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2 08:20:4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管理制度6篇(精品)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管理制度6篇(精品)

教师管理制度1

  第一条: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广大教师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青海省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为人师表。事业上有责任心,育人上有挚爱心,工作上有自信心。要坚持教育必须为“三农”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教师要养成崇高敬业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每天坚持1-2小时自修。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不断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且要写好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转变教育观念,及时掌握新信息、教育动态、政策方向。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第三条:教师的学历要达到规定学历,尚未达到的要通过离、进修,函授,自学等渠道在2-3年内达到规定学历,即:小学中专以上,中学大专以上(45岁以上者除外)。

  第四条:教师的仪表要端庄,行为端正,作风正派,服装整洁、大方,谈吐文明,教师不准留怪发型,不准穿奇装异服。保持周边卫生清洁,处处起表率作用。违反以上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五条: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对学生各方面的要求和各科的教学要严格按照教育规律进行,加强正规训练,规范各种行为和教学。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坚决制止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对课堂、对学生的侵蚀。

  第六条:上课期间不准赌博或陪同他人酗酒,更不准酒后进教室或学生宿舍。发现上述情况一次罚金100元以上,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制造矛盾引起是非者、无故顶撞和谩骂领导者,每出现一次罚金200元以上。并通报批评,在学校大会上做书面检查等处理。若再次出现上述行为者加倍罚款。

  第七条:上课期间不准离堂、迟到、早退,不准随意外出,不准随意脱岗、拖堂,要准时进入课堂。若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八条:每学期制定出相应的计划。要有学期、年度和阶段性的

  总结和经验交流材料。要认真按照“三表”(即课程表、时间表、课外活动表)进行工作(“课外活动”不仅指单一的课外活动,还指一系列实践等活动)。未按“三表”工作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九条:要做好校园内的绿化、美化、文化建设工作。要及时办好黑板报,学习专栏等宣传栏目,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课内外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做最大的努力使各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电教设备等教学资源充分得到开发和利用,若发现有可利用的教学资源而未加利用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要加强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上午第二节课不准拖堂按学校的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准确地做好“两操”。要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第十条:加强公共卫生和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讲座、竞赛、检查、评比等活动,若因失职而发生问题,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大扫除,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参加。若不参加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若无组织者,对班主任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一条:要求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两基”工作,做好对在校学生的巩固工作,对流失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学校、乡政府取得联系,积极深入地进行动员,使其重返校园。对巩固成效好的班主任或

  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因工作不当或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或学生辍学、转学较多的,对班主任及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不准随意代周、代班、代课、私自调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代周、代班、代课

  的,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切责任由被代者承担。若私自有上述行为者,双方均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要严格执行收费有关规定标准收取,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更不准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变相收费。若出现乱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要退还相应的款项,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加大力度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好的进行50元以上的奖励,造成一定影响的处以50元以上的处罚(具体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第十五条:做好办公室值日及财产手续的交接工作。整齐有序地摆放作业本、教学用具、各类文件、报刊、仪器、桌凳等。经常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第十六条:每个教师要乐意接受党支部、团委、少先大队、工会、总务处、教务处安排的工作,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借故推托和不服从安排的视其情节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故意阻碍和无故不参加者,当年不评优、不评先,并处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七条:按时参加学校和其他部门在学校召开的各类大小会议,若不参加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开会时,做好记录,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开“小会”、不吸烟,进入会场后关闭手机,若在会议中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发现一次罚金5元。

  第十八条:每天放学或半月假及节日放假时,各班主任,各室负责人对自己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务必关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锁。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金50元以上,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十九条:值周教师严密组织升降国旗仪式。值周教师要公平、公正、如实地对各班级的纪律、卫生和“两操一活动”及“两自习”情况做好详实记录,抓好住校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值周教师努力组织学生充分发挥监督岗的作用,认真填写值周日志及相关监督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若发现记录不实者,罚金50元以上。

  第二十条:严格实行学生插班的规定,教师无权私自接受和调换同年级的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学生,若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一条:教师考勤

