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产评估报告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工作的最终体现,是对评估项目的实效法律文书,编写的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评估绩效和评估质量。
1 内容要求
1.1 报告题目
A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1.2评估的基准日
基准日的选定既以那天的价格为计价时间。
1.3评估机构资格等级
以机构核定机关确定的为准。以甲、乙、丙级来确认。
1.4评估机构审批部门
以评估机构资质核准部门为准。
1.5评估项目名称
报告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由委托书或协议书提供(三者必须一致)。使用者通过题目,能大致了解报告的内容、专业的特点和学科的范畴。但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4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报告题目应有中文和英文两种形式。
1.6评估委托方名称
与法人资质相一致。要与委托书和协议书一致。
1.7报告撰写人
指本报告执笔人。
1.8评估人及评估专家
包括评估人的姓名,所属评估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评估专家的姓名。应有中文及英文两种形式。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法人代表、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项目负责人和评估报告审核人签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盖章。
1.9评估报告完成时间
为评估报告正式确定日期。
1.10摘 要
摘要应概括地反映出评估的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摘要以300~500字为宜。
1.11目录
按标题顺序编写,要求标题层次清晰。标题要与正文中标题一致。
1.11.1摘要
1.11.2正文
1.11.2.1项目名称
1.11.2.2绪言
1.11.2.3基本情况
1.11.2.4评估目的
1.11.2.5评估范围与对象
1.11.2.6评估基准日
1.11.2.7评估原则
1.11.2.8评估依据
1.11.2.9评估方法
1.11.2.10评估过程
1.11.2.11评估结果
1.11.2.12特别事项说明
1.11.2.13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11.2.14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11.2.15附录
1.11.2.15.1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报告
报告封面具体格式见模板。
目录
第1章 调查工作筒况
l.1 调查地点
1.2 调查的技术依据
1.3 调查使用的数表及资料
1.4 调查内容
1.5 森林区划
1.6 主要调查方法及精度
第2章 基本概况
2.1 地理位置
2.2 自然条件
2.3 社会经济状况
第3章 森林资源概况
3.1 林地权属
3.2 各类土地面积
3.3 森林活立木总蓄积
3.4 有林地面积、蓄积分布情况
3.5 有林地各龄组结构
3.6 有林地各优势树种(组)组成情况
3.7 有林地各组成树种蓄积结构
3.8 林木树种株数及径级分布
3.9 小班因子
附图:
1.X X省XX市XXX工程建设项目位置图(略)
2.X X省XX市XXX工程建设项目布局图(略)
1.11.2.15.2森林资源资产核查报告
报告封面具体格式见模板。
目录
一、林场基本情况
二、核查对象基本情况
三、核查依据
四、核查内容与方法
五、核查面积和核查小班的抽取
六、核查小班的现地调查
七、小班调查因子允许误差
八、小班核查结果与核查小班合格率
九、森林资源资产核查结论
附件:XX林场拟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小班核查评定结果一览表(略)
1.11.3结论
1.11.4参考文献
1.11.5送审专用材料
1.11.6备查文件
1.12报告正文
报告书是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向委托方提交的关于评估工作全过程和评估结果的书面报告。其内容是根据评估目的说明评估的程序、标准、依据和方法,阐明评估结果及其适用条件等。报告正文是评估报告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一般应包括绪言、报告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报告是评估机构对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公允价值提出的权威性意见;
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委托协议情况的总结;
报告是提供给委托方实现其评估目的,履行其经济行为可使用的有关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面的特定文件;
报告是界定评估机构完成评估业务后的法律责任的依据;
报告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对评估机构的职业道德、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检查监督的依据。
报告编制要求内容真实全面、依据充分可靠、逻辑严密系统、结论科学正确、叙述简明扼要、格式完整规范、装订结实整洁、报告提交及时、严守商业秘密、符合国家法规。
1.12.1引言或绪言
引言或绪论是评估报告主体的开端。应包括:评估报告的背景及目的;国内外评估状况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的评估成果;项目评估方法;报告构成及内容等。一般不少于800字。
1.12.2报告主体
报告主体是评估报告的主要部分,应该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精练、通顺。报告主体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方面:
1.12.2.1基本情况
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包括被评估单位地理位置、气候、土壤、交通条件、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林地资源具体经营实际和现况及安置情况的说明。
1.12.2.2评估目的
是根据委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单位的需要、为实现其即将进行的特定经济行为而服务的。
资产评估的目的决定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不同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其评估的思路、评估依据、作价的标准均不相同,其评估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评估中价值类型可分为市场价值类型和非市场价值类型,非市场价值类型有投资价值类型、清算市场价值类型等。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其他任何资产评估一样,它的结果取决于评估的目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目的可以是森林资源资产的拍卖、转让、联营或股份经营,也可以是以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或者是企业的清算。不同的评估目的,选用的评估方法、精度要求和评估结果是不相同的。
