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20 06:56:3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热)行政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行政管理制度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规范校内各类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印章包括学校公章、钢印,校行政领导签字章、方章,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公章,以及校内其他行政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规格和式样

  第三条“z农业大学”印章为圆形,直径4.5厘米,铜质。

  第四条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及其他同级机构印章为圆形,直径4.2厘米。

  第五条各学院、部处、各直属单位下属的系、科、室等机构一般不刻印章,如确属工作需要,经审批后可刻制。印章为圆形,直径4.0厘米。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和注销

  第六条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由校长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批,由各需刻制印章的部门凭机构成立的正式批文及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门机构刻制。印章刻好后须先送校长办公室留印模备案,方可启用。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公章,对违反规定自行刻制公章的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的单位公章,应及时交回校长办公室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各级印章要专管专用。学校印章由校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各单位的印章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或单位指定的专人保管使用。印章的保管使用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本部门负责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校长办公室及保卫部门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第九条使用印章必须手续齐备并实行登记制度,用印留存的的材料应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第十条除校办公章外,各单位的行政公章,如非业务工作联系,一般不得对外。

  第十一条使用本单位行政公章,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各单位的行政公章管理出现事故,要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和单位正职领导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严禁各单位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如果使用单位印章对外签订协议和合同,导致法律纠纷、经济损失和学校名誉损害,均要严肃追究签订人、用章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使用校级印章的各类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各类正式行政公文的用章,按《z农业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工作证、毕业(结业、进修)证、聘任证书、学生证等各种证书,均须由有关职能部门造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派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加盖校印;并将名册一份交校长办公室留存备查或归档。需要个别办理时,须有职能部门的证明。

  第十五条需开具学校证明、介绍信外出联系工作的校内各类人员,须凭所在单位的证明,方可开具校级证明、介绍信等。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

  第十六条教职工因私需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和个人证明材料需加盖校印的,须凭有关部门的证明或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办理。

  第十七条非本校职工、有工作单位的本校教职工家属,外出或其它事由,不属学校及各部门出具证明的范围。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的,须持有关部门证明,送校长办公室审核并开具所需证明。

  第十八条需办理特殊通行证的教职工、学生,或因工作关系来我校的校外人员,需办理边境通行证或特殊通行证,须先向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提出申请,经保卫部门审核,最后经校办主任批准,方可加盖校章。

  第十九条办理法人委托证明书,必须经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并由职能部门开出证明,经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十条对外签订协议、合同,须经校长办公室审定,并由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一条纵向课题的科技任务、合同书按常规程序用章;横向课题合作协议须按《z农业大学横向科技合同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二条各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向校外有关部门呈送的各类报表,必须由专人统一送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

  第二十三条办理各种报建手续须加盖学校印章的,必须经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四条办理企业执照、法人变更、年审等手续须盖校章的,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办理银行开户手续,须经财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同意,方可盖校章。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或学生办理公派或因私出国(境)手续,应分别按《z农业大学关于公派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和《z农业大学关于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七条校长名章(签字章、方章)是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表示,凡对外使用校长名章,须经校长本人批示同意后,方可用章。

  第二十八条学校法人和校级领导人印章的保管使用,按学校公章的保管使用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使用校级印章时,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z农业大学行政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华农大(办)字[1996]第40号)同时废止。

行政管理制度2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警卫人员对于出入人员、车辆、物品要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如无批准条和放行单放行,每次给予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则根据带出物品的价值罚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时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检查记录,每周无记录,按5元/次罚款。

  4、做好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与保管工作,如有丢失、错发等情况出现,则按物品原价赔偿。

  5、对于公司档案进行储存、归档、借阅的登记,如发现有未登记或档案资料不齐,按10元/次罚款,一般资料造成遗失罚款200元,重要资料遗失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6、对于报刊信件的收发不能及时传递,按5元/次罚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时投递,一般信件、专递在一个工作日内投递,延误投递时间按5元/次罚款。

  7、对于小车管理,凡无出车手续或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罚款50元/次。

  8、职工食堂必须严格管理物资进出,有专人过秤验收登记,未验收登记者不予报帐。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个人及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一经发现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个人卫生者,罚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

  10、保持生活区及行政卫生环境,一经发现一处未清洁,罚款5元/次。

  11、负责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未及时维护、修理,按5元/次罚款。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资料罚款200元,重要资料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12、及时做好办公耗材的'采购及设备维护,如申购耗材不及时而影响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罚款。

  13、没有按规定和程序私盖公章或开出介绍信造成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4、做好上级与公司的文件及时传阅和电话通知,延误一次罚款10元。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一月一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3

  第一章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

  第四条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第六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召集的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准时到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级的会议只设有公司例会、专题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六条行政部负责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必要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公司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和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例会所做出的决定,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公司例会是公司行政、业务及其他事务管理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授权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是报告和处理公司临时性重要问题,一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专题例会是根据部门业务上的关系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并做出决定,报告董事长。

  第三十条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

  第三十一条公司任何级别的会议,均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议题、提案,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进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除不动产之外,均应建立实物负责人制度,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定期提出保养和维护维修计划,经行政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修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业务的需要,需更换或新增办公设备设施的,应由各部门按规定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按需购买;

  (五)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管理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设备,部门间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不得随意把办公所用的桌椅、沙发等搬出办公楼外。

  (六)作好办公楼外(如施工现场、售楼处等)的设备设施、办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阶段性工作结束而对设备设施及办公家具停止使用时,应负责与行政部进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

  总则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条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保存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公务车辆管理

  (一)公务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统一调度。

  (二)公务车辆负责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对外接待、招待、财务部存取款(现金)及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部派车。

  (四)公务车辆的所需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费、小修、正常保养、道桥和停车费,以及因工作需要驾车到外省市往返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建立车辆台帐,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考核,单车核算,节约用油。

  (六)外单位需借用公司车辆的,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强对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完好,正常保养按车辆行驶公里数的标准进行,需修理的填写《车辆维修单》,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并填写《车辆保养记录》。

  (八)司机必须遵纪守法,按章行驶,确保安全。如因其违章驾驶、乱停乱放、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被取缔、罚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己承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扣发奖金、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直至辞退等处理。

  (九)公司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其他人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发生事故均由驾车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司机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推进行政办公物品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办公费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为员工日常办公所用文具(文件夹、档案袋),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盘、数码相机、硒鼓墨盒等)、办公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分类

