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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药店工作计划三篇
时间过得可真快,从来都不等人,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药店工作计划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店工作计划 篇1
一、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20xx年实现销售总额××万元, 同比增加××万元,增长率为××%,任务完成率为××%。实现毛利××万元,同比增加××万元,增长率为××%,综合毛利率××%。
2、各柜组经营情况比较(此处为表格)
销售分析:20xx年销售同比增长的柜组有×个,增长额为:××万,其中增长额最大的柜组是××,增长销售××万;××新柜实现销售67.94万。销售同比下降的柜组××个,下降额为:××万元。其中:××下降15.23万,××下降7.48万,××下降6.01万。
毛利额分析:毛利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0.77%。其中××个柜组毛利额增长,增长额××万;新柜组增加毛利额15.17万。毛利额增长主要是××提升了柜组的经营质量。
3、销售排名前20位品种(此处为表格)
销售额前20位品种带来的总销量为××万,占总销售的××%,实现毛利额××万。
4、毛利额前20位品种(此处为表格)
分析:毛利额前20位品规带来的总销量为××万,实现毛利额××万,占总毛利额××%。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品类管理工作
1、组织柜组学习传达公司关于品类管理的相关内容及陈列要求。
2、按公司要求完成品种清理。目前我店经营品种中,共有××个,占公司总目录的××%。其中:××类 ××个、××类×× 个、××类××个、××类×× 个;
清理动销率低的`品种××个,20xx年销售金额××万元,目前库存××万元(零售价)。库存压力较大。
按要求清理现有品种价格带。共计××品种进行价格调整。
清理滞销中药品种,对××中药产品进行了清理下柜和退回。
(二)团购工作。完成了清凉一夏团购任务××。
(三)促销活动。先后开展元旦、春节、三八节、美容瘦身季、五一节活动、店庆、端午节等大型活动。开展进社区服务活动,通过免费检测血压血糖微量元素等定期活动,上半年新增有效会员××人;组织完成了上半年会员积分礼品兑换工作。组织活动销售总计××万余元,活动平均客单价达到××元。
(四)继续加强店员的培训工作。每周的晨会转向以培训为主。重点是经验交流、销售亮点介绍、促销政策培训等;学习金牌店员销售心得,参观××大药房。
药店工作计划 篇2
在新的一年里,我科将根据医院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的认识,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做好我科的各项工作。为提高药品质量,提高科室创新发展,以及为我院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设定新的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以下是药剂科xx年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药房和药库管理
1、提高医疗安全认识:严格执行处方调配的“四查十对”和患者用药交代,尽最大可能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2、认真核发药品卫材,做到账物相符,减少药品损失。
3、进一步加强麻、精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麻、精药品的“五专一定”确保采购,保证使用安全。
4、认真做好药品的缺药登记和近效期催销,并及时上报,采购药品,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5、加强和各科室沟通,征询科室用药计划,满足临床需求。
二、加强抗菌药物学习
进一步加强卫生部38号文件的.学习,把抗菌药物各项指标力争控制在范围内: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三、做好护理垂直管理的辅助工作
1、药房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最大限度的保证临床科室用药。
四、全面提升科室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科室人员业务素质。主动参加医院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鼓励科室人员加强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广泛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推进全体科室人员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
2、加强礼仪培训,提高科室人员职业素质。了解患者及家属在医护工作中的心态表现,培养针对性的服务认识和随机应变的服务能力,多使用敬语、谦语、雅语,增加协作精神,尽量避免医患冲突,及时处理各种矛盾,不断提高医院专业服务水平。
要定期对不足的服务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服务差错和事故的发生。参与药品质量的检查和服务纠纷的处理,消除本位思想,学会站在全院的角度学习和处理问题。从整体上加强和推进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本着为科室发展和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引入新的工作机制,实现科室管理的最佳配置,从多方面培养锻炼全体人员,激发全科人员的创新认识和实干精神,增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要结合本科室的特点,要围绕科室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并在服务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真正体现向服务要质量、向服务要效率、向服务要效益,圆满完成医院下达药剂科的各项工作任务。
药店工作计划 篇3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XX年7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7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7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8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