超出双方商定的范围发展客户,并在本协议生效30天内,不与其他电信运营服务商开展类似合作。
3.甲方配合乙方连通短消息网关至乙方服务器的通讯线路,甲方不得任意提供给其他用户,并保证给予乙方的短消息服务号码_________的正常使用。
4.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短消息平台端口上进行短消息信息服务。
5.甲方使用甲方的客服中心作为投诉受理的呼叫中心,呼叫中心号码为_________。甲方对有关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申告和投诉承担责任。甲方客服中心_________应受理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费用查询和投诉,并对解答不了的问题妥善引导用户转向乙方的客服热线,交由乙方处理,乙方应对用户公布其客服热线。确立首问责任制,甲、乙双方都有责任受理用户投诉,并由先受理一方负责整个事件的跟踪,另一方应给予协助,直至问题解决。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时向甲方传递该业务相应的用户资料,保证甲方用户资料库的实时更新。
7.甲方应尽量保证网络畅通。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客户开通该项服务时向客户声明免责条款,即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非甲方故意原因造成的通信网络出现故障,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的双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各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8.甲方有责任将短信网关接口规范和相关技术协议标准提供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做调测开通的准备工作。
9.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在附件一中提供的短消息服务的及时、稳定地发送至用户。由于甲方系统造成的用户信息遗失、延迟,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10.甲方有责任按第五条保密条款的规定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偿代计信息费、代收信息费服务,并获取为乙方代收信息服务费(扣除相应通信费后)的_________% 作为劳务费(含坏帐损失)。
12.甲方应利用自身优势提供合作项目的市场推广工作。
13.甲方由于系统平台升级等技术原因可能导致对乙方业务开展有影响的变动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4.甲方用户一旦发生话费欠费,甲方应立即挑拣出欠费用户电话号码,通知乙方查询。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必须具备内容/应用服务经营资格,并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产业部或江苏电信经营主管部门批准经营信息增值类业务的经营许可证、资信证明、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物价审批及银行帐户等资料。对于暂时不能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否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自行负责其“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涉及本项业务的所有硬件设备、系统调试、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开拓市场的工作和费用。由乙方提供通信方式与甲方短消息网关互连,并负责承担所有此通信线路引起的申请、租用、维护等相关费用。
3.乙方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内容/应用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乙方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其所提供信息的采编、审查及制作,乙方必须对其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用户通过乙方网站编辑的信息内容)进行过滤,以便从源头上杜绝各种不健康的、非法的信息。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和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及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要对用户的真实身份进行鉴权,并在用户发送短信时显示主叫号码,不允许有匿名或仅显示昵称的短信息直接发送至其他用户手机。乙方保证每个用户一次不可同时给二个以上其他用户发送信息。
5.乙方负责承担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非网络通信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乙方应明确并公开业务咨询、费用查询、申告和投诉受理渠道和机构,并向甲方提供具体的联络方式和相关负责人员名单,并明确投诉解决时限。乙方有责任向用户提供网上的.客户服务渠道(投诉e-mail或投诉网站)或800被叫付费电话或在业务开展地设立分支机构及客户服务热线,负责处理用户对其所提供的相关应用服务或内容的咨询、费用查询、申告和投诉,并提供甲方客服中心指向。确立首问责任制,甲、乙双方都有责任受理用户投诉,并由先受理一方负责整个事件的跟踪,另一方应给予协助直至问题解决。
6.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客户开通该项服务时,向用户声明免责条款:即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非甲方故意原因造成的通信网络出现故障,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的双方及其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各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应在其相关的用户服务协议条款中注明:用户愿意承担使用此项服务可能潜在的风险。
7.用户出国漫游时,可取消已定制的短信服务,乙方有责任及时对用户的取消要求作出确认回复。乙方有义务在客户开通该项服务时,向用户声明:由于客户未取消已定制的短信服务,或在漫游状态下继续使用短消息点播业务,由此引发的国际通信费由用户承担。
8.乙方负责乙方系统的调试及开通工作,并保证上述工作不影响甲方现有gsm网络的正常运行,对由此引起的甲方系统故障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有责任在向甲方通信平台传送短消息时,不应产生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乙方由于系统平台升级等技术原因可能导致对乙方业务开展有影响的变动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合作期内服从甲方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短消息服务正常稳定,而对短消息发布量的调整安排。
9.双方的任何一方在任何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单页、网页等)上描述的业务内容均需事先书面知会对方,如对方有异议,须在五天内书面提出,如一方提出异议,另一方不得在任何媒体描述与对方相关的业务内容。
10.乙方有责任按第五条保密条款的规定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
11.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乙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的同意,并根据用户的定制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不得自行以短消息方式向甲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乙方必须保证用户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充分知悉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12.乙方有权自行制定由乙方提供的应用服务或信息服务而产生的信息服务费价格,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所定价格须经物价部门批准,每条信息服务费的下限为_________元/条;对包月收费业务的定价,下限不低于成本价,上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13.乙方获得用户支付的信息服务费。由于乙方服务质量造成用户拒绝支付信息费的,将在甲方结算给乙方的信息费中扣除。
14.对于甲方通知乙方的欠费用户,乙方应及时给予处理。若乙方对欠费用户处理不及时或未处理,欠费用户使用移动业务所发生的欠费等问题由乙方完全负责。
15.如果联通用户使用网上发送短消息功能,每一次登录乙方网站时都必须进行注册(乙方发送新的登录密码),以防止恶意欠费、恶意定制等用户造成坏帐损失,用户接收密码时免收通信费和信息费;乙方负责实现以上功能,以及相应的用户说明工作。
16.乙方负责对附件中业务的宣传及市场推广工作,甲方给予配合。
四、计费与结算
1.甲方完全享有用户或乙方使用短消息功能引起的短消息通信费用。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通信费的话单依据,以甲方成功发送的通话记录为准。
2.通信费支付办法为:用户通过发送短信点播应用服务,由用户按照联通规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通信费(上、下行均_________元/条)。
3.乙方提供的短消息信息服务业务的用户信息费归乙方所有;甲方可以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代收信息费服务。代收信息费的话单依据,以甲方成功发送的通话记录为准;乙方在用户信息费中按应收费的 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代收手续费(包括坏帐损失),应收信息费的 _________% 归乙方所有,甲方以“应收”数额与乙方进行结算。
4.由于甲方对客户实行优惠政策(如集团大用户等),而减免的短消息费,由甲方和全部sp各承担50%,其中乙方按照在甲方sms总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承担相应的减免部分,但不应超过乙方当月实际信息费收入的_________% 。