  第三条行政办公物品的分类

  行政办公物品分三类:办公固定资产、办公低值资产、办公用品。

  1、办公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办公低值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损耗,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是指使用期限较短,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种办公类资产。

  第三章行政办公物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行政部的主要职责:行政部是行政办公物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办公物品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2、组织各部门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监控;

  3、年度。每月办公物品开支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行政办公用品的分配、调拨、维修和报废;

  5、配合财务部对办公物品进行盘点,建立行政办公物品台账,负责日常维护和修理。

  第五条部门资产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和资产增减、转移、维护、报废与监督记录;合理调配本部门室内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人的主要职责:应该爱护公司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由人力资源部协助负责培训员工爱护国有资产意识,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由使用人自行付费维修,并报送人行部门进行维修登记。

  第四章行政办公物品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采购

  1、行政部每月按各部门需求编制统一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公司的全面预算,报公司财务部列入每月全公司资金计划。

  2、行政部持相关票据根据公司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计入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执行台账。

  3、办公耗材文具的领用参照需按照规格及使用情况购买,并由行政部主管领导批准后购进。购进消耗材料统一保管。

  第八条办公类服务采购

  办公类服务采购指公司各部门对外印刷品、宣传品、名片、标牌等服务类的采购。

  1、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

  2、各部门有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公司行政部公布的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第九条办公资产采购

  1、办公资产采购计划

  各部门历史需要置办办公资产时,填写《办公物品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提交行政部实施采购。

  2、实施采购

  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办法进行询价后,连同采购申请表和询价后的采购报价单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进行购买。

  3、验收

  行政部汇总使用根据采购计划或申请表、购物发票、购物明细验收采购办公资产,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确认,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各自登记办公资产台账。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和购物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办公物品申请表》和购物明细复印件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第五章办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的配发

  1、各部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文具的领用和发放。

  2、办公用品按需领用,行政部负责办理使用部门的领用手续,认真填写文具领用登记单,并进行台账登记,写明物品名称、规格、使用人及数量等。

  3、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其使用的办公用品可以随职位转移带走。

  第十一条办公资产的管理

  1、资产调拨

  部门与部门之间转移办公设备等资产必须填写《资产调拨单》。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顺序执行。审批顺序:调出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确认签字后,方可转移资产。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2、资产报废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报行政部。行政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损坏鉴定后,由行政部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废。行政部和财务部门同时销账。有再使用价值的,由行政部收回统一维修、保管、再分配,资产台账做相应调整。在报废前,部门不得随意丢弃,否则该部门按照其原值赔偿,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3、资产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公司需要的办公资产原则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确属需要,租用部门必须报公司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应尽量考虑在公司内部调配,调配的确有困难而且购买不经济合算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租用,租用手续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2)公司长期不使用的行政办公资产可以考虑对外出租和外借。行政部定期对所有闲置的办公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其中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对长期闲置的物品主动寻求外租,对今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进行出售。

  4、办公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

  (1)行政部是办公资产日常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

  (2)行政部编制办公资产维修计划,并纳入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维修计划对各部门办公资产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维护,保证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门的办公资产需要维修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表》报送行政部。不经部门资产负责人而私自维修的,相关费用行政部不予受理。

  (4)行政部接到申请单后,需对报修设备进行鉴定,进行相应的维修、更换,一般性维修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其他较为复杂的修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维修完毕后及时登记《办公设备维修记录表》,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5)若聘请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付款事项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行政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确要求,规范行为,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不许利用计算机、手机等高声播放音乐或歌曲而影响他人工作。

  2.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走廊吸烟。

  3.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堆放纸箱等其它杂物,废弃的文件应及时堆放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

  4.上班时不得玩游戏。

  5.人员外出时,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资源发布、转发任何形式的不当言论和垃圾邮件。

  7.工作计算机需设置有效的8位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8.不得向外部人员谈论和泄漏内部商业机密。

  9.不得赌博、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10.下班后,文件整理整齐,关闭电脑、显示器等其它设备电源,并切断电源。

  11.办公区域内禁止焚烧杂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装、乱拉电线和接线板复接,杜绝火灾隐患。

  12.不得私自将公司财产带出。

  13.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

  本办法即日起实行

行政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单位党风廉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的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第九条单位应加强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的货物采购、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单位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7、开标前泄露标底:

  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六条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七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条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十九条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三条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六条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一条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三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第三十五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第三十六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第三十七条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适用于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行政: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等行政单位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内部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办事公开原则,明确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将办事内容及主办人员公布上墙,或在政务公开栏和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根据“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办事原则,严格按照科室权限履行审批项目的审查,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和越权审批。涉及多个科室的审批项目,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召集有关科室统一对外办理,不得多头或重复审批。

  第四条加强被许可事项的跟踪监管,防止只批不管,要有效地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被许可人有伪造材料或超越范围的行为,要及时查处,不得徇私舞弊。

  第五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违规立项乱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人员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滥用职权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条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对被投诉事项应认真调查核实,给予明确的答复、解释或纠正。

  第七条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监管,及时制止一切违规行为。对推诿拖延,故意刁难,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效能告诫诫勉给予告诫或诫勉,该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局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和监督,落实督办相关事项,及时向局班子反馈和汇报情况。

行政管理制度8

  一、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酒店各部所使用的各类公章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对所有公章均要登记造册,由使用部门签字领用。

  第三条各部门公章应根据其种类,由部门经理、文员或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用公章负责。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公章,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请示,报总经理批准后,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刻制,并发文启用。

  第五条掌管公章的人员调动时,部门经理要负责公章移交。部门经理调动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章的监交。

  第六条所用公章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确保使用安全。掌管人员要对公章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不使用的公章,应交回总经理办公室,登记注销,由总经理办公室按规定报废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二、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到公文后,首先要进行登记。公文包括上级来文、下级请示件、同级呈送件。要逐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问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文件标题、文号、密级、份数、领导批示、承办情况、归卷号。

  第二条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密级、阅读对象和具体要求,呈报总经理进行批阅。

  第三条根据总经理批示,转交有关人员办理。

  第四条需传阅的文件要专设文件本,并附文件传阅单,及时递交有关人员进行传阅。

  第五条对于总经理批示要求及时办理的事项,要进行检查、督办。要准确、真实、全面、及时地反馈公文办理信息。

  第六条对所需办复的文件、信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电复或面复的要注明当事人、时间、情况和答复意见。

