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经典)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
一、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生命健康高于一切,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细、做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和校产安全,杜绝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为建设平安校园,实现学校教育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校安全工作重点:
根据学校实际和季节特点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宣传,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制订和落实各类安全应急防范预案,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定时和不定时地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整改到位;全面预防校园暴力、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校舍倒塌和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安全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认真摆正安全工作位置。
学校安全历来为社会所关注,是维系师生生命、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搞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创造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个孩子都接受良好教育的客观需要。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必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马虎思想和厌战心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作到警钟常鸣,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点抓实抓好。学校领导不仅要认真领会上级有关安全文件要求,将上级安全文件要求执行落实到位,而且要组织全体师生进行认真学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积极主动投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学校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学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实际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档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担。
四、会议制和值班制。
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根据实际和季节特点,开展安全宣传和检查,做好安全记录。课间、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及雨汛大风暴雪期间,学校要安排人值班,进行认真巡查,做好安全值班记录,发现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同时及时向校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五、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校长是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校长必须亲自抓学校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常规工作管理之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定期、经常、负责地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人,限时到位。
六、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
凡学校发生重大突出事件、师生伤亡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最迟不超过1小时)上报。并同时报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公安等有关部门,并在事件处理结束后3天内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上级主管。学校在实行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制度的同时,要建立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学生出走事件、校舍及设施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学校停课或重大经济损失事件、火灾事故、重大盗窃事件、师生违法犯罪情况及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事件。
七、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是对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学校在有关评比中,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且依法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领导人和具体责任人,学校将配合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对学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九、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内容:
(1)学校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和主要领导召集研究安全工作、参与安全督促检查活动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3)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法则和制度建设情况;
(4)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5)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学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十、学校安全督查、巡查制度。督查、巡查的主要内容是:班级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职能部门、班级安全工作的落实;校内重点场所的安全措施落实;职能部门、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对策;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及防护自救技能的训练活动的开展;安全事故的处理及上报。各班每月进行一次班级安全隐患自查。开展的督查、巡查情况要及时进行记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学校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制度。要把安全常识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利用板报、广播、讲座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我防范的能力。尤其是“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做到有计划,有总结,过程材料要及时整理装档。
十二、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制度。要根据环境、季节和社会活动状况,有组织地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和安全演练,并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传染病预防、火灾逃生、防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三、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明确食品卫生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学校要与周边的商店和饮食摊位定期或不定期联系,明确双方的责任,要求他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管理的规定,以及食品采购、保管、烹饪、消毒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规定,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
十四、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消防法》要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
十五、校园秩序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值周、教师值班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人员应当问清原因方可进入学校。要阻止寻衅闹事、身份不明、无正当事由、收购旧物品、推销商品等人员进入校内。
(2)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一律推行,机动车、三轮车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学校或穿行学校,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线路行驶并按规定地点停放。
(3)加强对楼道、楼梯等专项检查,要保证楼道、楼梯间的照明,及时更换照明设施,要彻底清除通道和楼梯上的堆积物,消除障碍。要教育学生靠右走,不猛跑。要做到凡是有学生在校,就应该有教师管理,保护他们。要制定并坚决落实值周领导、教师的值周、值班制度,要在学生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保护管理学生。学校主管安全领导要高度警惕,必须担负起全部责任。
十六、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校舍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定期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定期对实验室、供电线路、体育活动器材等逐项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D类危房必须立即拆除。将贵重物品存放室、远程教育室、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室等列入重点部位进行管理,要加强安全防范,设立必要的防范设施,做到人防与技防物防相结合。
十七、汛期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入雨季和汛期,要进一步加大校舍检查的力度,突出重点部位,要特别注意检查受雨水侵蚀的楼房,防止出现新的危房隐患。成立学校防汛突击队,同时在汛期里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确保学生安全。
十八、实践课、体育活动及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要加强对学生运动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克服体育活动中嬉闹、涣散的现象。体育教学活动必须按规范做好准备活动,不得组织学生从事危险性游戏活动。体育教师上课前必须清点班级人数,查清应到而未到学生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向班主任反映。有特异体质、先天性疾病及正处疾病等情况的学生参加劳动课、体育活动,必须个别主动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反映,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要记录在案,特别予以关注。对于这些学生,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不得要求他们从事剧烈活动。课间活动,值周领导及教师值班人员要加强班级巡逻,防止学生因打闹而发生事故。
(2)教育学生课外和暑期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不得到塘、库、沟、渠等场所游泳。
十九、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的管理。
(1)学校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必须明确一个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并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按规定存放。
