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精选1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1
1、工作人员应确保劳保护品穿戴齐全,戴好防护镜或面罩类护品。
2、无齿锯使用前,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锯片有无残缺裂纹。
3、无齿锯安全防护罩要牢固可靠。
4、使用无齿锯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5、无齿锯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6、锯件要放置平稳,夹持牢固,锯件不得超过规定范围。严禁用脚踩锯件。
7、无齿锯启动前,不得与锯件接触,锯切时用力要均匀,不可用力过猛,锯切过程中不得停止。
8、更换与管理无齿锯片必须有专人负责,轴孔不适合不得勉强安装。
9、更换锯片时必须切断电源,待完全停转后并插上止回销方可进行操作。
10、锯片存放禁止与金属物品在一起,注意防水、防湿、防冻,搬运时轻拿轻放。
11、无齿锯片磨损严重及出现缺口时应立即更换。
12、无齿锯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按程序及时报废。
13、无齿锯发生故障或损坏,须请专业人员或送专门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2
一、总则
1.1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如下;
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2.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2.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2.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2.2.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2.2.4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2.2.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2.2.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2.2.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2.2.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部批准;
2.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2.2.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2.2.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2.2.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2.2.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2.2.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2.2.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2.2.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2.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2.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2.5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2.6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2.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2.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2.9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2.10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暑、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种塔、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进入受限空间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票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四、作业程序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进入有限空间施工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由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根据危险设各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藤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看安全作业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8、有限空间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进入有限空间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
9、在易爆易燃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器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器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1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的容器内作业应不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11、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焊、气割,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现场要配备一定的护具、灭火器、安全绳等;要掌握紧急情况下外出的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操作或休息,一旦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服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下盲目进入抢救,并且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2、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性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13、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后方可封闭设备。
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2、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员分别签名后,《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员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或检修人留存。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
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 岗位制度
第五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 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分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作用。
第十条 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分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 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5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采购、销售管理制度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9、危险化学品储藏养护制度
10、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二、安全操作规程
1、业务员安全操作规程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企业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单位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8、负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9、协调企业内、外部关系,负责单位人事任免;
10、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资金投入。
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职责
1、单位安全员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经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
5、加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作业的行为,安全远有权制止和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6、负责企业年度安全总结、评比和材料的上报工作。并对单位全员全年度安全工作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理。作为单位评先的依据。
7、应带头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并能把相关知识和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业务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本单位举行的各项安全活动,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3、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如实向单位领导汇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安全建议;
5、购买危险化学品时,从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严格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随货提供给客户。
6、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并负责签订安全运输协议。
7、及时、如实的向运输单位介绍所运物品的数量、危险特性和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8、协调发货方、承运方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合法、文明经营。