  第七条阅办后的文件要及时(或年终)收回归档。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三、酒店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第一条酒店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二条各部室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三条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将办公用品发放至各部门。

  第四条采购人员根据计划采购、进货,保证供应。

  第五条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六条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第七条加强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被盗、失火。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四、酒店办公用具使用管理规定

  五、酒店保密规定

  1 、酒店的保密工作是指对可能发生的泄密和窃取活动采取的系列防范措施。

  2、保密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3、全体员工应做到: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酒店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4、文件和资料的保密:

  (1)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2)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印制。

  (3)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部门经理批准。

  (4)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5)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与当天收回。

  (6)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7)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保密内容按以下三级划分:

  (1)绝密级:

  ①酒店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

  ②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

  ③酒店领导的个人情况;

  ④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

  (2)机密级:

  ①酒店电传、传真、合同;

  ②员工档案;

  ③组织状况,人员编制;

  ④人员任免(未审批)。

  (3)秘密级:

  酒店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项。

  6、细则:

  (1)不得向其他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2)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3)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4)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5)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6)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7)酒店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8)对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规定执行。

  (9)酒店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酒店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行政管理制度9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按《采购管理程序》对本公司的采购活动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的物资或服务符合要求。

  1.总经理办公室为保证所采购用于服务的物资、材料符合要求;应向采购人员明确采购要求,确保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应包括:

  a.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指定品牌。

  b.明确所采购物资、材料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c.如果可行也可以指定那些质量可靠、信誉好、价格合理的零售商为我们的合格分供方。以上要求必须文件化。

  2.各部门在采购分供方的'服务时,首先应对分供方的能力能够满足我们要求进行评估,只有确认分供方有能力满足我们要求时,才能把他们做为我们合格分供方为我们提供服务。

  3.采购合格服务活动时,必须向合格方供方明确我们的要求,而且这些要求必须是书面文件化的。

  4.采购合同、文件只有经授权人批准后方能生效执行。

  5.对采购的物资、材料、服务按《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验收。

行政管理制度10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办法。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办法。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办法。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办法。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办法。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

  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办法。

  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

  (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办法等。

  (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3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3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15日内打印。

  (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

  (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适应公司管理需要,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行政事务活动中公文管理、会议、接待、办公用品、后勤保障、档案、保密、车辆管理等的工作程序与行为规范。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三条管理部是公司文件处理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文件处理工作。

  第一节、公文拟制

  第四条、公司文件由公司领导亲自拟制或由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决策和意图拟制。部门文件由部门自行拟制。

  第五条、文件拟制的基本要求:

  1、准确反映公司决策和领导意图。

  2、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文字练达、标点符号使用恰当,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要准确。

  3、合理使用文种。

  4、联合行文,要征求各联合部门的意见或由各联名部门共同起草。

  第六条管理部对文件印制质量、行文的文种与格式负责。

  第七条拟稿人负责校核文件。对外文件由管理部负责审核。文件校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是否确需行文。

  2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决策及有关的规章和规程,是否同已发布的相关文件相衔接。

  3提出的措施和办法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4内容涉及的部门是否经过协调、会签,意见是否一致。

  5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语法规范,打印有无错误。

  6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文种的选择是否适当,编号是否正确,发布范围是否合理。

  第二节文件审批、发放

  第八条文件发文前均应送相关主管领导审批,明确发文范围。文稿一经领导审批,一般不得再行修改。如确需修改的,需报经原审批领导复审。领导审批稿件应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第九条根据公司领导工作职责分工,文件审批权限为:

  1一般日常生产营运事务的文件,由总经理签发;部门文件由管理部复核后发放;

  2凡政策性强、涉及的问题比较敏感,涉及到公司内部重大政策的财务、预算、计划、人事任免(依据干部任免权限)、机构设置及编制、经济合同、协议以及以公司名义发布、上报的等方面的文件,由总经理审批;

  3凡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人事(部门经理及以上)调整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文件,送总经理审阅后,还需呈公司董事长签发。

  第十条管理部在缮印文件时,应按领导审批的范围份数进行印制,做到迅速准确、字样清晰、装订整齐、符合格式。校对人对复印的稿件负责。秘密文件的印刷、校对按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进行。

  第十一条发文要登记,填写发文登记表。公司行文统一编号为:

  公司正式文件****文[2003]第××号

  公司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号

  密级文件应在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密级标识。

  第十二条收文应记录,并做好分类管理、传阅、保存工作。员工调离时应办理文件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公司外来文件应由管理部负责登记、拟办、送领导批办。领导批办的文件事项由指定部门落实,管理部督办并汇报。

  第十四条领导批办文件时应具体明确:传阅层次、办理要求、完成时间、办理部门,防止批办的工作因含糊而未及时落实。

  第十五条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落实领导批办的工作任务,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直接予以解决;涉及其它部门业务的事项,主办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须报请公司领导审批的重要事项,应由主办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如涉及其它部门时应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然后送请公司领导审批。办理完毕,通知管理部核验,文件移交管理部保存归档。

  第十六条利用传真系统传送文件时,必须确认文件的实收情况。凡需存档或送请领导批示的传真件

  应复制后再行处理,以利长期保存。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十七条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印章的管理工作,应建立印章管理台帐,对用印情况进行督导。公司各类印章均指定专人进行保管,暂定下列印章和相应保管人: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管理部经理保管。

  2.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3.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出纳保管。

  第十八条印章保管人必须认真履行用印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人姓名、用印事由(内容)、用印日期、领导签字、借印归还日期等主要事项。

  第十九条凡以公司名义制发的文件,须有总经理签发的文稿,方予用印。文件用印后,文稿连同加盖印章的两份正式文件存档保管。如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监印人有责任向有关人员提出意见,经修正,送总经理签字后,方予用印并填写用印登记,第二十条合同(协议)的用印应经公司总经理签批,方可加盖我司合同专用章,并将公司领导的批示连同已盖章的合同(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存档;并要求合同内容完整,经办人签字。

  第二十一条公司原则上不出具空白用印件。确需空白加印件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借用公司印章外出办事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并按所规定的时限交还。