(2)学校原则上不得购买危险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使用时,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及时处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二十、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书刊侵蚀毒害青少年。学校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及村委会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及书刊市场的规范管理,无证或违法经营的要建议有关部门坚决取缔。要通过“警校共建”活动,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和校园周边治安联防,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二十一、师生人身安全教育制度。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敲诈、绑架等不法侵害的教育,开展“让我们远离危险”和“一分钟安全课堂”教育活动,帮助师生提高预防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性后果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要帮助师生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使师生学会正确保护自己,懂得在遇到异常情况时,怎样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教育学生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2
(一)学校教职工安全管理职责
为了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各尽其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职责:
1、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发现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矫正;发现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必须进行批评、引导;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要及时教育、告诫、制止。
2、发现学生在校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并及时送卫生室救治,情况严重必须报告学校领导。
3、发现患有不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必须及时告知学校。
4、按照规范做好本职工作,杜绝发生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5、安全用电,室内不随意拖接电线、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电器故障要及时报修。
6、贵重物品要加强管理,最后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门,严防失窃。
7、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上、下班交通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8、节约能源,注意节水、节电,下班前做好“三关”(即:关门、关窗、关电器设备)。
二、班主任职责:
1.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每周晨间谈话,都要有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文明,不玩火、不玩电,课间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登高爬墙,不玩危险性游戏,不私自出校门,不在危地玩耍,上下楼梯慢步右行。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郊游等,班主任均须在场,维持秩序,上课前、外出活动来去都要清点人数。
3.重视做好“后进生”的帮教工作,班主任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和驱赶学生,对学生要做细心的思想工作。
4.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5.寒暑假、节日、双休日,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6.放学后,班主任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严禁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7.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放学,集体出校,对需要为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不长留学校不放。若气候恶劣,要通知、等待家长来接。
8.学生早上进校后,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让学生回家拿作业、拿用品,课间不得让学生外出买东西。
9.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每学期都要制作家长通讯录。平时要经常性地和家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及时解决,告诉家长严禁小学生骑自行车来学校,共同教育好学生。
10.班主任要安排好班级学生值日工作,保证每日每一时间段都有学生值勤,同时加强对值勤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11.一旦发生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地做好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二)学校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为了强化岗位职责意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以及学校实际,特制订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实施到位。每学期召开两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全校安全工作。
2.抓好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层层签订安全职责责任书,有检查、有记录、有奖惩措施。
二、副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1.协助组长做好学校日常安全具体工作。
2.根据环境条件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预防。
3.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的宣传指导。
4.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并作好登记。
5. 整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资料和归档工作。
三、成员安全管理职责:
1.教导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⑴抓好课堂教学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①课堂教学秩序稳定,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防止由于教师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不安全责任事故。
③认真抓好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⑵检查和督促学校各部室管理员,加强对用电、危险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按规范操作,预防不安全事故。
⑶不定期的检查各班到校情况,负责登记各班上报的无故未到校学生名单,配合班主任做好调查,严格控制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
2.安保处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⑴制定本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及大型活动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对本校安全工作的考评。
⑵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⑶认真开展好校园内安全巡查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安全工作检查,打造平安校园。
⑷指导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搞好安全宣传,组织安全演练。
⑸负责制定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台账。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⑹对接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及信访稳定工作。
3.少先大队安全管理职责:
⑴具体实施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组织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月、周、日)活动,每年不低于4次。
⑵负责学校的升旗仪式、大型集会、文艺庆祝活动、外出参观、看电影、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⑶负责安排学校内部值周值班。
⑷抓好护校队的组织、安排管理,配合值周领导和教师坚持每日对校内和周边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处理。
⑸抓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学生违规违纪,并对违规违纪现象记录、分析。采取措施预防学生打架等不良现象发生。
⑹共同教育差生,责任书签发到位,落实转差要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
⑺审核班级的外出活动,并评估活动的各个安全环节。
4.总务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⑴确保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器械和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①校舍无危房,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无安全隐患。
②加强教学楼护栏、扶手及关键部位(校门、围墙、楼道、厕所)的设施维护和路灯照明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路灯长年正常使用。
③严格用电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者违章用电。
⑵健全学校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①落实门卫职责,确保校园内外的教学秩序不受干扰。
②加强来校车辆管理,防无锁、防丢失、防乱停乱放。
③落实校产安全管理责任。
④安排节假日、双休日学校安全的值班护校。
⑶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严把食品安全、卫生关。
①加强学校营养餐人员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教育。定期检查,严防食品霉变或污染。
②抓好蛋奶营养餐卫生管理。
③认真做好蛋奶营养餐储藏、加热器具的安全维护工作。
⑷防火、防盗、防饮食中毒、防暴雨洪水,有措施,全年无责任事故。
5、班主任安全责任:
(1)经常利用班会、晨会、思品课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
育,增强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课间、午间活动管理,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2)时时注意班级各类设施的安全情况,维护班级设施的完好,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3)学生上早操、升旗、参加集会等活动时,班主任应与学生同行,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不安全事故。
(4)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如实上报学校,不得隐瞒、拖延。对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应及时送校医室,并通知家长。
(5)班级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前申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要坚持“徒步、就近”,要精心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并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6)班主任不得私自向个人或单位购买课间、午间食品,不得向学生推销过期、变质食品和保健用品,不得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
(7)教育学生不要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
6、课任教师安全职责:
(1)坚持落实讲课前学生人数清点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课的课任教师应负责对学生安全教育或护送出校。
(4)对学生课间的不安全活动应及时制止,发现校园设施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7、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坚持体育课上下课整队并且清点人数的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体育教师负有维护教学场地、体育器材、设施不受外界因素干扰的职责。对设施有不安全因素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对体育课堂上学生攀高、擅离体育场地等一些违规行为要及时告诫或者制止。
