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巡查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巡查管理制度 1
1、公司每日值班分为经理值班、保安值班,经理值班名单每月1日前下发各部门。
2、公司值班由部门经理担任,代表公司总经理行使职权,负责督查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督查保安值班巡逻情况。
3、公司值班经理负责处理各部门的不安全因素,遇火灾事故必须报告值班总经理,并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和扑救,迅速疏散宾客,使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消控中心每天二十四小时保证二人值班,做好必要的值班记录。
5、发生火灾时,消控中心必须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正确及时处理。
6、值班巡查人员负责对公司内的违章情况,火险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理,发现不能纠正的火险必须立即向公司总值班报告。
7、值班巡查人员每2小时按巡查指定路线巡查,并认真作好巡查记录。
巡查管理制度 2
一、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搞好安全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学校值班保卫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七、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八、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九、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巡查管理制度 3
目标
通过深入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统一思想认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巡查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个人),严防烟花爆竹生产死灰复燃,巩固“退烟”工作成果,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工作职责:
(一)各村职责
各原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村两委都是烟花爆竹巡查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负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巡查监管的措施和责任。
1、做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充分利用会议、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烟花爆竹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群防群治共抓平安的社会氛围。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户、重点人的“地毯式”全面排查,建立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监管台帐,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与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小组、农户签定好责任状,对重点对象(原来从事过非法生产现在又可能继续从事非法生产的)严密注视其动向,防止其从事非法生产行为;建立健全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烟花爆竹“专盯”责任体系。
4、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场所,严防死灰复燃。
(二)巡查责任人职责
镇村两级干部都是巡查监管的具体责任人,对所挂钩的三十余户农户负巡查监管责任。
1、向所挂钩的农户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的危险性与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各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
2、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排查登记。开展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活动,对辖区内从事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及可疑人员要逐一登记,每周见面巡查一次,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增加排查、检查、巡查频次,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协助查处,后到镇政府综合办填写巡查情况通报到公安派出所备份。
奖惩机制
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十方公安派出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调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2、巡查责任人奖励制度。在巡查中查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并报公安机关查实的,对巡查责任人每例发给巡查经费500元,构成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追究刑责人数每人对巡查责任人发给工作经费5000元。
3、镇村干部的要求: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对监管巡查工作不作为,不主动,被上级检查发现存在群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按县里要求期限,村两委干部停职,专抓烟花爆竹巡查工作,到期退出要求仍未落实到位的,按相关程序给予免职或停职。所有烟花爆竹巡查责任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对因巡查不到位,所挂户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对巡查责任人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如果所挂户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相关程序,给予责任人效能告诫,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的不法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从重从快惩处,构成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深挖源头,认真查清黑火药、引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追根溯源,涉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巡查管理制度 4
1.0目的
规范巡查工作,保障广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队员的巡查工作。
3.0职责
3.1保安队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巡查工作。
3.2保安队领班负责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3保安队员负责依照本程序实施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保安队领班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消防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租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维修队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4.4.2.1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4.4.2.2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板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4.4.2.3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4.4.2.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4.4.3.1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4.4.3.2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4.4.3.3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4.4.3.4检查雨水管道是否通畅;
4.4.3.5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4.4.4.1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4.4.4.2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4.4.4.3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4.4.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4.4.5.1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4.4.5.2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4.4.5.3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物管处进行协调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4.5.1.1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4.5.1.2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4.5.1.3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4.5.2.1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4.5.3.1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4.5.3.2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4.5.3.3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4.5.3.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自行车棚、摩托车场:
4.5.4.1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4.5.4.2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4.5.4.3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4.5.4.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投资广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
4.8巡查空置房。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保安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中》巡查回来后报告保安队主管解决。
4.9.2保安队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4.9.2.1属公共设施设施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2.2属物业公司其他处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物业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4.9.2.3属租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租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保安队主管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物业管理处经理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保安队员工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保安队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
5.0记录
5.1《巡查登记表》
巡查管理制度 5
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
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
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外出。
4、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
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
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全。
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
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
巡查管理制度 6
一、幼儿园安排由各校区中层以上干部带班,在幼儿入离园高峰时段,进行校区门口值班;24小时保安校园值班巡查的制度。
二、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值班巡查人员本着“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严格管理,消除隐患,减少损失,确保幼儿园无可防性案件及可防性事故的发生。
三、值班巡查人员应熟知学校的各类应急预案,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初期的'应对能:刑事救护、现场保护、联动报警。
四、值班巡查人员的职责:
1、按时到岗,不得脱岗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检查园舍、围墙、护栏、消防设施、报警监控设施、体育器材、应急疏散指示灯等是否完好,大门口、校园内各路口、楼梯通道是否通畅。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巡查记录。
3、督促、检查保安、门卫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纠正违反工作职责的行为。督察保安值勤人员按时清校,制止园内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其他车辆乱停乱放及有可能危机师生安全的行为。幼儿园无法处理解决的应及时报警。
4、检查校园内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游戏活动秩序是否正常。
5、节假日幼儿园没有安排活动的,幼儿不能进入,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勤巡视,多检查,除隐患,保平安。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当班发生的问题,处理的结果。对不能当班解决的问题,写明未能解决的原因,临时采取的措施等。交接班时,一定要交清,接明,签字生效。避免推诿责任的事情发生。
7、本制度实行过错追究制,违反上述规定幼儿园酌情给予处罚,因渎职和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巡查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巡查管理制度 8
防火巡查制度
1、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2、学校必须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进行防火巡查。
3、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
4、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5、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等等。
防火检查制度
1、学校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年终进行消防大检查。
2、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防火检查档案。
3、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当场无法改正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并加强防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
巡查管理制度 9
一、为确保幼儿园内部安全,建立由园长带班的值班、巡查制度,白天值班、巡查由保安人员负责,晚上值班巡查由护校队负责。
二、值班、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要请假,替班人员要履行值班、巡查人员职责。
三、值班人员应切实维护幼儿园内部秩序,确保幼儿园安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督促幼儿园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
2.发现治安、消防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顿,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维护幼儿园内部治安秩序,积极协调各类纠纷、制止发生在幼儿园内部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处置工作。
4.检查内部治安防范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建设工作。
5.如发生突发治安事件,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幼儿园领导和公安机关。
6.完成幼儿园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值班、巡查人员要保持警惕,加强戒备,防止坏人袭击、破坏。
五、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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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查区域
餐饮中心:食堂、营养餐厅
水暖中心:浴室、热水泵房、洗衣房、锅炉房、清水泵房、
地热车间
房管中心:单宿、环卫、准物业管理
医院:门诊抢救室、消毒室
馨悦公司:食堂、酒店、加工厂
二、巡查内容
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安全用电、用水情况;食品饮用水安全;持证上岗情况;职工标准执行情况;环境安全。
三、考核对象:
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员和班组长(以公司认定的为准)
四、巡查次数:
正科级每月18次,副科级每月21次,管理员和班组长每班21次。在有效出勤日(包括值班日)内,管理人员因履行请假手续后(以公司办备案的请假条为准)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巡查次数达到不要求的,当月能补齐的当月补齐,当月不能补齐的,可以累加到次月补齐。
五、考核办法:
巡查次数以《管理人员安全巡查记录本》上记录的为准,公司考核办每周检查,每月形成通报。凡巡查次数达不到公司规定的.,每缺1次,罚管理员或班组长50元/次,副科级干部100元/次,并纳入月度考核;管理员或班组长月度内安全巡查次数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参与当月“优秀班组长”评比;公司办管理人员在检查各单位安全巡查的同时,据实填写巡查记录,作为备查和考核依据。
巡查管理制度 11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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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
二、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档案应按分类和归档内容组卷,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
四、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登记、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等。
