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6 17:30:51 飞宇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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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留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留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留校管理制度 1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了排查摸底、学生申请、留校原因真实性审查、留校学生信息采集、与家长电话沟通确认、学院备案、情况分类汇总、上报学工处及制定假期辅导员值班制度,确保学生留校前家长知晓、留校后管理有保障。

  二、明确要求,严格审批,备案详细

  要求辅导员详细统计学生的留校原因,同时认真审核相关证件及证明。采集留校学生各项信息(包括留校时间、留校原因、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上课地点等),并报学院备案,做到对留校学生信息的全面掌握。

  三、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学院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布置落实关于加强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并传达了我院20xx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年级辅导员认真作好宣传动员工作,强调暑期留校学生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控制留校人数。确保与留校学生之间信息畅通,密切关注留校学生人身安全。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四、实习年级,特别关注

  学院共有12级医保专业20多位同学在市三院临床见习,留校住宿;10卫管、信息、医保共有58名同学留校住宿开展实习工作。针对实习生,年级辅导员首先群发飞信给每位学生做到暑期防溺水安全、防暑降温安全和实习来回路上交通安全;其次,年级辅导员跟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联系做到定期进宿舍查寝,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再次,向院领导及学校负责实习年级工作的科教办老师做好沟通工作,及时汇报实习年级的每位学生的.最新动态;此外,跟每位同学的带教老师取得联系,实现实习年级学生管理工作的多管齐下。

  五、热情关心、妥善安排,不激化矛盾

  按照学院要求,辅导员与每名申请留校学生进行深度了解情况,从关心学生生活与学习的角度出发,认真细致做好每一名学生的思想工作,对于省内的家庭比较近的学生劝说其回家复习或工作。对于外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细了解期工作环境,要求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六、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告知值班电话、保持信息24小时畅通。如遇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与院领导、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联系;值班辅导员在值班期间每日定时汇总留校学生安全状况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时不定期到宿舍走访,及时了解留校学生情况,有效帮助留校学生解决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对外出学生做好备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留校管理制度 2

  第1条在校住宿学生寒暑假期原则上要求回家度假。

  第2条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路途遥远难以回家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报宿管中心审批备案。

  第3条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校内各部门辅助管理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凭相关部门的证明到宿管中心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手续。

  第4条申请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学生,均需在每学期学校规定放假之日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报宿管中心审批。

  第5条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原则上要求集中住宿。为保证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凡留校学生要求至少三人居住。

  第6条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违章用电,住宿自觉缴纳电费。对于不服从管理、违章违纪的个人,除取消其留校住宿资格外,还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7条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中途离校外出必须向系部值班老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留校管理制度 3

  一、学生宿舍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人性化教育管理原则,为了解决离校较远住校学生的实际困难,经宿舍核准,本人申请,家长与宿舍鉴定管理协议,明确责任,宿舍登记造册,方可留校。

  二、凡留校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值班教师的管理,严格按照双休日留校生作息时间统一作息,不准私自各行其事。

  三、留校生留校期间按规定不允许离校,确需外出的,必须由家长或亲属到校与管理教师当面办理请假接送手续,凡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取消留校资格,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四、留校生需外出购物的,每周六12:30——14:30由一名值班教师统一带队上街购物后带队返校,其余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购物取物。

  五、留校生在校期间必须树立安全意识,在体育活动、自习中必须遵守活动、自习纪律,爱护体育用品和饭厅公物、设施。凡故意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双休日值班教师全面负责留校生统一管理,对各年级留校生要登记造册,在值班期间不得私自离岗,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安排,不得随意乱改。凡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发生严重责任事故,按学校规定处理。

  七、值班教师每周必须对留校生管理提出要求,对留校生夜间休息要检查考勤,杜绝乱窜楼层、宿舍,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宿舍。

  八、留校生必须统一服从值班教师管理。凡因不服管理,顶撞教师,无理取闹,不遵守作息时间、纪律的,随时取消留校资格。

  留校管理制度 4

  周末留校学生的管理事关学校声誉和安全,为了抓好周末留校学生的管理,做到学生安心、家长放心、学校顺心,特制订本制度,请相关部门、人员认真落实执行。

  一、留校条件及手续:

  1、因回家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学生周末和节假日方可留校(因法定假日如周末连休3天以上的除外),由保安、宿管员和值周教师统一管理。

  2、因参赛、集体活动(经班主任和学校相关部门审定批准等原因)可以留校。

  3、学校附近的学生凡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必须事先由家长写留校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留校。

  4、留校学生生活费用自理。

  二、留校生管理制度:

  1、凡是周末留校学生务必在周五课间操后把名字上报给班主任,凡是没有及时上报,又私自留校的,学校一律不允许留校。

  2、周末留校学生不请假外出,不服从管理,屡次违反规定,则取消周末留校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3、周末留校学生应按时参加每周五16:20值周教师组织的长廊集会,关注本周留校注意事项,不得有迟到、早退、缺勤现象。集会时,应保持安静,不得有讲话、随意走动、吃零食、玩电子产品等现象,违者通报批评,屡次违反纪律的,则取消周末留校资格。

  4、留校期间因事外出必须向管理员履行请假手续,方可外出,原则上要求2人以上陪同外出,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间返回,超时不归者,值周教师或值班保安要进行电话跟踪。

  5、留校学生分别在周五、周六晚19:30到阶梯教室观看电影、电视,在观看时遵守纪律,不大声喧哗,服从管理。

  6、留校学生每晚正常就寝,熄灯后安静休息。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喝酒、打牌等违纪行为。

  三、政教处职责:

  1、学校政教处在每个学期初对周末留校的学生进行一次清查并造册,名册上标明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宿舍号、班主任电话、家长电话等信息,方便值班人员管理。

  2、各班在学期初对周末留校的学生宿舍进行调整,本班经常留校的学生周末留校尽量安排在同一宿舍就寝,便于管理,避免财产损失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保卫科、宿管员职责:

  1、安排每周留校生管理值班人员。

  2、每周日收齐上周留校学生情况,对违反学校留校生管理制度的学生进行记录并通报,对严重违纪的`留校生上报政教处。

  五、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政教处、值周教师、保卫科、宿管员对周末留校学生进行好清查、登记,并做好本班级留校生的教育工作,特别是心理辅导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与家长进行好沟通,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校长汇报。

  2、留校学生周末请假回家,班主任在开出假条的时候先联系家长并必须留有记录。有周末留校学生的班级,周末班主任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关机。如遇突发事故接到值班老师电话,班主任应及时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或赶到事发现场协助处理。

  3、协助政教处对周末在校期间发生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值周老师职责:

  1、每学期由政教处安排各周值班的保安和宿管员,由学校安排值班留校的任课教师和行政领导,行政领导担任当周留校值日的负责人。

  2、值班的教师(含行政)负责周末学生的全面管理,保安、宿管员、总务处负责留校学生的就寝、就餐的管理。若有学生下落不明等情况发生,值班教师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和值班领导,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并全力配合学校寻找失踪学生。

  3、值班教师周五晚、周六晚19:30对留校学生进行人数清查。

  七、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

  1、值班教师、保安、宿管员、班主任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应事先向分管学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预先做好外出地点的查勘、外出活动计划和特殊情况处理的预案。

  2、学生发生严重违纪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了解情况并做好登记,对情绪不稳定的学生应加以疏导并在工作记录上做好记载,同时通报班主任和当周行政值班领导。

  3、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时,值班教师、保安、宿管员应及时上报值周领导,值周领导应视伤害程度妥善处置。

  留校管理制度 5

  一、组织管理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留校生管理工作。校务委员会每月分析研究管理情况,并作好记录。

  2、学校必须有一位主要领导分管留校生管理工作。

  3、寄宿制学校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生活指导教师。指导培养留校生的良好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对学生进行心理、生理健康教育。

  4、学校领导、班主任必须参与管理。形成行政值周、值周导师、班主任、团委会、少先队、学生会、生活指导教师多层次管理模式。

  二、制度管理

  1、寄宿制学校要制订《留校生守则》留校生管理办法》等必要的规章制度。并在学生宿舍楼内醒目的位置张贴,营造氛围。

  2、分管领导、生活指导教师、班主任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职责必须明确。责任到岗,责任到位,要把“不让留校生随意出校门”列入门卫职责之中。

  3、留校生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要与个人的年度考核及奖励工资挂钩。

  三、安全管理。

  1、学校要不间断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季节变化的特点。

  2、学生宿舍内老化的电线、破损的电器要及时更换。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学生宿舍必须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并保证随时都能正常使用。

  3、学生宿舍必须配置消防栓和灭火器。做到人人会操作。禁止学生把火源带入宿舍。点蚊香要使用安全蚊香盒(加盖的要在住校部办公室或生活指导教师宿舍点好后拿到学生宿舍,放在安全的位置。

  4、生活指导教师必须住在宿舍楼内。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5、学生宿舍白天应有人值班。学生一般不得进入宿舍,有特殊情况须经生活指导教师同意。

