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时间:2020-11-18 11:34:3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公司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x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x元,(大写:)。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x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水泥包装和装车业务发包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甲方按照乙方完成的业务量付给其相应的费用。同时如因甲方生产需要,乙方还承接其它生产部门用工和短期临时性用工劳务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另行商定是否续签本合同,如果乙方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2 业务范围和地点

  2.1水泥包装和装车业务

  2.1.1袋装水泥包装:主要负责搬水泥袋、插袋、小包破包处理、计数器控制、码包、清扫场地、破袋水泥回笼清理、破水泥袋回收。

  2.1.2袋装水泥装车:主要负责装车机装车、水泥站台搬运水泥装车,并负责自备板车的维护。

  2.2其它生产部门用工和短期临时性用工劳务业务

  2.2.1汽车散装:主要负责储运部散装汽车装车,周围地面的垃圾清理。

  2.2.2质管部取样:主要负责进厂石灰石、高硅、粘土、出、入磨生料,出磨煤粉、水泥,磨头熟料、石膏、石灰石,入圆库煤,出窑熟料等取样工作。

  2.2.3.1 公共区及办公楼保洁,其中:

  2.2.3.1制造部保洁:负责原料、烧成、制成工段所属范围内地面、楼面的清洁卫生;

  2.2.3.2运行部保洁:负责厂区花草树木的修剪和主干道的清扫,中控楼和生产现场三个厕所的冲洗;

  2.2.3.3行政部保洁:负责行政办公室楼的保洁,倒班宿舍楼的清洁卫生及饭堂周边道路的清扫。

  2.2.4物资搬运:主要负责我公司采购部采购物资的小物件入库、出库搬运工作。

  2.2.5水泵站抽水:主要负责供厂区生产、生活用水的泵站的抽水工作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2.2.6其他短期临时性用工,除以上范围外的用工,根据临时的、突发的工作任务而需要的用工,用工时间按日或按小时计算,具体工作任务另行确定。如除储运部水泥装车外的物资装卸用工、检修和抢修用工等等。

  2.3作业地点:甲方所在地和或甲方所指定的作业地点。

  3业务计费标准

  3.1水泥包装和装车业务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劳务任务后,甲方按下面标准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3.1.1从插袋到装车综合价 2.25元人民币/吨(含装车加高费、纸袋卸车费、码包堆存、站台搬运装车、倒装)。

  3.1.2甲方根据每月装车出厂包装水泥的实际吨数计算乙方实际发生费用。

  3.1.3乙方每天完成的承包业务量必须由甲方当天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3.2其它生产部门用工和短期临时性用工劳务业务

  3.2.1其它生产部门劳务用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每月可休息4天,如各劳务人员发生加班情况,甲方对各工种统一按5元/小时计算于乙方,甲方支付各工种月劳务费标准为:

  3.2.1.1制造部清洁工1300元人民币/月?人;

  3.2.1.2运行部清洁工1300元人民币/月?人;

  3.2.1.3行政部清洁工1350元人民币/月?人;

  3.2.1.4水泵工1350元人民币/月?人;

  3.2.1.5仓库搬运工1350元人民币/月?人;

  3.2.1.6取样工:1450元人民币/月?人;

  3.2.1.7散装工:1450元人民币/月?人。

  3.2.2其他短期临时性用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日工资55元人民币/天?人(含检修、抢修用工)。

  3.3乙方劳务费用含工人工资、劳保费用、工伤保险费、劳动工具费用、生活设施及住房租赁费和水电费、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3.4乙方承诺本合同的计费标准在国家强制性用工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不随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3.5甲方不承担本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

  4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4.1水泥包装和装车业务

  4.1.1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即次月10日双方根据本合同的计费标准结算上月实际发生的承包费用。

  4.1.2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经过甲方确认的能证明乙方承包业务完成量的书面清单,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或损害赔偿金,甲方从乙方的承包费用中扣除。

  4.1.3双方结算后,由乙方按照结算金额开出有效的装卸费、劳务费税务发票,甲方在25日前将上月承包费用一次性转帐到乙方指定帐户,或通过票据形式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4.2其它生产部门用工和短期临时性用工劳务业务