  第二十三条对于私自使用印章或借出印章后使用超出签批范围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印章保管人所属部门经理对印章保管人运用印章负有监督责任,并相应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如需使用印章,应向管理部申请刻制。如因部门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将原印章交管理部封存或销毁。

  第四章会议与接待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负责公司及副总经理以上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准确了解领导的意图,掌握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要求出席人员、与会人员应准备的材料等,及时通知到位,必要时留下通知记录。

  第二十八条会议期间,根据不同层次的会议要求,提供相应的会议服务:会场准备与布置、会议记录、茶水供应、通讯服务、满足领导临时需求、与会者生活安排等。

  第二十九条会后清理会场,打扫卫生,编制会议纪要等。

  第三十条公司来客通常由管理部负责接待。接待人员应热情大方,遵守员工文明礼仪规范,维护公

  司形象和利益;并根据来访意图正确及时引导来客与相关部门或领导会见。

  第三十一条公司重要客人应安排好会客地点,供应茶水,并根据领导意图安排好生活。

  第五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办公用品由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三条办公用品使用由需用部门造采购计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管理部负责采购。

  第三十四条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二年以上的物品或单价2000元以上生产线上使用的物品为公司固定资产类,管理部验收入库,经财务部做固定资产登记后,方可报销冲帐。

  第三十五条单价2000元以下的物品为耐用低值易耗品。购入各类耐用低值易耗品,管理部做好耐用低值易耗品登记后,方可报销冲帐。

  第三十六条耗材(包括各类纸张、笔芯、墨水、涂改液等等)按计划购买管理部验收入库后方可报销冲帐。

  第三十七条管理部应逐步建立办公用品耗用量标准,做到有计划、有台帐、有控制、有考核。

  第六章档案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八条为对公司的文件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存档文件材料的质量,方便查寻和参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所指之文件档案,为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以文件资料、电报、传真、书信、图表、簿册、像片、录音带、录相带、电脑盘片等载体记载的各种有价值的记录资料。

  第二节文件资料的归档

  第四十条凡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活动相关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列入归档文件的范围。

  第四十一条对拟归档的文件资料,在归档之前,应根据该文件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签发部门,进行准确分类。

  第四十二条为了方便查寻,对已经分类好的文件要登记、立卷,并填写详尽的《卷内文件目录》和《案卷目录》。机密文件另类归档。

  第四十三条对同一卷内的文件的排列要遵循如下原则:

  1保持联系,便于查找;

  2按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排列;

  3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

  4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6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

  检查工作形成的调查报告等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第四十四条归档的文件原则上要求为原件,并要求字迹清楚、无污损或残缺,特殊情况只能存复制件或残损件的,要在目录的备注档内注明原由。为使入卷的文件整齐、美观、方便查阅,文件的签发件和印发件可分开存放。

  第四十五条归档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公文资料:公司红头文件、总公司文件、重要会议纪要、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规章制度、重要外来文件、法律法规、合同等等;

  人事档案:履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业绩证明、简历、聘用合同书、考核记载、重大活动记载、重大奖惩记载、照片、培训记载等等;

  财务档案:原始凭证、票据管理、各总分类帐、现金帐、报表等等;

  技术档案:企业产品标准体系、工艺文件、技术规范、质量管理文件、各种质量活动记录、外来标准等等;

  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技术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安装调试记录、运行记录、大修记录、事故记录、技改记录、图纸、计量器具校验等等;

  其它:公司各类证书、荣誉、资质、供方资料、客户资料等等。

  第三节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所有文书类档案资料由管理部集中收存管理,财务报表、凭证、帐簿等财务文件由财务部专人保管,员工人事档案交由管理部统一保管,设备档案由工程部整理保存,技术资料由技术部整理保存。

  第四十七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需从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已归档的文件资料的,须经总经理或管理部经理批准,机密文件应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并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归还;借走的文件不得涂改、复印、摘录、撕毁或转借他人。

  第四十八条已归档的文件要定期清理,对内容已发生变化并与新文件内容有出入或相抵触、有效期

  已过失去保存意义和查考价值、分发较广且有出处可查的一般性文件以及机密文件的草稿,在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集中予以销毁。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条密级文件分“机密”和“绝密”两种。密级文件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起草,起草的密级稿件应注明“机密”或“绝密”,起草完毕后及时送交专职打字员打印;密级件作废的稿纸不得随便摆放在桌上、字纸篓里,应妥善保管,集中销毁。

  第五十条打印密级件时,应在材料封面打印上“机密”或“绝密”标注,无关人员不得站在周围观看;对于电子密级件要加密;密级件的校对,应由起草人负责,不得随便让他人帮忙校对。

  第五十一条文件交接由管理部文件专人或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交接后应及时采取保密措施,不得随便放置。严格按控制范围传递文件,不得让非批准承阅人员接触。

  第五十二条文件、资料的保管一方面要保证资料完整,不丢失、不损坏,同时对密级件又要进行保密。各部门的文件管理由相应责任人负责,下班或离开办公室时应锁好文件柜,把密级件妥善放好后才能离开;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自己的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

  第五十三条密级资料包括:重大经营决策、暂不公开的决定、重要客户信息、财务报表、财务帐、关键技术文件与核心工艺文件、不合格产品质量信息等等。

  第五十四条密级文件的销毁应经总经理批准,销毁时不得随便扔进纸篓,须使用碎纸机或焚毁,由二人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五十五条相关人员应树立高度保密意识,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机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及或在公众场合谈及公司的机密内容;不得传播机密。

  第五十六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五十七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其情节可给予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追究法律责任等不同的处罚。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五十八条叉车、小车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及专人驾驶,不得随便让他人驾驶,如果出现非固定司机开车而造成车辆损失的,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第五十九条立健全车辆档案,车辆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有效证件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六十条辆行驶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带情绪驾驶车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六十一条司机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况,可随时调派使用;

  第六十二条车辆不使用时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

  第六十三条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申请维护,填写“车辆维修表”,经核实后,进行维修,如途中发生故障就近修理,回厂后,立即补单。

  第十一条发文要登记,填写发文登记表。公司行文统一编号为:

  公司正式文件****文[2003]第××号

  公司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号

  密级文件应在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密级标识。

  第十二条收文应记录,并做好分类管理、传阅、保存工作。员工调离时应办理文件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公司外来文件应由管理部负责登记、拟办、送领导批办。领导批办的文件事项由指定部门落实,管理部督办并汇报。

