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21 17:29:0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宿舍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宿舍规章制度

宿舍规章制度1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学生入住时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内不允许非住宿生进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如有体育课提前做好准备,早自习到上午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

  四、严格请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学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长交宿舍管理人员,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随时查对。

  五、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允许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许乱串宿舍,不允许遮挡观察窗口。宿舍内精神生活健康,语言文明,不讲脏话,室内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观高雅。自觉爱护宿舍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

  六、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墙面、地面要干净整洁,被褥要及时洗换,床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叠放整齐,并放在靠近窗口一侧的床头,被褥在下,枕头在上。各房间由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门外或窗外倒垃圾、泼水。不要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和纸屑,乱倒污水和剩饭菜。不准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书写。

  七、为保证宿舍安全,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禁止点蜡烛,不准焚烧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爱护消防器材。

  八、宿舍内一律不准会客,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需由管理人员陪同。

  九、学生宿舍每一间设立宿舍长一名,协助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与卫生检查,其它同学应积极配合。

  十、学生宿舍内如发生突发事件,可找值班人员也可直接拨打电话。

  十一、未经物品主人同意,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盗别人物品。贵重物品、钱、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大胆纠正不文明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员负责,日有检查,月有评比,学期(年)有总结表彰。

  十四、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协助搞好有关管理工作和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十五、违反宿舍管理体制规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处罚。

  十六、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考核之列,凡被评为先进宿舍和先进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凡在宿舍表现不好的同学,将取消评优资格。学生违纪记入档案,一般违纪扣班内量化1—2分,严重违纪扣3分以上,并取消住宿资格。

宿舍规章制度2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宿舍。 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宣传执行。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如下:

  1、 卫生规定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保障员工健康和生活环境,预防疾病的传播。 内容:

  宿舍内保持整洁,定期清扫卫生。 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酒。

  每位员工负责清洁和卫生整理,宿舍管理员进行协调与指导。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员工。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者根据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卫生费用。

  2、 安全规定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内容: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电器。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将宿舍门锁改变。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员工。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和追究刑事责任。

  3、 财产管理规定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维护员工个人财产安全。 内容:

  严禁盗窃行为。

  不得私自交换和借用宿舍内物品。 不得在宿舍内存储贵重物品。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经常检查宿舍内物品,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员工。

  责任追究:发现盗窃行为的,将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私自交换、借用、存储贵重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相应的经济费用。

  4、 宿舍值班制度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保障员工生活和安全。

  内容:

  值班时要及时响应员工的需求。

  值班期间禁止离岗,不能喝酒或者吃大蒜等味道重的食物。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制定值班表,对值班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责任追究:值班人员离岗或不按规定行动的,扣除相应的补偿费用。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执行,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反映。

宿舍规章制度3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育学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一)治理体制

  1、设立学生宿舍治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学生和宿舍公共设施的治理和维护工作;

  2、学生会下设生活部,帮助治理教师工作,积极进展师生意见沟通;

  3、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治理工作。

  (二)行为准则

  1、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标准》和本条例,听从治理教师和治理人员的'治理,积极协作学生宿舍治理部、学生会和寝室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2、治理办公室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需按指定编号使用;

  3、爱惜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省水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4、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蜡烛、燃烧废纸。

  5、不准在寝室和走廊内进展球类和赌博类活动;

  6、上课期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准私自回寝室,特别状况需经政教处或值班领导书面同意;

  7、男女生之间不能进入对方寝室,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和非住宿生;

  8、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如遗失请准时向治理教师汇报;

  9、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喧哗,不做其他有碍他人就寝的事情。

  (三)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负责寝室内外环境卫生;

  2、寝室卫生应做到:

  (1)床铺平坦,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2)地面和桌面洁净、干净,无杂物、无水渍;

  (3)箱柜干净,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4)门框、窗框无积灰、无脏印,门上气窗玻璃光明;

  (5)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

  如有违反以上规章者,依情节轻重赐予处分。

宿舍规章制度4

  一、目的

  为了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齐、舒适的休息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二、入住条件

  1、工作满7天的且签订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员工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开具《住宿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服务,入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项

  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调换,向人事行政部请示;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调换宿舍、更换床位。

  2、每宿舍选定一名宿舍长,建立值日制度,对于公共场所即卫生间、客厅、厨房采取谁值日谁清理的原则。

  3、宿舍不配制多余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如更换宿舍门锁,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请,同意后须在更换后一周内,把新门锁钥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备份。

  4、床上物品摆放整齐,床底为上、下铺员工的公共空间;湿衣服凉在阳台,不在室内晾衣服。

  5、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措施,宿舍现有财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换,如有损坏则按新物品采购时2倍价格赔偿,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罚款。

