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

时间:2021-04-18 18:20:2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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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模板锦集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造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建造合同模板锦集8篇

建造合同 篇1

  一、建造合同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一)建造(施工)合同的特征 了解

  建造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合同,其主要特征表现在:

  1.针对性强,先有买主(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

  2.建设周期长,资产的建造一般需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3.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建造合同一般是不可撤销合同。

  例题:下列关于建造合同的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先有买主,后有标的

  B.资产的体积大、造价高

  C.资产建设周期长

  D.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变更合同

  答案:D

  (二)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此处以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为准。

  例题:建筑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份大型资产建造合同。合同规定,以双方约定的基本成本为该资产的实际成本,合同总价款由实际成本加15%来确定,该合同是(  )。

  A.成本确定价款合同

  B.成本加成合同

  C.固定造价合同

  D.浮动造价合同

  答案:B

  二、合同的分立与合并(分开或者合并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例题: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  )。

  A.收入

  B.成本

  C.会计核算对象

  D.风险

  答案:C

  1.建造合同的分立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2.建造合同的合并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例题: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必备条件的是(  )。

  A.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B.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C.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D.多项资产按一揽子交易合同签订

  答案:D

  三、合同收入的内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构成合同总收入。

  1.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2.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3.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

  变更索赔奖励属于建造合同收入,也属于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20xx】24.建造合同收入包括规定的初始收入和(  )形成的收入。

  A.材料销售收入

  B.合同变更、索赔、奖励

  C.让渡资产使用权

  D.合同变更、劳务作业

  答案:B

  四、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要准确地进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首先应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如果建造合同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

  所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指的是完工的比例能够可靠估计。

  (一)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标准

  (1)固定造价合同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如果建造合同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

  2.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第二步,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

  必须先计算完工百分比,才能计算收入。

  完工百分比的确定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具体来说就是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例1Z102032-1】某建筑业企业与A业主订了一项合同总造价为3 000万元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设期为3年。

  第1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75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 750万元;

  第1年合同完工进度=750/(750+1 750)×100%=30%

  第2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 05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700万元。

  则: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750+1 050)÷(750+1 050+700)×100%=72%

  此处需要掌握。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这种方法简单,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形象进度。

  【例1Z102032-2】某建筑业企业与B交通局签订修建一条150公里公路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60 000万元,建设期为3年。该建筑公司第1年修建了45公里,第2年修建了75里。则:

  第1年合同完工进度=45÷150×100%=30%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45+75)÷150×100%=80%

  (3)根据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术测量确定

  了解,无考点。

  3.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这个地方则需要计算的是各年的收入,与完工进度不同。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另一种是(当期未完成建造(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实际合同总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因为当期完成了,则总收入是能确定的。当然实际中不尽然。这种比较简单,考试不考。

  4.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不能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

  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一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例1Z102032-3】某建筑业企业与某业主就一栋工业厂房的建造,签订了总造价为3 5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的工期为3 年。假定经计算后第1年完工进度为30%,第2年完工进度为70%。第3年该厂房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则:

  第1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30%=1 050(万元)

  第2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70%-1 050=1 400(万元)

  第3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1 050+1 400)=1 050(万元)

  多项选择题【20xx】72、某建筑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造价为1 000 万元的建造合同,建设期为2年。第1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00万元,双方均履行了合同规定义务,但在第二年末由于建筑企业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的估计,所以与甲公司只办理了工程款结算360万元,随后甲公司陷入经济危机而面临破产清算,导致其与款可能无法收回,则关于该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合同收入确认方法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B . 1 000万元可确认为合同收入 C.360万元确认为当年的收入 D . 40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费用 E . 1 000万元可确认为合同费用

  答案:CD

  选择题【20xx】50. 某造价合同总价为6 000万元,合同工期3年,若第一年完工进去为20%,第二年完工进度为60%,第三年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则第三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为(  )万元。

  A.6 000

  B.3 600

  C.2 400

  D.1 200

  答案:C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必须结果能可靠估计。

  (二)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建筑业企业不能可靠地估计建造(施工)合同的结果时,就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例1Z102032-4】某建筑业企业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造价为800万元的建造合同,建设期为2年。第1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300万元,双方均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在年末,建筑公司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估计。