  1、教职工在工作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每月事假超过2天或病假超过4天,扣发日平均工资总额的50%,事假超过3天、病假超过10天,扣发日平均工资(以上天数不含本数)。教师考勤每月兑现一次,年终满勤者奖励100.00元,每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每超1天,扣发日平均工资总额的50%。

  2、教师在工作期间不准请婚假外出旅行,特殊情况准假不得超过5天。直系亲属丧假不超过7天。本人因病需请假住院,必须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经校长签字由主管局长请假。长期患病难以坚持工作的,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提出具体意见,由教育局批准病休: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发80%的工资;3个月(包括3个月)以上发70%工资。工资等事项按人事部门的规定执行。

  3、女教工产假、节育假按《青海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在寒暑假中生育者,开学后不得从头享受产假,只能补够所规定的天数。

  4、各村小负责人没有请假权,教师2天以内的事假由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村小教师请假,必须要有负责人的签字,否则不予批准。3天以上请假,经学区校长签字由主管局长批准请假;学区校长1天以内的请假可以由学区校委会研究批准;1天以上须经教育局主管局长批准。

  5、下列情况按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

  2)、本人不到校,委托他人口头请假、捎带请假条或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

  3)、编造假情况造成请假事实;

  4)、办理调动手续时无故超过报到期限;

  6、因本人卧床不起或直系亲属病危急需护理、交通事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上班者,可在查清情况后,按病事假处理,并补办请假手续。

  7、凡旷工一天,扣发两天日平均工资总额,依次类推。旷工5天以上,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8、未经批准擅自放假或推迟开学时间一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0%,以此类推,并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9、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睡觉,凡是睡觉、不上早操、不上课间操、不上早晚自习的教师或不跟班的班主任,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二、在工作当中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一次扣除200元以上的工资。并处以一定的行政处分。一般性工作失误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工作失误的认定:

  重大工作失误

  ①、财产、声誉、安全、受重大损失的。

  ②、上级检查中工作不力,受批评处罚的。

  ③、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④、在其他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⑤、在批改作业时超日期批改的。

  一般性工作失误

  ①、升降国旗、值周每缺一次计一次。

  ②、学生代教师批改作业的,每发现一次计一次。

  ③、跟班教师不配合班主任工作的,每发现一次计一次。

  ④、上班期间会客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每出现一次计一次。

  第二十三条、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完成所规定的工作任务,视其情节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四条、在教室内吸烟、在课堂内接打电话、在上正课时间安排学生整堂课做作业、让学生到办公室改作业或到其他场所站队批改作业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五条、对上级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规等宣传不到位者,每出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六条、在学校财产管理中,有舞弊行为或管理不善而损坏严重的,视其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的罚金,并责令赔偿。

  第二十七条、对出工不出力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八条、不损坏集体名誉,学区内部事务要不外传、不扩大、不变相宣传,若有违反上述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九条、教师之间要加强团结,互信互助,不利于团结的话

  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拉帮派、不搞分裂、不闹矛盾。若出现因不团结、闹矛盾而造成工作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各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三十条、特殊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规定之日起试行。

  二○xx年三月四日

教师管理制度2

  一、研究业务

  农村小学教师由于年龄、学历、资历等各方面的原因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教学管理上难度相对加大了。我认为,这必须得从学校校长自身做起。

  1.做一个懂行的校长

  要管理好教学工作,学校的校长必须做一个懂行的校长。因此,农村小学的校长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强学习,多学习新的教学管理理论知识,也要多学习新课程改革和校本教研等方面的知识,在分析本校特点的基础上,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带头教研,带动教风

  校本教研已逐步为更多的人所认同。校本教研在学校教学管理及提高教学质量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被更多的校长所看重。为此,一所学校的校本教研搞得怎么样,既是检阅教师队伍的关键,也是一所学校教学质量是否稳居上游的生命线。

  学校的校本教研怎么搞?校长带头!尤其是农村小学的校长,在素质参差不齐的村级小学教师中,校长带好头是关键!没有蜂王的蜜蜂再辛苦也是无济于事的!校长不参与校本教研而让一部分素质较好的教师去搞教研,如同没有蜂王的蜜蜂,辛辛苦苦后,却不知道蜂蜜该往哪里搁?