  6、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在房内乱涂乱画;不将剩余饭菜与杂物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泼水、扔纸屑果皮饮料盒等杂物;楼梯、公共客厅不允许堆放杂物;以上行为,如有发生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9、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10、非公司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进入公司宿舍,严禁留宿他人。

  11、员工离开宿舍后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养成随手关门、关窗、节水、节电、防盗的好习惯。

  12、进入他人房间要敲门,征得舍主同意后方可进入;他人房间无人时禁止进入。

宿舍规章制度5

  目的: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宁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定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认真阅读,仔细遵守。

  一、每位员工必需遵守宿舍相关制度,听从宿舍长的安排。

  二、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赐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三、爱惜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有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准时报部门主管进展安排修理。

  四、节省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开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觉罚5-10元。

  五、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峻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六、宿舍员工必需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其次天上交部门经理赐予。

  七、不得私自带着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需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觉,私自留宿者扣5-10元/次。

  八、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次。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状况、部门经理进展不定期抽查。

  九、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清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示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宿舍全部垃圾必需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觉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赐予处理。

  十一、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觉事故隐患准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二、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赐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肯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赐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十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觉事故隐患准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四、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赐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肯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赐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本公司供应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效劳为条件,(包括自动辞职,开除、解职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固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洁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五、住宿员工必需遵守以下规章及惩罚条款

  1、听从舍监治理、派遣与监视。

  2、室内制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急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积累客厅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电脑等的使用,声音不得太大,以免阻碍他人安静。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1、珍贵物品应避开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2、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便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本人清洁整理。

  15、宿舍公共场所的卫生由舍监按排轮值人员清扫,未根据规定清扫的轮值人员,每次处以5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6、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吃其他不良物品。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8、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以下规定:

  (1)水、电不得铺张,顺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十六、住宿员工有以下状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治理部议处:

  1、不听从舍监的监视、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人者。

  5、常常阻碍宿舍安静、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值理由常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七、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洁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备注:钥匙的发放:共计6把,同时发放给6名员工,不能遗失,遗失者需赔偿换匙芯全部费用160元(壹佰陆拾元整)。

宿舍规章制度6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催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平安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别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工程部规定的"七不"标准。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分。

  5、为了平安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分。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分。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展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平安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保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指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装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需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搜集烟头。

宿舍规章制度7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保证公司员工有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良好住宿环境, 特制定此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内容:

  1、员工宿舍由后勤部直接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宿舍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宿舍的床位安排,由后勤部管理人员统筹负责,并编制员工宿舍床位安排表和员工宿舍定期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卫生检查,随后公布检查情况。

  3、员工床位必须遵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改换。如有正当理由确需改换的,必须向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4、各宿舍选举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室内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等事宜。

  5、所有人员迁出,均需由后勤部安排,并在后勤部办理钥匙、用具的交接手续及宿舍内物资的数目和完好程度的清点。离职人员须凭行政部开具的交接凭据,方可结算工资。

  6、员工必须爱护宿舍的设施,包括床、空调、衣柜、水龙头、卫生洁具等公用设施。员工宿舍于建设时,公司一次性提供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在宿舍建成使用后,所有设施交由员工保管、维护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宿舍设施受到人为损坏、或是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室长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备,由公司组织进行修理或更换,但公司不再负担所有费用。具体的处理办法为:如有明确责任者的,所有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如无法确定责任者的,其费用由宿舍内各人均摊。如属人为损坏的,均同时处以100元罚款。

  7、宿舍内的摆设由后勤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8、集体宿舍内严禁动火、严禁使用电炉,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必须请示管理人员。

  9、集体宿舍休息时间内(晚上23:00~清晨6:30时;中午12:10~13:00时)严禁喧哗,严禁大声说笑、打闹、或开大音响、电视机的音量及其它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损坏他人财物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1、来访客人如需进入宿舍的,须由被访员工的上一级主管领导和后勤部批准,并由被访员工本人带入,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卫值班室做好登记(异性客人不可带入宿舍)。

  12、未经后勤部管理人员许可,严禁留宿他人。

  13、员工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门、关灯、关电、关水,严禁浪费。

  14、个人床铺须每天整理,被子折叠整齐。衣物必须放置在衣柜内,严禁随处堆放、晒挂。

  15、个人用具应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乱拉绳索、打铁钉、张贴。

  16、宿舍要经常通风,员工要勤换、勤洗衣被。换冼的`衣物、鞋袜(包括换下的工作服、鞋、袜)等,严禁堆放在室内,应集中挂放在阳台。洗晒的衣物须在阳台处晾晒,严禁在室内(包括卫生间)、走廓、窗台、栏杆上晾晒。