出售、转让成熟龄的林木资产,购买者收购这些林木并立即采伐的这类评估中。评估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类型。这类评估主要考虑市场的交易价格,按现行市价法和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进行评估。而且要求较高的精度,通常要求进行作业设计调查,做出伐区的工艺设计,并按设计书的结果,按市场价倒算法进行评估。
对于林木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一类评估。这类评估是属于清算价格类型。这类评估结束时并未发生直接的现金交易。抵押资产的接受者主要考虑该林木资产的价值是否能抵上他所放贷出去的资金,在快速变现时能否将其收回,要求较高的保险系数,评估的结果一般比实际价偏低。
但现实评估中,银行一般要求评估出市场价值类型,然后自行打折。这时评估出的市场价格经常比正常价格稍高。
对于联营或股份经营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这类评估属于投资价值类型。它直接关系到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要求有一定的精度。但是这一类的评估,通常涉及面积大,而且有相当部分幼龄林和中龄林,其变现能力还有待将来的经营。这类评估进行高精度的“三类调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大面积的高精度的调查费用极高,特别是在幼、中龄林,费用高而价值低,资产所有者难以承受。再说,中幼林的变现能力要到将来才能表现出来,现在调查评估的变幅是较大的,加上这类评估之后,资产并未变现,而是作股份或联营分成的比例。评估的误差在今后的经营中仍可消化一部分。因此,这类评估对精度要求的关心一般要低于成熟林木出售的评估。通常是采用二类调查的方法进行清查,但对成熟林部分通常加大调查的力度,以求得较高的精度。
对于企业清算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它属于清算价格类型,要考虑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评估的价格一般较市场价稍低。由于一个林业企业涉及的面积较大,各种类型的林分都有,而且这类企业通常中幼林的比例大。因此,调查一般也是采用二类调查的方法。但现实的评估中,法院等委托单位经常要求测算出资产的市场价值,由他们再据此确定拍卖价。
1.12.2.3评估对象与范围
对象是指评估范围内的各种具体的森林资源资产和权利。
范围是指为实现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森林资源资产。包括评估森林资源的种类、面积、林班等到情况。
评估范围一般表述为某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委托评估的整体或部分森林资源资产。
评估范围和对象的界定原则:①以实现评估目的为限制条件;②以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关系为区分标准;③以评估委托方的要求为基本依据;④以森林资源资产清查结果确认。
1.12.2.4评估基准日
是确定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一个特定的时点。
选择原则是:①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②有利于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准确高效地清查验资;③有利于合理选择作价依据、价格标准和评估技术参数;④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选择月末或年末最后一天作为评估基准日;⑤一项评估业务只能有一个评估基准日;⑥评估确认申报日距评估基准日不超过九个月。
1.12.2.5评估的原则
——基本原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必须遵循公平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可行性原则等基本原则。
——前提性原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要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或假设前提,确定被评估资产基准日时点上的现行公允价值。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及假设改变。
——操作性原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要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等操作性原则。
持续经营原则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按目前的林业用途、规模继续使用或有所改变的基础上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则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森林资源资产或同种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用最低的一种。
公开市场原则(公允市价原则)是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森林资源资产交易条件公开并且不具有排它性。
1.12.2.6评估依据
当前最主要的有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局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以及各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相关条例等。
1.12.2.7评估方法
是指确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技术手段和途径。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局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中的方法进行。
1.12.2.7.1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
林木资源资产也称为立木资源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资产中产权交易最活跃的部分,也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最主要的内容。用材林是森林资源中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部分,在森林资源中面积最大、蓄积量最多。用材林根据其内部结构与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同龄林与异龄林两大类,其林木资源资产也分为同龄林林木资源资产和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林木资产评估测算的方法主要有:市价法,包括市场法(市场价倒算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成本法(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