9、禁止购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超出单位经营资质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否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积极、妥善处理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单位坚持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管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本单位内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
3、本单位内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是效益的前提,培训学习成绩年终要纳入全面考核,合格者进行奖励,屡次考试不合格者,辞退不录用。
4、全体职工,每季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加强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达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之效果,学习成绩纳入个人考核。
5、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认识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克服安全与己无关的思想,确保安全经营。
6、职工教育:新招员工首先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概况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次是学习相关化工安全知识;再次是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订。
第二条各公司须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
第三条股份公司对子公司的责任追究对象为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第二章 责任追究方式
第四条责任追究方式分为:“行政处分”、“责任制年度考评”两种,两种责任追究方式同时执行。
第五条“行政处分”方式规定如下:
(一)发生一起1人工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降免职处分,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免职处分,受处分人员1年内不得提拔。
(二)发生一起2人工亡的责任事故的或者年度内连续发生两起1人工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免职处分,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免职处分,受处分人员1年半内不得提拔。
(三)发生一起3人及以上工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免职处分,调离本公司,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免职处分,受处分人员2年内不得提拔。
(四)年度内累计发生3人及以上5人以下重伤的责任事故的,行政处分参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执行。
(五)年度内累计发生5人及以上重伤的责任事故的,行政处分参照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执行。
(六)厂区内发生一起相关方1人死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降免职处分。
(七)厂区内发生一起相关方2人及以上死亡的责任事故的或者年度内连续发生两起相关方死亡的责任事故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降免职处分,事故责任部门负主要责任的中层管理人员给予免职处分。
(八)在本单位的子公司领导,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免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九)组织或者参与破坏事故现场、出具伪证或者隐匿、转移、篡改、毁灭有关证据,阻挠事故调查处理的,子公司主要责任人员给予免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厂区内相关方死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子公司主要责任领导给予免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检查,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指令、要求等,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子公司主要责任领导给予免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发现疑似职业病未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股份公司安委办及总经办报告的,确诊为职业病后,并未及时向(除以上部门外)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包括1周内未上报或政府部门下达未上报处罚通知单),给予主要责任领导警告处分;由于职业禁忌症人员未及时调整岗位或进厂时(每年)未及时安排职业健康体检,发生新增职业病例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专业分管领导给予降职处分。
(十三)有其他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子公司主要责任领导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等相应处分。
(十四)托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行政处分参照本制度第五条执行。
(十五)兼职多个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专业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行政处分参照本制度第五条执行。
第六条“责任制年度考评”方式规定如下:
(一)根据股份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目标责任书》的规定,每年对照《考核细则》组织对各子公司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年度考评。经考评,凡是列入股份公司“一票否决”单位的,取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参加当年各项先进评比表彰资格,1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并根据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降职、免职。
(二)发生工亡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单位,符合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的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年终奖减半发放,符合本制度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主要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专业分管领导取消年终奖。
(三)区域内所属子公司发生工亡责任事故的,区域主要负责人的年终奖,按每人次核减5%年终奖。
第七条对于本制度规定以外的责任追究事项,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参照本制度同级别的责任追究条款规定,提出对子公司相关责任领导的处理建议,经股份公司安委会研究,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由于子公司发生安全、职业健康等相关事故(事件),子公司出现社保赔付差额部分的,30%由子公司班子成员及二级部门相关责任人承担,承担比例为班子成员占70%,二级部门相关责任人占30%,子公司拿出具体赔偿意见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年终目标责任制中清算,个人被政府部门处罚的,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已经承担法律责任或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罚,重于股份公司对其处理规定的,不再重复处理;轻于股份公司处理规定的,仍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股份公司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由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本制度执行和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7
一、矿井每年年初根据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安全生产专业科室(区队)技术主管制定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报区煤炭局批复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落实。
二、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辨识工作场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制定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
三、矿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矿井灾害及处理计划,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场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矿井对学习效果进行统一考核,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参加考试者,不得下井作业。矿将组织安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落实。
四、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通风、防尘、防瓦斯、防水灾、顶板、提升运输、职业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别制定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处理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每季末根据矿井季度作业计划,及时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编,并下发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学习贯彻落实等不认真、组织不力或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延误战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处罚。
七、建立健全预防职业病危害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为强化管理,加强监控,确保对矿井各主要危险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8
