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

时间:2021-10-27 18:03:18 通知 我要投稿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5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5篇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1

  新考生(含二建增项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 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人员(不含二建增项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的20xx年度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个人承诺栏须签名,“单位意见”一栏须根据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要求(满2年、满5年或满15年)准确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4)高中(含技校、职高)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第一项第3条),年龄在1976年(含1976年)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上的,须同时提供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最近6个月以上(截止到20xx年1月)的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本人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

  (5)其他审核材料,详见下文及二建报名必读注意事项。

  根据省厅终审意见要求:

  A. 学历补充材料:20xx年(含20xx年)之后取得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者须同时打印件(需在打印验证有效期内,请点击学信网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操作),中专学历提供者及20xx年之前取得的非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包括函授、网络教育、成人自考、夜大、电大等,须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外省中专学历须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验证报告予以认可。

  B.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社保材料:20xx年(含20xx年)之后脱产毕业的或1994年(含1994年)之后出生的人员须同时提供连续2年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其他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请自行打印好备查;

  C. 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非工学类,文学、理学、艺术、行政管理、医学、外语、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学、法律、国际经济贸易、市场营销、国土管理等非本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社保材料:20xx年(含20xx年)之后脱产毕业的或1991年(含1991年)之后出生的人员须同时提供连续5年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单原件(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其他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请自行打印好备查;

  D. 其他补充审核资料有:满报考工作年限的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书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指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中建设行业资料员就是通常的“资料员”,要求建筑行业相关专业背景,专业性强),请准备好供现场资格审核时审查判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二建报名必读注意事项》。

  2.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二建增项考生)”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20xx年度“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个人承诺栏须签名,“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2

各市人事局、建委,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xx]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xx]1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年11月19—20日进行。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该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19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分为滚动管理和非滚动管理两种。其中,参加全部科目(即3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科目的考试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二)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年10月14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及本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各市也可采取现场摄像),填写《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处理考生信息(考试名称及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见《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2)),于年10月17日将《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并通过网络将报考数据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处理考生信息,制作数据软盘,于年10月17日携带考生报名表、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数据软盘、《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届时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现场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因违纪依据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xx]77号文件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名。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考点设置将根据全省报名情况统筹安排,于11月8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前10天,各市人事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下载数据打印准考证;在肥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各市、各单位须及时将准考证发至考生手中。

  六、教材和培训

  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遵循考生自愿和考培分开的原则进行,由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七、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xx]35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按每科75元计算,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余款于年10月17日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八、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防止报错专业。

  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xx]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我省是首次考试,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xx〕14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xx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xx〕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xx〕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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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情查看:关于20xx年湖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

  (一)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xx〕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增项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增项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必须通过主证考试方能报考。增项考试报名时无需提供主证,注册增项证书时再需要提供主证证书原件。

  (三)报考专业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报考专业。

  (四)考试科目

  报考全科级别的考生参加《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考试科目,连续2年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增项专业证书。

  原“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报名系统中设置级别为“增项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和缴费时间:20xx 年 2月15日—3月15日。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网上报名”, 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考生需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提醒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确认信息正确后再操作缴费,缴费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采取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缴费。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支付平台已开通他行缴费功能,多种网银均可使用;

  4、考生如对所学专业能否报考有质疑,可登录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人事信息专栏中查询;

  5、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xx年5月20日--21日

  5月20日 09:00-12:00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1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全疆设考点。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20xx年2月9日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4

  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0日、21日,请各地严格按照《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址:(http://60.208.22.51:8011/pis/),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省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10日-23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留有一定的缴费时间。

  (三)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直报名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要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宣传、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切实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全省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5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xx号)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考全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4)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免一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xx〕5号)执行。

  三、报名流程

  (一)注意事项

  1.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考后提交资料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考生均须在网上完成下述整个报名(外市单位考生必须回单位所属地考试机构报名),考前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之前,考生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从20xx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4.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5.《报名发证登记表》一经下载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发证登记表》下载和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及时备齐本通知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要求的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

  (二)报名时间

  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2月3日10时至2月13日17时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xx年2月13日17时起,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二级建造师”通道(针对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

  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通道(针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需要增获另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

  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考生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http://)→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或《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及“同意”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写完成,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用A4纸双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号的《20xx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即完成报名确认。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xx〕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xx年5月25日9:00—5月29日17:00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考。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条件审核及证书发放

  (一)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6),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考后提交资料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公布,无须电话咨询。

  (二)证书领取

  全科通过并符合报考条件且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的深圳市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公布的证书发放通知,并按通知要求领取证书。证书发放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公布,无须电话咨询。

  八、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2.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均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全科)”、“考2科(免一科)”(即免试1个科目),“考1科(免二科)”(即免试2个科目)级别。如报错考试级别专业,考试成绩将无法滚动管理。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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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训考试的通知6篇

4.【实用】考试通知3篇

5.工作调整通知汇编7篇

6.工作调整通知合集10篇

7.工作调整通知汇编八篇

8.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9.工作调整通知汇编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