1.12.2.7.2林地资产评估:
林地是林业生产的基础,通过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来实现其价值。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天然林地管理松散,随意占用林地、长期无偿使用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了林地资源资产的大量流失,使国家在经济和环境上都蒙受了巨大损失。上世纪80年代以后,很多地方都用出租或出让林地经营权的方式实现了林地资源资产的有偿使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林业的多元发展,林地资源资产已得到广泛的重视,林地资源资产评估和林地产权的规范,成为当前林业工作的一个焦点。
林地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比较成熟,主要的方法有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包括林地期望价法、地租资本化法、林地期望价修正法)、林地费用价法、比例系数法、剩余价值法;经济林地评估(包括现行市价法、林地期望价法、年金资本化法。)
1.12.2.7.2.1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经济林经营见效快,收益时间长。大多数树种培育三、四年就可获得收益,而收益的时间很长,少则十年八年,多则几十年到上百年。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每年都可以相对稳定地收获经济林的产品,获得一定的效益。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由于其上的经营方式不同于用材林,其评估的方法也不同于用材林。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林地期望价法、现行市价法、年金资本化法。
1.12.2.7.2.2竹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竹林资源资产价值实质是林地资源资产的价值与其林地中竹鞭更新能力价值之和。竹林是异龄林,具有异龄林经营的特点,其林地和立竹的收益是紧密相连,难以分开测算。竹林是高收益的林种,每年都可能获得可观的收益。而且其经营的经济寿命期在正常的条件是无限的,可永续不断地经营下去。因此,竹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可用收益比例系数法、年金资本化法和现行市价法进行。
1.12.2.7.2.3疏林地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疏林地是指郁闭度在0.1~0.20的林业用地。疏林地上的少量的树木,其利用主要有二种方式:一是将其上的林木采伐,然后营造人工同龄林;二是保留其原有的林木,通过补植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加上封山育林,将其培育成异龄林或相对同龄林。因此,疏林地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可以按用材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或按无林地的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进行。
按用材林的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时,可按同龄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也可按异龄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按同龄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在采用用材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时,关键是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选择最适合的树种,根据培育目的确定一个最适合的森林经营类型,按该类型的森林经营设计,假设在该林永续地进行经营,来评估林地资源资产的价值。
按无林地进行评估时,首先要确定适合的林种、树种、经营类型,然后再按相应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12..2.7.2.4未成林造林地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未成林造林地是指人工造林后3~5年或飞机播种5~7年,造林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上培育的一般是人工用材同龄林,其树种、经营方式、培育的材种、经营的措施都早已确定。因此,未成林造林地上的林木通常按用材林幼龄林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而其林地资源资产也是按同龄用材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进行评估。
1.12.2.7.2.5苗圃地资源资产评估
苗圃地通常是由农用地,而且是水肥条件较好的农用地改造而成的,在经营过程中还常与农作物轮作。因此,苗圃地资源资产的评估通常按农用地的评估方法和农用地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通常采用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林地费用价法。
1.12.2.7.2.6无林地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无林地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等。无林地资源资产的评估首先,对无林地资源资产范围进行界定,特别是在荒山荒地和沙荒地的评估时,因为这些林地经常是生态环境差,林地虽可造林,但经济效益极差,形成不了商品生产,且只能起生态防护作用,因此不能全列为资产。其次,在界定为资产的无林地上要确定营造什么林种、什么树种,确定其经营水平和各项技术措施。第三,进行收获量预测,分析各项投入和收入。第四,确定其林地的价格。无林地林地资源资产价值通常可用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来确定。
1.12.2.7.3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
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在总体上仍是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但由于经济林经营的特点,各种方法的计算又有其特点和使用范围。处于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经济林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经营特点均不相同,选择的评估方法也不一样。