  由于B公司能够履行(已经发生的)合同,估计当年发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收入可以确认。教材给的说法是确认300万,实则有误,应根据能收回的数额确定。

  1.合同成本能够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假定上例中该建筑业企业与B公司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220万元,由于B公司陷入财务危机而面临破产清算,导致其余款项可能难以收回。在这种情况下,该建筑公司只能将220万元确认为当年的收入(30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的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此处不能收回指的是完全不能收回。

建造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板房内容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活动板房内容为:

  活动板房面积计算:

  1. 板房面积=外墙面长X宽

  2. 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 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 总面积=(1)+(2)+(3)。

  5. 工程完工建成按实际面积结算。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双层活动板房单价为元/m2,本单价为建设材料费,运输费和安装费用的总和,不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项目的费用。

  2.其他项目:单层轻钢房单价元/㎡

  3.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钢构地梁、立柱、钢梁、檩条、屋架、墙板、屋面板等全部材料进场完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30_%的进度款,计元人民币(大写:__)

  2. 活动板房安装完工,甲方验收完毕10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65__%的进度款,计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剩余5%的合同价款作为质保金,计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质保期一年,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质保期以验收合格完毕后开始计算)

  第四条 安装地点及工期

  安装地点:__

  1.安装布臵图详细见甲方确认平面布臵图

  2. 相关工艺技术要求:(1)房间轻质隔板宽度必须保证120CM,隔板中间用T型铝条连接,且隔板必须完全封堵至顶板,保证密闭性。

  (2)门需采用防盗门(3)室内楼梯采用钢制楼梯(不另计费用)其他各项施工标准与工艺必须要与你我双方在年月 日所签署合同建造的活动板房一致。

  3.安装工期:_20xx_____年 _4__月 _1__日前全部安装完毕。

  第五条 工期顺延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安装工期应顺延: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2一周内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八小时

  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场地、清除障碍、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电。

  4. 不可抗力: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老式房屋七级以上为自然灾害新型房屋十级以上为自然灾害)大雨、地震等。

  5.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应在安装前两天做到场地平整和道路通畅,并做好活动板房的基础。进场当天,甲方至少应派一名代表到安装现场协助乙方顺利开工。

  2.施工期间提供用水、用电的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3.应按合同第二、三条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将款项付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付款,甲方需付给乙方应付款的每天3‰的滞纳金。因此造成的停工,同时承担乙方误工费每人每天30元。

  4.完工的当天,派一名现场代表到安装现场同乙方共同按合同及附件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单,办理接收及结算手续。如甲方未到现场参与验收而自行启用本活动板房,则视为对本活动动板房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认和验收手续的完成。

  5.进场前,应对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予以确定。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约定的时间完成供应和安装任务。

  2.按照工程通用产品的质量,满足使用要求。其中楼面承受负荷不小于150kg/㎡;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服务期限为一年,属乙方原因造成活动板房质量问题的,乙方予以无偿修补。

  4.其他服务:乙方今后服务期满后发生的损坏或服务期内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补,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安装期间属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两___ 份。甲乙双方各持 _壹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电话: 日 签约地点:

建造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以甲方聘用乙方出任甲方指定企业顾问的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 合作期限: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壹年,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止。

  第三条: 合同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本合同款计算以合同期限为依据按年计算,费用为人民币 8000 元/年,大写: 仟元整/年(税后)。

  2、 双方协商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000 元,大写: 捌仟 元整(税后)。

  3、 付款方式: (1)甲方于合同签定当日支付乙方顾问服务费人民币3000 元,大写: 叁仟 元整。 (2)顾问服务费用余款人民币 5000元,大写: 伍仟 元整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成功注册当日一次支付(税后),并电汇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卡中。

  卡号:

  乙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企业。

  2、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

  3、须为乙方提供注册成功后的注册章原件,注册证书复印件。(网上公告领章之日 起一个月内)

