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2 16:14:4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合集]质量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集]质量管理制度15篇

质量管理制度1

  一、材料: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二、施工: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三、协调措施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四、外监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

  1、对定位轴线、轴线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桩等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观察。

  2、土方开挖时,应观测邻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发现古物或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方可回填土。

  5、砌砖基础时,应加强对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不得踩倒弯折;基础墙两测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挤歪挤裂,回填土严禁不分层夯实和向槽内灌水的所谓“水夯法”。

  6、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安装模板和浇筑砼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8、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砼受冻。

  9、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装模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11、墙、柱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大模板砼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等均应保护,并应保持墙面洁净。

  12、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涂刷防锈剂。

  13、不得踩踏绑扎好的钢筋,绑扎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14、往楼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点,以免钢筋变形。

  15、柱子、钢筋、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钢筋绑扎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砼前保持钢筋的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整;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1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17、浇注砼时,不得污染清水砖墙面。

  18、浇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干净。

  20、不用重物冲击楼板,不在梁或楼梯模板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21、已浇筑的模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和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浇的楼梯上覆盖时,要在铺的脚板上操作,尽量不踏脚印。

  22、预制构件重叠放置时,应加垫木,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凿预埋钢筋和预埋铁件时,不得损伤构件。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断伤构件的外露钢筋。

  23、地面施工时应保护已做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避免推车损伤门框及墙面。

  24、地面上铺设的电线管,暖、卫、电气等立管应加以保护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临时管头要保护好,以免灌入杂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浆杂物,地面在养护期间不准上人,其它工种不得进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门、窗时,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墙面及明露的各种管线。

  28、木门框安装后应用铁皮保护,其高度以手推车轴中心为准。

  29、钢门窗进场后,及时刷好防锈漆,用雨布盖好,严防乱堆放,防止钢窗变形和生锈;脚手架严禁以钢门窗为固定点和支点,禁止将架子拉、绑在钢门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门窗进场后,应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时应用雨布盖好,防止雨淋。

  31、安装门窗时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装饰好的成品。

  32、铝合金(塑钢)门窗处,抹灰前应用塑料薄膜保护好,任何工序不得损害其保护膜,防止砂浆,污物对铝合金(塑钢)表面的侵蚀,铝合金(塑钢)表面不可用锋利物器刮划,防止表面划痕。

  33、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玻璃。

质量管理制度2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建立输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临床输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科学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改进和提高临床输血质量。

  12.有专人负责到血站领取血液,领血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内容: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13.送交叉配血标本时,临床医护人员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随同血标本一起交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有执业医师签字和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血样标签粘贴牢固,标签上正规书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临床诊断、血型(已知时填写)等。

  1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双方签字,方可接收登记。

  15.凡是《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填写有任何一项不符要求或有疑问时,均不能接收血标本。请临床科室重新验证后,重新抽取血标本,必要时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到床旁确认血型。

  16.严格执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复核制度。对多次输血者,要查对前几次血型,一致后才可接收血标本或配血。对于新入院病人,一定要两次抽血确认血型。交叉配血前一定要再次复查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

  17.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abo作正反定型,常规检测rh血型,交叉配血要用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18.凡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认真调查和处理。

  1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书面记录,在工作中有疑难问题应及时与科室其他同志协商,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

质量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严格基建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某某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

  第三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参建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五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实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工程科工程负责人、驻工地代表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工程科工程负责人对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驻工地代表对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通过招标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 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明确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主要分部和主要单位工程,并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第十一条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审核批准设代机构、监理部、施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员变更。

  第十二条 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十三条 单元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才能申请验收评定,否则监理单位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验收评定,应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验收评定,并在验收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五条 单元工程验收评定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及时签署结论,不能事后补签。

  第十六条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未达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应按规定进行重新验收评定。

  第十七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九条 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二十条 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第二十一条 认真抓好验收工作,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制订工程验收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做好相关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确保资料准确、及时、完整。