  6、男、女宿舍必须隔开。

  7、防止食物中毒。学校食堂不准贪便宜买变质菜。食品留样,不准把变质的剩菜卖给学生。学生自带的`私菜如变质,要禁止食用,学校帮助临时解决。

  8、预防传染病的流行。马上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9、教育留校生上下楼道靠右行。严禁在宿舍内打闹,床铺间不跨越,以防摔、撞伤。

  10、晚间辅导、自习及其他活动时间。确保一班一人,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责任到位,有留校生活动的地方就必须有教师在场管理。

  四、卫生管理

  1、学生宿舍内地面干净。墙面无脚印,无乱涂乱画现象,屋顶无蛛网,楼道无杂物堆放。

  2、每天起床后打开窗户、流通空气。生活指导教师督促留校生折叠好被褥。定期晒被褥。

  3、学生宿舍、厨房边的水沟无污水脏物。无蚊、蝇的滋生地。并做好灭鼠、灭蚊、灭虱、灭蚤、灭蟑等工作。

  4、注意个人卫生。留校生须备足脸盆、毛巾、牙具等卫生用品。生活指导教师要督促留校生早晨洗漱。营造讲卫生光荣的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及卫生习惯。

  5、学校食堂卫生良好。经常消毒,炊事员有健康证。个人卫生良好,不留长发,勤剪指甲,上岗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作业区严禁吸烟。

  五、过程管理

  1、生活指导教师白天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离开岗位。

  2、开展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等项目评比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留校生管理。

  3、班主任和生活指导教师对自己管辖内住佼生的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登记在册(家中无电话的登记离家最近的电话)以便有事联系。

  4、留校生晚自习、就寝两个时间必须点名。杜绝夜不归宿现象。

  5、生活指导教师每晚至少查铺两次。

  6、严格请假制度。留校生外出过夜。经有关人员同意后,方能离校,并作好请假记载,回校要销假。点名不到者必须同书面请假条核对,若有缺席,马上查找去向。学生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

  7、留校生伤、病。不能延误治疗时机,及时告知家长,并由生活指导教师作好记录。

  8、生活指导教师周末要督促学生回家整理个人卫生。下周一回校后要进行抽查,并作好记录。

  9、生活指导教师利用晚上时间定期给留校生上生活指导课。资料注意保存。

  六、经费、设备管理。

  1、各寄宿学校要发挥住校费的应有作用。不断增添、更新设施、设备。

  2、学生宿舍的门窗必须牢固。及时更换。

  3、学生宿舍内物品柜、脸盆架、鞋架及挂毛巾、晾衣服的设备要配置到位。便于宿舍管理。

  4、生活指导教师要严格管理好宿舍内的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留校管理制度 6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留校管理制度 7

  为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学生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公寓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不得点蚊香。

  三、公寓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外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在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九、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十一、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保卫科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十二、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学生公寓。寝室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垃圾倒入指定地方。

  十四、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十五、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不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

  十六、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媳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八、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留校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留校管理制度 9

  一、按时作息,禁止休息时间未经批准外出。

  二、起床后,被要折叠、蚊帐要挂起,箱、提桶等日常用品要摆放有条理,牙具、口盅、毛巾等要放在指定位置。

  三、地板、墙壁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轮值一打扫。不准在墙壁上打钉、刻划或把墙壁弄脏。

  四、不准在宿舍、走廊内直接向楼下倒水及垃圾。严禁将瓜皮果壳等容易堵塞排污管道的物品丢入卫生间。

  五、讲究公共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

  六、室内公物由班责任保管,要爱护公物,损坏或故意破坏者按价或倍价赔偿。注意关锁门窗。崐

  七、不准在室内煲食、烧火、私接电源。

  八、讲文明,不准粗言烂语或讲低级趣味的话。

  九、不准在楼道、梯道、宿舍内跑动、追逐及嬉闹。

  十、严禁攀爬阳台、栏杆及围墙、公寓楼前山体陡坡。

  十一、服从保卫人员及管理人员管理,禁止擅自收留外人住宿。

  留校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特制订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留校管理制度 11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2、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并将钥匙及时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住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如有现金要及时存好或锁在自己的'橱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蜡烛、打火机等。

  5、上课期间、课间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班任签条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时必须向班任老师请假,由班任开假条,舍务主任签字,否则擅自离校者,按漏宿处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从宿舍或楼道窗户跳出或进入宿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违犯,一律劝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各种充电器等电器产品。

  11、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饮酒、吸烟的,一律劝退。

  12、除住宿生、老师、舍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必须登记签名。对学生及家长带出宿舍楼的包裹,值班老师可要求检查。