  4、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5、甲方仅将乙方证书仅限于企业资质申报,年审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用,除此之 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或其它不在协议内容中的赢利性行为,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6、 甲方承担为乙方指定的顾问企业的违反本合同顾问工作范围的连带经济、法律责任

  7、 甲方应无条件在顾问期满后为乙方变更提供必要协助,并为注册人变更注册提供 便利条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协助办理。

  8、 甲方确保乙方所提供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合法使用性。

  9、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实时了解所提供顾问工作范围内内容,甲方须给予全力配合。

  10、乙方的注册费用由甲方承担。

  11、合同期满后,甲方负责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提供的顾问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不予退还。

  12、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否则,由此对乙 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办理书面签收,并加盖甲方公章。具体清单如下: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大小一寸彩色相片各4张;

  (3)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一份;

  (4) 注册建造师现有注册单位解聘证明和考试合格证及执业资格证

  (5) 个人简历一份;

  (6) 学历证书原件及验证原件一份;(当日验收完毕归还)

  (7) 尽力提供其他顾问所必需材料。

  2、 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 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

  3、 乙方不得无故中途毁约。

  4、 聘用期间,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乙方自愿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 与自身人身及安全等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 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及安全生产考核业务需要时, 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和考试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建设部临时性突发检查除外),乙方应根

  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按每天300元人民币补偿(车费凭车票报销),该费用不在合同价款范围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承担顾问材料的合法使用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企业在工程项目施 工中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甲方企业承担。与乙方一概无关。

  2、 乙方如无故违约,则顾问材料将不予以退还(如乙方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进行书 面协商,此条款作废)。

  3、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应 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损失按如下方法计算: (1)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相关 手续和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2) 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甲方除按人民币800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对乙 方进行赔偿外,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标准为单证,双注册证赔偿需翻倍)。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 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顾问费3000元,甲方在收到退 还款的当日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此3000元顾问费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注册成功后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其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复印件由甲方保管,合同期满一周内一次性交给乙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 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解聘、续聘: 甲、乙方双方不得提前提出解聘的。聘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商量是否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九条: 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及相关费用付清及注册 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执业手册原件、建设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原件等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完整交还乙方后失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建造合同 篇4

  甲方(单位):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执业资格持有者)姓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将其本人二级 (填写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通过甲方在国家有关机构注册,注册期限为 壹 年,注册津贴标准为税后( )元/年(人民币大写: 万/年),自注册成功当日起计算一周年。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书及证明文件:

  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报名表(原件)、个人简历一份、注册印章原件(变更注册)、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安考证(原件变更)。

  2、变更注册需要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及原单位转出手续。

  3、其他注册所需的资料(职业道德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

  4、一寸彩色相片4张。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相关原件资料,经审验后,向乙方预付押金 3000 元(人民币大写: 叁仟元 整),如因乙方原因未注册成功,此款由乙方全额无条件直接退还给甲方;如注册成功,甲方支付的预付押金转为注册津贴。

  2、执业资格在网上公示注册成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当年注册津贴余¥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待乙方注册到成功领取注册证书及注册章和考完安全生产B证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余下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注:乙方提供银行信息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第四条 注册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的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注册印章交还给乙方。协议期间,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使用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仅限于本公司的资质保级、升级、年审等用途。在甲方保管乙方证书期间,甲方对外使用乙方证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证书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及承担乙方因为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甲方、乙方的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是唯一注册单位。

  2)在甲方办理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审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学历文凭等相关材料,甲方应至少提前5-10天以本协议乙方预留的电话或E---mail地址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必须及时为甲方提供。

  3)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注册津贴,甲方无故拖延的,每拖延一个月,应额外支付乙方人民币每月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月),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注册津贴。

  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按时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

  5)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不得以劳动关系为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6)甲方需办理社会保险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费用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无法配合甲方购买社保而造成注册不成功。在乙方退还甲方的定金,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原件后,双方协议解除。

  第六条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到甲方办理相关教育、培训、考试等事宜。甲方应提前5-1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费用由甲方按每天补贴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佰元)于乙方。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乙方考取安全B证,所考的安全B证只许用于资质及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用。