质量管理制度4

  1、目的和适应范围

  1.1目的: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2、职责

  2.1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本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2.2各部门部长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2.3综合管理负责除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外其他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2.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负责所有奖励项目及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处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2.5人力资源组(部)负责对有关奖惩处罚进行记录和存档;

  3、工作程序

  3.1奖励工作程序

  3.1.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并出具书面报告;

  3.1.2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会同综合管理部审核;

  3.1.3总经理批准;

  3.1.4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3.2处罚工作程序

  3.2.1员工举报、所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公司领导发现后向综合管理部通报或综合管理部通过检查发现有员工违纪行为;

  3.2.2综合管理部会同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调查落实,形成书面报告;

  3.2.3综合管理部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罚决定,但处罚决定是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的处分决定还须报总经理批准;

  3.2.4所在部门部长与违纪员工面谈并确定改进计划;

  3.2.5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4、过程控制

  4.1奖励

  4.1.1奖励等级与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荣誉称号、调薪和晋升等,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等,奖励时间分为年度奖励和不定期奖励等。

  4.1.2通报表扬又分为嘉奖、记功、突出贡献奖;

  4.1.2.1嘉奖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元以下者,可予以嘉奖,同时奖励现金50元:

  4.1.2.1.1上级临时交代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出色者;

  4.1.2.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为公司以外人员或单位或媒体称道,为公司誉者;

  4.1.2.1.3具有优秀品德且有两次以上具体事实证明,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4.1.2.1.4对公司公共财物机械设备一贯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4.1.2.1.5能为公司献计献策,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1.2.1.6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两次以上事例证明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协助者。

  4.1.2.2记功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10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4.1.2.2.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2.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了直接经济效益;

  4.1.2.2.3大胆实施革新,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为公司减少损失具有功绩者;

  4.1.2.2.5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如善行被国家有关部门树立为典型等;

  4.1.2.2.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4.1.2.2.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4.1.2.3突出贡献奖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0元以上者,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奖励现金800元。

  4.1.2.3.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授予突出贡献奖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3.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临危不俱,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4.1.2.3.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成效显著者;

  4.1.2.3.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3荣誉称号分为优秀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业务能手等;

  4.1.3.1业务能手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业务能手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4.1.3.1.1本职工作月计划按时完成100%以上(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未完成均不算数);

  4.1.3.1.2完成工作的质量通过率(或达标率)在95%以上;

  4.1.3.1.3有一件以上事例证明因有其协助或指导,同事的工作才得以完成(协助不是指应有的工作配合而是指应由该同事须独立完成的。,但因为其工作能力或业务不熟练等原因不能独立完成的工作);

  4.1.3.2优秀员工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奖励现金150元。

  4.1.3.2.1全年从未出现过迟到、早退等任何违纪行为,也从未受过罚款或其他书面惩戒;

  4.1.3.2.2全年事假次数少于4次,且在3天(含)以内,以及全年病假时数不超过4天者;

  4.1.3.2.3全年未考勤次数在5次(含)以内(指公事以外、两日内办理申报手续的未考勤);

  4.1.3.2.4工作时间内从不出现串岗、闲聊现象(指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4.1.3.2.5本职工作计划和临时交办工作按时完成率在95%(含)以上,所完成工作通过率(达标率)在90%以上;

  4.1.3.2.6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未出现过顶撞上级或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的行为;

  4.1.3.2.7全年从未出现过与同事、往来单位或客户发生争吵或打架的现象(因对某工作的观点不同而引发的同事之间的讨论或争执不算);

  4.1.3.2.8从不推卸工作责任,对同事或上级勇于当面提出不同意见,从不背后议论事非、造谣生事(含夸大事实);

  4.1.3.3优秀管理者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管理者称号,并奖励现金200元。

  4.1.3.3.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纵容或包庇现象,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从未出现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指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事)或人(指因违纪而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人);

  4.1.3.3.2能主动协调好部门内部的各种关系,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

  4.1.3.3.3有事实证明,从不推卸责任,能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或同事的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能及时解决;

  4.1.3.3.4有事实证明,对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的工作流程、有关制度能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经实际证明操作性强;

