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优选[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伙协议书1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 乙: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财富项目相助开蓬勃成如下相助意向:
三、乙方的权力和任务
1、乙方按照项目投资要注,认真资金落实到位;
2、乙方按照项目的筹划和计划要求,认真对项目培植的构造和执行;
3、在项目培植正式和谈书签署之前,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查的权力,甲方应给以积极撑持与配合;
4、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伙培植,乙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四、其他事件
1、该和谈书仅为相助意向,其相助方法,投资客度守候双方进一步考查协商后,签署正式《项目相助和谈书》;
2、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项目相助和谈书》中作周全的商定;
3、甲、乙双方保证所供应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甲方:乙方:
日期:XX年XX月XX日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项目概述
一、项目内容简介
1、开发项目名称:
2、乙方相助意向:
3、乙方相助方法:
二、甲方的权力和任务
1、甲方认真项目的筹划、计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筹备事项;
2、甲方认真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
3、甲方认真项目征地的相干手续;
4、甲方认真向政府争夺项目可争夺到的.优惠政策;
5、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伙培植,甲方享有对项目培植合程打点的权力;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6、如项目是乙方独资培植,甲方对项目培植中的乙方执行情形享有提议权、审议权和监督权
合伙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
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__%;
(2)提取法定公益金_____%;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
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十三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四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五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
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七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八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
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建立汽车维修厂,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合伙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双方共同管理,共负盈亏。
二、投入合伙资金数额、注入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共万元,其中甲方负责出资万元,乙方负责出资元。
三、合伙投资效益分配:合伙产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50%,乙方占40%,预留10%作为机动分配,主要用于奖励有功的相关业务单位以及聘用技术人员分配。甲、乙双方均有监管权利,分配支出做到摆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终分配由甲、乙双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1名作为日常固定业务管理,设立财务会计1名,为有利长期合作,避免纠份,设立银行流动资金专用帐户,合伙资金专款专用,双方共留银行财务印鉴,独立核算,在合作期间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单据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合作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相对独立。
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半年分红制度年终总结算。
六、本次为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双方均视对方为友好合作伙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断拓展业务,一定到互利互赢目的。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格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5
甲方:孙xx、隆xx
乙方:刘 xx、余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规定,就xx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孙淑慧的名字挂靠在重庆市丰都县公路运输公司的xx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37.6万元(大写叁拾柒万陆千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XX年8月1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XX年8月1日以前将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汽车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XX年1月,XX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xx%。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伙协议书6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
类型: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 %;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xx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企业出资共计人民币__ _元,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协议书7
第一条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设立
(有限合伙),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自觉遵守本协议,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
第四条 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目的:
第六条 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八条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企业每年年底进行 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一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指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对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换。
第十三条 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含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入伙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其中,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调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者协商、协调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七条 解散与清算
本企业出现《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1、企业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3、本协议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XX: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__签订租房合同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______品牌/公司签订_____________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署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
本合伙企业的宗旨是: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本合伙设立的企业名称是:___________。
本合伙设立企业主要经营地是: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和范是: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出资金额如下: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比例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比例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出资比例的_______%。
2、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实缴完毕。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方出资的机械设备除非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其它安排否则所有权仍归甲方。乙方、丙方出资根据合伙企业的清算情况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___________以出资比例(1:___________1)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_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_____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合伙人有根据合伙企业盈利状况决定开设分店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应按退伙处理,如果该擅自转让方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关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违反情节严重的,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
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后的文本视为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9
合伙人: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合伙人: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合伙人: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
1.1合伙企业的名称:
1.2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1.3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合伙人的出资
2.1合伙人 ,出资 万元,占比 %,以 出资。
合伙人 ,出资 万元,占比 %,以 出资。
合伙人 ,出资 万元,占比 %,以 出资。
上述出资应在 年 月 日前缴付。
2.2在合伙企业开始运营时应对财产进行登记并形成财产清单,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在合伙企业运营中增减资产没有经过全体合伙人修改合伙财产份额的,一律不得作为合伙财产,参与分红。
第三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3.1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2合伙人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的,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3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企业所有并使用。
3.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3.5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6合伙人应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4.1利润分配方式:
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4.2亏损承担方式:
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5.1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执行情况。