  第七条 如本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双方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注册转出相关手续。甲方应返还乙方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其他甲方保管的乙方相关证书。还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变更注册事宜(盖章同意转出并出具利于变更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如因甲方的不配合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变更注册,甲方支付乙方延误期的工资(工资标准视同合同有效期工资待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注册失败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无效,或因乙方原因耽误甲方使用证书(原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2、本协议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确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协议的,双方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以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退还给甲方当年的注册津贴以及为其支出的注册费、印章费、延续注册费、继续教育培训费等,且赔付给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2)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协议的,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一年合同的聘用金,且赔付乙方违约金 2万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3)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证书发下来为止。文凭(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 伍万元整;资格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 伍万 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甲方一概不负责。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只用在甲方办理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方面,不得用到甲方具体工程项目,乙方也不参予甲方所有具体工程项目的一切事务和甲方确要将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用到工程项目上那就另行双方协商按市场操作。

  2、合同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甲方不同意续聘,需提前20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证书注册不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注册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的一切证书原件交还给乙方。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涂改,此合同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 年___月___日

建造合同 篇5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住所: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零 个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或客户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保护 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 职业危险,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公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需的生产工具盒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 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 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乙方享受国家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 终止合同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 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经济补偿金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

  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数量:约立方米,以正式现场收方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

  甲方将桩基工程、基础地梁、承台 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不包含土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变更通知等规定要求为依据。如甲方另有增加工程,甲乙双方另外协商。甲方提供乙方能顺利施工的条件。

  三、工程承包形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含所有检测费用承包给乙方施工。

  四、工程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确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否则将按第十二条第2款相 关规定予以处罚。(以下工期为有效工期)

  (一)、工程施工阶段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预计日期: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时间按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期顺延条件:遇到以下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并经甲方项目 部签章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其余任何理由均不能作为工期顺延的条件。

  1、按合同约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长工期。

  4、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

  (三)如甲方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及因甲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甲方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所有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现行国家及湖南省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等级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1、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非甲方地质原因(软弱地层或破碎带)造成的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整改、加固等技术补救措施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职能部门协调及设计增加费用。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质量标准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3、由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和甲方代表、监理签字认可后,才准使用。

  4、该工程的主要材料的品牌由甲方指定(合同已明确主材品牌)。

  5、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监理公司及相关部门。在工程结算完成以前必须递交合格的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公司,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结果应送甲方、监理公司和相关部门备案,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相关部门、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待处理方案确定后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本工程除按国家法律规定通过下相关部门监督外,采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制度,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复检,建设单位审核,均应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工程量收方时,必须由建设方及监理方三人以上在场时方可进行,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

  9、开工前乙方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送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甲方聘任,下同),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发出《开工通知书》后方可开工。

  10、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桩头进入持力层,达到设计要求,必须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指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确认,每桩均应办理签证手续,并做完整的施工技术记录。

  六、文明、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操作规程和省市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工作。要有严格详细的安全保证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期间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值班,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财产、工程安全事故必须在十二小时内书面报告给甲方,并积极主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甲方和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因文明安全事故问题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承担。

  2、桩基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移走所有设备及周转材料。

  七、工程结算方式:

  1、本工程桩基础按(r+a)×Π×L+扩底体积施工图桩径尺寸加护壁尺寸加扩底尺寸,乘以实际收方长度计算体积,实桩单价按950元/立方米,按实结算。空桩单价按280元/立方米,按实结算。

  2、桩基承台、独立承台及地梁按实际地面面积 元/平方米,按实结算。

  3、以上单价不含水电费,不含税金。劳保基金由甲方负责。

  八、工程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3日内向甲方交纳2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保证金,乙方完成所承包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的50%工程量,甲方返还50%工程保证金给乙方,乙方所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返还全部工程保证金给乙方。

  九、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在乙方完成桩基工程量的50% ,经甲方审核后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60%的工程款。在完成桩基工程量的100%后。