五、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等工作。
六、未经领导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转借他人使用。
七、调阅档案要及时登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抄录、复印、拍照,借出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回。
八、档案保管期限:每日工作记录为3个月,每月工作记录为一年,其余材料为长期。
九、应当每年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宾馆饭店的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及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检查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火源是否妥善处理等情况;商场市场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医院工作人员应检查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每日进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间2次)。
1、 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XX要求;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营业结束时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报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三、防火检查制度
1、 防火检查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
2、 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XX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设置是否满足ga703的规定;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10)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2)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4)宾馆饭店、学校和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应对厨房、灶间烟道每季度清洗情况进行检查;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应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室外市场应检查是否违章在高压线下两侧5m以内摆摊设点;医院应检查易燃制剂、高压氧舱等危险部位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学校应检查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后归入单位消防档案;对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处理。
巡查管理制度 13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组人员行为,强化流程管理,做好业务衔接工作,营造良好办公环境,发现问题,项目组实行巡检制度。
一、巡检组织机构
巡检组组长:
巡检组副组长:
巡检组成员:
二、巡检原则
1、检查人员要坚持秉公处理的原则。
2、以督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3、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回避原则。
三、巡检方法
1、据工作需要采取全面检查与单项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2、每月由检查小组对各项目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四、巡检内容
1、检查公司考勤:迟到、早退、请假、公出等;
2、最近工作安排
3、项目进度
4、客户满意度
五、巡检注意问题
1、各巡检人员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2、巡检人员遇有突发性问题,重大问题可直接向上级汇报。
3、各被检查部门应配合检查,不得故意隐瞒敷衍检查。
4、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提高工作效率。
巡查管理制度 14
为了确保上学和放学期间学生在校门口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一、值班领导负责当天值导,做好值导教师到岗情况督查,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化,处理突发事件,汇总记载当天值导情况,特殊情况向校长汇报。
二、值班教师要全天佩戴好值导标志,提前半小时到岗,及时发现并处理值导区域的安全、纪律和卫生等方面工作,遇有无法处理事宜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三、值班教师要制止车辆在校门前逗留,确保各通道畅通。向家长耐心解释学校上下学的规定及要求,得到家长的.支持。
四、值班教师做好晚上放学后清校工作,负责晚上放学后学生的离校情况处理,并按规定时间向值班领导汇报当天值导情况后,方可离校。
五、值班人员在值导时发现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校园安全。
六、值班人员在导护区域巡视学生活动情况,及时制止学生危险活动;放学检查各班排队放学情况。并及时做好值导记录。
七、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向相关领导请假,由相关领导安排其他值导人员。
巡查管理制度 15
辖区幼儿园要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白天巡查任务由行政安全值班人员负责,夜间巡查任务由门卫负责。
一、建立本单位防火巡查领导小组
各单位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防火巡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巡查领导,并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专人负责防火巡查工作。
二、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如有违章应当立即纠正。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巡查要求
1、幼儿活动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天两次(幼儿在园期间),幼儿离园后门卫要对全园所有地段进行巡查。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四、责任追究
防火巡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把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对由于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对没有及时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酿成消防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巡查管理制度 16
为确保市辖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配合各养护部门、各产权单位共同搞好市政设施管理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须及时掌握市政设施的现况,要求市政设施巡查队对市管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为搞好市政设施巡查队的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城建检查大队和局规划股两个部门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1、实现“道路平整、排水畅通、桥梁牢固、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管理;
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3、为实现“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目标而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对区管辖主要道路的各类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查工作,并确保全年节假日的正常巡检工作;
2、对查检得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及时发送至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处理;
3、编制道路部分的月度正常养护计划和年度专项养护维修计划,并配合有关养护部门实施维修计划项目。
三、巡查范围
1、城建检查大队和局规划股负责全市市管和代管道路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人行道有市管和区管之分)、城市排水设施、城市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和隧道设施、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城市燃气设施以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的巡查;
2、区管城市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和隧道设施、城市排水渠箱和市管河涌设施;
3、区管道路的路牌;
4、附带巡查区管道路以内的其他设施井盖,如供电、电信井盖等。
四、巡查内容
路面烂凼、烂板、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伸缩缝损坏、栏杆缺损、井盖丢失、排水设施损坏、污水溢流等、园林绿化的缺损、供水管道漏水、燃气设施缺损。
五、巡查方式
1、巡查方式分为机动车巡查和步行巡查。机动车巡查实行轮值轮休制度;公务车、步行巡查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五;
2、机动车巡查人员——白天主要负责高架路、快车道和市郊边远路段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夜间主要负责路段重点设施的巡查工作以及对突发事件(如违章施工等)的发生处理;
3、负责市郊边远路段的人行道和慢车道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