5.支付方式采用甲方每月向乙方发出帐单,甲方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支付时间为甲方所提供帐单上标注的最后付款日之前。结算月相对债权债务的实际发生月滞后一个月。甲方与乙方按月结算,由甲方向乙方指定的帐号汇款。
6.费用结算: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以甲方的结算周期为准,甲方在结算周期结束后一周内向乙方提供结算帐单。甲方在次月28日前和乙方结清该结算周期发生的费用。
7.甲乙双方对信息服务费的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5%时,以甲方的数据为准;若误差超过_________%,双方应共同核对成功发送的通话记录以及实收帐单,明确原因,及时按实际情况合理解决;原因未查清之前,按甲方数据为准。
8.乙方所发展的用户在50000户之内,按_________元/月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线路租金,达到50000户后,甲方免收线路租金。
五、保密条款
1.为本协议之目的,“专有信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权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权方是非常重要的;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关系;
2.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4.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5年内仍然有效。
六、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应责任。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共同开展各类市场活动发展客户;若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因单方面开展市场活动而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八、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2.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双方需要增加合作业务种类,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3.协议生效期间,如遇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资费政策或新相关文件出台,而与本协议有抵触的,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4.甲乙双方之间的财务往来结算,应通过本协议双方共同确认的银行帐号进行。本协议存续期间,一方若遇银行及帐号变化,应在变化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6.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口头无效。对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答复协商;若对方一个月内未有答复或不协商,视为合同自动解除。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用户的善后处理工作;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用户投诉、索赔由责任方承担。
8.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含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甲方拟在资产和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在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的基础上,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基础
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具有金融领域业务能力的个人),拥有卓越的金融服务团队,在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和金融创新服务能力,有自己的技术优势和融资经验。
乙方是一家拥有专业金融业务能力的优秀融资机构(或者个人),在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有自己的资金优势和人脉关系。
甲乙双方认可彼此在金融领域的专业能力,在金融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资产管理尽职调查等业务方面有着共同的志向,为了更好地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双方愿意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合作事项
1、甲方提供人力和技术对乙方即将收购的资产或债权进行前期调查梳理,开展事前协调和资产摸查工作,事后由乙方出资购买相关资产和债权包。
2、甲方协助乙方对相关债权文件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
3、甲方对乙方收购资产(债权)包的债务人所提供的抵押或者担保进行审查,对担保物或者担保人作出风险评估。
4、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促成资产出售方的资产或者债权转让的洽谈、协商和合同签订事宜。
5、在乙方确定收购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础上,由甲方协助乙方拟订债权收购及资产出售的方案和文本。
6、资产和债权收购后,清收变现过程中需要合作的其他事项。
以上各项合作事项具体细则,甲乙双方将根据合作业务涉及的客户对象、标的金额、合作方式等另行协商约定。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配备人员参与乙方的合作事项。
2、乙方出资元,并配备人员参与甲方的合作事项。
3、资产包收购成功后,双方按照下列步骤分工细化工作:
4、甲乙双方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作出诋毁对方声誉、影响双方团结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否则被侵权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侵权方赔偿相关损失。
5、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应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见第九条保密条款),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将合作的相关细节、具体方案等信息向第三方披露。
6、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因单方原因给客户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给客户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法律责任。
7、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涉及诉讼与追偿案件的情况,关于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等具体的权利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双方合作期间内,任何一方发生股权变更、法人变更、办公场地变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更换等情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损益分配
3、亏损分担:
4、收益分配:
第六条税负分担
第七条律所联系及律师费分担
合作期间,由方与律师事务所联系法律服务事宜,并与其签订与合作有关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律师费计算与支付方式如下:
第八条资金回笼账户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回笼资金及账户由方管理,回笼资金的走账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第九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及其参与本协议项目的所有人员对本协议项目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以下内容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范围,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严格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对方的全部情况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双方成员信息,债权债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评估信息或意见,业务往来中涉及到的相关公司主体资格信息,资信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资产管理的规划设计等信息。
(2)甲乙双方所作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3)甲乙双方为完成合作即将或已经草拟和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备忘录等,合作过程中各方往来函件、会议记录、谈判内容等。
3、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应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有滥用或者误用应保密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除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为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双方先行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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