  2、经甲方认同乙方递交的结算结果付桩基工程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5%质保金在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3、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15天内提交工程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审核完毕,若因乙方延期递交结算书而导致甲方无法审核,视为乙方认同甲方的结算结果,若因甲方延期审核结算书而导致乙方无法结算,视为甲方认同乙方递交的结算结果。

  4、如甲方付款延迟,则按应付款的 %乘以天数计算滞纳金。

  十、材料、设备的品牌及供应:

  1、钢材采用链钢、湘钢、韶钢三大品牌。

  2、水泥采用世达、金雷、海螺三大品牌。

  3、钢材、水泥使用的品牌、型号、规格需经甲方认可才能使用。

  4、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实验,并出具相关的合 格检测报告和依据;

  十一、桩基工程验收及签证:

  1、除一般技术性隐蔽签证以外,所有涉及到有关经济签证资料(包括隐蔽工 程验收资料,人工、材料、机械等单价签证等)乙方上报给甲方,签证程序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2、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十二小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并提交 相应的自检材料。甲方现场代表接到通知十二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未经甲方验收自行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复查,其返工损失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十二小时内未进行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隐蔽。

  3、工程初验收:工程初验收由乙方会同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初验收工。

建造合同 篇7

  聘用协议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固话:固话:

  手机:手机:

  E-mail: E-mail: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 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专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技术顾问,该职务实行不坐班工作制,不参与项目管理,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3年,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结束。

  第二条、聘用期薪酬及支付方式

  1、乙方薪资采用税后年薪制,薪酬为 7500元 每年,大写( 柒仟伍佰 元整),3年合计22500元,大写( 贰万贰仟伍佰 元整)。薪酬在合同签订之日先预付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 元整),剩余的20000元,大写( 贰万贰仟伍佰 元整),待建筑部门审验建造师资料、成功办理注册,建设厅网站公示后七日内,一次直接支付全部薪酬给乙方,但是最迟支付时间不能超过20xx年4月30日。

  2、乙方收款帐户

  收款单位(乙方): 开户所在地:

  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聘用期间甲方只能使用乙方的资格证书用于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资质保级、资质年检。免费为乙方办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年检等相关手续,并在《执业手册》上记录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

  2、聘用期间,甲方涉及公司业务需要或应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需要原件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更不得将乙方执业资格证转借或注册到其他单位从事非本单位业务之外的工作,因此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

  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聘用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符合注册条件资料后的最近一个注册期内造成注册延期、注册不成功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20000元,大写( 贰万元整)。

  5、聘用期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之学习。如建设行政主管单位要求乙方必须到现场并出具有效证件参加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乙方酌情核发一定补助。聘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差旅费(硬卧或者二等座,出租车票、食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自行参加继续教育。

  6、聘用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若有损坏和遗失,或所有者(工程师)证件被吊销,甲方需向聘用人员支付赔偿金并协助办理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丢失发生后30日内向工程师支付赔偿金,每个证书赔偿金额如下:

  (1)、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执业印章、注册证,其中每丢失或损毁一个证书,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由于毕业证书无法补办,如因甲方过失造成工程师每丢失或损毁一个毕业证书,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80000.00元(大写:八万元整);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执业资格证书被吊销,甲方赔付工程师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十万元整);

  7、聘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职业资格报考的条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证书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证件资料有误造成注册未获成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有伪造证件行为导致注册无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30000元(大写: 叁万 元整)。

  2、在甲方办理资质升级、保级、年检及应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必需提供乙方身份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并到现场参加具体检查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3、在申请注册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初始注册,以便顺利注册成功。如因乙方配合不当造成注册延期、注册未获成功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乙方在注册期间考取国家其他职业资格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报考、注册条件。若甲方有其他职业资格注册需要,应按当时市场行情价给予乙方相应经济报酬。

  5、聘用期间,如甲方因为业务需要需乙方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到现场参加例行有关工程业务出勤的,乙方应积极配配合甲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户籍信息和联络方式,以便甲方在聘用期间与乙方保持畅通及时联络,如由于乙方住址和联系方式分发生变化导致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解聘与续聘