  学校校长带好头,亲自动手搞教研,就会带动你所辖学校整体教风的好转!小学的校长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和指导教师们如何就一个教学问题开展小课题研究和行动研究。那么,教师们自然会豁然开朗,茅塞顿开!从而便会慢慢尝试,静下心来搞自己喜欢的小课题研究。进而逐步达到人人参与,带动整体教风得到根本好转。至此,学校的教学管理自然会达到一个新的境地。

  二、走进课堂

  作为农村小学校长,要深入到教学管理中,最有效的一个捷径就是走进课堂。带上你的听课记录本,亲切地走进教师的课堂,透过课堂教学现象挖掘其背后潜藏的学校教学管理问题,从而为逐步改进学校教学管理提供第一手真实的依据。

  1.在课堂教学中去发现学校管理制度问题

  2.在课堂教学中去寻求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方向

  如果一所学校在外界看来没有什么特色和明确的办学方向,那这所学校不是成功的学校,校长也必定不是成功的校长。因此,校长日常所要思索的就是如何体现本校的特色。尤其是农村学校,要让自己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得到别人的认可,更是困难重重。那么,课堂作为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可以提供给校长更多的思索空间,关键是校长如何在听课中去发现。

  3.在课堂教学中去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一个优秀的教师,必定在课堂上是一个成功者。一个将来走向成功的教师,也必定是在课堂上挫磨出来的。校长要发现这些成功者,就只有走进教师的课堂。同时,只有在课堂上,校长才能更清楚地看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个性特点,从而有效地根据教师的特点调整工作岗位,达到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也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调整学校的教学管理方向。

  三、关注教师

  1.分析教师队伍的特点,在管理上力争做到因人而异

  任何一所学校的`办学思想都应该是与本校本地区相适应的。为此,校长要真正深入到教学管理中去,就必须和广大教师一起,共同研讨出适合辖区教师的办学思想。如果教师理解不了你的办学思想,那你的办学理念就只有到太空去实现。因此,要真正深入到教学管理中,就要先研究自己所管理的教师的特点,让管理思想去适应教师,在管理上力争做到因人而异,而不是让你的教师硬着头皮来适应你的

  管理思想。

  2.在教师的心灵上去运作管理,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在教学管理中,仅靠制度管理是不全面的管理。我认为,民主管理、制度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才是真正的管理。为此,校长要多接触教师,多和教师们在闲谈中讨论与教学有关的问题。也许,一个新的研究难题就在和教师们的一次闲谈中被解决了。也只有这样,当你和教师们站在一起时,你这个校长才会被教师们从心灵深处所认可。至此,校长的教学管理理念也才会被教师们所认同。

  同时,要放心自己的教师。要大胆地让教师们去研究,去实践。校长所要做的就是尽一切可能去为教师搞教学提供更有利的环境。

  四、立足发展

  1.农村小学的校长要有敢创名校的勇气,用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管理

  当天时、地利、人和都相对具备时,农村小学的校长要真正管理好一所学校的教学及各方面的工作,就要站得高、看得远,要有敢创名校的勇气。

  名校不是离我们农村太远。江苏洋思中学先前不也是由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发展起来的吗?

  为此,农村小学的校长不能故步自封,做井底之蛙,而要放眼校外,立足发展。在教学管理中一切都要为创名校而做好准备。用可持

  续的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管理。就纵向而言,当一年级的学生入学后,就要构思六年教育计划。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措施。就横向而言,要形成一个系统的竞争激励机制;全乡内,自己学校与兄弟学校的差距在哪里,有多大的差距,做校长的都要清楚,要思考。

  2.既要做得好,也要说得好。加大宣传,走向外界

  当今这个时代,甘醇的美酒到处都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已经落后。因此,就学校发展而言,本校在教学管理上有什么长处或者成功之处,校长要考虑跟外界多交流。既要做得好,也要说得好。加大宣传,走向外界。不被发现、不被雕琢的玉,只是一块石头而已。同时,当你在将自己教学管理方面的东西向外界宣传的同时,你也在做更进一步的改进,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新的发展观。

