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集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伙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合伙经营xxx食品有限公司(暂定)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约定
第一条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第二条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xxx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下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字号为“xxx”。
第四条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无合伙人提出终止合伙的,则继续经营,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二、合伙人出资
第五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以现金出资和技术入股方式,出资方式:
1、甲方:(1)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2)以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现金投资占总股份的%,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以上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人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人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第六条利润分配按照各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特别注明:第一个火锅店利润分配时,以技术入股的(即甲方),先分配净利润的%后,剩余利润按各合伙人占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条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火锅店在扣除日常开销、税费、职工工资及相应应付款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原则上按月分红。
第八条火锅店开业的前3个月不进行利润分红,第4个月开始进行利润分红,流动资金应保证在万元以上,月底结算时,流动资金不足万元时,原则上不进行分红,该月的净利润应逐月累计,至净利润超过万元时,在当月将超出的部分进行全额分红。
第九条每月五日为分红基准日,基准日后三日内,总经理应将合伙人上月应得分红汇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账户。当月如遇清算,则当月利润随清算时一并分配。
第十条火锅店如发生亏损和其他原因对外形成债务的,首先由火锅店自有资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对外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由各合伙人按照股份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合伙事务执行
第十二条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人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在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执行有损其他合伙人利益的,由执行人承担)。
第十三条合伙人一致推选乙方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四条执行人的职责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人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人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人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人出资的方案;
8、每月并不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人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人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人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占股51%的合伙人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合伙事项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人事均由总经理或合伙事务执行人进行统一分配管理。
第十六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人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人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技术股
1、甲方拥有的技术入股,对相应的技术部分承担责任;
2、技术股占股只参与利润分配并拥有投票权,追加投资时,技术股占比部分不需出资,资产分配时不参与资产分配,为保护技术股持有人利益,技术股应分配利润不得用于再投资;
3、技术股不能退股,该技术股的技术应至少由2人以上掌握(人员由甲方指定),并且必须将该技术(包括配方及操作流程)以书面的形式备案保管;
4、技术股的技术所有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提供该技术的,应由掌握技术的另外一人继续提供技术;若掌握技术的2人均不能继续提供技术时,则该技术的书面备案应立即向所有合伙人公开,并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处理方案。
5、甲方不得将该技术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提供,一经查实存在以上情况,甲方必须向合伙人公开该技术、并不再拥有技术股权,甲方所持有的技术股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参与了技术泄漏的合伙人,均不具备分配资格。
第十八条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1、处分合伙人不动产;
2、改变合伙人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以合伙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6、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7、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8、合伙人增加对合伙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9、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在签订该协议起五年内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人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人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人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二十三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人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人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四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人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未到退伙期限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退伙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合伙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合伙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人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六条合伙项目的解散
合伙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人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人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人法》而导致合伙人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5、出现以上违约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违约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第二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三十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以合伙项目名义对外进行担保、融资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三条因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合伙人认为有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可以提请总经理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形成书面的决议,并按决议执行。
五、增资、减资
第三十四条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投入,原则上按原始投资比例进行增减资;不能一致同意的,由投票决定,投票决定产生结果后,合伙人应无条件执行,不执行或无能力执行的,应视为退伙处理。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占股比例进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其忠实及勤勉的管理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合伙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0.5%。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七、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九页(四十三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2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议一致,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名称或项目:工程承包. 主要经营地:大连.
