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时间:2024-05-23 09:56:52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合集(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合集(15篇)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常抓不懈。由书记、校长亲自挂帅,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坚持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工作、各类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分管,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如发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级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2、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卫人员,杜绝发生事故。

  3、保卫人员对进出校内外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好进出校园的闲散人员,盘查可疑人员。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放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现象,必要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学校的安全。

  4、警卫值勤人员做好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巡视校内各处,做好学校财务保护工作,防盗、放火、防水,出现事故及时与领导联系,向派出所报案(火警119,盗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严禁节假日期间学生到校。

  5、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学、上课、活动、放学、节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注意学生出勤,遇有学生缺勤要及时调查清楚,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方法得当。

  6、值周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积极巡查学校各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或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负责好当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 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 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xx〕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 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 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 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 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 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七)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八)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 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 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 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印、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 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 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 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xx〕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 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薄。

  第五章 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 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 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 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 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六章 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

  第二十六条 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第二十八条 下列安全防范设施、器械要在省联社选定的公司、产品目录内招标购置:

  (一)防弹运钞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移动金库、防弹玻璃、金库门、锁、防尾随联动门、枪弹保险柜、报警系统等重要防范设施。

  (二)批量购置的安全防护防卫器械,如防弹衣、防弹头盔、电警棍、狼牙棒、电击器、灭火枪等防护器械。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设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以下简称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三峡枢纽实施保护。

  第三条 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的范围包括三峡枢纽及其周边特定区域,分为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空域安全保卫区。

  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实行分区安全保卫制度,具体范围的划定和调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空域安全保卫区为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上空的低空空域。

  第四条 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专门机关管理与人民群众参与相结合、安全保卫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统一领导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国务院公安、交通运输、水行政等部门和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三峡枢纽安全保卫有关工作。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对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危害三峡枢纽的安全,发现危害三峡枢纽安全的行为和隐患应当立即报告。

  对保护三峡枢纽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经费,由有关人民政府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规定的经费负担体制予以保障。

  第二章 陆域安全保卫

  第八条 陆域安全保卫区划分为限制区、控制区、核心区。各区的周边界线应当设置实物屏障或者警示标志,各区的出入口和重点部位应当配备警戒岗哨或者技术防范设施。

  第九条 限制区是限制无关车辆接近三峡枢纽的区域。车辆凭限制区通行证方可进入限制区。

  人员可以徒步进出限制区。但是,根据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可以临时限制人员通行。

  第十条 控制区是限制无关车辆和人员接近三峡枢纽,并在紧急情况时提供有效缓冲和防护的区域。车辆和人员凭控制区通行证并按规定接受安全检查方可进入控制区。

  第十一条 核心区是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区域。核心区实施下列安全保卫措施:

  (一)出入口和重点部位由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置岗哨,车辆、人员凭核心区通行证、接受安全检查并确认资格身份方可通行;

  (二)物资凭有效的物资转场、外运、内运申请单通行,必要时在出入口对所有通行物资进行危险物品检测;

  (三)配备覆盖全区的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设施,实施全天候安全巡查。

  第十二条 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的车辆、人员的通行证件,由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核发和管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严禁非法携带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或者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

  因施工作业等需要运输危险物品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的,应当经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依法报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在陆域安全保卫区活动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通行证限定的范围活动;

  (二)通过设有禁止通行标志的区域;

  (三)攀爬、钻越、移动、损毁实物屏障或者警示标志;

  (四)扰乱管理秩序和危害设施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未持有效的通行证件或者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车辆、人员,禁止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安全保卫人员对非法进入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车辆、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应当立即依法予以控制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水域安全保卫

  第十六条 水域安全保卫区划分为管制区、通航区、禁航区。各区的周边界线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配备警戒岗哨或者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七条 管制区是对拟通过三峡枢纽通航建筑物(以下称过闸)的船舶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未经批准通过的船舶接近三峡枢纽的缓冲水域。进入管制区的船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过闸船舶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前向三峡通航管理机构报告;