  13、不得在宿舍楼里使用一切烹调设备,如酒精炉等自制或热饭菜或烧开水,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14、住宿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排风扇、电源开关、门窗及窗帘、橱柜、各种水龙头、消防器材、扫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15、住宿生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床铺有无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舍务老师汇报。

  16、宿舍里严禁高声喊叫、喧哗、打闹等。

  17、共同维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随便在校外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饭菜、食品,不准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舍务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灵活有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

  留校管理制度 12

  (一)学生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在学校指定的宿舍及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内不得擅留非本室人员住宿,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

  (二)学生宿舍每舍设舍长1名,负责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

  (三)学生宿舍要保持整齐、清洁。宿舍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打扫,垃圾自行倒至楼外垃圾车内,不得将垃圾放在公共走廊内。

  (四)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早6:00―晚22:30),不得晚归。

  (六)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一律到公寓临时住宿处办理住宿。未经许可男女不得互窜宿舍。

  (七)来访客人、亲友须在值班室登记,到接待室会客,不准进入宿舍会客。

  (八)贵重物品、钱物、钥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离开宿舍及时锁门,进门后要将门锁挂在门内挂鼻处。

  (九)学生宿舍如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殴和或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应立即找公寓管理员、值班员或保卫处,拨打校园电话或“119”求救电话,及时处理。

  (十)学生患传染病时,要遵守医生诊断按指定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十一)讲究公共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受卫生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不许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不许随意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广告、海报、涂画刻写;床铺不许悬挂布帘;禁止在宿舍内豢养小动物。

  (十二)宿舍内不许吸烟、喝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赌博;不许高声放音响、喊叫,保持宿舍安静,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使用电脑需事先申请,禁止跨宿舍联网、联机;使用电脑需遵守作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十三)公寓内不准踢足球、打排球、篮球,违者没收;不得燃放烟花、鞭炮,吹喇叭和打击鼓等娱乐活动,不准搞经商和传销活动。

  (十四)住宿学生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准将饭菜带入公寓,学生自行车要按照指定地点摆放,禁止乱停乱放或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公寓楼内。

  (十五)宿舍内不许私接电线和使用电暖气、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电水壶、电炉子、电饭锅等违章电器及各类酒精炉,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违者将给予(1)没收(2)通报批评等处罚;不许点蜡烛、燃烧纸张;不得乱扯乱拉电线,离开宿舍时请将电脑、录音机、充电器拔离电源插座。

  (十六)爱护公物,不得私自搬挪、拆卸室内家具或其他设施,如有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恶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十七)宿舍内卫生工具应妥善使用、保管,损坏、丢失需赔。

  (十八)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宿舍内配备的家具、窗帘、椅子,不得随意搬动拿走,灯具、电扇、水龙头、面盆、便盆、供水、热水器等设施用具要爱惜和正确使用。严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损坏。凡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人为破坏者加倍罚款。

  (十九)宿舍内设施需维修及时报至本楼值班室。门窗玻璃如有损坏,需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更换。

  (二十)因人为原因造成下水管道堵塞,需到公寓中心办公室交费后方可维修。

  (二十一)学生在公寓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安排,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察看学生证件或询问情况,学生必须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十二)暑、寒假期间应按公寓中心通知的时间离、返校;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逗留、住宿。暑、寒假期间在校住宿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十三)学生公寓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按规定的地方、张挂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阅读、传播不健康书刊、读物、音像制品等。积极开展争创“卫生先进宿舍”、“文明宿舍”活动。

  留校管理制度 13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学生的'上机实习:为了计算机房的安全管理及电脑的正常使用,现作以下规定:

  一、上机须按指定位置入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换位。

  二、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带磁盘及光盘进入电脑室。

  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带食物进入电脑室,禁止乱丢乱吐。

  四、电脑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四处走动、随意进出。

  五、进入电脑室后要按规定填写好上机登记记录册。

  六、电脑出现故障应立刻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私自修理。

  七、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教师机及服务器。

  八、离开电脑室前,必须按正常程序关机、关闭电脑电源。

  九、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电脑。

  留校管理制度 14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本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留校管理制度 15

  为了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制定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及请假手续办理规定,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到达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考勤登记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登记考勤。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经过与家长联系确认后,予以批复;三天以内的由级长批复;请假一周以内的'由教导处(德育主任)予以批复;一周以上(含休学、出国退学等)报教导处(分管学籍的主任)处理,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请假手续。

  学生正常请假办理手续:

  1、学生如实填写请假条(见附表),报请班主任;

  2、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情况如实后,方可在学生的请假申请书上签名同意,然后向级长呈报,级长再报教导处;

  四、请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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