二、合伙期限:自20xx年3月4日起至三方散伙时止,合伙协议书。
三、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5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万元。甲方与丙方的出资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资总额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甲方出资占50%,乙方出资占20%,丙方出资占3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亏分担比例:本合伙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及分担。
六、经营管理:合伙事务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参与日常管理,如遇合伙事务重大事项的决定应经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本合伙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合伙人请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协议书《合伙协议书》。
八、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九、财务管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结算一次盈亏,并实际分配,经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违约责任:各合伙人未经全体同意,不得擅自处理合伙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交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管辖诉讼。
十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适宜进行补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个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3月4日
合伙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了综合利用自身资金、管理、创意等各种资源,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经营一间酒吧,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酒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吧。
酒吧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经营项目、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酒类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茶、各种特色小吃等。
三、合伙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为期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_____年。
四、出资:本酒吧总资本合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1、甲方以现金收购原合伙人出资,及现金________万元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总资本的________。
乙方以原酒吧份额,及现金________万元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总资本的________。
丙方以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折合股本________),丙方出资只参与经营利润分配,不参与实际财产、现金的清算分配;承担个人份额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2、各合伙人的出资,由合伙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保管。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后清算返还。
五、盈余、工资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酒吧主要由丙方管理,按月支付丙方酬劳;如需另外征召雇员时三方协商解决。
2、盈余: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净利润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红一次。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因合伙人违法、或个人原因造成的除名退伙,责任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全部损失。
3、转让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实际经营执行人为丙方,丙方应认真管理、按时到岗、做好经营业务及账务管理,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八、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酒吧利益的活动。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经营不善;被依法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各合伙人按出资比列承担。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有争议时,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诉至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__份;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4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1、甲方:
2、乙方: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长沙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 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 (有限合伙)
第五条 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 市 区 路 号
第三章 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 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伙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工商核准为准)。
第八条 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 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
如下表:
第十条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10.2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10.2.1 首期缴付时间:20 年 月 日,按各合伙人认缴总金额的 %缴付;余下资金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10.2.2 上述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帐户。
10.3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二个财政年度后,如10.2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
①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
②支付本企业的债务和责任;
③本企业已经完成或再约定期内的交易中的投资;
④对现有投资组合中继续投资。
10.3.2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的任何时候,如因经营所需,且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第五章 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以及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 收益分配的原则
11.1 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11.1.1 若有合伙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但在最晚交付期限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11.1.2 不履行出资义务(指在本协议第10.2.2条规定的最晚缴付期限日仍未缴付出资。下同)的合伙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出资额为己出资额扣除本协议第19.1条规定的管理费、第35.1条规定的违约赔偿金后的余额。
11.2 尽管有11.1的规定,本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15.3条规定的顺序派发收益和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奖励。
第十二条 税赋
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从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中扣减。
第十三条 收益分配的形式
13.1 本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或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进行。分配任何有价证券的价值以派发当日有关部门公布的市场收盘价为计算依据。
13.2 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条 收益分配的前提
14.1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结束后,或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更早时间,在扣除管理费后分配当期收益(包括红利和利息);
14.2 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项目投资,收到出售收入后,尽快将回收的本金和收益派发给合伙人。
第十五条 收益派发
15.1 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及本金须回到本企业指定银行帐户,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15.2 投资收益应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确定;
15.3 经审计确定的投资收益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按以下顺序向合伙人派发:
15.3.1 首先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实际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获取年10%的收益;
15.3.2 其次,提取不超过1年的管理费准备金;
15.3.3 扣除上述两项提取后的余额部分,其20%奖励给普通合伙人,80%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第十六条 亏损的分担
16.1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16.2 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出资比例时,亏损的分担根据届时实际的出资比例确定。
16.3 当亏损超过全体合伙人出资时,有限合伙人不承担超过其出资额的`亏损;普通合伙人须承担超过出资额以外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本企业债务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委员会
第十八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18.1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吴学愚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该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不再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时,经占2/3以上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另行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
18.2 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
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
18.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8.3.1 执行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举债及对外担保;
18.3.2 对于本企业投资项目的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决定投资时必须由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适当的财务安排予以规避;
18.3.3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按照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类投资工具;
18.3.4 对于各类投资的风险控制,执行合伙人应该制定具体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会议报告,在获得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在本年度实施;
18.3.5 执行合伙人每季度应将本合伙企业的各类投资的状态以书面方式向其他合伙人报告;
18.3.6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权,应该由执行合伙人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予以保证;
18.3.8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限。
18.4 执行合伙人应在以下期限内,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提交以下文件:
㈠.每一季度开始后十日内,提交上一季度本企业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简明报告;
㈡.每半年开始后的十日内,提交未经过审计的半年财务报告;
㈢.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㈣.在有限合伙人提出要求后五日内,提交申报所得税所需的信息;