  (二)不得运输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禁止过闸的.危险物品;运输其他危险物品过闸的,应当向三峡通航管理机构申报,不得伪报、瞒报;

  (三)不得进行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检修作业;

  (四)不得在集泊期间上下除本船船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或者装卸物品;

  (五)不得抢航、追越或者有其他扰乱水上交通秩序的行为。

  第十八条 通航区是由三峡通航管理机构统一指挥调度过闸船舶进出引航道和通航建筑物的特定区域。

  船舶应当按照调度指令有序进出引航道和通航建筑物,不得在通航区内擅自停泊,不得抢航、追越或者有其他扰乱水上交通秩序的行为。过闸期间船员、乘客不得擅自离开本船,不得攀爬通航建筑物。

  第十九条 禁航区是禁止船舶和人员进入的水域。除公务执法船舶以及持有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签发的作业任务书和三峡通航管理机构签发的施工作业许可证的船舶外,任何船舶和人员不得进入禁航区。

  禁航区应当设置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岗哨。

  第二十条 对因机械故障等原因失去控制有可能进入水域安全保卫区的船舶,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使其远离。

  对违反规定进入管制区、通航区的船舶,公安机关、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制止并将其带离。

  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航区的船舶,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勤人员应当立即进行拦截并责令驶离;对拒绝驶离的,应当立即依法予以控制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运输危险物品过闸的船舶,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过闸,不得与客运船舶同一闸次通过,除核定船员和押运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随船。

  第四章 空域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 在空域安全保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严格按照飞行管制部门批准的计划飞行。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空域安全保卫区进行风筝、孔明灯、热气球、飞艇、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无人机、轻型直升机、航模等升放或者飞行活动。

  第二十四条 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空域安全保卫区安全情况的动态监控,发现违反三峡枢纽空域安全保卫规定的升放或者飞行活动,应当立即协调有关部门查明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第五章 安全保卫职责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确定的机构负责沟通协调和研究解决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湖北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由长江流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三峡枢纽安全保卫指挥系统,制定三峡枢纽安全保卫方案,并做好信息沟通和汇总研判工作。

  宜昌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由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组成的三峡枢纽安全保卫指挥平台,统一管理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

  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三峡安全保卫区内其他机构、单位的沟通协调,并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六条 宜昌市人民政府应当会同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加强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落实治安联防制度,维护社会秩序,防范针对三峡枢纽的破坏活动。

  第二十七条 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峡枢纽周边地区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第二十八条 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是安全生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职责,建立安全运行监测体系;对重要部位、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排查梳理,加强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背景审查及其身份核对。

  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依法履行上述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第二十九条 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依法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保护措施,做好通报预警、安全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发现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发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条 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市人民政府应当针对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时组织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一条 在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范围内设立或者调整游览项目,应当由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制定游览项目实施方 案,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湖北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设立或者调整的游览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游览项 目实施方案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增设游览项目。

  根据三峡枢纽安全保卫、生产运行、防汛抗旱、水资源调度等需要,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控制进入游览区域的游客人数、暂停部分或者全部游览项目,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予以公布。

  第三十二条 长江流域各港口、码头应当建立由经营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安全保卫制度,消除拟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的船舶的安全隐患。

  拟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的船舶应当建立由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负责的安全保卫制度,依法对船员、乘客和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

  第三十三条 三峡通航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的三峡枢纽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对拟过闸的船舶进行安全检查、航运调度指挥。

  第三十四条 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定期开展联合演练;三峡枢纽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对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扰乱陆域安全保卫区管理秩序或者危害设施安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非法进入陆域安全保卫区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人员非法进入禁航区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非法进行升放活动的。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非法进入管制区、通航区,或者进入后不服从管理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非法运输危险物品过闸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导致进入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的船舶存在安全隐患的。