  教学管理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农村小学的校长只要敢做敢想,抓住要点,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一步步地走向成功。

教师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包括我校聘用的长期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聘请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 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二章 管理职能部门

  第四条 外教管理工作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4、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 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其任教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三章 聘用

  第六条 聘用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 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须每年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递交外籍教师名额申请报告。

  2、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

  3、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4、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第四章 薪酬待遇

  第八条 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籍教师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 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 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二级学院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籍教师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 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五章 教学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籍教师到校后,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第十三条 外籍教师须按照我校教学要求以及学生具体情况实施教学,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具体教材的选用,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外籍教师商定。鼓励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导材料,允许外国专家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提倡与外教在学术上自由讨论,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外籍教师任教的二级学院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第十四条 所在院(系、部)负责向外教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外教管理员应该定期对外教进行听课,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各院系。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所在教学院系组织师生每学年对外教的教学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建立外教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外教应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辞退。

  第六章 日常生活管理

  第十五条 后勤集团协助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教入住前检查、修护、完善外教公寓内应有的各类家具家电,做好入住前的卫生清洁。外教入住时,派人陪同讲解和说明公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外教离校时,派人检查公寓内各项家具家电是否丢失或损坏,如有人为损害,应由外教照价赔偿。

  学校提供的外教公寓为两室一厅住房(具备厨房、卫生间),配备基本家具、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网络、卧具、及简单厨具等。若外教对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应以上述标准进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担。

  第十六条 校内外籍教师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后勤集团和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完成,需定期对校内外籍教师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外籍教师到校后,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应派人协助外教办理校内各类报到手续,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邀请外教参加校内师生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可根据外教的意愿,安排一些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丰富外教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党政办公室(外事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所有外教的报批手续。外教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期满无续聘或违约被终止),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注销其外国专家证。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外教应在我校为其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逾期者将构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外籍教师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报告,再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党政办公室(外事处)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十九条 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二十条 外教除享受中国法定的节日休假,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还可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申请病假和事假,具体如下: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病假后补齐本学期所缺课程,薪金照发。病假超过三十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外籍教师不得同学生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管理制度4

  一、十个必须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实验、辅导学生、检测学生。

  2、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管理好课堂纪律、教室内不得起哄闹事。

  3、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听课、查课安排,服从年级组、教导处及学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听取同事、年级、教导处、学校的意见建议。

  4、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班主任、年级组、教导处、政教处、学校教育管理学生,敢说敢管遇见的、查实的、反映的学生违纪行为或不良习俗。

  6、教师必须举止文明、仪表整洁、语言得体、以身作则,在学生面前作好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持清洁等方面的表率,除测试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应当站着上课。

  7、教师必须关注学生学习,倡导“勤奋、竞争、进步”的学风,重视优生、鼓励差生、注重优生弱科辅导和差生转化教育,力求将学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学习上,营造康中学生“人人都努力、个个有进步”的学习氛围。

  8、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平等相处,对来访或请

  来的家长,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加强与家长的'横向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师必须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自觉投身于“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之中。

  10、教师必须遵守“全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接受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二、十不准

  1、不准口中有酒气上课;

  2、不准在教室内吸烟、饮酒;

  3、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手机;

  4、不准在上课期间走出教室干别的事(生病和学校安排除外); 5、不准在上课期间(监考)看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书籍、做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事情;

  6、不准在上课时间和学生做与学科无关的游戏;

  7、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平等对待家庭经济有差异或学习基础有差异的学生;

  8、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9、不准犯错教或误导等知识性错误。

  10、不准只管教书不管纪律。

  三、违纪处理办法

  1、违反“十不准”之第1.2.3.4.5.10款,每查实一次,扣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2、违反“十不准”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课期间在教室内饮酒者,进行停课检查处理;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直接解聘。

