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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合作项目需求信息通知
各区市县经信局:
按照省委组织部、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2013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合作项目需求信息暨近年实施情况统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54号)要求和XX副市长批示,市经信委决定面向全市企业征集2013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合作项目需求信息及总结近年实施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凡有意引进在海外获得博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创新人才,以及在海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熟悉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且能为引进人才提供一定事业平台和生活待遇的,均属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征集范围。
(二)合作项目需求信息
我市行政范围内各类企业凡有生产活动或产品开发中自身难以解决、国内技术尚不成熟、需要借助国(境)外科技力量联合攻关、且其成果对行业科技进步有较大推动作用的技术难题,可申报“企业技术难题攻关项目”。企业等单位凡有合作创办企业、引进资金、引进技术等项目合作意向、且能提供一定优惠条件的,可申报“其他合作项目”。
(三)近四年引进人才统计
为总结分析近年引才情况,我市行政区域内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凡于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内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单位,请填报《2009-2012年XX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表》(附件4)
(四)2012年合作项目反馈信息
为掌握海外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凡2012年申报了海外合作项目的单位,请填报《2012年XX省海外合作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5)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采取用人单位申报、各区市县经信局汇总上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填写《2013年XX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2013年XX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汇总表》(附件2)、《2013年XX省海外合作项目需求信息表》(附件3)、《2009-2012年XX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表》(附件4)、《2012年XX省海外合作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5,仅限2012年申报单位),各区市县经信局请于2013年5月24日前汇总上报市经信委。
具体征集渠道是: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合作项目需求信息,作为我省2013年开展海外人才、智力及项目引进的基础信息,通过媒体向海外发布。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及时上报。数据准确性、真实性,由上报单位负责。
(二)为了掌握人才需求、合作项目需求信息发布后的效果,今年新增了《2009-2012年XX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统计表》(附件4)、《2012年XX省海外合作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5),请务必收集上报。
(三)请申报单位注意阅读有关表格、认真填写。所提供的支持条件,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区市县经信局要审查把关。
(四)各地、各部门在广泛组织用人单位申报的同时,要重点征集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能源电力等五大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需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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