  第三十七条 负有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三峡枢纽安全保卫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涉及三峡枢纽水库大坝安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电力设施保护等事项,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葛洲坝水利枢纽的安全保卫规定,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5

  学校安全是开展正常工作,进行有效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全面质量的前提和保证,为使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增强安全意识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校外队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知识;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商讨后阶段工作。

  3、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社会治安的阶段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没个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安全保卫工作。

  5、定期召开学习大会,学生适时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火、

  防盗以及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安全意识教育。

  6邀请有关部门作安全意识报告,并不定期在校内报窗展出安全知识图片,并在校黑板报选登安全知识。

  二、加强值班工作

  1、加强对传达室的督促、检查,要求传达室同志24小时值班

  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如有疑问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或保卫组有关人员报告,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2、加强对传达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阶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适当增加夜间值班人数,要求巡逻。学校主要领导直接参加巡逻,以便当场处理特殊问题。

  三、加强对总务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出纳按规定存放现金和帐单。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耗燃爆药品的保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五、落实学校配电房、实验室、电脑房、档案室、图书管等重要部门的安全或防盗措施,食堂锅炉工坚持持证上岗,严格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不出事故。

  六、重视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6

  校园保安的规范化管理,能有效提升校园安保水平,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结合校园安保现状,特制定《校园安保规范管理制度》,既“三规范、四上墙、五入档”,内容如下:

  一、“三规范”,确保日常管理到位

  1、规范保安着装。在岗必须身着工装,整洁大方;学生上、放学时段按要求佩戴头盔、防护背心,手持安保器械。

  2、规范物品摆放。保安室内物品应分类、整齐放置;安保器械应放置在便于取、放的`位置;所有物品定期检查、整理,不允许存在电饭锅、电烧壶、微波炉等禁用电器。

  3、规范室内卫生。保安人员要及时打扫保安室内卫生,做到桌面、地面干净,物品、墙壁无尘等,维持保安室内整洁、干净。

  二、“四上墙”,实现信息实时可查

  1、保安证上墙。核对学校所有安保人员保安证,做到人、证相符,并将保安证原件或复印件集中悬挂于墙壁适宜高度,便于检查和及时更换。

  2、保安值班表上墙。制定保安值班表,明确每一位保安值班时间,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3、通讯录上墙。汇总学校安全应急联络人及电话,形成通讯录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4、保安管理制度上墙。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各自的保安管理规范及制度,挂于保安室内,时刻提醒保安熟悉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牢记岗位职责,提高校园安保水平。

  三、“五入档”,做到工作全面留痕。

  1、《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入档。认真填写《学校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手册,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

  2、学校所有保安无犯罪记录入档。按要求核实每一位保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形成纸质版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3、学校所有保安身份信息入档。明确每一位保安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形成纸质版材料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4、外来人员登记表入档。完善登记表信息,做到来访、离校时间登记准确,来访人信息详实、可查,被访人员、事由清晰、准确;登记表结合疫情防控等内容实时更新。

  5、一键报警周测试记录入档。学校保安必须熟练掌握一键报警测试流程,按要求测试并记录。

  本制度下发后,学校结合“三、四、五”的要求,进行认真排查,并即时整改,实现保安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定期组织本校保安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校园专职保安的业务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守好校园安全大门。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7

  一、学校成立治保会,在校保卫科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联防治保组,各班级设一名治保员,负责治保工作。

  二、各单位治保组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三、外来人员入校及校内物资,均按《门卫制度》规定办理。

  四、加强校内要害、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节假日,会同各单位治保组长安排好师生的值勤任务,值勤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和记录总结工作。

  五、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防范措施,发现盗窃等刑事案件要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对火警、事故除要及时报警外,要积极投入除患斗争。

  六、外来人员在校住宿,必须事先向保卫科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违者追查责任,并进行罚款处理。

