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26 10:40:5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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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xx日—xx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xx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3

  1、全体干职工应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实行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晚上值班三次签到制度,上午签到时间为8:40以前,下午签到为5:30以后;晚上签到时间为7:00以后、22:00以前。

  2、办公室负责做好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负责带班期间的值班工作。干部严格按时值班,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在值班前找好代班人,并通知办公室,报值班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并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3、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上传下达,及时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工作,答复和处理好能解决的问题。遇紧急情况要及时与主要领导取得联系,进行汇报。同时要做好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4、乡机关单位职工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时上下班,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请假或迟到早退,做到出满勤。

  5、干部开会、学习、出差等必须凭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或电话通知,应事先报告分管领导,并到党政办进行登记。

  6、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必须及时请假。干职工请假2天内由乡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乡长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须经乡班子会研究决定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乡班子成员请假由党委书记批准,党委书记不在乡由乡长批准。请假一个星期以上,须经乡班子会集体研究同意,请假一个月以上须报县委、县政府审批。乡党委书记、乡长请假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7、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按照批假权限签字批准后方为有效。批准后的假条统一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假满后本人应主动到办公室销假。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8、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予以处理。

  9、职工全年累计请假除因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超过二十天,否则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

  10、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考勤,严格日考勤制度,建立请假、休假、出差登记册,如实登记每位同志的考勤(请假)情况,并每周公示考勤结果。

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4

  根据企业运行的基本规律并参考很多企业的实际,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业,从仪容仪表、岗位纪律、工作程序、待人接物、环卫与安全、素质与修养等几个方面来对员工提出要求,大概都是必不可少的。

  1、仪容仪表

  这是指对员工个人和群体外在形象方面的要求,它可再具体分为服装、发型、化妆、配件等几个方面。

  有人不以为然,认为仪容仪表纯属员工个人的事情,如果企业连这都要管,是不是太过分了呢?其实,很多企业之所以把对仪容仪表的要求列入行为规范,有着充分的理由。

  (1)出于安全需要,即根据法规政策要求对员工实行劳动保护。

  (2)出于质量需要,制药业、食品加工业、餐饮业等行业为了保证药品、食品卫生,要求员工穿工作服、戴卫生口罩,而微电子、精密仪器等行业则为了保证产品的精度对工作环境(包括着装)有严格的规定。

  (3)出于企业形象需要,每一名员工都代表着企业形象,员工形象最容易感受到的就是员工的外在形象。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而仪容仪表正是一个人留给他人最初的印象,仪容仪表方面统一规范的要求为的是树立具有特色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从实际来看,新员工在企业的成长变化是一个从“形似”(符合外在要求)到“神似”(具备内在品质)的过程。而要把一名员工培养成为企业群体的一员,最基础、最易达到的要求就是仪容仪表方面的规范。因此,从企业形象的角度看,仪容仪表的规定往往被企业作为员工行为规范内容的第一部分。

  2、岗位纪律

  这里所讲的岗位纪律一般是员工个体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一些共性的要求,其目的是保证每个工作岗位的正常运转。岗位纪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作息制度,即上、下班的时间规定和要求。一般都要求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溜号,这是企业最基本的纪律。有的企业作风涣散,往往就是没有严格的作息制度,或不能严格执行作息制度造成的。

  (2)请销假制度。这是根据国家规定,对病假、事假、旷工等进行区分,并就请假、销假做出规定,以及对法定节假日的说明。如果缺乏这些要求,可能导致个别员工钻空子而影响整个企业制度的严肃性。

  (3)保密制度。每个企业都有属于自己的技术、工艺、商业、人事、财务等方面的企业秘密,保守这些企业秘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纪律,绝大多数企业都对此有严格的规定。此外,在一些高新技术企业,还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定。

  (4)工作状态要求。这是对员工在岗位工作中的规定,除肯定的提法“工作认真”、“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工作”等之外,一般用“不准”、“严禁”的否定形式来进行具体要求,如“不准聊天”、“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用计算机玩游戏”、“不准打私人电话”。

  (5)特殊纪律。这是根据企业特殊情况制定的有关纪律。例如,某家企业率先在员工行为规范里写入“工作日中午严禁喝酒”的规定。纪律是胜利的保证,严格合理的工作纪律是企业在严酷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取胜、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

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5

  一、日常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

  (1)白班13:00~22:00,晚班19:00~02:00,若有客人则待客人离店后下班。

  (2)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窜岗溜号。

  2、仪容仪表:

  (1)上班时间穿戴工装,保持工装干净整洁。

  (2)女员工不得浓妆、披发、拖鞋、佩戴夸张饰品、留长指甲,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和胡须、穿背心短裤、穿拖鞋。

  (3)工作时间不得依墙靠柱东倒西歪、与同事勾肩搭背、在工作场所追逐游戏,不得吃零食。

  3、人事管理:

  人员招聘、试用、培训、薪资、请销假、公休、辞职、辞退等相关人事和日常管理制度按现行酒店制度办理。

  二、营业操作规范

  1、开台:点歌系统开台后,应立即在酒店美食家系统中开台,保证点歌与美食家两个系统中开台时间和数量上的一致性。

  2、录单:收银员凭服务员开单出库商品,同时在美食家系统中录单操作,并在营业过程中不定时核对单据,做到账实相符。

  3、结算:

  第一步:关闭点歌系统并打印票据(根据客人离开房可调整该步骤)。

  第二步:清退酒水做好退单,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第三步:在美食家系统中预打收银小票交与顾客确认,进行优惠、免单、退单等调账操作。

  第四步:埋单结算,打印正式收银票据。

  第五步:美食家收银票据与点歌系统票据同时作为该单结算凭证,并与日结单据装钉在一起交财务。

  三、优惠赠送和免单、签单

  1、原则上所有商品一律不得赠送,如有特殊情况需由KTV经理和酒店执行经理(或值班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2、果盘赠送由KTV经理自行把握,当月水果销售额至少要达到采购额,一个房间果盘赠送不得超过2份,特殊情况向上级申请后执行。

  3、KTV经理有房费50%以内的免单权限和消费总额50元以内的抹零权限,收银员有10元以内的抹零权限。

  4、酒店股东有按自然月结清的签单权限,需股东本人签字或电话通告事后补签方可执行。

  四、其它规定

  1、客人离开后即应对房间的垃圾秽物进行清扫,尤其是有浓烈气味的房间清扫后要用拖把清理干净并喷洒空清,不可留置到第二天。

  2、任何人包括员工和客人均不得在KTV包房睡觉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应向执行经理申请同意。

  3、领取商品应与库管或财务一起检查是否贴有酒店专用防伪激光标签。

  4、酒店有责任保全任何员工在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但也应与客人以礼相待,巧妙周旋,尽自身努力去化解纠纷。

  5、非赔偿酒店损失的罚款款项首先用于楼层全员的`意外和福利基金,其次经向执行经理申请同意后可用于集体活动。

  6、本酒店管理人员非脱产干部,在行使管理职能、合理分工配置资源使各人工作量达到饱和合理的同时,要亲自带领员工一道工作在一线。

  五、禁止行为与处罚

  1、违反日常管理制度按现行制度规范处罚,对暂无文件制度依据但明显有损酒店和集体利益的行为,执行经理有权现场开据处罚单。

  2、员工不按营业规定流程操作,罚款5~50元,经理则以员工罚款金额的2倍罚款。

  3、上班时间窜岗溜号不在工作岗位,检查发现5分钟以上,员工罚款1元/分钟,经理2元/分钟罚款。

  4、预打收银小票客人确认无误后,收款并立即在电脑系统中结算打印正式收银小票,严禁客人离开或事后再从系统中结算,有上述行为对收银员罚款20元/次,经理2倍罚款。

  5、管理人员在不定期检查商品或临时盘库时,发现有未贴有本酒店激光防伪标签的商品(按规定不加贴酒店激光防伪标签的商品除外),处罚经理以商品销售金额2倍罚款。

  6、商品盘存后,盘盈充公,盘亏按责任赔偿。

  7、点歌系统与美食家系统存在开台数量差异,点歌系统中开台时间达10分钟以上的,经理罚款50元/次。

  8、当月水果销售额未达到采购额时,视为赠送水果超标并为酒店造成失,差额部分由KTV经理补足。

  9、在酒店夹卖私货,以外购货物补充盘存差额,徇私舞弊、以职谋私等严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管理的均属于严格禁止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立即开除并追究相关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六、处罚豁免:

  总经理在各楼层享有三次处罚豁免权,因此以上各款处罚,KTV经理与员工均有向总经理申诉的权利,确属特殊原因,总经理可行使豁免权免于相关处罚。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6

  1、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清洁工作制度,坚守岗位,掌握保洁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汇报。

  3、自行拟定保洁时间表,报物业公司服务中心批准;按照保洁时间表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安排保洁时间先于工作时间,保洁工作在上班前完成,不能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5、保洁员出入公司各个场所,严禁发生偷窃行为。

  6、不允许因个人情绪降低保洁质量。

  7、保洁员请假事先申请,获准后方可离开。

  8、保洁员与员工礼貌相待,互相尊重。

  9、有权制止员工的各种破坏卫生、污染环境的`行为。

  10、保洁员的卫生负责范围有:

  (1)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大厅、楼梯(电梯)、过道及卫生间的清扫。

  (2)清倒办公室和公共走道之垃圾,做到通道"五无":无垃圾、无蛛网、无积灰、无痰迹、无杂物。

  (3)清擦办公场所(办公桌、沙发、办公用具、门窗、扶手等),保持公共场所门窗玻璃干净,扶手无积灰。

  (4)定期检查卫生间内设备状况,确保良好使用;及时增添卫生间内洗手液、卫生纸。

  (5)定期维护盆景植物卫生,做到其叶面、花瓣无明显积灰。

  (6)放置药物、除四害,做好蚊蝇消杀工作和灭鼠工作。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企业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八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九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十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十一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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