  第十四条领导批办文件时应具体明确:传阅层次、办理要求、完成时间、办理部门,防止批办的工作因含糊而未及时落实。

  第十五条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落实领导批办的工作任务,凡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直接予以解决;涉及其它部门业务的事项,主办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须报请公司领导审批的重要事项,应由主办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如涉及其它部门时应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然后送请公司领导审批。办理完毕,通知管理部核验,文件移交管理部保存归档。

  第十六条利用传真系统传送文件时,必须确认文件的实收情况。凡需存档或送请领导批示的传真件

  应复制后再行处理,以利长期保存。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十七条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印章的管理工作,应建立印章管理台帐,对用印情况进行督导。公司各类印章均指定专人进行保管,暂定下列印章和相应保管人: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管理部经理保管。

  2.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3.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出纳保管。

  第十八条印章保管人必须认真履行用印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人姓名、用印事由(内容)、用印日期、领导签字、借印归还日期等主要事项。

  第十九条凡以公司名义制发的文件,须有总经理签发的文稿,方予用印。文件用印后,文稿连同加盖印章的两份正式文件存档保管。如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监印人有责任向有关人员提出意见,经修正,送总经理签字后,方予用印并填写用印登记,第二十条合同(协议)的用印应经公司总经理签批,方可加盖我司合同专用章,并将公司领导的批示连同已盖章的合同(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存档;并要求合同内容完整,经办人签字。

  第二十一条公司原则上不出具空白用印件。确需空白加印件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借用公司印章外出办事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并按所规定的时限交还。

  第二十三条对于私自使用印章或借出印章后使用超出签批范围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印章保管人所属部门经理对印章保管人运用印章负有监督责任,并相应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如需使用印章,应向管理部申请刻制。如因部门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将原印章交管理部封存或销毁。

  第四章会议与接待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负责公司及副总经理以上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准确了解领导的意图,掌握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要求出席人员、与会人员应准备的材料等,及时通知到位,必要时留下通知记录。

  第二十八条会议期间,根据不同层次的会议要求,提供相应的会议服务:会场准备与布置、会议记录、茶水供应、通讯服务、满足领导临时需求、与会者生活安排等。

  第二十九条会后清理会场,打扫卫生,编制会议纪要等。

  第三十条公司来客通常由管理部负责接待。接待人员应热情大方,遵守员工文明礼仪规范,维护公

  司形象和利益;并根据来访意图正确及时引导来客与相关部门或领导会见。

  第三十一条公司重要客人应安排好会客地点,供应茶水,并根据领导意图安排好生活。

  第五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办公用品由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三条办公用品使用由需用部门造采购计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管理部负责采购。

  第三十四条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二年以上的物品或单价2000元以上生产线上使用的物品为公司固定资产类,管理部验收入库,经财务部做固定资产登记后,方可报销冲帐。

  第三十五条单价2000元以下的物品为耐用低值易耗品。购入各类耐用低值易耗品,管理部做好耐用低值易耗品登记后,方可报销冲帐。

  第三十六条耗材(包括各类纸张、笔芯、墨水、涂改液等等)按计划购买管理部验收入库后方可报销冲帐。

  第三十七条管理部应逐步建立办公用品耗用量标准,做到有计划、有台帐、有控制、有考核。

  第六章档案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八条为对公司的文件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存档文件材料的质量,方便查寻和参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所指之文件档案,为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以文件资料、电报、传真、书信、图表、簿册、像片、录音带、录相带、电脑盘片等载体记载的各种有价值的记录资料。

  第二节文件资料的归档

  第四十条凡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活动相关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列入归档文件的范围。

  第四十一条对拟归档的文件资料,在归档之前,应根据该文件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签发部门,进行准确分类。

  第四十二条为了方便查寻,对已经分类好的文件要登记、立卷,并填写详尽的《卷内文件目录》和《案卷目录》。机密文件另类归档。

  第四十三条对同一卷内的文件的排列要遵循如下原则:

  1保持联系,便于查找;

  2按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排列;

  3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

  4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6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

  检查工作形成的调查报告等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第四十四条归档的文件原则上要求为原件,并要求字迹清楚、无污损或残缺,特殊情况只能存复制件或残损件的,要在目录的备注档内注明原由。为使入卷的文件整齐、美观、方便查阅,文件的签发件和印发件可分开存放。

  第四十五条归档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公文资料:公司红头文件、总公司文件、重要会议纪要、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规章制度、重要外来文件、法律法规、合同等等;

  人事档案:履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业绩证明、简历、聘用合同书、考核记载、重大活动记载、重大奖惩记载、照片、培训记载等等;

  财务档案:原始凭证、票据管理、各总分类帐、现金帐、报表等等;

  技术档案:企业产品标准体系、工艺文件、技术规范、质量管理文件、各种质量活动记录、外来标准等等;

  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技术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安装调试记录、运行记录、大修记录、事故记录、技改记录、图纸、计量器具校验等等;

  其它:公司各类证书、荣誉、资质、供方资料、客户资料等等。

  第三节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所有文书类档案资料由管理部集中收存管理,财务报表、凭证、帐簿等财务文件由财务部专人保管,员工人事档案交由管理部统一保管,设备档案由工程部整理保存,技术资料由技术部整理保存。

  第四十七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需从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已归档的文件资料的,须经总经理或管理部经理批准,机密文件应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并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归还;借走的文件不得涂改、复印、摘录、撕毁或转借他人。

  第四十八条已归档的文件要定期清理,对内容已发生变化并与新文件内容有出入或相抵触、有效期

  已过失去保存意义和查考价值、分发较广且有出处可查的一般性文件以及机密文件的草稿,在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集中予以销毁。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条密级文件分“机密”和“绝密”两种。密级文件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起草,起草的密级稿件应注明“机密”或“绝密”,起草完毕后及时送交专职打字员打印;密级件作废的稿纸不得随便摆放在桌上、字纸篓里,应妥善保管,集中销毁。

  第五十条打印密级件时,应在材料封面打印上“机密”或“绝密”标注,无关人员不得站在周围观看;对于电子密级件要加密;密级件的校对,应由起草人负责,不得随便让他人帮忙校对。

  第五十一条文件交接由管理部文件专人或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交接后应及时采取保密措施,不得随便放置。严格按控制范围传递文件,不得让非批准承阅人员接触。