  七、由治保会主持组织的校夜间巡逻队,执行夜间巡逻任务,对住宿的师生员工夜间外出要掌握情况,对有可疑的外来人员要严加盘查。

  八、协助有关科室维持好校会和上级来我校参观及开现场会议的.秩序,发现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五、实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要严肃追究内保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四大家办公室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就餐或临时离岗要实行倒班,严禁断岗、脱岗;来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经电话联系准许后方可让其入内;下班后大门要及时落锁,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七、加强车辆管理。机关驾驶员要为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车辆净洁、车况完好、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内存放钥匙和贵重物品,外出执行公务要确保停车安全,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入库。机关院内车辆要凭证出入,非四大家机关和乡镇局委的车辆一律不准停在机关院内,出租车不准进入机关和家属院。公务车辆要购置完备的保险手续,有存放的车库,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要在机关办公院内停放并加防盗锁。

  八、加强值班工作。四大家机关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九、各单位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和枪、支弹、药带入机关大院。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同志妥善处置。

  十二、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三、加强机密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窃。

  十四、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门要配备防盗门和必要的防盗器具。

  十六、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名单要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出入证。

  十七、单位内部如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

  十八、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汇报、年总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8

  为了加强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集体财物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必须搭建门卫室,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窃和破坏活动。

  2、工地更衣室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室内衣物存放要整洁,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要随身携带。

  3、工地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及时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工地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标明有效期、检查人员、保养人员名单,妥善保管,不得乱放或移作他用。

  7、工地食堂现金、票证要专人负责,严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卫生的地方。

  8、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司、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9

  为确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津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特签定本责任状。学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在任期内必须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能,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本状学校校长与各班主任签订,各班主任未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所规定的安全责任而导致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责任由校长、班主任和责任人承担。

  一、安全管理责任

  (一)各班要认真贯彻落实《津市市安全管理办法》,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班每周开设1节安全教育课,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要成为师生的习惯,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逐步渗透到各班的日常工作之中。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要求各学校每学期要组织1次应急演练活动。

  (六)排除学校危房,杜绝使用经鉴定的D级危房;强化排危过程的安全管理。学校用水要符合卫生标准,自备水(井水)要办理许可证,加强二次供水的管理,水池要加盖,随时清洗,以防污染或投毒。

  (七)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学校校长、各班主任的安全责任意识,按教育局文件规定:

  1、启动校园安全责任问责制;

  2、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校长就地免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在安全检查中,不执行上级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不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对上级机关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按要求进行报告。

  二、安全教育责任

  (一)学校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兼顾对教职员工的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人际关系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防地质灾害教育;网络安全教育;预防毒品和艾滋病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要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重视学生养成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三、校内安全责任

  (一)校园秩序安全

  1、加强安全值班

  学校必须完善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学校应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学校各层楼梯转弯处(休息平台)和走道,每天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教师值日管理,以防学生打架斗殴或出现拥挤踩踏事故;学校每天要安排一位领导和一位值日教师在校园内值日,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务必做到早到校、晚离校。只要校园里有学生,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就不得离校(节假日不例外),当学生在上学放学时,必须在校门口迎送师生,佩带值日袖套,仪容整洁,言行举止、责任心必须率先垂范和以身作则。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必须认真抓好四个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

  (1)早上学生上学到上课时段;

  (2)早上放学到下午上课时段;

  (3)课间休息时段;

  (4)下午放学时段,在这四个时段内,必须巡查:各班教室、运动场、厕所、围墙、大门、楼道学生的活动情况,各幢房屋、门窗和玻璃的安全隐患璃等情况;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保河堤镇中学、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及时实施有效处置。

  2、严格门卫制度

  学校应完善门卫制度,防范疯人进校和各种外来的滋扰侵害,各小学、幼儿园必须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械(如自身防卫的橡胶棍、木棒、铁棍、警棍等)、强光照明巡逻器械、装备(含服装)等,学校要定职定责、定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建立出入登记本,对外来人员必须询问登记,对行踪可疑者,未弄清身份前不得进入校内,故意寻衅滋事,请立即拨打电话“110、119、122”,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学校要通知家长和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出校门,严防学生走失或途中意外。