5.2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5.3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接受财务报表的合伙人在接受定期的财务账单后应当在15日内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此财务报表日之前的财务状况视为确认。
5.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时,实行 的表决办法。
5.5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除被撤销对象以外的合伙人)经 同意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5.6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否则,其所获利归合伙企业所有。
5.7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做出决定:
5.7.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5.7.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5.7.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5.7.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7.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7.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5.7.7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6.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力,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3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6.4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6.4.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6.4.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6.4.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6.4.4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4.5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6.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6.6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6.7合伙人退伙时,经结算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8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6.8.1未履行出资义务;
6.8.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6.8.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6.8.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6.9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7.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7.1.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7.1.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7.1.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7.1.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7.1.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7.1.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7.2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决定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有关印章、财务资料立即封存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7日内重新刻制合伙企业清算印章。
7.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承担违约金 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前述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律师费、交通费等。
8.2如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缴付出资,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千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
9.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4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名:
日期:
合伙协议书10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伙出资运营________网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______网吧
经营地址: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号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圆整);
类型:服务场所
经营范围:提供互联网服务上网、烟饮料食品销售、网络游戏点卡销售;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为:甲方______;
执照号为: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额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资方式:现金
乙方:出资额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资方式:现金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______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各合伙人的出资,统一由乙方保管和支配;资金的支配以发票或收据以及收条为依据,(依据必须得到两个合伙人共同认可)以为后期算账做依据。
第四条 盈余分配
合伙企业应当于正常营业后起的每个月1-5日计算上月盈利收入,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个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______元用于合伙企业备用开支;但累计到______元后,不再保留;
(二)其余盈余分配,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合伙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伙企业用作债务抵押、抵偿、还贷;否则应向另一合伙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三)合伙人私人债务与本合伙企业无任何利益、债务关系;
(四)合伙人如对企业债务及亏损赖账不承担出资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转让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三)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四)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如网吧:电脑设备、桌子椅子等一切网吧财产)
(五)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所有财产权利;
(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进行财务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②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本合伙协议签订后合伙人不得同他人在合伙企业同一县级行政城市内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___份,甲乙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在场当面各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 纠纷的解决______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二、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普通合伙)。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出资评估
1.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 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 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资的比例 承担债务。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十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1.委托执行人
(1) 方负责经营管理, 方负责财务出纳, 方负责财务会计。
(2)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2.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 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3.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一般事项应实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经全体合伙人 过半数 通过的表决办法,重大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十五、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七、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九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体决定除名。
十九、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一、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四、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二十五、补充及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二十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合伙协议书12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基本内容
(一)、甲方负责诊所所有投资包括办证、房屋租赁、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
(二)、甲方投资诊所所有权属甲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一切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聘用乙方为注册医生,并担任法人代表,乙方需配合甲方完善注册、年检等相关事宜,
(四)、甲方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乙方为本诊所员工,给予乙方同专业同等级别工资报酬。
(五)、若乙方不在甲方上班,则甲方应支付乙方风险金每年元。按季度(月)支付。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配合甲方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报请上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注册,完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以保障甲方正常合法营业,乙方在甲方注册后所得之执业证书交由甲方统一保管。
(二)、乙方不得擅自注销、变更、转让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疗机构法人名义损害医疗机构的`任何利益。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规定之条款者,视为违约。违约方如造成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应先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再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四、协议有效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医疗机构许可证存续期为止,
五、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担保人_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13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伙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及经营事宜
经三方考查、协商确定于_____________街合伙开设__________店,用于_____________经营。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二条、出资事宜
1、出资方式及数额