  第五十二条文件、资料的保管一方面要保证资料完整,不丢失、不损坏,同时对密级件又要进行保密。各部门的文件管理由相应责任人负责,下班或离开办公室时应锁好文件柜,把密级件妥善放好后才能离开;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自己的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

  第五十三条密级资料包括:重大经营决策、暂不公开的决定、重要客户信息、财务报表、财务帐、关键技术文件与核心工艺文件、不合格产品质量信息等等。

  第五十四条密级文件的销毁应经总经理批准,销毁时不得随便扔进纸篓,须使用碎纸机或焚毁,由二人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五十五条相关人员应树立高度保密意识,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机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及或在公众场合谈及公司的机密内容;不得传播机密。

  第五十六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五十七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其情节可给予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追究法律责任等不同的处罚。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五十八条叉车、小车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及专人驾驶,不得随便让他人驾驶,如果出现非固定司机开车而造成车辆损失的,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第五十九条立健全车辆档案,车辆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有效证件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六十条辆行驶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带情绪驾驶车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六十一条司机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况,可随时调派使用;

  第六十二条车辆不使用时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

  第六十三条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申请维护,填写“车辆维修表”,经核实后,进行维修,如途中发生故障就近修理,回厂后,立即补单。

  第九章电话传真

  第六十四条使用电话,应注意简明扼要,提倡一分钟电话;上班时间,要尽量少打、短打私人电话。

  第六十五条当电话铃响时,听到的员工,均有义务接转电话。

  第六十六条长途电话管理:为降低成本,由管理部购买长话卡,限额发放,使用方法另行通知。

  第六十七条传真机设专人管理,传真件的收发由专人负责并登记,为保证传真机线路的畅通,配备传真机的电话一律禁止通话使用。

  第六十八条电话属公司公共财物,各位员工应自觉爱护、减少损坏。

  第六十九条通讯费的报销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会议与接待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负责公司及副总经理以上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准确了解领导的意图,掌握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要求出席人员、与会人员应准备的材料等,及时通知到位,必要时留下通知记录。

  第二十八条会议期间,根据不同层次的会议要求,提供相应的会议服务:会场准备与布置、会议记录、茶水供应、通讯服务、满足领导临时需求、与会者生活安排等。

  第二十九条会后清理会场,打扫卫生,编制会议纪要等。

  第三十条公司来客通常由管理部负责接待。接待人员应热情大方,遵守员工文明礼仪规范,维护公

  司形象和利益;并根据来访意图正确及时引导来客与相关部门或领导会见。

  第三十一条公司重要客人应安排好会客地点,供应茶水,并根据领导意图安排好生活。

  第五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办公用品由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三条办公用品使用由需用部门造采购计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管理部负责采购。

  第三十四条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二年以上的物品或单价2000元以上生产线上使用的物品为公司固定资产类,管理部验收入库,经财务部做固定资产登记后,方可报销冲帐。

  第三十五条单价2000元以下的物品为耐用低值易耗品。购入各类耐用低值易耗品,管理部做好耐用低值易耗品登记后,方可报销冲帐。

  第三十六条耗材(包括各类纸张、笔芯、墨水、涂改液等等)按计划购买管理部验收入库后方可报销冲帐。

  第三十七条管理部应逐步建立办公用品耗用量标准,做到有计划、有台帐、有控制、有考核。

  第六章档案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八条为对公司的文件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存档文件材料的质量,方便查寻和参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所指之文件档案,为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以文件资料、电报、传真、书信、图表、簿册、像片、录音带、录相带、电脑盘片等载体记载的各种有价值的记录资料。

  第二节文件资料的归档

  第四十条凡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活动相关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列入归档文件的范围。

  第四十一条对拟归档的文件资料,在归档之前,应根据该文件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签发部门,进行准确分类。

  第四十二条为了方便查寻,对已经分类好的文件要登记、立卷,并填写详尽的《卷内文件目录》和《案卷目录》。机密文件另类归档。

  第四十三条对同一卷内的文件的排列要遵循如下原则:

  1保持联系,便于查找;

  2按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排列;

  3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

  4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6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

  检查工作形成的调查报告等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第四十四条归档的文件原则上要求为原件,并要求字迹清楚、无污损或残缺,特殊情况只能存复制件或残损件的',要在目录的备注档内注明原由。为使入卷的文件整齐、美观、方便查阅,文件的签发件和印发件可分开存放。

  第四十五条归档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公文资料:公司红头文件、总公司文件、重要会议纪要、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规章制度、重要外来文件、法律法规、合同等等;

  人事档案:履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业绩证明、简历、聘用合同书、考核记载、重大活动记载、重大奖惩记载、照片、培训记载等等;

  财务档案:原始凭证、票据管理、各总分类帐、现金帐、报表等等;

  技术档案:企业产品标准体系、工艺文件、技术规范、质量管理文件、各种质量活动记录、外来标准等等;

  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技术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安装调试记录、运行记录、大修记录、事故记录、技改记录、图纸、计量器具校验等等;

  其它:公司各类证书、荣誉、资质、供方资料、客户资料等等。

  第三节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所有文书类档案资料由管理部集中收存管理,财务报表、凭证、帐簿等财务文件由财务部专人保管,员工人事档案交由管理部统一保管,设备档案由工程部整理保存,技术资料由技术部整理保存。

  第四十七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需从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已归档的文件资料的,须经总经理或管理部经理批准,机密文件应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并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归还;借走的文件不得涂改、复印、摘录、撕毁或转借他人。

  第四十八条已归档的文件要定期清理,对内容已发生变化并与新文件内容有出入或相抵触、有效期

  已过失去保存意义和查考价值、分发较广且有出处可查的一般性文件以及机密文件的草稿,在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集中予以销毁。

  第七章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条密级文件分“机密”和“绝密”两种。密级文件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起草,起草的密级稿件应注明“机密”或“绝密”,起草完毕后及时送交专职打字员打印;密级件作废的稿纸不得随便摆放在桌上、字纸篓里,应妥善保管,集中销毁。

  第五十条打印密级件时,应在材料封面打印上“机密”或“绝密”标注,无关人员不得站在周围观看;对于电子密级件要加密;密级件的校对,应由起草人负责,不得随便让他人帮忙校对。

  第五十一条文件交接由管理部文件专人或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交接后应及时采取保密措施,不得随便放置。严格按控制范围传递文件,不得让非批准承阅人员接触。