㈤.项目的评估报告或投资项目结算报告完成后五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
第十九条 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费用和报酬
19.1 管理费
本企业按年度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财产支付。
19.1.1 管理费标准
本企业管理费按年度支付。在实现分红前,按照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缴出资额的2%支付管理费;本企业实现分红后,按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减去分红项目投资额后余额的2%支付管理费。
19.1.2 未按10.2.2条约定期限缴付出资的合伙人,须仍按其应缴出资额支付管理费。
19.1.3 管理费支付的时间:
㈠.本企业设立第一财政年度的管理费在本企业经营执照颁发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㈡.从第二个财政年度开始,管理费在每个财政年独处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
19.1.4 财政年度自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19.1.5 管理费的使用:
管理费用于执行合伙人的所有营运费用,包括工资、房租、通讯费、差旅费,及调查、评估投资机会与项目投资清盘所需的费用。
19.2 其他费用
本企业除向执行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外,还将支付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发生的所有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㈠.筹备与组建本企业的开办费用;
㈡.投资项目需要的专业律师、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服务费用;
㈢.介绍投资项目的介绍人、中介机构的介绍费和佣金;
㈣.资本利得税及其它税项,及收购、出售和项目投资其它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成本;
㈤.有限合伙人需要的专项报告的编制费用。
19.3 奖励
19.3.1 本合伙企业按本协议第15.3条规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奖励。
19.3.2 对执行合伙人的奖励,不受全体合伙人对项目出售和处置后收入再投资的决定和约束。
第二十条 竞业禁止与豁免
20.1 本企业的投资达到认缴出资总额的70%时,执行合伙人可以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其他投资型有限合伙企业。
20.2 除22.1条情形外,执行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性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0.3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执行合伙人不得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20.4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
21.1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为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应以书面委托形式确定一名代表出席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本人出席。
21.2 合伙人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例会,经甲方或执行合伙人提议,可举行临时合伙人会议。
21.3 本企业合伙人会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制。
21.4 以下事项应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㈠.修改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㈡.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㈢.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㈣.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本企业的出资。
㈤.本企业合伙期限的延长;
㈥.项目收益的分配方案;
㈦.投资原则或投资范围有重大改变;
21.5 对前款事项全体合伙人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议,直接做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21.6 以下事项,为简单多数通过事项:
㈠.选择对本企业做审计的中介机构;
㈡.批准对违约合伙人的处理;
㈢.处理利益冲突;
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控制方案。
第七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及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第二十二条 合伙财产
22.1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2.2 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且经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合伙人在本企业经营期限内,不得请求分割本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23.1 合伙人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转让时应当通知所有其他合伙人。
23.2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本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本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允许将其在本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五条 入伙
25.1 本企业有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5.2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5.3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年10%的利率与原合伙人出资到位的实际时间差计算利差并向原合伙人支付。利差的支付体现为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的增减。
第二十六条 退伙
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6.1.1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6.1.2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6.1.3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让退伙:
27.1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27.2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7.3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7.4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按照《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办理:
28.1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8.2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8.3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
第十章 企业解散并清算
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形下,本企业解散:
32.1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32.2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2.3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32.4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32.5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 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35.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10.2条约定期限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其已缴纳出资的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守约合伙人按各自实际出资占守约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违约金由执行合伙人从违约合伙人已缴付的出资中提取。
35.2 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减少合伙财产总额,则该合伙人应将其在本企业的实际出资,以实际出资时货币价值的10%为交易价格,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交易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 执行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6.1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给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36.2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7.1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7.2 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约定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处理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签约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三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39.1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3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设在的提出仲裁申请,并按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对签约各方均有约束力。
39.2 在争议仲裁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第四十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一条 文本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五份,签约各方各执一份,报政府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剩余两份存放于企业。
第四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 合伙协议签署页):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5
xx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xx装修设计公司(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xx建筑装修工程集团公司组建意向书》一份。
甲方 xx建筑工程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xx(签字)
乙方 xx装修设计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xx(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地址:xxxxxx 乙方地址: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电话兼传真:xxxxxx 电话兼传真:xxxxxx
银行账号:xxxx 银行账号:xxxx
联系人:xxx联系人:xxx
合伙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2。2元,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5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7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邮箱:
QQ/微信号:
手机: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邮箱:
QQ/微信号:
手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一)合伙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门申请。)。合伙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二)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美容(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包括甲方已出资经营门面房半年租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甲方为美容院日常经营和管理者,每月工资暂定_______元(后期具体工资随经营和管理的变化而定)。
(二)乙方负责美容院财务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现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资待遇;在退休后,共同参与日常经营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资待遇。
(三)盈余分配:每月核算盈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办理出资手续和定力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3、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项目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严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五)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伙开办____________厂,明确合伙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伙方式: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甲方出资金_____________万元,占股_______%;乙方出技术,经评估价值为_______占股_____________%。