  乙方劳务费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用工部门指定的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报用工部门领导审查的考勤,核准结算上月乙方的劳务费用,结算单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后,报财务部以转帐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5.1水泥包装和装车业务

  5.1.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协调失误,否则赔偿相应的损失。

  5.1.2为提高装车效率和减轻劳动强度,甲方对装车作业优先按排装车机直接装车,乙方做好码包和倒装人员的安排,保证站台同编号水泥存放不超过一星期。

  5.1.3甲方负责根据乙方当天完成的工作任务给乙方提供作业票作为完成工作任务的月未结算依据。

  5.1.4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按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5.1.5乙方如不适应甲方的生产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劳动组合,确保按时完成承包业务;确保按时完成承包业务,如果乙方仍然不能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2其它生产部门用工和短期临时性用工劳务业务

  5.2.1为了方便乙方更快、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工具更换时以旧换新,人为破坏视损坏程度由乙方照价赔偿。

  5.2.2其它生产部门用工和短期临时性用工人员增减由甲方根据生产需要而调整,每月劳务费用结算以实际用人总数和考勤为准。

  5.2.3水泵站维修及零部件更换由甲方负责,乙方水泵工配合。

  5.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乙方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协助提供相关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资料。

  5.4对乙方不符合要求的劳务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提出处理意见。

  5.5甲方为乙方厂区附近住宿处提供水和电的引入,装表计费,费用按甲方员工水电使用收费标准收取,住宿租金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住宿离厂区较远,则水、电的引入由乙方自行解决。

  乙方:

  5.6水泥包装和装车业务

  5.6.1乙方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具有装卸、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热照及经营许可证,并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真实有效。

  5.6.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的生产秩序。

  5.6.3乙方使用无证人员作业(如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健康证等)被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的,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6.4乙方必须具有24小时作业能力,至少设2名现场管理负责人,有通讯联络措施,随时代表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任务。

  5.6.5乙方装车人员要按客户装车码包高度要求进行装车,按指定的地点堆存或倒装,摆放整齐,无混编号、混品种堆放。

  5.6.6乙方要向甲方出具已与其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承诺,并由甲方进行查核,乙方指派2名管理人员代表乙方进行现场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劳动管理中出现的纠纷为理由停止或影响包装、发运工作,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6.7乙方负责做好装卸人员的岗前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法规及有关装卸管理制度的培训工作,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等各项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行业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并监督其从业人员正确穿戴、使用和保管劳保用品。

  5.6.8乙方包装和装车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装卸作业器具及维修由乙方负责解决。

  5.6.9乙方要做到文明作业,每班次要对包装和装车现场环境卫生打扫干净,发现不符要求的,按《袋装水泥包装和装车管理细则》处理。

  5.7其它生产部门用工和短期临时性用工劳务业务

  5.7.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劳务,配备年龄在18至50岁之间,身体健康、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并胜任岗位工作的劳务工。

  5.7.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用工单位的安排,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从事劳务。乙方要按照合同的协定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务,不得防碍甲方正常的生产秩序;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以扣发乙方劳务费的方式进行一定的程度的处罚。

  5.7.3乙方负责所管辖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并接受甲方的安全培训和监督。

  5.7.4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环保规程和标准,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乙方安全环保教育和作业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乙方新进劳务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安全环保教育方可上岗,乙方劳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操作规程。

  5.7.5若甲方需要完成一些临时性或突发性的工作,经与乙方协商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生产情况调动乙方劳务工完成甲方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乙方需积极配合。

  5.8甲方要求乙方为其组织的劳务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各类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9乙方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按事故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5.10乙方劳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职业守则和甲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物等,凡属人为造成甲方机械设备损坏,均由乙方按价赔偿,对乱开乱动设备、任意串岗并不听劝阻者甲方拒绝该人代表乙方完成劳务任务,对利用工作之便偷盗水泥、偷盗公物、废旧物资等,除如数追回外,甲方可视其经济价值,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处以该物品价值三倍的罚款。

  5.11乙方每月一次按时按量交纳水电费,做好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搭,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炒锅或其他经营性大功率电器。发现违反规定的,按甲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水和电的引入。

  6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未完成包装装卸系统的维修,影响乙方完成承包任务的,乙方对当天不能完成任务部分可以不负责。