  第五十二条文件、资料的保管一方面要保证资料完整,不丢失、不损坏,同时对密级件又要进行保密。各部门的文件管理由相应责任人负责,下班或离开办公室时应锁好文件柜,把密级件妥善放好后才能离开;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自己的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

  第五十三条密级资料包括:重大经营决策、暂不公开的决定、重要客户信息、财务报表、财务帐、关键技术文件与核心工艺文件、不合格产品质量信息等等。

  第五十四条密级文件的销毁应经总经理批准,销毁时不得随便扔进纸篓,须使用碎纸机或焚毁,由二人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五十五条相关人员应树立高度保密意识,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机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及或在公众场合谈及公司的机密内容;不得传播机密。

  第五十六条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五十七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其情节可给予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追究法律责任等不同的处罚。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五十八条叉车、小车由专人负责维护和保养及专人驾驶,不得随便让他人驾驶,如果出现非固定司机开车而造成车辆损失的,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第五十九条立健全车辆档案,车辆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有效证件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六十条辆行驶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带情绪驾驶车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六十一条司机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况,可随时调派使用;

  第六十二条车辆不使用时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

  第六十三条车辆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申请维护,填写“车辆维修表”,经核实后,进行维修,如途中发生故障就近修理,回厂后,立即补单。

  第九章电话传真

  第六十四条使用电话,应注意简明扼要,提倡一分钟电话;上班时间,要尽量少打、短打私人电话。

  第六十五条当电话铃响时,听到的员工,均有义务接转电话。

  第六十六条长途电话管理:为降低成本,由管理部购买长话卡,限额发放,使用方法另行通知。

  第六十七条传真机设专人管理,传真件的收发由专人负责并登记,为保证传真机线路的畅通,配备传真机的电话一律禁止通话使用。

  第六十八条电话属公司公共财物,各位员工应自觉爱护、减少损坏。

  第六十九条通讯费的报销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节文件资料的归档

  第四十条凡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活动相关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列入归档文件的范围。

  第四十一条对拟归档的文件资料,在归档之前,应根据该文件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签发部门,进行准确分类。

  第四十二条为了方便查寻,对已经分类好的文件要登记、立卷,并填写详尽的《卷内文件目录》和《案卷目录》。机密文件另类归档。

  第四十三条对同一卷内的文件的排列要遵循如下原则:

  1保持联系,便于查找;

  2按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排列;

  3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

  4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5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6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

  检查工作形成的调查报告等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第四十四条归档的文件原则上要求为原件,并要求字迹清楚、无污损或残缺,特殊情况只能存复制件或残损件的,要在目录的备注档内注明原由。为使入卷的文件整齐、美观、方便查阅,文件的签发件和印发件可分开存放。

  第四十五条归档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公文资料:公司红头文件、总公司文件、重要会议纪要、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规章制度、重要外来文件、法律法规、合同等等;

  人事档案:履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业绩证明、简历、聘用合同书、考核记载、重大活动记载、重大奖惩记载、照片、培训记载等等;

  财务档案:原始凭证、票据管理、各总分类帐、现金帐、报表等等;

  技术档案:企业产品标准体系、工艺文件、技术规范、质量管理文件、各种质量活动记录、外来标准等等;

  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技术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安装调试记录、运行记录、大修记录、事故记录、技改记录、图纸、计量器具校验等等;

  其它:公司各类证书、荣誉、资质、供方资料、客户资料等等。

  第三节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所有文书类档案资料

行政管理制度12

  (1)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1.工时制度

  1).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为计算单位,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

  1.2.定时工作制

  1).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时。

  2).定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上午工作时间:0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午餐时间:12:00-13:00

  1.3.各种假期的规定依照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执行。

  2.员工打卡管理暂行规定2.1.员工出勤,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

  2.2.员工因公外出延误打卡,须及时填写'补卡单',月末按出勤统计。

  2.3.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急诊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岗工作须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统计,以员工考勤卡及补卡单、请假单为依据进行考勤汇总。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时也无请假单、补卡单,按旷工处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虚作假者,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2.7.记录及表格《请(休)假申请单》3.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3.1.所有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需遵守本规定。

  3.2.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只供本部门员工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部门的计算机时应事先取得该部门经理的许可。

  3.3.初学计算机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难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向技术人员求助。

  3.4.在使用过程中,因事暂时停止使用时,应保存文件,并退出应用程序。

  3.5.使用完毕计算机后,必须退出应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对机器的损害。

  3.6.各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编辑处理时应建立部门子目录,避免在根目录下直接处理管理文件。

  3.7.子目录的命名用各部门名称,如属个人专用文件应另设子目录进行处理。

  3.8.文件名称使用汉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内容。

  3.9.文件处理应在硬盘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处理完毕后存储文件的同时应用软盘备份,保证软硬盘都有文件。

  3.10.对硬盘上长时间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删除,只保存软盘备份。

  3.11.使用软盘时应确保软盘没有病毒,否则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查。

  3.12.软盘中存储文件时应在软盘上做出标记,便于使用查阅。

  3.13.遵守软盘的使用保护规定,防止软盘损坏时文件丢失。

  3.14.各部门的计算机维护由公司设专人统一负责。

  3.15.维护人员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包括检查、处理病毒和硬盘整理等。

  3.16.工作时间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与进行工作无关的作业。

  3.17.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请维护人员处理,严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处理。

  3.18.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的,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4.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4.1.印章种类公司印章、公司业务专用章、部门印章、签字印章和其他内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i.凡以公司名义发送的公文,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财务、人事和业务等方面或涉及面广的公文,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核签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门对外定期报送各类业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v.对外发出的便函、证明及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v.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按合同评审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辖业务范围内对外签订的经济类合同、协议须加盖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评审程序,以公司确定的合同金额标准为限,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上的,须经中心内部审核,公司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下的,经中心内部审批、中心总经理签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备案)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报送报表、办理相关业务等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中心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2).各部门印章的.使用:i.凡以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或便函,须经部门经理核签后加盖部门印章。

  ii.公司部门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加盖部门印章对外发送公文。

  部门仅能向外发送本部门业务权限范围内的公文。

  物管公司颁发的证书、奖状等,经物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北京物业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遇特殊情况,由其他部门专人负责保管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使用印章须有登记存底,随用随取,用毕即存,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免造成损失。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履行加盖印章的手续。

