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4-05-31 17:17:56 股东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公司股东协议书集合(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股东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股东协议书集合(15篇)

公司股东协议书1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四、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1、公司成立后,协议三方可自由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需要增资扩股的,各股东可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引入外部投资人。

  五、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___万元。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2

  合伙人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二: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三: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四: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五: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合伙人六: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济南南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项目的经营管理。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济南南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工业南路69号交运物流仓库6号仓库二楼 Vclub音乐餐厅酒吧 经营范围:餐饮

  经营方式:餐饮服务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3 年,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 合伙人 孟祥熙 :出资额为 200000 元(大写: 贰拾万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60 %;其中 20% 为代持众筹股东股份,代持部分出资额为

  400000 (大写: 肆拾万元整 )该股份比例仅限于代持分红。

  2. 合伙人 李恒凯 :出资额为 67000 元(大写: 陆万柒仟元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

  3. 合伙人 姚建 :出资额为 67000 元(大写: 陆万柒仟元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

  4. 合伙人 张云斌 :出资额为 33500 元(大写: 叁万叁仟伍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 %;

  5. 合伙人 侯佳煜 :出资额为33500 元(大写: 叁万叁仟伍 ),以 现金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 %;

  6. 合伙人 江伟 :出资额为 0 元(大写: 零 ),以 技术人力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800000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以前交齐。除众筹部分资金外,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孟祥熙 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八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持股比例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月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填补运营资金水池(保证运营水池内资金总量为贰拾万元整);

  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如运营资金水池资金未达,则以未来利润补充,直至运营水池资金总量达到贰拾万元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九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5、在合伙企业产生债务前,合伙企业法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股东知晓,并在通知书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孟祥熙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 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 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 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 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 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10、

  执行人采取一月考核,三月执事制,每三个月由签署合同的主要股东对执行人进

  行审核投票。超过半数投票同意的执行人可继续担任职务,未通过的,将由股东另行推举。

  第十二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 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

  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

  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 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 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 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 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五 年。

  第二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详见本合同第一页。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7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6 份,各方各持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伙人一(签章): 合伙人二(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三(签章): 合伙人四(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六(签章): 合伙人五(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3

  发布日期: 作者:

  股东协议

  甲 方: 乙方:

  住 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 方: 丁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商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

  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1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

  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4)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5)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

  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6)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7) 甲、乙、丙、丁四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

  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万元。

  (1)甲方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20xx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甲方无法及时联系乙方、丙方、丁方,甲方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可先行决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公司所有在职人员工资按考勤制度发放工资,具体工资增长核定甲乙丙丁四方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协商决定。公司员工为处理公司事务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按月结算,实报实销,相关报销需提供发票或者其他凭证,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5.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或者甲、乙、丙、丁四方其中两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由甲方行使最终决策权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四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后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红一次,即每年的1月1日分取上个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税后剩余利润的,四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叁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肆年起,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股东退股时,公司尚有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均不计入利润,待今后收回后按实际出资比例再行分配。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 甲、乙、丙、丁四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4

  公司(甲):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持股人(乙):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同创业、共发展的自愿原则,经经过协商达成如下个人持股协议,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公司,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乙方持/入股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

  注:乙方持股形式。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管理事宜由董事会进行商议后确定。

  第三条、本协议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本协议目的为达成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即: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他人申请入股时,须经甲乙双方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东协议书5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

  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

  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

  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

  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

  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

  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

  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

  1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

  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

  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____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楼____室。公司的经营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公司股东共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个,法人____个,分别为:

  ________,现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现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现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现住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址为________,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______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

  2、______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

  3、______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

  4、______出资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并运行。

  2、公司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为3年。董事分别为____、____,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____担任。

  3、公司设监事会(或监事),由____担任,每届任期为3年。

  4、首任总经理1名,由____担任,由公司董事会聘任。首届经理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续聘连任或由公司董事会公开向社会招聘产生。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组织机构行使其权利及义务。

  六、各股东须按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七、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各方均承诺《股东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八、股东不按协议及公司章程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十、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一、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十二、股东的'义务为:

  1、按协议及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十五、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及公司章程出资;

  2)股东出资后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保证,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2、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补救,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辩或索赔,各股东首先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诉讼

  1)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诉讼过程中,出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

  十七、上述协议与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十八、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7

  第一章总则

  、、、、,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丁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二条公司地址为:(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整)。

  第二条各方现金及其他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

  乙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

  丙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丁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以上现金出资用于__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本,打造建筑业优良品质,(股东商议决定)。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股东商议及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一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规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红;

  (二)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准许所占比列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按《公司法》举行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公司相关经营性信息;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公司的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权,

  (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退股一方对其退出之前的债务以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公司发给各股东的出资证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五)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应向其他股东就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六)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股东会

  第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副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薪水等事项;

  (三)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七章公司职务与分工

  第一节

  全体股东同意任命为公司总经理,任命为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义务及职权: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公司20%以上投资及1万元以上财务支出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标额为10万以上合同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签署!