  4.1.3.3.5所辖部门员工积极性高,工作敬业,从未有过因此而影响其他部门或同事工作任务完成的事件。

  4.1.3.4优秀团队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现金300元。

  4.1.3.4.1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从未出现过(含与部门以外人员)吵架、打架等现象;

  4.1.3.4.2部门员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事例全年累计在5项(含)以内(包括非工作原因和请假以外的未考勤均视同违纪);

  4.1.3.4.3部门员工工作敬业,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含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1.3.4.4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从不出现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

  4.1.4调薪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可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4.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4.2年度内记功及以上奖励(不含突出贡献奖)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4.3年度内获得一次突出贡献奖或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4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晋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4.1.5.1经考核已经具备较高职位所需的业务、管理、协调能力;

  4.1.5.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4.1.5.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1.5.4接受过较高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4.1.6为推动公司整体协调发展,各部门可按此设立各自不同的奖项和奖励范围,经人力资源组(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

  4.2.1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各种行为和现象执行处罚,处罚种类按情节的轻重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等。

  4.2.2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4.2.2.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每次20元罚款

  4.2.2.1.1各种文件或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4.2.2.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4.2.2.1.3违反《员工手册》中第三篇员工行为规范中关于员工基本职责和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每次);

  4.2.2.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4.2.2.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4.2.2.2.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合理解释且又未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报批修改计划,情节轻微者;

  4.2.2.2.3未经批准,工作时间内玩棋牌或其他娱乐活动的;

  4.2.2.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4.2.2.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4.2.2.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4.2.2.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4.2.2.2.8第二次违反4.2.2.1规定的内容;

  4.2.2.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4.2.2.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2.2.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4.2.2.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4.2.2.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4.2.2.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4.2.2.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4.2.2.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4.2.2.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2.2.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2.2.3.10违反一切消防安全用电用火制度(吸烟不在本规定之列)者;

  4.2.2.3.11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4.2.2.3.12第二次违反4.2.1.1.2规定的内容;

  4.2.2.3.13上级对直接下级员工的重复违纪负连带责任。重复违反公司制度有关规定的直接上级。

  4.2.2.4任何时间在公司禁区内吸烟的,予以警告处分并处200元/次的罚款;

  4.2.2.5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同时赔偿损失,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3记小过警告五次作为记小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局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小过。

  4.2.3.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4.2.3.1.1未经许可接替先行下班者;

  4.2.3.1.2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同时考核主管);

  4.2.3.1.3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公司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4.2.3.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4.2.3.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4.2.3.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4.2.3.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4.2.3.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开除的;

  4.2.3.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2.3.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4.2.3.2.7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的技术性工作,但尚未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管理者;

  4.2.3.2.8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4.2.3.2.9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4.2.3.2.10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4.2.3.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4.2.3.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4.2.3.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4.2.3.4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2.3.5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5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4.2.3.6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依据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4记大过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不含)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4.2.4.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如公司视情况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则将记大过一次,同时按《银佳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给予罚款;

  4.2.4.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7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5工资降级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2.5.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2.5.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而不予以开除的;

  4.2.6降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4.2.6.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的,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4.2.6.2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的技术性工作,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及以上或事故的管理者;

  4.2.6.3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4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5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4.2.6.6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者;

  4.2.6.7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4.2.6.8精减机构,无相关职位可担任者。

  4.2.7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情况诉诸法律,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2.7.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4.2.7.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情节较严重者;

  4.2.7.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4.2.7.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竞争公司兼职者;

  4.2.7.5在公司服务期间,吸食毒品或受司法处理者;

  4.2.7.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4.2.7.7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旷工超过3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

  4.2.7.8散布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2.7.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4.2.7.10未经批准,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4.2.7.11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2.7.12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非法组织者;

  4.2.7.13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4.2.7.14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4.2.7.15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4.2.7.16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2.7.17故意不采取措施或采取不当措施,致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4.2.7.18其他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必须开除的情形。

  4.3关于奖励处罚的其他规定

  4.3.1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公司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1嘉奖与警告抵消

  4.3.1.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1.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3.2本制度与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相抵触时的规定:

  4.3.2.1如其他制度有明确规定的,以其他制度规定的奖罚为准;

  4.3.2.2如其他制度规定不明确、标准描述不清晰的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奖罚;

  4.3.3所有因违反公司制度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制度规定罚款外,均须按照下列规定赔偿损失:

  4.3.3.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具体经综合管理部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4.3.3.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4.3.3.3本制度规定的损失界定标准分别为轻微损失500元(含)以下,重大损失为501—5000元,严重损失为5000元以上。

  4.3.4奖罚纠错规定:

  4.3.4.1对于发现奖罚出错或相关员工认为奖罚不公的,可在3天内投诉,综合管理部报经总经理批准可先暂时中止奖罚措施的执行,经调查落实重新做出奖罚决定后再重新执行奖罚;

  4.3.4.2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4.3.4.3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4说明

  4.4.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将所有罚款转入专项资金,综合管理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所犯制度的条款及处罚结果,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所有奖罚决定都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记入当事员工本人档案和公司人事档案;

  4.4.8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4.4.9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质量管理制度5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范围包括水泥、砂石料、外加剂、外掺料、钢筋原材、水质、沥青、防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等原材料、构件、制品的试验检测,也包括现场钢筋焊接接头试验。原材料常规试验检测由工地试验室进行,沥青、防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及材料化学分析送指挥部中心试验室进行(是指中心试验室检测范围内的试验项目,检测范围外的试验项目应按要求外委具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

  试验工作程序:

  (1)取样:取样前物资部门须先报送材料质量证明资料至试验室后再取样,钢材还要附材料铭牌。原材料进货时由物资部门通知各项目部、搅拌站、收料场、作业队专职试验人员并配合试验人员取样、送样,取样应有代表性,按规定频率和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应请监理见证。

  (2)委托:委托人送样至试验室时应填写试验委托单,内容包括:产地或来源、试样数量、规格种类、代表数量、取样地点、取样日期、收样日期,同时必须附厂家质保单或检验报告(所检项目必须符合验标要求)、合格证,有原件应采用原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经销商红章。

  (3)样品验收与处理:收样人员对委托的样品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状态,数量、质保单情况等。按规定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对样品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产地厂家、规格型号、批号、取样送样日期、送样人。(注:收样人员或样品管理员由各试验检测组指定一名试验员担任)。

  (4)试验检测:收样人员将样品传递给各试验检测组,各组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试验检测人员按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并如实填写试验原始记录。常规试验项目的检测时限:水泥在35天内完成全部试验,砂石料在10天内完成试验,外加剂、外掺料、水质、在7天内完成试验,钢筋在3天内完成试验。

  (5)数据处理:试验员对数据进行计算,处理。

  (6)出具报告:试验员依据试验原始记录,填写试验报告,送检测组长审核后,进行试验台帐登记。

  (7)各方签认:试验人、复核人签字,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发。

  (8)报告发送:报告送资料管理员,资料管理员发放并存档检测报告,作好发放记录。试验原始记录由各试验检测组保存,每半年将原始记录装订成册,交管理组统一归档保存。

  质量管理制度:

  (1)所有原材料进场前,各项目部、作业队、搅拌站、物资部门必须送样到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进行抽样试验。凡试验不合格或未经验证试验的材料一律不允许在工地使用。一旦发现有未经批准使用的材料,试验人员有权勒令将其清理出场,并报指挥部处理相关责任人。

  (2)每批材料在入库前由物资采购人员或收样人员对其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明书进行验证,并收集有关证书和资料,妥善保存。初验合格后,按规定频率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材质复验,并提供试验室所需要的原始证书和资料。

  (3)各原材料到场后,试验室将随时进行抽检,当材料不合格时,试验室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4)不同原材料应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厂(场)日期及检验情况。原材料堆放时应有堆放分界标识,以免误用。

  (5)对采购的材料应做到先进先用、规范保存,防止受潮、结块、过期、变质。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已失效的材料及时清理出场,禁止用于工程中。

  (6)试验人员要树立质量意识,未经检测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准使用。故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质量管理制度6