甲:以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金额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金额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丙:以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金额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2、缴纳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随意要求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三方协商一致,由____________为店铺的负责人。其权限是:
(1)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购进常用货物;
(3)支付合伙债务;
(4)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法律规定的其他合伙人权利。
第四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2、每月___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合伙人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3、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丙两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给店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①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② 合伙期限届满,不同意继续经营的;
③ 对重大合伙事务决议具有异议的;
④ 具有其他合理事由的。
(2)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根据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4)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满,但经各合伙人协商同意继续履行的除外;
(2)合伙三方协商同意的;
(3)店铺严重亏损,难以维续的;
(4)被依法撤销的;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八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店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三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4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备执行:
一、宗旨:团结一致、创造财富、分享财富。
二、项目:XX餐厅项目,由甲方主持经营。
三、协议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①入股方式:乙方以私人名义对本项目入股叁万元。其乙方出资额按乙方股金占本项目的总投资额的相应比例为标准,计算其股权份额。
②乙方的出资,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以下账户:
甲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账号:()。
乙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账号:()。
双方账户将用于本项目相关注资、转账、盈利分配等用途;并本项目的相关账银往来皆以此账户的银行记录为准。若需更换账户,需提前知会对方并以签名确认为准。
③以乙方的出资占总额的相应比例计算个人本项目的盈亏分配、债务承担。协议期间乙方的出资为本项目的共有资产。共用资产将用于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支出。共有资产 不得私自挪用以及作本项目以外的使用与支出。
五、盈利分配、债务承担与亏损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①盈利分配:以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存量为标准,减去流动资金部分达到总股金的10%即可进行分红。 ②债务承担:项目债务先以本项目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乙方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
③亏损承担: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各入股人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乙方退股时,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的,乙方应分担亏损。
六、退股
1.自愿退股。协议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退股: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违反入股协议约定的事由;
e 发生乙方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退股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擅自退股给本项目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当然退股的出资按第五条处理退还。若被除名退股人对合入股项目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若其剩余个人出资部分不足抵减赔偿的,入股项目将对该被除名退股人追偿,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入股人的除名处理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出资的转让
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入股项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方同意。确认后乙方方能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并修改或加注本协议。在同等条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如向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入股项目财产份额的,经修改本协议即成为入股项目的入股人。
无论转让或是受让,其都承担本协议的第五条规定。
八、项目相关事务执行
乙方委托甲方为本项目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开展经营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收支,支付合伙债务;
5.监督企业经营状况,查核经营报表,根据全体合伙人决议执行营运策略。
乙方委托甲方执行本入股项目事务,不得干涉、阻碍项目运营事务。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入股项目事务的情况并对项目的经营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甲方应当定期向乙方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入股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本入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入股项目承担。
九、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禁止甲乙双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甲乙双方参与经营与本项目竞争的业务;
3.除协议另有约定,甲乙双方不得同本项目进行交易。
4.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本项目利益的活动。
十、合股营业的继续
(一)在乙方退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入股人入股经营。
(二)在甲或乙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者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向继承人退回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入股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股的终止和清算
(一)本协议因下列情形可以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3.被依法撤销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股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股的清算:
1.合股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股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股的债务;返还合股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①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有亏损,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②、③款的办法办理。各合股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逾期15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向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对方不愿接纳他人为新的合股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股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股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股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股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范围内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复印件等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一) 为了发展文化艺术创意产业,本着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实施会所场地与张迪超联手合作经营的创新模式。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为此次展览提供场地,乙方负责此次展览活动的经费。展览期间画作销售所得净营业额,甲方可得到10%作为回报。
2.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会所的会员卡,乙方可得到成交额的10%作为回报。
3.甲方同意将取得的社会效益和荣誉与乙方共享,以支持乙方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甲方以合作人的身份与乙方
在 市 区 面积为 平方米合作场地。共同享受经营成果,自主承担风险。
(二) 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并负责收款、税费等经营活动的管理。
2.展览期间甲方负责场地卫生管理,保持场地整洁。
3.甲方确保场地内经营秩序正常,确保乙方画作的安全。
4.画展期间画作由乙方负责保管、看护,甲方提供监控设施;如出现画作丢失、损坏,甲方需配合乙方追究肇事者责任,并由肇事者进行赔偿。
5.甲方享受净营业额的 分成。乙方运输画作、布展、发布会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负责承担开展前和闭展后的作品接收、退还、保管工作。画作保证有列表清单并辅以照片,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留壹份。
2.乙方负责画作的维护、日常看管,经营销售。
3.乙方应协助甲方管理场地,并负责帐目的清算、核对,乙方工作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
(四) 甲乙双方的共同权利和义务
1.营业额每天结算一次,甲方在三天内应及时汇款到乙方指定帐户。如无故拖欠,每日按百分之五收滞纳金,并且乙方可终止合同。
2.顾客通过甲方在乙方购买的书画作品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任何牵连。如出现乙方欺诈顾客行为,甲方可终止合同。
3.因特殊情况等其它原因,原合作场地址需迁移,应取得双方同意方可搬迁。
4.如遇乙方的顾客损坏甲方餐具的行为,则由乙方承担照价赔偿责任。
5.乙方在合作场地的营运过程中,不得展览经营反党、反动、反国家的艺术作品,如违反此条,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负责画展布展所需的所有工程与花费,如需对甲方的布局进行调整,须提前争取会馆相关负责人的同意方可实施。
7.除上述应该终止合同的条件外,甲乙双方均不可擅自终止合作协议。
(五) 合同有效期为:
1.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双方同意续约的,在合同期届满后办理相关续约手。
2.本合同的附件及任何将来双方当事人签署的附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内容不得任意更改,除非应合同一方的要求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和签章后,方可被各方所遵守。
4.本合同构成双方完整的合同,并取代了双方之前就此所作的所有谈判协议和承诺。
5.各方在履行每一项保证和责任时,应与本合同中的规定和条件相一致。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和银行帐户。
6.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协议,并积极配合双方的工作。
7.本合同未尽事宜,合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生效并产生均等法律效力。
附则:画作清单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署时间: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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