  6.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的,应按照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6.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因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例如:无故不能完成承包任务,无人装卸水泥及货物、罢工、偷窃甲方水泥和财物、野蛮作业导致货损货差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4乙方要合理组织足够人员负责包装装卸工作,因组织不力影响甲方生产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费用中扣除所影响的损失。

  6.5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完成任务的,甲方可以按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并直接从承包费用中扣除。

  6.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厂内提货的车辆或货主收取含加高费、扶把费、夜班费、加班费等任何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罚乙方违约金,从乙方的承包费用中扣除。

  7合同争议的处理

  7.1本合同变更或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作补充协议,在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条件影响包装、装车等用工工作,由此产生的各种延误费用,谁影响谁负责。

  7.2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3本合同附件《袋装水泥包装和装车管理细则》与合同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8合同生效及终止

  8.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在合同期满新合同末签订之前,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续延生效一个月。

  8.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公司合同 篇3

  租房合同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电 话: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电 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 (地址)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

  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让。

  附加:3、甲方同意将房产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供乙方注册公司用,乙方将房屋用作住宅以及办公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在 年月日之前,甲方未能提供给乙方所租地的房产证复印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一并退回乙方所缴租金及押金。如乙方将房屋用作其它用途,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1、租赁期自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四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抬 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等。

  第六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第七条:禁止房屋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 房屋转让或用作担保。

  2、 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经过甲方同意,才能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第八条:维修保养

  1、 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 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变更原状

  1、 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

  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免责: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 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 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 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 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 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 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6、 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7、 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五条:特别说明

  1、 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六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 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受托方):无锡市人才市场

  乙方(委托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相关服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

  业务内容(共五项)

  1乙方员工就业(录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2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办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职称初聘及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

  3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各类证明

  4提供在《劳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基础上的人事争议调解

  5提供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

  6其他可以约定的其它事项(文字说明:)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

  2、乙方单位注册地在无锡市区以外的,须与员工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本市市区单位须在人事、劳动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所办材料交由甲方存入员工本人档案;

  3、负责员工档案的转入,为甲方提供办理业务必须的各项资料。

  4、及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元/月/人;

  相关费用在办理手续时根据服务期限一次结清,到期未办理续签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执行,并将档案封存;日后乙方办理有关事宜,须向甲方一次性补缴所欠费用。(按协议期限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履行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以此类推。甲乙双方未尽通知义务,该协议继续有效。

  3、凡遇乙方单位注销、停业及国家(地方)政策调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执行的,本协议即行中止。

  4、甲方服务对象为乙方在劳动(聘用)合同期内的员工,服务期以实际缴费期限为准;

  5、本协议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时间为每年九月至十一月。乙方须提供企业当年工商、劳动用工的年检手册及代理员工花名册。甲方核对单位存续情况、劳动合同续订情况、服务费缴纳情况等;相关记录将作为续订服务协议的依据和单位诚信档案的来源。

  6、本协议未竟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制订附件遵照执行。

  7、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无锡市人才市场(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 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公司合同 篇5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地址)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让。

  附加:3、甲方同意将房产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供乙方注册公司用,乙方将房屋用作住宅以及办公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在年月日之前,甲方未能提供给乙方所租地的房产证复印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一并退回乙方所缴租金及押金。如乙方将房屋用作其它用途,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四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等。

  第六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第七条:禁止房屋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房屋转让或用作担保。

  2、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经过甲方同意,才能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第八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免责: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公司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质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该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设计客户需要的效果图以及展板内容、做好就接待工作、收取相关文件、做好办公场所清洁卫生 。

  三、劳动报酬

  (一)试用期期间,乙方劳动报酬为 800元工资,200元/月午餐补贴 ;

  (二)转为正式员工之后,乙方劳动报酬为 1100元工资,200元/月午餐

  补贴 ,并且享受 元旦、五一、国庆每节200元奖金,中秋、端午每节100元奖金,春节400元奖金 。

  四、休假、请假

  (一)平时每周没双休日,即 星期六、星期日 ;

  (二)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三)病事假需要提前一天告知公司, 病假原则上为带薪休假,最长不超

  过3天,事假每天扣除当月工资50元/天 。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 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位乙方购买人生意外保险,保险费用不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3000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提前15天);

  2.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户口、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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