  17、宿舍区(包括走廊、楼梯、过道)不得乱堆乱放,乱丢垃圾。垃圾一律由员工投入楼层的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于门边、过道上;不得随意在室内、过道和楼梯等处倒水,以保持宿舍区内的干爽整洁。

  18、严禁向窗户外抛丢垃圾、杂物。

  19、严禁在宿舍内用餐(病员除外)。

  20、晚上23:00时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

  21、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第8条规定的人员,每次罚款200元。在室内发现烟头或槟榔、口香糖残渣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每只烟头或残渣扣罚同室人员人均20元。

  22、在宿舍内进行偷窃或者引人偷窃的,一经发现,追回非法所得,处以被盗物资十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3、集体宿舍内动火,使用电炉,或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线路故障者每次处以当事人罚款1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24、在公司厂区或者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的,只要存在打人的行为,不管情节轻重,首先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扣留其余的一切工资,以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并且要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5、在宿舍内进行违法乱纪、有伤风化的行为的,每次视情节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违反第18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27、检查发现乱堆乱放,不及时整理床铺衣物、不及时清扫室内垃圾或衣物鞋帽不按规定放置的,一律由管理人员张榜公示,连续两次检查皆犯者均处以50元的罚款。

  28、卫生间排水道发生堵塞,由宿舍员工自行处理;如需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可由公司安排,但费用由本宿舍员工均摊承担。

  29、对检查出的违反第3、7、8、9、13、16、17、19、20条规定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不能确定当事人的扣罚同室人员人均10元(外差人员不计)。

  30、在室内打铁钉、涂画、张帖等破坏墙体的行为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31、违反第11、12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宿舍规章制度8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入住学生公寓。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保卫处、纪检委、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成教学院、招生就业处、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设备处、网络中心、校医院、后qin集团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组成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公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公寓楼设立学生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学生党团组织建设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栋学生公寓楼管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名额由本楼所安排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部长),部长由副部长选举产生,各宿舍宿舍长均为楼管会成员。

  二、宿舍住宿制度

  1、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每个学生要在秋季开学前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凡取得河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函授生或临时进修、培训生,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安排,签订入住协议后,均可在学生宿舍住宿。

  2、全日制学生入学,凭注册证件及住宿费缴费凭证到所分配公寓楼值班室办理住宿和签订住宿协议手续;其它类型培训人员持相关学院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铺位。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公寓中心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公寓中心按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到学生个人。

  (2)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考研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需经院系党委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再到公寓楼值班室更换房间钥匙。

  (3)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公寓中心签订的入住协议要求。

  (4)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和一套学习家具,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向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4、凡寒暑假期间在校留宿的学生须持学院副书记或辅导员开具的证明到公寓中心登记并重新安排宿舍及床位,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

  5、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同学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再继续居住在原宿舍。可由导师出具证明,经学生处批准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另行安排住宿。

  6、毕业离校时,因导师课题需要等原因,需要推迟离校的同学(仅限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由导师出具相关证明,学院副书记签字同意后,再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毕业证出现错误、为相关部门帮忙的毕业生等,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由公寓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住宿。

  7、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2或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8、毕业生正常退宿

  (1)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2)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公寓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公寓中心办理该生离校申请。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按规定予以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正常办完离校手续,因未买到车票等原因仍需在原宿舍暂住的,需要到所住宿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时间不超过三天。

  9、正常学期间借住学生公寓的进修生、培训生和寒暑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函授生、临时进修培训学员,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

  10、其它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出国、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腾空,剩余住宿费按整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持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计财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11、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中心,由公寓中心负责调换全宿舍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12、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13、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阳台墙体保温层,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楼。

  14、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宿舍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宿舍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通知保卫处处理。

  16、退宿或离校时,宿舍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学生公寓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公寓值班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公寓楼。

  3、晚间22:30至次日6:00关闭公寓楼大门。22:3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进行登记,由政治辅导员定期查看记录,加强对22:30以后出入公寓楼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公寓楼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文明宿舍及先进楼宇建设评比

  “文明宿舍”建设是宿舍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公寓中心将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使学生公寓文明水平大幅提高,突出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五、用电制度

  1、学生公寓用电采用全天供电,学生自己控制的方式,用电量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计量,正常作息时间内照明、电扇用电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用电和超出预定用电量部分,由学生按居民用电价格自购。具体要求如下:

  (1)免费供电用电器使用

  1室内屋顶照明灯具1具,42W,(春夏秋冬)日均使用6小时;

  2学习用台灯(自备)6具,20W/具,日均使用2小时;

  3吸顶电扇2台,55W/台,供电时间段内日均使用12小时(5月15—10月15日为电扇供电时间段);

  4卫生间排气风扇和照明灯具,60W,日均使用2小时(仅限研究生宿舍);

  5其它用电器(手机充电器、MPxx、CD机等),统筹综合考虑。

  (2)免费供电量

  1按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寒暑假期间不提供免费用电。

  2本专科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3研究生:非电扇供电时间段为20度/月/宿舍,电扇供电时间段为45度/月/宿舍。

  4宿舍免费供电按教学计划每学期计量一次,按天计算,开学前两天一次性输入宿舍用电计量期内。

  5免费用电量在每次充电时自动将前面余存免费电量清零,不实行累加;自购电量余存予以保留。

  (3)用电量超出免费供电量部分,需要由宿舍成员用一卡通到购电机上自助、自费购电,电价执行石家庄市居民用电价格。

  2、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电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公寓中心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其器具并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除没收其器具外,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学生处进行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同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第三次违反规定或引起重大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4、宿舍内不准使用或保存煤油炉、液化气、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宿舍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学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应按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把学生宿舍管理和对学生的服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选派有学生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

  (2)进驻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安排。

  (3)在有条件的公寓由公寓中心给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没有住宿条件的可安排轮流值班。

  2、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职责

  (1)负责住宿学生思想情况的掌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养成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3)负责住宿学生中重点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4)负责学生在公寓发生的突发事件、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偷盗等违纪和同学间发生矛盾的处理;

  (5)负责学生公寓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6)组织宿舍长检查、处理学生未归、晚归问题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7)组织学生开展公寓文化娱乐活动;

  (8)配合楼管会抓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工作,与公寓中心共同抓好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

  (9)协助保卫处查处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10)完成学生处和学院赋予的其它任务。

  3、工作制度

  (1)按要求做好辅导员工作日志。

  (2)每周向学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3)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所在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4)加强与公寓中心的联系,协助学生公寓召开工作例会、卫生、安全检查。

  (5)为人师表,搞好住宿办公地点的卫生,带头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4、进驻学生公寓辅导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1)入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考勤和管理。

  (2)学生公寓按规定做好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工作记录,每学期汇总一次,报学生工作部,分送各学院。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生处。

宿舍规章制度9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1.目的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执行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二、住宿与退宿手续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1.2员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写《入住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及行政部经理书面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并发放相关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1.4住宿日期以实际搬入时间为准,不得晚于预计时间3日,超过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员工退宿时,须在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钥匙和住宿时所领取的物品。离职人员最晚需在离职当日办理退宿手续。

  三、日常管理

  1.为确保上班办公环境,工作日洗漱时间不得晚于早8:00.

  2.宿舍房间内及公共区卫生的清扫卫生工作由住宿人员负责,实行轮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罚。

  3.公司(宿舍)大门晚上关闭时间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员必须于大门关闭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须电话告知门卫/宿舍管理员。

  4.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部门经理申请并通知宿舍管理员,违反者罚款50元,重者按旷工处理。

  5.午休时间非住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违者扣除当月住房和交通补助。

  6.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音活动,22:30后不得用洗衣机洗衣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迁,搬动宿舍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通知宿舍管理人员。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养宠物。

  8.宿舍内禁止自行安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次,处以50元罚款。

  9.注意防火、防盗、出门关好门窗,最后一人离开宿舍需关灯关空调,发现一次不关者,处以50元罚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10.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吸烟、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者取消住宿资格。

  四、费用

  1.住宿费:享受住房补贴的住宿者,每月需缴纳100元住宿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水电费:每年6-9月份每个宿舍缴纳100元水电费用该宿舍人员平摊,其他月份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员核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维修费:大家共用的电热水器、洗衣机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需住宿使用人员平均分担。

  五、其他

  1.如有直系亲属探访需留宿须向总经理申请并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外人入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员与另一位住宿人员共同抽查宿舍卫生,评分并排名,连续3个月最后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体人员住宿资格。

  3.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根据其性质、情节、态度、影响和后果的不同,给予批评,罚款;态度恶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资格。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制度自xx年3月1日生效。

宿舍规章制度10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每天需要清扫,每周需要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放置。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以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型排列。

  4、不准倒水或乱扔果壳、纸屑等。

  5、人人都应该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地不应堆积垃圾、有纸屑、果壳、痰迹等。

  6、不可在宿舍内就餐。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老师批准。

  三、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照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需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证。