(4)体育教师应当按照体育运动规律和规定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5)不得私自向学生推销各类体育用品。
(6)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应及时把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
(7)应了解所教班级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并妥善处理。
8、实验室人员安全职责:
(1)高度重视安全,做到“五防”、“四关”。五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漏水、防腐蚀、防中毒;
四关:离室时要关水、关电、关仪器、关门窗。
(2)实验仪器、药品、危险品应当分类存放在安全地点。
(3)教育学生规范实验操作。
(4)学生在实验操作时,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实验室,应做好巡视指导工作。
9、图书管理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2)上下课时,协助课任教师做好学生在图书室楼梯和走廊通行时的疏散工作。严防学生由于拥挤而造成的相互践踏伤亡事故。
10、学生营养餐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严格把好三关:营养餐食品采购、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关。
(2)做好营养餐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营养餐操作间。
(3)定时组织营养餐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教育。
(4)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营养餐操作间。
(5)按营养餐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营养餐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营养餐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6)每天下班前需检查设备、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11、门卫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手续,严防可疑人员入校。如确实有事的外来人员应事先与校内人员取得联系后,办好登记手续方可入校。
(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呼喊在校教师并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3
第一条:总则:为了协作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其次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老师要树立坚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常常对同学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同学遵守课堂纪律,遵守试验规章,遵守操作规程,留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留意交通安全等。发觉安全隐患,应准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同学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便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章,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留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留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同学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留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留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四周洗涮。住校同学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留意用电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在教室、宿舍随便接电或触摸电线。发觉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准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留意防火。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急墙壁等危急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急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看,以免发生担心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常常检查食堂、库房、试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觉隐患,应准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开发生偷盗大事。值周老师要常常留意校舍安全,准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内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巡游、活动、劳动等,肯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状况下,经学校讨论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巡游、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试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老师要常常检查或发动同学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觉隐患应准时清除。各类试验课在试验前肯定要检查药品、试验器材等的安全牢靠性,并向同学讲清安全操作的规章后,方可进行试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同学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常常留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准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选购食物时要留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当保管好存粮的'状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准时清理,严禁随便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四周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留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同学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老师也要留意准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常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上升、室内外温差不大的状况下,特殊要留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同学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同学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4
消防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学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为做好学校的消防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广大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分管消防领导(总务处)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尤其对重点部位,如机房、图书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加强保养。
四、保证所有通道畅通,各楼道均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时间要关闭掉不需要的电源开关,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五、各部门安装电器要统一报总务处,由电工负责安装,其他人员不得乱拉电线、乱装电器。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随意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吸烟或使用明火。办公室、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等处下班最后离开的同志要关灯、关窗,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六、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要迅速查明火因。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5
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到处把爱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急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老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准时排解担心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损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老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生疏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缘由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爱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实行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担心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老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安全消防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常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帮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掌握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爱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准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支配、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加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争论月安全工作方案,讨论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争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老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争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准时排解、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养。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应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值守、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行业或者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指挥、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应急信息化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与本单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引进先进救援装备和先进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对救援过程中伤亡的人员,给予妥善救治、抚恤。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所属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并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及时修订。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组织、人员、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需要,成立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二条煤矿和非煤矿山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矿山救护队,并实行资质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7