  3、学生接送管理

  加强学生接送管理,尤其是加强对接送车辆的管理。接送车辆必须到交警中队登记并签定安全协议后方可接送学生。不符合交通部门规定的车辆严禁接送学生,接送的车辆不得超速超员。

  4、放学秩序管理

  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走道、人员拥挤的地方值班,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秩序混乱引发事故。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街道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减速带等;学校作息时间、放假或临时作息变动应告知家长和学生。

  5、财产管理

  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各种安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二)校内活动安全

  1、校舍安全

  学校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排除学校危房,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进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向办学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凡经建设部门鉴定的“D级”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2、消防安全

  学校应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人员能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若发生火灾,请拨打火警电话“119、110、122”,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学校应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教学楼等楼梯走道的休息平台处,应写明并张贴每天的值日教职工名单,让师生共同监视其岗位的值日情况,把安全责任定人定员定责定到实处,学校要开展夜间巡逻活动,要保证重点场所有较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3、用电和防雷安全

  学校应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凡是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电教室、实验楼、教学楼、宿舍楼、升旗旗杆等必须安装接地防雷装置,不用电器时,请关闭电源,拔掉网线,加强防雷安全教育。

  4、实验安全

  学校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护、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章进行实验教学。

  5、体育教育的安全

  学校应加强对体育课教学及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运动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学校的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6、卫生安全

  学校应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用药的,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指导原则在卫生部门帮助下进行,如有疾病传染,请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和求援施救。

  7、饮食安全

  学校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方可开办。学校必须严把食品质量关,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学校订购的师生饮用水必须向有正规生产资质、产品经检验合格的厂商订购,并签有正式合同。如出现食物和饮用水中毒,请拨打食品卫生监督局电话,联系救援;如发现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请拨打“12315”(市工商局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学校内和周边的小卖部严禁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严禁向学生出售烟、酒。

  四校外安全责任

  (一)大型活动安全

  学校举办校外活动(包括外出旅游、参观、考察、参加庆典活动等)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主办者要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在组织学生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严禁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参加活动。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组织学生利用假期、双休日补课、办培训班,教师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外出文艺演出活动。

  (二)交通安全

  接送学生的车辆应符合安全标准,加强保养和维护,严禁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驾驶。学校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城建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加强交通法规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来去学校途中学生交通安全。

  (三)游泳安全

  溺水是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要特别做好游泳防溺水工作。禁止学生擅自到江河湖泊里洗澡、游泳。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0

  一、安全防范工作主要是指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其工作范围为医院办公及公共区域。

  二、全体同志要把安全问题作为一项工作任务,真正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各处室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各处室负责人要做到涉及到安全问题事必躬亲、事无巨细、事不过夜。

  三、实行防火防盗、安全保卫责任制。我公司成立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处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办公室及其他区域还要确定一名具体责任人。

  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成员: 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四、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将本部门电源、开关、电灯、微机、电器设备、门窗桌柜等重点部位、相关设施的安全保卫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五、建立安全检查、监督机制。各部门办公区域内要做到人离即关闭照明、电脑等所有用电设施。每天工作结束后,由保安负责检查关闭照明、空调等用电设施,拔掉电源插头,负责对烟缸、纸篓等易燃部位和门窗及全部责任区域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处室负责人承担本部安全检查管理责任。

  公司和各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或巡查、自查和安全防范操作演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对工作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其他安全问题,要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立即上报。

  每晚值班同志是值班期间公司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接班后及值班期间,负责对公司区域进行全面和经常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理并上报。