  一、质量方针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生产优质产品,满足客户需要,铸就国盛口牌。

  二、质量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齿轮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以及工厂作业指导书。

  2、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客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产品在客户处加工合格率达到99%。

  3、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工厂质量管理体系。

  三、质量细则

  1、生产操作工必须严格按工艺、按要求、按图纸、按标准进行操作。不明白的地方要问清楚搞明白方可进行生产。不按图纸要求和工艺标准,自行操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操作者负责,返工产品不计报酬。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按原材料价格20%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上,视情节严重上报总经理给予处理。

  2、不生产不合格品、不接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出库。即自己不生产不合格的产品,不接收前道流转下来的不合格品,不把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前道流转下来的产品质量后道有检查把关的责任,如不检查,所造成的工时延误等损失由接收人负责。

  3、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凡是产品生产过程中有要求的工艺、尺寸,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不得遗忘或漏检。一经发现未按照图纸要求加工,对其所做产品重新全部检测。

  4、每天检查本工序、产品工装夹具和量具的精度是否符合生产标准。杜绝由于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所造成的废品和返工现象。由此所造成的产品报废和返工由操作工自行负责赔偿。发现工装夹具和量具精度缺失应即时上报并与更换,人为导致量具损坏者由操作工赔偿相应损失。各自保管好个人的量具,出现丢失,别人损坏,自行负责。

  5、巡检专职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各道工序、各个产品进行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操作工即时返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即时上报给厂部。

  6、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7、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做好标记,并加以隔离:

  (7、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7、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7、3)次品、不算产值,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流出。

  8、操作工在生产过程中应多思考,多琢磨。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艺质量和产品质量得到巩固和提高的,经厂部研究上报总经理同意,必须执行。

质量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质量管理制度8

  1、医院必须建立由院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纪检监督员组成的基建管理小组。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在开工前提供给建设单位,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其监督。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定位放线、基础开控、基础施工、框架梁柱浇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隐蔽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把关,严格执行材料检验的方法和手续。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证书。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建设、施工单位双方抽样,同时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验见证人要持证上岗,砂浆和砼“两块”试件制作,要严格按规定取样送检。其余材料也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或复试。

  5、基建管理中,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及时向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共同商定解决措施。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书面报局长。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卫生局,由质监站牵头组织处理事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6、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基建工程的验槽、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其他单位验收关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建设单位派代表及监理员先进行全面检查,初步认定后,再由施工单位将工程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查,申请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按初验结果整改完成,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对整改结果认定后,方可向建设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8、凡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到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工程使用证》后才可进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强检查,注意观察,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质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履行好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条件执行,保修期内质保金不得返还。

质量管理制度9

  一、目的

  针对现存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并对潜在的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内部对现存或潜在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职责

  1.校办、教导处、总务处负责组织对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中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2.各年级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评审。

  3.校领导或各部门的负责人批准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四、工作程序

  1.纠正措施的制定。

  (1)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的识别。

  (2)各部门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的不合格(包括学生、家长投诉),或对教学服务过程中重复出现的类似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考虑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

  (3)校办、教导处、总务处负责组织各年级科室识别需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并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

  (4)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中的需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进行识别。

  2.各年级科室在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不合格的识别的基础上,确定不合格的原因,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或避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

  3.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批准。

  (1)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由校领导批准纠正和预防措施。

  (2)内部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其纠正和预防措施。

  (3)其他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教导处、总务处或各科室负责人批准。

  4.各科室负责对经批准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并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及相关记录由纠正措施的实施科室保存,必要时送校长办公室。

  5.纠正措施的评审。

  (1)校长办公室负责对针对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2)校办、教导处、总务处针对内部审核中提出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3)针对其他不合格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相关科室进行评审。

  6.对评审中发现纠正和预防措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按步骤重新制定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7.每年管理评审前,各年级科室将所有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提交给管理评审组织者,以供评价。

质量管理制度10

  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正确理解并积极推进本公司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二、牢固树立“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当经营的数量、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求数量和进度,坚持“用户第一”的原则,指导业务经营活动。