  3、违反“十不准”之第7.9款的,根据违纪情节、影响程度,进行个别教育、书面检讨、限期整改、扣发津贴、扣发工资、停课学习检查等处理。

  4、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实一次,扣发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5、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课处理。

  6、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款工作的,其处理办法由教导处另行规定。

  7、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员聘用制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由教导处会同有关部门按月执行。

教师管理制度5

  加强教师工作纪律,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了进一步严肃教师工作纪律,提高教师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认真工作,不得假公济私,哺乳期教师可以提前一节课下班。

  2、教师坐班时间必须在所属办公室办公,不准私自调换办公室,各办公室由学校安排负责人,负责教师考勤及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

  3、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接待学生家长、找学生谈话一律在办公室进行,否则视为旷到。

  4、教师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确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按以下请假期限及审批权限办理:

  (1)事、病假。教师因事因病请假7天以内(含7天)的,由校长审批;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后报镇教育总支审批;超过15天的,报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人事股审批。

  (2)婚假。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结婚,可一次性享受5个工作日的婚假,双方属晚婚的(男满25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婚假20天。教师婚假由校长审批。

  (3)产假。女教师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指女方在24周岁以上)的,增加产假30天,可给予男方15天的护理假;产假若正值寒暑假,其假期可以顺延。教职工产假由校长审批。

  (4)丧假。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或独生子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时,可给予3天的丧假。教师丧假由校长审批。

  (5)请假程序及手续。教师请假审批权限在学校和教育总支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校长、干事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离岗期间按旷工处理。请假审批权限在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的,教师请假时应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学校、县局各存一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先经校长、干事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人事股审批,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离岗时间按旷工处理。申请病假的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入院手续、化验单、医疗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婚假的要有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产假的要有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病假(病休)期间的工资折扣标准。一是病假(病休)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二是病假(病休)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是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7)事假超过规定期限应扣发工资。工作年限未满五年,年累计事假超过7天的或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按日平均工资标准扣发超假期间的工资。

  5、学校对教师考勤实行查岗制,即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查岗,每个工作日至少查岗一次。教师考勤情况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布。

  6、每月设全勤奖50元,凡因病因事(因公除外)在本月内请假达3节次或旷坐班达2节次或升旗例会两次不参加或缺堂误课达1节,则该教师将不享受全勤奖。另外因事(婚假、产假、病假、丧假、函授学习、自考除外)每节扣2元;旷坐班每节扣5元(一天按6节计算);缺堂误课每节扣20元(包括早晚自习),迟到、早退1次折合旷坐班0.5节;各种学习、会议、教研活动、升旗仪式缺席(婚、丧、产假、病假、公差、函授学习、自考除外)扣5元/次。有关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凡缺勤另相应扣除量化评分。

  7、教师因公、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由教师自己请人代课;时间在一周以上,属事先有准备的`,由该教师自己请人代课,校长批假回执单报教导处备案;属突发性的(教师外调、伤亡等),由学校重新安排教师上课;凡代课课时津贴均要从被代教师课时津贴中扣除,代课津贴根据学校课时津贴发放办法据实发放。

  8、教师坐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闲谈,不得随意离开办公室、中途进进出出,不得随意串室,影响他人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将自己小孩引进办公室,办公室用品及书籍、作业本等须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师要注意关灯锁门。

  9、教师上课实行候堂制,必须严格做到“十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空堂缺课,不准随意调课,不准坐教,不准随意进进出出,不准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不准吸烟、打瞌睡,不准体罚学生,不准将与教学有关的书籍资料、实验器材课后放在教室。教导处将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全校通报。

  10、教师的备教说评辅改考评等各环节工作必须按照《西湖中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执行,教学常规检查在期末汇总后计入教师量化总分中。学校举行的各种考试的监考、阅卷,请事假1次扣10元,旷1次扣20元。以上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此外,相应扣除量化评分。

教师管理制度6

  舞蹈教室系学校主要专用教室,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场馆,由体育组和音乐组共同负责管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

  意进入。

  2、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学校、体育组负责人联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10、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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