  对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权范围的,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6).印章保管人员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丢失或误用、错用,须承担关联责任。

  不能为空白信笺盖印。

  4.4.记录及表格《印章使用审批表》

  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5.1.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其身体、生理特点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对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实行的管理办法。

  5.2.本办法所涉及的女职工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员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环境保洁人员。

  5.3.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措施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适当劳动强度的工作。

  5.4.女职工孕期的保护措施:

  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起持医院证明向人事部门及时报告备案。

  2).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接触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射线、y射线和其他工业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及国家规定的三级强度的劳动内容。

  3.).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满7个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据个人身体状况申请休假。

  4).对不能适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职工,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工作。

  5).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允许孕妇在预产期前休息两周。

  6).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劳动时间计算。

  5.5.女职工生育期保护措施:

  1).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晚育者(24周岁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产假;

  遇难产情况延长产假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期间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证明,给予北京市有关规定产假。

  5.6.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措施:

  1).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作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半小时,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点。

  2).女职工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

  5.7.任何部门和专业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行政管理制度13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和指导处理当天学校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实行接案负责制,追踪处理直至完成。

  2、遇重大事件时,必须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报告,协助学校及有关部门参与事件的'处理。

  3、检查和督促当天相关部门值班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对未按时到岗者,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安排和记录工作。

  4、巡视和检查学校各重要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存在,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5、检查学生违纪现象,制止、处理学生不良行为,视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或政教科反映,使问题得到更好处理。

  6、检查校园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损坏、资源浪费等,督促相关部门加以处理。

  7、值班人员按检查记录表设置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详细如实地登记值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处理情况。并及时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二、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佩戴证件上岗,不得脱岗、离岗,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提前一天报办公室予以调整。

  2、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师生紧急求助时,值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协调处理,并做好汇报、记录等工作。

  3、值班时间为全天24小时(当日早上7:30至次日早上7:30),值班结束更换值班牌,通知下一班人员并提醒有关注意事项。

  4、值班人员至少保证自己一种通信工具全天开通,保证信息畅通。

行政管理制度14

  行政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推进行政办公物品的规范化管理,控

  制办公费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为员工日常办

  公所用文具(文件夹、档案袋),办公自动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盘、数码相机、硒鼓墨盒等)、办公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以及办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的分类

  第三条行政办公物品的分类

  行政办公物品分三类:办公固定资产、办公低值资产、办公用品。

  1、办公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2、办公低值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易损耗,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种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3、办公用品是指使用期限较短,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种办公类资产。

  第三章行政办公物品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行政部的主要职责:行政部是行政办公物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

  行政办公物品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其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供应商选择及管理;

  2、组织各部门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监控;

  3、年度。每月办公物品开支计划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行政办公用品的分配、调拨、维修和报废;

  5、配合财务部对办公物品进行盘点,建立行政办公物品台账,负责

  日常维护和修理。

  第五条部门资产负责人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各

  部门有专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保管和资产增减、转移、维护、报废与监督记录;合理调配本部门室内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第六条资产使用人的主要职责:应该爱护公司财产,合理使用办公设备,由

  人力资源部协助负责培训员工爱护国有资产意识,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如果因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由使用人自行付费维修,并报送人行部门进行维修登记。

  第四章行政办公物品采购

  第七条办公用品采购

  1、行政部每月按各部门需求编制统一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纳入公司的全面预算,报公司财务部列入每月全公司资金计划。

  2、行政部持相关票据根据公司相关财务规定报销,费用计入各部门

  的年度预算执行台账。

  3、办公耗材文具的领用参照需按照规格及使用情况购买,并由行政

  部主管领导批准后购进。购进消耗材料统一保管。

  第八条办公类服务采购

  办公类服务采购指公司各部门对外印刷品、宣传品、名片、标牌等服务类的采购。

  1、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方法进行询价后按程序选择服务供应商。

  2、各部门有对外宣传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

  公司行政部公布的服务供应商范围内选择。

  第九条办公资产采购

  1、办公资产采购计划

  各部门历史需要置办办公资产时,填写《办公物品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并签字后,提交行政部实施采购。

  2、实施采购

  行政部进行货比三家的办法进行询价后,连同采购申请表和询价后的采购报价单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进行购买。

  3、验收

  行政部汇总使用根据采购计划或申请表、购物发票、购物明细验收采

  购办公资产,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确认,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各自登记办公资产台账。财务部根据入库单和购物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办公物品申请表》和购物明细复印件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第五章办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条办公用品的配发

  1、各部门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文具的领用和发放。

  2、办公用品按需领用,行政部负责办理使用部门的领用手续,认真

  填写文具领用登记单,并进行台账登记,写明物品名称、规格、使用人及数量等。

  3、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其使用的`办公用品可以随职位转移带走。第十一条办公资产的管理

  1、资产调拨

  部门与部门之间转移办公设备等资产必须填写《资产调拨单》。必须严格按照审批顺序执行。审批顺序:调出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确认签字后,方可转移资产。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资产。

  2、资产报废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报行政部。行政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资产损坏鉴定后,由行政部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废。行政部和财务部门同时销账。有再使用价值的,由行政部收回统一维修、保管、再分配,资产台账做相应调整。在报废前,部门不得随意丢弃,否则该部门按照其原值赔偿,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3、资产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公司需要的办公资产原则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确属需要,租用

  部门必须报公司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应尽量考虑在公司内部调配,调配的确有困难而且购买不经济合算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租用,租用手续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2)公司长期不使用的行政办公资产可以考虑对外出租和外借。行

  政部定期对所有闲置的办公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其中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对长期闲置的物品主动寻求外租,对今后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进行出售。

  4、办公资产的日常维护、维修

  (1)行政部是办公资产日常维护、维修的责任部门。

  (2)行政部编制办公资产维修计划,并纳入预算和经营计划。根据

  维修计划对各部门办公资产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维护,保证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门的办公资产需要维修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设备

  维修申请表》报送行政部。不经部门资产负责人而私自维修的,相关费用行政部不予受理。

  (4)行政部接到申请单后,需对报修设备进行鉴定,进行相应的维

  修、更换,一般性维修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其他较为复杂的修理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理完毕。维修完毕后及时登记《办公设备维修记录表》,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5)若聘请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付款事项执行资金支付程序。

行政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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