  三、抓好经营系统的质量管理,检查督促购销业务部门工作,提高经营系统的质量保证能力,对经营系统的工作质量负责。

  四、在掌握经营进度的同时,掌握质量动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部门联系,对重大质量的改进措施在经营系统的实施落实负责。

  五、抓好购与销的`业务协调,保证以销定存,保证供应。

  六、制定采购、销售财务、办公室人员的培训计划,并与质管部门联系,组织实施,加强对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并进行考核。

  七、督促财务部和办公室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职责。

质量管理制度11

  总则: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施工人员,对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对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应进行返工。

  4、坚持“样板制”,装饰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经质量处、项目部验收后,再请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最后项目部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

  二、施工验收制度

  1、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孔桩验收:对内提前一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公司质量部门进行预验,对外项目上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邀请地质勘探部门、设计院、质量监督人员参与孔桩验收。

  3、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回填土之前,应进行基础验收。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两天报于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在对资料和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基础验收。

  4、主体结构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处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5、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程序》要求,填写《单位工程内部验收记录》,连同工程竣工资料报技术质量处。由总工室、技术质量处负责工程的最终验收,项目部配合。

  三、质量例会制度

  在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内容要由项目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5、其他有关事宜。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质量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加强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企业质量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连续性、有效性。

  第四条 企业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质量优先、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五条 企业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符合ISO9001国际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

  第七条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文档。

  第八条 本企业应当确定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政策和质量目标,通过各种措施,保证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第九条 本企业应当设置质量管理职责,明确各个部门的质量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不断改进质量管理的机制,包括质量持续改进的目标、方法和措施。

  第三章 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计划、质量标准、质量检验、产品追溯等环节。

  第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建立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第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加强对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

  第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进行产品追溯,及时处理质量问题,查找原因,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 质量培训

  第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制定质量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培训制度,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评估等环节。

  第十七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质量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章 质量反馈

  第十八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评价和反馈,改进产品质量。

  第十九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质量投诉,解决客户问题。

  第二十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体系,汇总并分析产品质量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 质量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落实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质量责任的范围和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通过奖惩制度,激励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工作,推动质量改进。

  第二十三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对各级部门和个人按照质量绩效进行考核。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外部认证活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本企业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质量管理制度13

  一、基本职责、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国家全面质量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制本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长期规划与近期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厦市场调查,参与拟制企业方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计划落实,措施具体。

  2、对企业方针与全面质量管理计剐制度的贯彻实施,以及各部门车问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和考核。做到:检查经常,协调及时,措施落实,考核准确,有奖有罚。

  3、组织管理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和评审、奖励。做到:活动正常,办法妥当,深入持久,效果明显。

  4、研究推广可靠性与质量管理教育以厦数理统计优选法、价值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质量控制方法,做到:教育经常,科学管理方法适用,效果明显。

  5、组织井指导从新产品研制设计、生产制造、辅助使用、服务等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完善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全厂各部门参加质量管理,组成严密的协调和高效的纵横交织的质量管理网,使产品质量得到可靠的保证。

  6、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上报全厂质量信息。做到:路线清楚,脉络分明,数据准确,传递迅速,反馈及时,效果明显。

  7、负责对各种型号产品的质量分析,并及时反馈检查落实,做到:有数据、有分析、信息准确,反馈迅速。

  8、负责对新产品方向性,技术经济先进性的验证和监督,对各过程的原材料、元器件、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检验制度实行监督。并参与新产品和老产品改型的鉴定。

  9、负责对全厂以及各级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和检查,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稽核有根据,抓住要领要害,有事实,有观点。有万法,有说服力,有明显效果。

  二、权限

  1、有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企业方针供厂长参考。

  2、有权拟制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长期和近期计划,拟订全面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代表厂长对全厂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监督、检查与保证实施。

  3、有权对全厂新老产品的方向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协调全厂质量管理中的纠纷,并有权代表厂长进行仲裁,有权对各车间部门上报质量数据进行审查核对,并提出奖惩建议。