  七、学生贵重物品(包括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在宿舍内存放,以防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点煤油灯或烧煤油炉,不准私接电源或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回家,学生需要凭家长请假单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照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其他同学。低年级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宿舍规章制度11

  一、为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订本制度。

  二、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未经主管许可一律不得留(寄)宿外来人员。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能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放假员工要把自己的东西交拖他人看管,以免丢失。

  三、爱护宿舍内部的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人为故意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乱丢垃圾,各室由室长每天安排流轮打扫卫生,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于10元的罚款。

  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人人都当监督员,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件,保证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六、严禁遵守作息时间,会客时间不得超过晚上九点,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喝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避免打扰他人休息。

  七、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更换需主管统一后方能更换。

  八、不得在宿舍内赌博、盗窃及有伤风化的`行为,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枪、毒品、酸碱物等]。

  九、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妨火警、火灾事故发生,上下班应关好妨盗门,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主管,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等事故,一经查实,责任者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十、为杜绝浪费水电现象,公司为每室补贴10立方水,20度电,超出部分由宿舍共同承担,每月的水电缴费单由各室室长交由公司主管。

  十一、宿舍实行室长责任制,由室长安排打扫宿舍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对于宿舍管理优秀的室长网吧将奖励20元,未认真执行本制度或不作为的室长将给予扣罚50元,并撤销室长资格。

宿舍规章制度12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留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全部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惜,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惜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日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留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宿舍规章制度13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8、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道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规章制度14

  一、每个同学的洗脚帕、袜子、衣裤统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绳上。

  二、床面铺垫平整,棕垫、棉垫、凉席边缘与床缘对齐,不得相互超越,整个室内两侧的床缘应成一条线。上铺棕垫下要求垫一层塑料布或纸壳。

  三、被子应统一将被里折外按军训时的要求折叠成有轮廓的方块或近似方块,放于房间后窗一侧的床头铺面外侧与床缘对齐,被子口面朝进门方向,枕头放于内侧与被子底缘成一条线。干净衣裤可折叠放于枕头上面与枕缘对齐。

  四、床下两头各放学生的'鞋子,上铺同学的放于左,下铺同学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对扣,鞋跟与床脚面成一条线,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处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脸盆一律放于下铺床下地板上,上铺同学的放左,下铺同学的放右,位置对称,盆缘与床脚、鞋跟成一条线,盆内放进香皂(盒)。若超员的脸盆可灵活放于内阳台适当位置。

  六、蚊帐要求帐顶拉平,白天将帐围部分折叠到顶上。

  七、若存放劳动工具横放于床下最里部隐蔽处,扫帚铁撮等清洁工具统一放于门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内阳台窗壁正中处。

  八、箱子提(挂)包统一放于两侧存橱的一、三、四、五层,按从上铺到下铺的顺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挂)包放右,箱底、包底要与橱缘一条线,超员的箱子可灵活竖放于床下两头。

  九、濑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刷与杯把相对放于盅内,毛刷向上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膏倒放于濑口盅右旁,牙膏底部与濑口盅底部对齐成一条线。与濑口盅相对应的第二路放洗头膏,洗头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镜,要相互对齐成一条线。与洗头膏相对应的第三路放开水杯或碗筷,碗缘前面对齐成一条线,筷子、汤勺一头放入碗中,另一头露出碗缘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

  十、门后挂一个寝室流水记录簿,门后设一个专栏,贴三表(寝室规则、内务标准细则、床铺定位表)。室长为内务卫生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内务卫生,做到两根绳子七条线,清洁工具看不见,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门栏。

  三、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员工,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四、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五、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洗漱用具:统一放在脸盆内

  7、墩布:放置门后桶内

  六、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3、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4、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宿舍卫生由项目部副经理负责,每天检查1次(上午9点),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宿舍规章制度15

  1、必须为血亲只含父母、子女、亲兄弟姊妹;

  2、留宿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3、必须提前征得本宿舍内室友的同意;

  4、必须提前电话或者当面通知宿舍管理员,并在员工亲友来访登记表上做记录;

  5、必须保证宿舍的安全,并对相关期间所发生财产安全负连带责任;

  6、必须留留宿人的`居民身份证给宿舍管理员备案。

  亲友到访条件:

  1、要进入居住房间的,必须提前征得本宿舍内室友的同意;

  2、必须提前电话或者当面通知宿舍管理员,并在员工亲友来访登记表上做记录;

  3、员工为所带人员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宿舍居住人员对以上规定必须无条件遵守,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提交公司总经理,酌情作降职降级降薪或者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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