  (二)按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才可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亲笔签署方可执行。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必须经过股东半数同意。

  (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提议、主持并决定是否召开股东会。

  第二节副总经理权利及义务: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销售,

  (二)提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提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提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提议制定公司的经营性计划。

  (七)审议业务及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计划。

  (八)参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及工资标准。

  (九)参与处理公司员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纠纷处理工作。

  (十)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

  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

  (二)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五)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在营业之日起,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实行薪水制,总经理薪水为人

  元/月,副总经理薪水为月,其余股东以外员工工资由股东会商议决定。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7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章退股方式

  (一)、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资及收益对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作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公司如盈利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35%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三)、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

  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总经理为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各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东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出资额为限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成立后违约方以本协议内容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所有股东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一份,公司建档一份。

  本协议除签字盖章项外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8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由________提议建立,以________为主要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股,四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________股东二:________股东三:________股东四:________(依次排列)

  根据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股东一:____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二:____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三:____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四:________,无现金出资,实物出资_____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管理参与经营管理;

  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果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5、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股东承担下列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管理服务;

  3、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7、《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则通过。

  三、利润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项

  1、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1-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的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4、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

  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平均按照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占:___%的比例分红。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本协议签定于________年__月__日,一式五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由公司盖章即可生效。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的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___________协会:

  我们是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信息咨询中心的委托,就贵会与____________中心因联合编辑出版《中国____________大典》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贵会。

  我所承办律师听取了____________中心对案情的详细陈述,并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我所认为:

  二、合同履行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__中心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完成了起草、设计、编务等一系列的工作,并于合同签署当日向贵会交纳了____________万元的管理费。此外,为履行双方签署的协议,____________中心又在____________路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租期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租金近____________万元。但贵会在签署合同后却怠于履行自己合同义务,致使双方的协议无法得以继续履行。

  依据上述事实,我所认为:

  一、时至今日,鉴于贵会的违约行为及目前实际情况,双方已实无必要继续履行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贵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返还____________中心支付的管理费______万元,并承担同期银行利息;

  承担____________中心因履行协议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租、人员工资、印刷专用稿纸信封等费用。

  三、据____________中心陈述,其愿意与贵会友好协商此事,故在双方协商时,____________中心只主张贵会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即可,其他要求在协商时可以放弃。

  现我所接受____________中心的授权,特正式致函于贵会,要求返还____________万元管理费,请贵会接收此函后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我所。我所诚望贵会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还款义务。我所欢迎贵会来电来函,就此事做进一步的交流,以期和平解决此事,以免双方诉讼之累。如贵会不能如期答复复,届时我所将在广协中心授权下,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此实属无奈之举,不尽之处,还请贵会理解。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公司股东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有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实际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地址拟在。

  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立新公司的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元整,其中:

  甲方:___________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___________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及时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年月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应于______年月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第六条出资证明

  公司成立后,足额缴纳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股份转让

  任何股东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2、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关于公司治理的其他普通事宜,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3、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4、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监事会主席由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5、公司设总经理名,副总经理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公司,随时了解公司设立工作的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补足其应缴的出资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为设立公司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各种原因导致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__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四条营业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营业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按期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

  本出资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协议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公司存档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出资方签字(盖章):___

  签订时间:___

  签订地点:___

公司股东协议书11

  一、总则

  _________(你)和_________(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股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三、公司名称及性质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如下

  1、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只能是一个,为你)

  4、注册资本:______元

  5、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我们先协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80%;

  (2)乙方出资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2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5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具体资金转入方式可以双方协商,股份占有今后如有变动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并修改章程通过。(将来我可能会增大股份额,待协定)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45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因为只有两个人,表决上是协商一致,所以没有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1800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兼副总经理、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六、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七、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45%、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八、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2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2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45%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55%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九、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十、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45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12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住址:xxxxx 住址:xxxxx

  身份证号:xxxxx 身份证号:x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名为准

  2、住所:xxxx

  3、法定代表人:xxxxx

  4、注册资本:xxxx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注册资本和启动资金两部分,其中:

  1、注册资本xx元

  (1)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xxxxx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x;

  (2)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xxxx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x;

  (3)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xxxxx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2、启动资金xxx元

  (1)甲方出资xx元,乙方出资xx元;

  (2)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xxxxx日内将启动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该启动资金在公司设立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分三年度无息偿还股东的启动资金。

  3、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xxxxx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指派一名人员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共同管理公司财务。

  3、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4、甲方按月领取工资,工资金额为元。

  四、资金、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1)公司成立起xxxxx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xxxx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3)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xxxxx元。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增资:

  (1)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2)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xxx 乙方(签章):xxxxx

  日期:xxxxx 日期:xxxxx

公司股东协议书13

  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于XX年X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XX年XX月XX日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由公司总经理XXX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清算报告内容不含虚假成分,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在《台州商报》刊登注销公告至今已满45天,符合法定期假。

  3:自即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向黄岩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盖章及签署:

  XXX年XXX月XX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14

  发包方: (称甲方)

  承包方: (称乙方)

  经______公司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公司______生产线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方)。

  第二条 承包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 承包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并严格参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五条 承包方______年的总承包费为______万元整人民币,作为公司全体股东的收益,每年分两次付清年承包费,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费,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费为 万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扣减承包费,或终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对公司移交给承包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方合法经营,不得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公司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公司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公司原车间、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公司股东会认可,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根据市场前景和公司发展需要,乙方可自筹资金投资建设______产品生产线,每销售一瓶可按______元提成作为全体股东收益。固定资产归乙方所有,生产经营直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满。

  五、若以公司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七、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八、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______人民法院予以角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东各执一份,董事会秘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15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书约定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主张权利的费用损失。

  八、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 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九、争议解决方法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事宜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公证处各执 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确认并签署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股东协议书】相关文章:

公司股东协议书12-15

公司股东协议书04-28

公司股东股权协议书06-28

建筑公司股东协议书07-20

公司股东协议书范本04-10

公司股东股权协议书12-18

公司股东投资协议书03-26

公司股东退股协议书03-30

公司股东入股协议书09-13

公司股东分红协议书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