为师生创造一个宽松、愉快、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是学校的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了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校每月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学校的房舍、体育器材、厕所、围墙、线路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上报中心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要单设记录本,并做到详细记录。记录本每年末存档。
二、各校要建立教师中午轮流值班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生午休期间的安全。
三、遇有恶劣天气,教师要护送学生回家或等待家长来接,必保学生安全。
四、严禁学生在没有教师指导的情况下,随意玩体育器材。经常教育学生不打架、不玩火、不野浴。在校期间,不经老师允许,不准私自出校门。
五、严禁组织学生野游。各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必须报请中心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严禁组织学生为任何人干私活。
七、不准任何人到校内向学生推销药品或食品。
八、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利用主题班队会、广播、画廊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九、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学生是否带有水果刀、火药枪、爆竹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对学生进行教育。
十、各校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中心校下发的值日值宿制度和安全防火制度。
十一、关于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火灾,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校长责任。
2、学校发生校舍倒塌、围墙倒塌、柴草垛着火、电路失火、学生触电、体育器材年久失修等,引起的师生人身伤亡事故,追究校长责任。
3、学生午休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追究中午值班教师责任。
4、学生在课堂上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追究任课教师责任,在校其它时间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8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觉隐患准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详细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
学校、幼儿园消防逃命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学校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
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急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同学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同学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学问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学问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大事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同学讲解安全常识及危险状况下的逃命方法。增加同学“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9
一、营业网点的库房、资料室、微机房、营业间、监控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齐消防器材,并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微机房、监控室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四、总部保卫部门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根据《消防管理办法》及本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的要求,确立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防火责任制。
五、重点防火部位符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符合要求;专人负责管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六、办公楼设置消防通道和人员紧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要有明显标志,并保持畅通。
七、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定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擅自接装电源、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办公营业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在营业间、库房、档案室等禁烟区吸烟。
九、因改建、装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作业。
十、使用部门应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使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0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厨房进行检查和评分。
二、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服装不整洁或未穿戴工作衣帽,按规定扣分。
三、工作时保持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勤剪指甲,工作场所内不得吸烟,违反者扣分。
四、做好本职岗位食品安全工作及物品的归类摆放,如工作区域食品不符合要求的,按情节轻重扣分。
五、操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如发现没有做好卫生工作,按卫生程度扣分。
六、个人用品及杂物存放于指定位置,违者扣分。
七、定期检查各种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八、每月一次对被评为第一名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罚款、警告、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1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2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一、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四、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二○XX年四月一日执行,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二○XX年三月二十六日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3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务必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务必具有高度的职责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持续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持续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务必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持续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7.持续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理解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职责追究。
(四)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务必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务必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贴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五)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务必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务必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务必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务必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六)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职责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范围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群众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务必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务必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太阳能热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务必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太阳能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职责制,任何状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状况、进水状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十)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理解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礼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礼貌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潜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职责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职责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职责制和职责事故追究制。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4
1、认真落实产科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院内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
2、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产科质量管理,控制剖宫产率。
3、协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对本院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救。
4、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严禁医务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5、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5