  六、在办公楼内不得有违规使用有关用电器具和动用明火焚烧废弃纸张及违反安全规定的其他行为,以消除安全隐患。

  七、公司配备灭火器材,全体员工要共同爱护和保证器材的`齐全完好,并熟悉、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安全保卫工作常识,在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妥善进行处置。办公区域走廊标有防火安全通道标志及紧急情况疏散指示灯,发生紧急情况时,要依此有序沿防火走廊楼梯撤离。电梯间步行走廊门为消防部门确定的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

  八、要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对外来人员、陌生人员要主动询问,避免造成财物损失。

  九、对微机磁盘及相关文件资料等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十、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禁止酒后驾驶车辆。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意外损坏等问题的发生。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及造成安全事故等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责任人的相关工作责任。

  十二、机关全体同志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无论在工作、外出和其他时间,都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保卫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安班负责,保安主管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接受公司行政部领导。

  二、值班保安应按要求整洁着装上岗,值班时间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保安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三、公司员工凭员工卡打卡进出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将员工卡按要求佩戴身上。

  四、员工上班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因公外出需向值班保安提供部门经理签署的《进出公司放行单》,值班保安应登记好员工进出公司时间;公司车辆外出凭《派车申请单》放行,值班保安需登记好进出公司时间,所有单据应妥善保管好。

  五、非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司。因公来访者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通知单》后,由保安通知被访者到保安室签名并将来访者引进。

  六、为公司运送原料、产品的.车辆经登记后,只允许司机一人开车进入公司卸货、装货。随车人员确需进入公司,应按第四条办理相关手续。

  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本单位人员出入必须善于观察出入动态,对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准许,不准进入。对来访人员要认真执行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单位。

  2、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凡出入本单位人员携带的物品,均应进行检查,携出物品,要凭办公室签发出门证查验放行。

  3、本单位车辆出入单位一律推行,按指定地点停放。

  4、晚班,要检查各处室灯火是否熄灭,各要害部门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载。

  5、负责巡查各个科室。控制可疑人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关闭、上锁办公楼各出入大门。锁门后,无特殊情况不开门。

  6、对单位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要细心观察,随时记载,及时反映。树立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意识,把案件和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单位晚间八点关门下锁,若有特殊情况,先向值班人员打招呼,同意后方可进出。

  厂区门卫职责

  为保证工厂的安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厂区,规范收发信件,报纸等,特规定本门卫职责:

  一、严格执行工厂员工进出厂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二、门卫负责发放工厂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物资出厂要一律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理。

  七、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安全责任负责人。

  八、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九、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十、搞好传达室周围环境卫生。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2

  一、每天(包括节假日)白天和夜晚都有行政轮换值班,检查和监督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保卫人员的工作情况。值班行政和其它值班人不得擅离职守,遇事应及时映和汇报,保卫人员每天在校园内巡视、巡逻。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由当日值班教师、学生寝室值班人员门、窗的关闭,而其它专用室则由使用者或管理者负责管理,伙食团和医务室要安排专人值班。

  三、每晚10:00(高三除外)准时关闭教学楼,12:00学校门。

  四、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擅自离校、不在教学区追逐、打闹、声喧哗,严禁翻越门窗、楼道扶手、栏杆,不爬墙攀高,不打架斗殴,更不能与社会上的青年联系和交往,每班选学生做好安全员,每天协助老师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全校教职工凡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妥善的。办法制止。

  五、严格履行外来人员进校和家长探望学生登记制度(上课时间或就寝后原则上不安排),家长给哪个给学生送物品只能放在值班室处由学生寝室值班人员转交,学生在非放学时间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条,方可离开学校。

  六、师生需集中外出活动时,组织者要事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然后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临行前还必须给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仔细检查学生随身物品,严禁携带危险品。

  七、学校所有财物出校,必须持有后勤服务部主管领导的批条,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八、为共同做好学校保卫工作,各项检查的登记册、各类批条都必须长期保管,法定节假日的护校值班安排还必须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