1.12.2.7.4竹林资源资产评估:
竹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和一般资产评估一样,可以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和现行市价法。不同测算方法适合于不同的竹林。竹林全是异龄林,但它的择伐周期短,多为1~2年,主伐年龄也较短,大径的毛竹一般为6~8年,小径竹一般3~4年。因此,竹林资源资产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新造的未投产的竹林;一种是已经成林投产,但由于前期失管或管理不善,年龄结构不合理的未调整好的竹林;最后一种是已调整好的竹林。三种类型的竹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测算方法不相同。
1.12.2.7.5森林景观资产评估:
森林景观是指具有游览、观光、休闲等价值的森林资源。森林景观资源能以其对旅游者产生的吸引力为旅游业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森林景观资源是旅游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之一。通常用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包括年金资本化法、条件价值法)、重置成本法。
1.12.2.8评估过程
包括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现场评估工作〔时间〕,后期报告工作 [时间]。
1.12.2.9评估结果
具体结算至价格〔用人民币结算咐表说明〕。对本评估内容及成果应进行较全面、客观的理论阐述,应着重指出本评估内容中的创新、改进与实际应用之处。理论分析中,应将他人评估成果单独书写,并注明出处,不得将其与本人提出的理论分析混淆在一起。对于将其他领域的理论、结果引用到本评估领域者,应说明该理论的出处,并论述引用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1.12.2.10森林资源清查情况与结果
以调查结果为主,并附报告于后。写明森林资源资产经济情形涉及的范围、对象、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相关的社会经济条件。森林资源资产核查方法、核查采用的技术标准、核查过程、核查结果、有关的说明,并由森林资源资产核查负责人签章。
1.12.2.11特别事项说明
包括报告的具体说明、时间、附表的效力等。列出在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列出各类林木及林地资产评估测算中所采用的方法、公式、测算过程和测算结果。
1.12.2.11.1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1.12.2.11.2评估结果的有效期。
1.12.2.11.3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
1.12.2.11.4森林资源资产评报告的使用范围。
1.12.2.11.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12.3结论
结论是评估报告的总结,是整篇报告的归宿。要求精炼、准确地阐述评估的创造性工作或新的见解及其意义和作用,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1.12.4参考文献
按评估报告正文中出现的顺序列出直接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评估报告的撰写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凡有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按报告中所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参考文献中。一篇论著在报告中多处引用时,在参考文献中只应出现一次,序号以第一次出现的位置为准。
1.12.5附录
对于一些不宜放入正文中、但作为评估报告又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例如,过长的公式推导、重复性的数据、图表、程序全文及其说明等。
1.12.5.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目录。
1.12.5.2评估结果汇总表。包括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1.12.5.3企业清查森林资源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核查报告。
1.12.5.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1.12.5.5能够表明经济情形涉及森林资源资产范围、对象的文件。
1.12.5.6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重要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山林权证、合同、协议书、山林权图等能表明产权归属的文件。
1.12.5.7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附件(评估人员相关资质复印件)。
1.12.6送审专用材料
1.12.6.1关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送审专用材料》使用范围的声明。
1.12.6.2各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情况详细说明。
1.12.6.3计价标准、重要计价依据和各种技术经济指标。
1.12.6.4运用收益现值法或其他方法对整体企业进行分析、验证评估的情况。
1.12.6.5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2 书写规范与打印要求
2.1 报告文字
除特殊要求外,一般用汉语简化文字书写。
2.2 报告书写
报告一律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单面打印。
2.3 字号和字体
原则上按固定目录分三级撰写。
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
中标题:小四号宋体加粗
小标题:五号宋体加粗
项标题:五号宋体
正文:五号宋体
数字和字母:评估报告中出现的所有数字和字母如无特殊要求都用Times New Roman体。
2.4 评估报告封面
报告封面具体格式见模板。
评估项目名称:三号黑体(中文);三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英文)。评估的基准日、评估机构资格等级、评估机构审批部门、评估委托方名称、报告撰写人、评估人、评估专家、报告完成时间小三号宋体(居中)。
2.5页码的书写要求
评估报告页码项目正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页眉右侧。字号字体为小五号Times New Roman体;封面、扉页、摘要和目录不编入报告页码;摘要和目录用罗马数字单独编页码。
2.6摘要
2.6.1中文摘要
中文摘要包括:“摘要”字样(四号宋体加粗居中)、摘要正文(楷体五号)。