1、食堂人员应经过区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
2、食堂人员应遵守有关食堂卫生规章、制度;
3、食堂人员应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在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工作时,必须遵守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
5、食堂人员在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和开关电闸时,严禁湿手触及,防止触电;
6、非食堂人员严禁入内;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以防火灾;
7、炊事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戴口罩,不准吸烟。严禁赤膊赤脚和有传染病的人进入食堂;
8、遵守劳动纪律。切菜、磨刀等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不得边工作边谈笑,防止划、碰、挤、压、砸、割、打、烫、烧伤;
9、往开水里面放东西必须缓慢,不准冲击;用油炸食物时,油温不准过高,防止着火;用器皿盛汤、稀饭等,不得过满,防止溅出烫伤。两人以上抬、搬东西,要步调一致,协同配合,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操作;
10、食用碱和明矶等物,要妥善保管,不准乱放,更不准放在炉灶上或炉灶附近,防止误用、误饮;
11、食堂厨师(验菜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厨师每天要对蔬菜水果类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加工使用。测试后要将检测结果及时登记;
12、厨师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3、食品在烹饪后至师生食用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学生不用隔夜食品;
14、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9
一、室内不准堆设杂物,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间门前保证畅通。
二、非机房人员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有关人员进配电间例行公事需登记。
三、保证室内通风良好,以免室温升高而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要做到防火、防漏、防雨淋,防止小动物侵入配电间,避免配电间事故的发生。
四、当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转状况;认真巡视检查并能准确熟练地进行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过有关方面进行检修。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要全面、清楚,接班要心里有数。
六、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让有严重缺陷的.高压电器设备带病运行。
七、值班人员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器等安全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试验,并做好记录,不合格不准使用。
八、高压设备的送电与切断,需在有一人监督的情况下操作,操作完毕挂上“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字牌。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10
1.操作者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和维护机器。依据操作手册中所述的程序检查各安全装置。
2.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开机后的正常运行。
3.操作者应了解机器的原理、结构、性能、故障特征、产生原因和防止方法。
4.各类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必须安全有效,水、风、油管必须畅通。
5.运转中要经常检查气压、油压、冷却水的`温度及机器运行状况,做到勤看、勤听、勤记录。
6.停止运行后仍应连续供水一刻钟方可停水。冬季停机后须将气缸及冷却器内的剩水全部排出。
7.电气系统进行工作之前,应确保利用手动断开开关能切断系统电源。
8.不得在高于空压机所规定的排气压力下运行空压机。
9.一旦有压力通过安全阀释放,必须立即查明原因。
10.检修机器前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释放机器内气体的压力。
11.维护保养机器工作完成后,必须把各种盖板和罩壳重新安装好。
12.发现机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领导。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11
一、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服从交警和车辆管理人员指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修,灯光、制动、方向必须完好方可出车,做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三、严格控制车速,不得超速,城区内不得超40km/h,城区外不得超60km/h,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四、一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先保护现场,并设法营救伤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五、严禁酒后驾驶。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12
一、上班不得穿拖鞋和汗背心,必须要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
二、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规程。
三、机器维修时要先断电、挂牌,不得带电操作,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四、电焊时必须戴护罩,防止伤害眼睛。
五、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防止意外发生。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13
1、锅炉工必须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锅炉。
2、锅炉工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3、锅炉开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4、安装入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5、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定期检验,保证有效。
6、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开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锅炉工在锅炉开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锅炉在运行中,锅炉工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锅炉工参加工作。
14、锅炉工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锅炉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14
一、开始工作前,必须将工作场地及通道上不必要的杂物清除掉,以免妨碍工作。
二、工作前应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可靠。特别是手锤要经常检查有无松动,锤头有无卷边裂痕现象。
三、手锤起落,须注意锤头运动范围内的安全,在操作中握锤的手不准戴手套,以免手锤滑出伤人。
四、在人多工作的'地方或在工作台上錾切工作物等,应加档板,以免金属碎片飞出伤人。
五、在车上或车下作业时,要注意同时工作的其他工种,协调作业,并小心防止机件或泥砂掉下造成人身事故。
六、使用剪板机注意:
1、开机前要紧固上、下剪刀,并使上剪刀与下剪刀相对倾斜20―30度,并根据板斜厚度对上、下剪刀的重叠及侧面间的间隙进行调整,调好后,须做空载试车。
2、开机前应检查板料表面质量,如有硬疤、电潭等毛病则不能进行剪切。
3、不准过载剪切。
4、发现床剪工作不正常时,应该及时停车检修。
5、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15
一、试运行前的检查:
1、齿轮箱内润滑油是否充足。
2、电源电压是否正常,额定电压380V,波动不得超过±10%。
3、电机等电气元件接线是否牢固。
4、储料斗、称量斗内是否有异物积存。
5、称量斗是否水平,吊杆及称量斗是否垂直,且摆动灵活。
二、配料机的使用
1、使用时要安排专门操作人员操作,严格按电气控制系统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
2、使用时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特别要注意查看胶带机是否跑偏,如跑偏及时调整,并注意胶带机松紧程度,必要时应及时调整。
3、注意检查传动装置三角带松紧,如松动要及时调整。
4、装载机上料时一定注意不能碰到配料机上,以免把设备碰坏影响使用。
5、雨天时要把电机、传感器、电气控制箱采取防雨措施。
6、新机使用一周内要全面检查紧固所有螺栓。
7、当配料机长时间不用时,应在称量胶带机上垫一定物体,然后松动上下吊杆螺母使传感器处于不受力状态。
三、保养与维修
为了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提高使用寿命,应切实搞好设备保养与维修。
1、每月一次打开减速机上盖检查润滑油油位及油质,必要时加注或更新润滑油。
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16
一、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证生产,当班司炉工必须严守岗位,聚精会神操作,操作期间要认真观察锅炉的各部件,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有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扯皮。
二、当班司炉工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开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月奖金的30%。
三、当班司炉工不准睡觉、玩耍,严禁参加一切娱乐活动。
四、锅炉最高气压不得超过0.5kg/cm2,最低气压不得低于0.4 kg/cm2,违者扣除当月奖金20%。
五、经常注意锅炉水位,不得高于水位线或低于水位线,保持水位正常。
六、加煤时应注意检查,防止铁器进入炉膛,以免发生故障。
七、进锅炉水必须进行处理,不合格水不得进锅炉,做好必要的运行记录。
八、各人分工负责的机械设备应保养好,定时加油,经常检查,保持设备完好及清洁,保证锅炉在运行中不出故障。
九、锅炉部件机械设备,自己无法修理,应提前报告校领导,以免影响学生伙食正常供应。
十、锅炉及碱水等设备必须定时进行维修检查,加碱处理,做好必要维修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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