  九、学校各类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将药品按规定存放,对有毒、有蚀性、易燃、易爆的药品还必须定点储存并有管理措施,伙食团保管室、操作间、开水房、财务室等重地由专人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治安保卫办公室、后勤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按检查,清除失效消防器材,更换过期的用电设备,维修老化的建筑设施。

  十一、在师生中进行安全教育,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工具。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篇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定跃

  副组长:卜广友、蓝立军、陈川莲

  成员:陈必东、周景跃、饶练忠、吕周亮、林建伟、程伟锋、蓝春生及各年级段长

  二、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相关的安保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

  2、统筹安排安全保卫工作。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安全保卫制度: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家长如要送物品给孩子,可由门卫或保安转送。在上学、放学期间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有老师带领方可进入。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

  8、建立定时巡逻制度,学校保安要严格执行《保安一日工作流程》。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2、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3、门卫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3

  一、保卫人员(门卫)安全保卫和巡查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情况,未经登记或情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校产安全保卫制度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机房、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政教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办公室存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访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证、贵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设专人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装有防盗装置。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有保护人员。

  4、个人的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5、学校各部门的贵重设备,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6、存放贵重器材、设备的库房、实验室、广播室、电脑房、多媒体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并设专人管理。

  四、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计算机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防止非法、不良网站以及盗窃、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按照规程设置匹配电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必须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4、校内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不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设置。

  5、凡集中存放的计算机,应制定突发性工作预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点或出校门(含个人计算机),必须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

  7、禁止教工下载非法刊物、黄色制品、反动言论。

  五、外来人员(来客)登记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

  2、凡到我校来访、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或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访时间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4、如来访者携带机动车辆,值班人员要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标明时间,待该车辆离开后标明离校时间。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篇一、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校规校纪,按学校规章制度办事。每天做好全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管好学校大门,做好外来人员及物资进出的登记工作,把好物资进出关,做好工作记录,执行好治安防范工作,不随意离开岗位,做到24小时不断人。

  二、节假日学校行政、食堂、校办厂均安排值日人员轮值,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实验室、办公室、教室每天放学后门窗管好上锁,学生宿舍白天上锁。校长室、会计室ck报警系统设防。

  四、贵重、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储存,会计当天现金必须存入银行或放入保险柜,不在抽屉过夜。

  五、学校照明电路电工定时检查维修,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乱拖乱接使用电器设备。

  六、在实验楼、校办厂、食堂定点放置消防器材,按时换存。

  七、时逢雨天,由教导处将“雨天路滑,注意安全”牌子挂在校门口。

  八、平时注意安全用电并做好防火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4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8、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打更人员定时对校园巡逻。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3、打更人员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5、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5

  学校安全是开展正常工作, 进行有效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全面质量的前提和保证, 为使安全保卫工作有章可循,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增强安全意识教育

  1、全体教职员工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校外队成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知识;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商讨后阶段工作。

  3、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社会治安的`阶段情况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没个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安全保卫工作。

  5、定期召开学习大会,学生适时进行交通 、饮食、 用电、 用火、 防盗以及春游、 秋游等集体活动安全意识教育。

  6 邀请有关部门作安全意识报告,并不定期在校内报窗展出安全知识图片,并在校黑板报选登安全知识。

  二、 加强值班工作

  1、加强对传达室的督促、 检查, 要求传达室同志24小时值班 对外来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如有疑问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或保卫组有关人员报告,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2、加强对传达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阶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适当增加夜间值班人数,要求巡逻。学校主要领导直接参加巡逻,以便当场处理特殊问题。

  三、加强对总务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要求出纳按规定存放现金和帐单。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耗燃爆药品的保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查。

  五、落实学校配电房、 实验室、 电脑房、 档案室 、图书管等重要部门的安全或防盗措施 ,食堂锅炉工坚持持证上岗,严格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不出事故。

  六、重视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06-14

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08-08

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08-05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最新05-08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荐】08-02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04-01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优秀02-01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通用02-17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2-01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