2.6.2英文摘要
英文摘要内容与中文摘要一致,并要符合英语语法,语句通顺,文字流畅。
英文和汉语拼音一律为Times New Roman体,字号与中文摘要相同。
2.7目录
按目录的三级标题,建议按(1……、1.1……、1.1.1……)的格式编写。“目录”字样用三号黑体,目录中的所有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第一级标题(包括结论、参考文献、送审专用材料、备查文件等)用五号宋体加粗,其余用五号宋体。低级标题比相邻高级标题向右缩进1个汉字位置。
2.8评估报告正文
2.8.1正文标题
报告各页标题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字数一般在15字以内, 不得使用标点符号。标题中尽量不采用英文缩写词,对必须采用者,应使用本行业的通用缩写词。大标题的段后设为1行。
2.8.2层次
层次以少为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正文层次的编排和代号要求统一,层次为大(如“1”)、中(如“1.1”)、小 (如“1.1.1”)、项(如“(1)”)。层次用到哪一层次视需要而定,若中标题后无需“小标题”时可直接列“项”。“中”、“小”标题的段前、段后各设为0.5行。
2.9参考文献标示
参考文献标示方式应全文统一,并采用所在学科领域内通用的方式,用上标的形式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用五号字体。所参文献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置于方括号中,如:“…成果[1]”。当提及的参考文献为文中直接说明时,其序号应该用五号字与正文排齐,如“由文献[8,10-14]可知”。
不得将参考文献标示置于各级标题处。
2.10名词术语
科技名词术语及设备、元件的名称,应采用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中规定的术语或名称。标准中未规定的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或名称。全文名词术语必须统一。一些特殊名词或新名词应在适当位置加以说明或注解。
采用英语缩写词时,除本行业广泛应用的通用缩写词外, 文中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应该用括号注明英文全文。
2.11物理量名称、符号与计量单位
2.11.1物理量的名称和符号
物理量的名称和符号应符合GB3100~3102-86的规定。报告中某一量的名称和符号应统一。
2.11.2物理量计量单位
物理量计量单位及符号应按国务院1984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GB3100~3102执行, 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及符号。计量单位符号,除用人名命名的单位第一个字母用大写之外,一律用小写字母。
非物理量单位(如件、台、人、元、次等)可以采用汉字与单位符号混写的方式,如“万t·km”。
报告叙述中不定数字之后允许用中文计量单位符号, 如“几千克至1000kg”。
表达时刻时应采用中文计量单位,如“上午8点3刻”,不能写成“8h45min”。
计量单位符号一律用正体。
2.12外文字母的正、斜体用法
物理量符号、物理常量、变量符号、拉丁文用斜体;文中第一次出现的动植物及微生物名称,需注释拉丁文,且拉丁文用斜体;计量单位等符号均用正体。
2.13数字
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单位1987年发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除习惯用中文数字表示的以外, 一般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一概写全数,如2009年不能写成09年。
2.14公式
公式应另起一行写在稿纸中央,公式和编号之间不加虚线。公式较长时最好在等号“=”处转行,如难实现,则可在+、-、×、÷运算符号处转行,运算符号应写在转行后的行首,公式的编号用圆括号括起来放在公式右边行末。
公式序号按大标题编排,如第一个大标题公式序号为“(1.1)”, 附录A中的第一个公式为“(A1)”等。
文中引用公式时,一般用“见式(1.1)”或“由公式(1.1)”。
公式中用斜线表示“除”的关系时应采用括号, 以免含糊不清, 如a/(bcosx)。通常“乘”的关系在前,如acosx/b而不写成(a/b)cosx。
2.15表格
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中文表题(由表序和表名组成)。并应在文中进行说明,例如:“如表1.1”。
表序一般按大标题顺序编排,如第一个插表的序号为“表1.1”等。表序与表名之间空一格,表名中不允许使用标点符号,表名后不加标点。表题置于表上居中(小五号黑体加粗,数字和字母为小五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
表头设计应简单明了,尽量不用斜线。表头与表格为一整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
全表如用同一单位,将单位符号移至表头右上角。
表中数据应正确无误,书写清楚。数字空缺的格内加“-”字线(占2个数字),不允许用“〞”、“同上”等之类的写法。
表内文字用小五号宋体,句末不加标点。
表中若有附注时,用六号宋体,写在表的下方,句末加标点。仅有一条附注时写成“注:”;有多条附注时,附注各项的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例如:“注1:”。
2.16图
评估报告的插图应与文字紧密配合,文图相符,技术内容正确。选图要力求精练。
2.16.1制图标准
制图应符合国家标准及专业标准。对无规定符号的图形应采用该行业的常用画法。
2.16.2图题及图中说明
每幅插图均应有中文图题(由图号和图名组成)。图号按标题顺序编排,如第一标题图的图号为“图1.1”等。图题置于图下,用小五号黑体加粗。有图注或其他说明时应置于图题之上,用六号宋体。图名在图号之后空一格排写。引用图应说明出处,在图题右上角加引用文献号。图中若有分图时,分图号用(a)、(b)等置于分图之下。
图中各部分说明应采用中文(引用的外文图除外)或数字项号,各项文字说明置于图题之上(有分图题者,置于分图题之上)。
2.16.3插图编排
插图与其图题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插图处的该页空白不够排写该图整体时,可将其后文字部分提前排写,将图移至次页最前面。
2.16.4坐标与坐标单位
对坐标轴必须进行说明,有数字标注的坐标图,必须注明坐标单位。
2.16.5报告原件中照片图
评估报告原件中的照片图应是直接用数码相机拍照的照片,或是原版照片粘贴,不得采用复印方式。照片可为黑白或彩色,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清晰整洁、反差适中。照片采用光面相纸。显微照片必须注明放大倍数。
2.1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著录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GB7714–87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以“参考文献”字样(四号宋体加粗)居中排作为标识;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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