为加强对国资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参照《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建立国资系统安全生存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要求
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所出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将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企业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和积累成功经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结合企业实际,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四是坚持奖罚严明的考核原则,强化安全风险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超前防控;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资委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严重安全生产不达标、违章违规违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行政、经济并罚。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增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六是坚持防治结合,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七是推进“科技兴安”,强化科技防范,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的安全水平,推动所出资企业实现科学、协调、可持续、安全发展,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措施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自觉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认真抓好落实,不断修订、完善和细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地落到实处。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前沿,也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班组的安全责任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落实到生产岗位。将安全承诺签订到每一位在岗职工,形成从领导覆盖到全体职工的共同安全责任体系,最终实现大安全格局。
(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督促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与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挂钩;
3、参与或组织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二)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所出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认真执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逐级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全体职工和岗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督促、检查子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
(5)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所出资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协调和综合管理本企业及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所出资企业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负责协调并落实企业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所出资企业其他负责人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所出资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6、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工会组织依法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
7、所出资企业应监督子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监督子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所出资企业应对子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行如下监督管理责任:
(1)监督管理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将子企业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的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3)对控股但不负责管理的子企业,应当与管理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通过经营合同、公司章程、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和要求等。
(4)对委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的单位,所出资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受委托方或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组织领导
对系统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在市国资委领导下,由市国资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提出奖罚意见。所出资企业对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由所出资企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所出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括:
1、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应当由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或指定一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配置数量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内容和性质、管理范围、管理跨度等情况进行配置。此机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3、所出资企业应当明确内设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
四、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所出资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所出资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体系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二)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检查、督查。
(三)所出资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督促子企业开展预案演练,提高企业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所出资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或制度,逐级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
(五)所出资企业应当监督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全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企业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许可范围。督促、指导、检查子企业在重大危险源以及易燃、易爆、强腐蚀、粉尘、高温、毒物、辐射、电力设施等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督促、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六)所出资企业应当按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五、考核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工业国资系统综治考评制度和奖惩体系,增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科学性、操作性,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推动作用。将安全生产目标、事故控制指标等逐级分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要严格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两大指标。工作目标主要考核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夯实安全基础、隐患排查与整治、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事故调查及应急管理等。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
(三)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罚措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按照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采用逐项扣分的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并根据得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奖惩。对国家和行业有明确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额度规定,但未能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市国资委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业绩利润中予以全额扣减。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降级处理的,取消其参加该年度市国资委组织或者参与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资格。市国资委对年度安全生产相对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达到安全生产考核奖励标准的企业予以表彰;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四)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研究制定扶持发展农村公共道路客运交通政策。20xx年起,市、县两级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补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支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每年从工伤保险费中提取5%作为安全生产工伤事故预防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研究制定安全产业政策,加快高危行业企业整合重组,提高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五)各单位贯彻此《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工管办组织检查考评,评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若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工管办批准,予以表彰奖励。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求实的态度,居安思危,与时俱进,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扎实工作,以认真负责的责任心,干好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打好基础。以安全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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