  1、聘用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

  2、如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材料,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注册证等),不得无故拖延。

  3、有以下情况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的;

  (2)甲方有其它重大违约行为的。

  4、如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管理机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没有办法在甲方公司继续注册的,甲方可以提前30天提出与乙方解除协议。

  5、聘用期结束前30天,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继续续约事宜,如不续约则甲方在协议终止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调离手续,并归还乙方注册证书、职业印章等相关资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六条、其他事项

  1、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3、特殊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造合同 篇8

  1环境保护建造合同

  治理深圳河工程最显著的特色是从管理着手把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实处。在建造合同(施工合同)中列出专章“环境保护工程”,详细而明确列出了承建商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施工中应执行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须提交的资料与要求

  承建商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指引,以及《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香港《环境许可证》(EP-430/20xx)和《环监手册》中有关减免工程对环境影响的要求和建议。开工前14d内,承建商须向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提交一份承建商的工程管理资料,包括管理框架、组织结构图、各级负责人姓名及联系资料。开工后14d内,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建议,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各一份,提交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前者应详细说明建造过程中空气、噪音、水质和废物污染控制计划,以及防止景观、生态破坏的应对措施,证明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或更好,并拟备详细的执行计划;后者应详细说明施工期间避免产生各类废物的措施,废物的再利用(如开挖料回填)、回收、循环改造、收集、运送和弃置安排,一份详细的污染土分布图,所有污染土弃置地点及其数量的记录系统,并有详细的.执行计划。环境管理计划须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

  1.2防止扰民与污染

  承建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与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其施工方案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以防止公害的产生为主,而不是在扰民发生后再行消除。对于受噪音骚扰的居民及团体,应在施工作业前予以事前通知,并随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在此之外,承建商还应提供投诉。由于施工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承建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达到规定的限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工期的延误,均由承建商负责。另外,承建商应按深港双方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其复印件交工程主任,另外,还须向工程主任报告有关申请情况。

  1.3空气中粉尘减少措施

  工程开工前30d,承建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污染,在选用或购置施工设备时,要选配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使其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空气质量污染控制条例》(APCO)及其补充规定,保证其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值不超过《空气质量目标》(AQO)及香港环境监察与审核(环监)的规定承建商应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确保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不把泥土、碎屑及灰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洗车轮设施的水应经常更换,淤泥应定期去除。承建商应将洗车轮设施的详细计划在实施建设前提供给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洗车轮设施应在任何开挖施工之前准备就绪,承建商还必须在清洗设施和公共道路间修建一段用以过渡的硬地路面。另外,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评报告》和《环监手册》推荐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4噪音污染控制

  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见表3);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噪音控制条例》(NCO)及其补充规定,将敏感受体噪音水平控制在此条例规定的限值内。承建商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及降噪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噪音控制标准并保证。施工期间,承建商应于施工场地与周边地区和敏感受体之间合理安装声障设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采用的声障设施要设计合理、性能优良、坚固耐用。声障的设计应于施工前14d送交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审查、通过。当施工期间的环境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在实施工程主任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降噪措施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噪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5水污染控制和废弃物料的去除

  工程开工前,承建商应密切配合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对其施工设备、防污设施及措施、拟采用的施工方法等进行检查和审核。承建商应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河道疏浚,采取合理的操作程序,尽量减少疏浚过程中沉积物的再悬浮和污染物的再释放,同时还应避免在雨季(4月~10月)进行疏浚工作。《环境许可证》要求的疏浚方法须在开始疏浚施工前提交一份疏浚方法报告给工程主任及香港环保署,以获其批准。在枯水期疏浚施工时,应在施工段上游200m和下游500m处布设防泥帘幕,横跨河道整个断面,以有效防止再悬浮泥沙向上下游迁移,挖泥工程先进时防泥帘幕须保持关闭,并加以保护维修。应特别注意降低抓斗的提升速度,将泥沙的再悬浮降低到最低程度。如果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有超标情况,则应降低开挖强度10%,如水质仍未达标,则继续降低开挖量,直至水质达标。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深圳河四期工程合同A与合同B的每天总水下开挖量不得超过996m3,因此承建商须于工程开展前七天将预计开挖量通知工程主任,并按照获批复的工程量进行水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建商应每天记录当天挖出的污染土和非污染土的数量、挖出物的去向和运泥车的容量,并将记录复本提交环监组长,同时应注意挖掘工作尽可能与河道隔离,以免挖掘土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施工期间的水质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水质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在实施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水质污染控制措施和环评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SS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6水土保持要求