二、合伙项目:
经双方协商确定,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厂,主要用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时间
暂定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伙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伙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账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账。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伙期内未经项目合伙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伙双方以外的合伙方进行合伙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伙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伙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份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_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__________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_______%。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___________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伙保障措施
1、在合伙期内,项目合伙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伙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伙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伙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伙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伙解散或合伙期满各合伙方不再合伙,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伙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伙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合伙协议书9
甲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1、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5、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_%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__%债务。
6、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7、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乙拥有权限:义务: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8、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9、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期届满;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10、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1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10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 初期合伙账户、出资额、方式、期限
1.初期合伙账户:甲、乙、丙、丁四方以_____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为合伙企业初期账户。户名: 卡号: 。
2.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强制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强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强制退伙: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禁止的行为;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甲、乙、丙、丁方共同推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业进行日常管理;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负责人在处理重大经营事项时,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书面授权。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重庆新安玻璃公司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甲方出资占股65%;乙方出技术,占股35%。
二、合作项目:一种带有透明液晶显示装置的汽车前风挡玻璃专利证号:
三、合作时间合作时间为永久,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65%,乙方占股权分成35%。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双方认可,该提留按双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并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所有人经双方协商确定。
八、其他事项:
1:生产前期的及时开发及样品制作由甲方出资,在做出合格的样品时,甲方付乙方伍拾万元生活补助。
2:在做出合格样品后如甲方未履行承诺拒绝支付乙方伍拾万元生活补助乙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合伙协议书12
甲: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合伙人: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合资与撤股
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_________%,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公司合伙忌讳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终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资格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
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
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就某店面合作开__店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到__年__月止。
2、经营管理:甲方委派或招聘店长,统一按标准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店员及收银员由店长进行招聘,统一培训。
3、装修:由乙方负责设计,费用由双方各负责一半。
4、经营:店内进货的费用由双方负责,盈利按赚取的盈利各分百分之50。
5、费用:店租、工资、水电、工商税务等一切经营管理费用由甲乙双方支付。
6、协议签订之日:甲乙方即应办理联名户头。作为以后进货的费用跟开支。
7、经营终止:如双方因不可抗拒等因素要终止合作,应提前三个月通知。
8、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9、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合约规定,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违约金5万元整。
2、店铺合作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将位于世界之窗欧陆风情酒吧街魔术吧的.店铺(室内建筑面积:53平方米户外建筑配套使用面积为75平方米)转给乙方合作使用。
二、该物业所有权属于深圳市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乙方只有经营权,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管理费 元,每年月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与吕仕达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未按时交纳租金的商户,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将给予壹仟元以上的违约滞纳金处罚。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咖啡厅、果汁、甜品、冷饮、酒类(经营方式:服务),协议签定后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在使用店铺当中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作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酒水及各种饮品费用另议。
六、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其他一切未尽事宜以甲方与吕仕达公司签定合同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方(法定代表人):
合伙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充分发挥和利用地理优势,开发新市场,决定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经双方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建材厂)。
二、生产经营地址为:汉川市刘家格镇
三、合伙经营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现金。
五、经营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甲方负责全面工作,乙方负责生产、出纳。
六、生产资金使用:每一笔货款收回必须开据收据,存入银行账户;每一笔支出都要双方签字财务室才能付款记账。否则无效;谁报销谁承担。
七、分配方式:甲方占股60%,乙方占40%。按比例分取红利,本厂终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八、责任和义务:甲方有合理调配资金使用、开发市场、合理调配生产合同、生产人员、监督贷款回收、节约开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有保证安全生产、质量、完成生产任务、节约开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九、违约责任:甲方、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忠实的.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中途在任意时间退出(需要退出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得转让他人经营。如果发生以上任何一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各自出资额占股的三分之一进行处罚。
十、其它未见事项,双方口头协商(口头协议以记录为凭)或者另立补充协议,另立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协议经双方共同订立,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备查。
合伙经营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5
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 _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 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互相尊重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 ________ 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 _____ ,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 _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
(二)甲方以 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 _元,大写 __ 。
合作期间甲方已有货品以当时进价计入甲方出资之中。甲方已有固定资产(资产清单另附),合作人仅有使用权,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故不计入甲方出资。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年度盈余分配,以当年度具体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和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管理,店面销售及售后服务。甲方负责财务会计及渠道商务,乙方负责财务出纳及库房管理。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白银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六)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书】相关文章:
合伙协议书 合伙 协议书03-20
合伙合伙协议书11-23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06-28
合伙合伙协议书通用02-17
合伙企业合伙的协议书02-09
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01-21
个体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06-24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11-12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热门】01-10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