  三、责任

  1、对拟制的企业方针、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合理性及科学性负责。

  2、对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检查的厦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对代表厂长发布指令、协调、仲裁的正确性负责。

  4、对发布或上报的质量数据的正确性、厦时性负责。

  5、对因质量管理未能厦时监督、协调,造成质量事故负责。

质量管理制度14

  一、仪表端庄,着装规范,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二、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测试通讯设备。急救通讯设备不得用于非急救通讯,并做好通讯设备的保养工作,发生故障立即报告,采取措施保证通讯畅通。

  三、接到急救呼救信息后,问明地址,判断病情及现场情况,合理派车,并做好记录。

  四、遇到重大灾害事故,在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的`同时向领导汇报。

  五、出车内容登记及时、详细,和院前病例相符,无跳跃式派车。

  六、急救电话振铃三声后,必须接起电话,1分钟内必须排除车。

  七、熟练掌握车辆的运行情况(包括休班车辆)。

质量管理制度15

  (1)经理部贯彻iso9002标准,使一切工作都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一切质量活动都具有可追溯性,使各职能部门、各项质量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质量检查人员现任制度

  2)施工人员的资格审定制度

  3)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4)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制度

  5)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6)施工材料代用制度

  7)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8)设计及施工变更签证制度

  9)现场施工记录制度

  10)质量检查制度

  11)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2)质量奖罚制度

  13)质量定期分析及信息反馈制度

  14)档案整理、归档制度

  (2)管理人员质量职责

  1)经理质量职责

  ①对承接的工程质量满足用户要求负责。

  ②对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对工程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负责。

  ③负责下过质量计划编制任务、批准和组织实施质量计划,组织确定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材料、机具和技术措施等。

  ④负责建立项目管理岗位现任制。

  2)工程师质量职责

  ①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②负责编制项目部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贯彻执行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③负责竣工资料的汇总,并对技术资料的准确性、起初性、完整性负责。

  ④负责组织业主、设计单位、监理进行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

  ⑤按国家《建筑施工(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有关的行业标准组织进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参与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

  ⑦负责审批工程需用物资计划。

  ⑧负责制定检验计划和组织实施。

  ⑨负责审批防护措施。

  3)施工员质量职责

  ①对项目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负直接责任。

  ②组织班组熟悉图纸,并按图施工。

  ③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交底,并向班组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组织班组进行自检、交接检。

  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组织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⑤负责积累施工技术资料,并对其完整性负责。

  4)技术员质量职责

  ①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编制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②组织原材料实验、配合比申请,审查试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③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贯彻执行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安全措施。

  ④负责对不合格品按要求具体处置并做好记录。

  5)质检员质量职责

  ①对工程质量负有认真检查、正确核事实上、严格把关上报的责任。必要进提出暂停施工,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②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技术要点。

  ③负责'过程检验和实验'计划的执行,抽检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标识工作,及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

  ④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签证,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签字确认。

  ⑤负责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⑥参加质量事故调查,负责纠正措施的跟踪检查和难验证。

  ⑦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轻微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参与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

  6)试验员质量职责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试件试验的标准规范、规程,做好试件取样、存放、养护工作。

  ②认真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对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③按控制规程认真进行各种试验。做好试验原始记录,准确填写试验报告,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④对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防止不合格品流转下一过程。

  ⑤负责实施试验室所做的试验室外的检验和试验。

  ⑥负责取样(样品)委托试验室试验,填写委托试验单。

  7)计量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现场所需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等计时器具的周期送检、标识、维修、封存、报废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所需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

  ②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

  ③负责所需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申请,周斯送检、标识和维修、保养、封存和报废申请,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8)材料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所有进场物质包括业主提供的'物资的验收、标识、贮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②负责所有物质的进场检验。

  ③对现场使用验证合格的物资负责,需紧急放行时必须经项目部工程师批准,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④负责进货物资的外观尺寸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检查验证。

  9)资料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包括业主提供的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

  ②负责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目工作,对交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0)测量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工程项目定位、轴线、标高的测设工作,对测量成果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负责。

  ②对各种测量标志的埋设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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