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青苗郑判官归江西》原文注释及作者介绍
《送青苗郑判官归江西》作品介绍
《送青苗郑判官归江西》的作者是刘长卿,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48卷第69首。
《送青苗郑判官归江西》原文
送青苗郑判官归江西
作者:唐·刘长卿
三苗馀古地,五稼满秋田。
来问周公税,归输汉俸钱。
江城寒背日,湓水暮连天。
南楚凋残后,疲民赖尔怜。
《送青苗郑判官归江西》注释
①青苗:大历元年五月,收青苗税充百官律钱,差使征之。
②三苗:唐江南西道古时为三苗地。《史记·五帝纪》正义引吴起语:“三苗之国,左洞庭而右彭蠡。”
③五稼:统称谷物。《宋书·礼志》:“四时和,五稼成。”
④公税:《诗·魏风·园有桃》笺:“魏君薄公税,省国用,不取于民。”
⑤湓水:在江州德化县,北流入江。见《寰宇记》一一一。
⑥南楚:《史记·货殖传》:“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长沙,此南楚也。”
《送青苗郑判官归江西》作者介绍
刘长卿 (709~786),字文房,唐代诗人。宣城(今属安徽)人。以五言律诗擅长,唐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年1月~756年7月)进士。唐肃宗至德年间(公元756年7月~758年2月)任监察御史、长洲县尉,贬岭南巴尉,后返,旅居江浙。后来唐代宗任命他为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被诬再贬睦州司马。他生平坎坷,有一部分感伤身世之作,但也反映了安史乱后中原一带荒凉凋敝的景象。
刘长卿是由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一位杰出诗人。关于刘长卿的生平一直没有确考,《旧唐书》和《新唐书》都没有他的传记。刘长卿诗以五七言近体为主,尤工五言,自诩为“五言长城”(权德舆《秦征君校书与刘随州唱和集序》)。《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他的集子10卷,《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同。据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著录有《唐刘随州诗集》11卷,为明翻宋本,诗10卷,文1卷。现在通行的如《畿辅丛书》本的《刘随州集》,《四部丛刊》本的《刘随州文集》,都为这种11卷本。《全唐诗》编录其诗为5卷。事迹见《唐诗纪事》、《唐才子传》。
《送青苗郑判官归江西》繁体对照
卷148_69送青苗鄭判官歸江西劉長卿
三苗馀古地,五稼滿秋田。
來問周公稅,歸輸漢俸錢。
江城寒背日,盆水暮連天。
南楚凋殘後,疲民賴爾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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