  新河道与重配工程的开挖应尽量采用干挖,疏浚和开挖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干季进行。开挖料如临时堆放,承建商应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并在其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弃土临时堆放位置、范围、存放时间及防护措施须事先征得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物料及弃土露天堆放应择不易受冲刷的场地并加盖,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另外,尽快植草种树,恢复施工迹地(此等费用已包含在弃土、河道、堤防、重配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单价中)。

  1.7生态保护要求

  承建商应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境破坏,严禁在工地外砍伐树木。未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批准,承建商不得于施工区附近的任何地点倾倒废弃物。在施工场地内标示出有特殊意义的树木以及野生动物生境,并且设置必要的围栏以提供临时保护,防止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对其进行扰动,这种临时性保护措施应当根据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指示而撤消。应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滋扰,尤其是在11月至3月(包括这两个月)的鸟类越冬季节,应尽可能减少对其扰动。承建商需在每年的10月份提交一份有关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鸟类迁徙期的施工作业,只有正在进行且不能延误的施工活动得以继续,并且仅仅允许一些对合同的完成有关键影响的施工得以开始。

  1.8环境保护培训

  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为了达到本条款的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了承建商代表、项目经理等。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工地管理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d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6个月内完成课程。承建商须确保环境监督员按条款22.11(4)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天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的6个月内完成课程。如果环境监督员事先已经完成了由CITA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该人员被视为符合该子条款的要求。根据条款23.08,承建商须保证地盘迎新培训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迎新培训中环境部分须由环境管理主任或环境监督员或指派人员来执行,培训的频率及内容须获得工程主任的批准。培训内容应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责任、措施、目标、内部规程等。迎新培训的时长至少为15min,并且涵盖了环境管理所需的内容。

  1.9环境保护报告

  建商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且由承建商代表背书,报告内容如下。

  (1)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主要包括:投诉事项;由香港环保署签发的减少污染通告;由香港环保署在检查中指出的违规现象;环境违规的传唤。

  (2)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主要包括:按照条款22.13,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和执行的培训记录;最新的环境管理组织图;检查中指出的欠缺与不足的总结报告,每周环境巡查,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的跟进措施和纠正办法。

  2环保工作的落实

  2.1从管理上强化环保工作

  治理深圳河工程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指派一名环境管理主任来监管工程中所有的环境事务,并至少另指派一名工地人员(环境监督员)来协助环境管理主任完成工程的环境检查、监察及管理工作。

  2.2从教育上加强环境意识

  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承建商还须确保环境监督员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同时承建商除进行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的迎新培训外,每月还须进行包含工地管理人员、工地监督人员以及工人的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

  2.3从资金上保证环保执行

  第四期工程对于环保资金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除环境保护工程外,包括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等都有相应的经费,对此承建商也做出了积极响应。购置专业洒水车用于工地的降尘、日清洁、月清洁和绿化。第四期工程合同A2#营地的生活污水,由于无法接入城市下水系统,投资10余万元,采用经过化粪池及MBR膜生物反应装置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深圳河,这在其他水利工地还属罕见。

  2.4从制度上加强环境管理

  按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并随着工程的进展,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和施工项目,更新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承建商除了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汇报工地一周的环境状况外,还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汇报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以及在接下来的2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和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执行的培训记录。

  3结论

  治理深圳河工程根据国家、地区,特别是香港特区环境管理要求和特点,在建造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建商在施工中须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列出专章,详细提出了环境保护合同条款,明确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可使用的环境保护资金,使该工程环境保护落实到实处。在建造合同中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及措施,并通过资金监管,充分达到了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目的,不失为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