4、步行巡查人员——负责市区中心和人流密集路段的人行道和慢车道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
5、河涌、渠箱巡查人员——负责市政管辖的河涌、渠箱及其维护地带的设施巡查工作;
6、桥梁设施巡查人员——主要负责对各市管路外的市辖桥梁设施平日的巡查工作,非市管道路范围内的桥梁,每周进行巡查一遍。
六、岗位职责
1、大队长和副大队长——负责队内全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组织政治、业务工作学习一~二次,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条巡查线路,根据《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资料和现场巡查,编制初步的月度“道路正常养护小修计划”,兼负责巡查队的宣传工作;
2、中队队长(兼稽查员)——协助队长搞好队内的各项工作,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和负责传送至有关养护施工部门,并负责巡查队的后勤管理工作;
3、大队队员——负责整理每日的《市政设施巡查录表》,将资料分类归档;并负责与外单位(如:110台、电信、供电等)的联络和巡查队的内勤工作。
七、巡查资料的填写与处理
根据市政设施的损坏程度,将设施的损坏分为若干种类型,并对应有若干种《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完成当日任务后,根据“巡查工作记录”填写《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资料员把当日的巡查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经审核后转送至有关部门。
八、检查大队队员注意事项
1、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工号牌,按照规定的交通工具巡查,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2、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巡查工作记录”作为填写《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依据,及以备随时检查;
3、发现危急情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丢失、路面严重下陷等)应立即打电话通知有关维修养护职能部门,并尽能力做好警示标志,如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报告巡查队队长或养护所领导;
4、巡查人员须每天下午按时回队部集中报到,将巡查结果分类作详细填写,表达内容要准确、清楚,交由组长、队长审核;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九、责任界定
1、因以下原因被投诉不属于失职:
(1)管辖的设施被基建或建筑工地长期占用、失养失修,已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而未处理;
(2)市政设施受损(如井盖丢失、桥梁栏杆被撞、路面破损、水浸路面等)未超过24小时或已检查发现并报告;
(3)市政设施功能受损较大,已向上级书面报告而未确定处理方案的。
2、失职与否由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后报养护所领导班子确定。
十、工作依据
广西《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本管理制度由大新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巡查管理制度 17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门卫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三、遇有节假日,由学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平时由门卫人员巡逻。
四、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给予处罚。
六、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七、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八、师生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九、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并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十、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巡查管理制度 18
一、由当周的'值周教师,对校园巡查。
二、值周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门卫、生活老师在傍晚、晚上对校园进行巡视,并与第二天及时向值周领导汇报情况;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三、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场上活动的学生。
四、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值周汇报,由值周方教师向校长请示汇报。
五、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六、不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
七、生活老师必须两小时巡查一次学生,就寝后必须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有情况必须马上向值周领导汇报。
巡查管理制度 19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门、校园、教学楼、仓库、多功能厅及校园周边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坚持早晚校门值守,小朋友进园和离园有值班老师在大厅门口值班,大厅值班教师坚持按时到岗。
3.安全监督员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校园、教学楼、各活动室的公共设施、消防设备、活动器材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后勤处,后勤处第一时间排除隐患。
4.每天放学后安全监督员要巡查后方可离园,要注意查巡教学楼内外电线有无异常,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6.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幼儿园安全工作日志常规记录表。 8.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巡查管理制度 20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三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要齐全。
巡查管理制度 21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每班值班时间为三天。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30
二、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和其它值班教师调好时间,或交代好有关职责由其它值班教师代为值班,不得无故离岗。
三、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值班期间要做好校园环境的巡查、上级来电来文的接听与记录、来访人员的接待与反映情况的登记以及其它偶发事件的处理或汇报等工作,每天要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 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四、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五、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主要的来电或来访情况、无法处理的'偶发事项,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六、要做好值班的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值班任务后,要在当天交接班时把有关值班材料填好放到值班室。不准把材料遗失,影响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120或119。
巡查管理制度 22
1、根据工程地点,巡检员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发放新开工程的巡检任务。
2、巡检员在巡查前询问工程监督施工进度及详细路线。
3、由巡检主管按地理位置及开工日期安排巡查时间。
4、巡检员检查工地前一天与客户联系到工地的大概时间(区分上下午)。
5、到工地后遇到客户应主动与客户打招呼,并将“巡检名片”交给客户,如果客户不在现场应将名片放在施工展示牌上,并电话通知客户。
6、巡检员依次对每个房间的安全生产、卫生清洁、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增减项进行检查。
7、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如现场卫生、材料码放等)要求立即解决的由巡检员督促解决,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限期进行整改,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上报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对工地进行停工整顿。
8、对现场情况填写巡检检查记录单和工程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由施工工长签字认可。
9、巡检离开工地前依据检查情况在展示牌上对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水电施工、防水施工、施工工艺、施工质量进行打分,并在非5分项目内填写存在的问题,在其对应部位签字填写日期。
10、巡检员第二天回公司后给客户电话汇报检查施工进度、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及对施工问题的'提示,认真听取客户意见。
11、对于整改单存在的问题当日告知工程监督,并在两天后询问解决进度及解决结果。
12、下次检查工地时对上次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整改对工程监督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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