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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对于精神病患者要做好管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为了落实好《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逐步均等化的意见》、社会治安稳定化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确保我辖区重型精神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型精神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 工作目标
1.基本建成覆盖全镇及周边、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管理,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
2.普及精神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职责 李广平院长:全面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病患者相关工作;
董仲均副院长: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病处臵及相关治疗指导工作;
王志国办公室主任:负责重性精神病日常工作事物; 郭东兴会计:负责经费及后勤保障;
梁贵海医师、刘泽海医师:负责重性精神病健康指导及登记工作。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1、范围:全镇及周边范围内实施。
2、实施内容
①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患者家属及居委会人员培训,增强家属护理、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和识别技能。
②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的专(兼)职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指导下进行对我辖区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在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主管专业机构。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
卫生院每一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
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重性精神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上级专管部门及专业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
对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和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臵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的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进行诊治,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专业机构处治。
6.患者报告
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病患者时,应及时报告及协助有关部门处臵。
7、健康教育、康复指导
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病的歧视和误解。
8.技术指导
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及上级专业机构的专业知识培训及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