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清明扫墓防火通知4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清明扫墓防火通知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篇1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篇2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南宁消防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
一是在山上或其他场所进行祭祀扫墓时,请勿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烧连“林”。如需烧纸,烧纸前应尽量清理干净燃烧点周围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事先圈定好的阻燃围栏、挖好的深坑或自带的桶、盆中进行。
二是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三是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
四是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祀。市民要严格遵守墓区的防火规定,特别是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是防止儿童玩火,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火。
六是祭扫最好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炮。
七是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八是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九是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是一旦突遇火灾,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或110,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如果在野外遭遇火灾,我们该怎么办?
1、保持镇静,及时报警,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疏散。
2、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因此一旦发现自己身处山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
3、判明火势,火苗燃烧方向,逆风逃生,果断的迎风跑出火灾包围圈,切勿顺风而逃。在山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关注风向变化,这不仅决定大火的蔓延方向,也决定了你逃生方向的正确与否。
4、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眼珠口鼻迅速躲避。
5、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
6、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的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速度快的.多。
7、逃离火灾现场后,在灾害现场休息的时候要防止毒蜂和野兽的侵袭。
8、集体或结伴出游,应当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位,如果有掉队的应当及时向灭火救援人员求救。
此外,野外祭扫最容易引起火灾,且野外也是消防设施最缺乏的地方,山区地形等原因还使得消防设施不便发挥作用。因此不提倡野外祭扫,提倡到正规墓地、在规定的场所和地域祭扫。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篇3
各区市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旅游企业:
入春以来,我市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清明将至,各种祭奠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清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
发生火灾;群众扫墓活动和市民游览活动集中,景区接待量较平时明显增加,易发生火灾事件。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日期间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点。
假日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二是旅游企业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行流量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三是引导游客文明游览。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做好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3月31日前将节前检查情况报送至市旅游发展委监管科,联系电话:5313341 电子邮箱:xxx1@163。com
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xx年3月28日
清明扫墓防火通知 篇4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xx年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20xx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二、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三、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四、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五、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七、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八、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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