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通告

时间:2023-07-19 17:42:57 通告 我要投稿

关于施工通告15篇(荐)

关于施工通告1

  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关于施工通告15篇(荐)

  敬请留意。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施工通告2

  为改善城区道路通行条件,县委、县政府把老城区道路整修工程列入民生实事。根据工期安排,于5月20日至6月30日对人民路北侧道路(新西路至南京路段)进行施工。为确保工期和施工安全,将对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xxx办公室

  5月19日

关于施工通告3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

  因温州市水心片区污水整治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20xx年3月14日对该路段道路混凝土路面修复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大家将车辆停放到施工区域外,以免给施工带来影响及延误。若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谢谢合作!

  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关于施工通告4

  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玉屏至黄雷段)改扩建工程于20xx年6月25日已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对过往行人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全、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涉及的'道路实施封闭,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S201省道玉屏至板凳寨公路改扩建工程K2 940至K4 060段(野鸡坪至黄雷交界处)。

  二、封闭时间: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共计2个月。

  封闭时间禁止行人及机动车通行,请过往行人及车辆按照交通指示牌绕行。违反本公告强行通行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施工期间,由此给沿线广大群众和过往车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

  特此公告!

关于施工通告5

  北行出口前100米)实行半封闭施工。施工期计划78天,自XX年11月1日零时起至20xx年1月17日零时止。届时请从快速路番禺往方向的机动车辆经兴业大道、汉溪大道绕行市广路及番禺大道,以减缓快速路施工路段番禺往方向行车压力。

  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进入施工区域,过往车辆请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要求通过施工路段。此间因道路维修施工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X市快速路有限公司

  XX年10月23日

关于施工通告6

  近来,我市城区建筑工地不按规定采取封闭及湿法作业措施现象突出,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以下简称“渣土车”)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城区道路积尘,大气污染影响日益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了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确保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施工工地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规定“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由市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二、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6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市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整顿渣土运输车辆。从20xx年4月1日起,凡在贺州市城区内从事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检测许可(车厢尺寸、钢板弹簧等必须与车辆注册登记的`外观和数据相符)、并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编号,统一设置有关标识和密闭装备(原厂配置),安装GPS行车记录仪,方可从事城区渣土等运输业务。

  我市将着手组建渣土运输专业公司,从源头上强化渣土运输管理。

  四、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后经主管部门查定并处罚的,给予举报者每次500元奖励:

  (一)施工工地造成路面污染的;

  (二)非法施工的工地;

  (三)渣土车超高装载运输的;

  (四)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运输的。

  举报电话: ;举报微信: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通告发布后仍有违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拒绝、妨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务的,报请相关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贺州市住建局

  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贺州市交警支队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贺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xx年1月13日

关于施工通告7

  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敬请留意。

  xx市政府应急办

  12月30日

关于施工通告8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就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施工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建设工程施工、待建筑物(构筑物)维修以及经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举办重大活动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经向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获批准后,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三、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防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四、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或未经批准施工导致交通设施被移动、损毁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施工通告9

关于人民路改造施工的通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将对人民路(郑和路至上海西路)两侧部分建筑进行整饰美化,同时对人民南路(新华路至上海西路)进行道路改造施工,施工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施工期间请业主和广大市民给予配合。

  特此通告。

  太仓市规划建设局

  20xx年8月19日

关于施工通告10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

  因温州市水心片区污水整治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20xx年3月14日对该路段道路混凝土路面修复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大家将车辆停放到施工区域外,以免给施工带来影响及延误。若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谢谢合作!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施工通告1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道路施工工程进度安排,5月22日起,对综合办公楼北门至滨水大路段(学院院内)进行道路施工,施工期间此路段禁止行车、停车。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校园建设指挥部

  年5月22日

关于施工通告12

  为确保月河东路(迎宾路至綦公路段)、迎宾路(月河东路至团结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封闭施工,封闭施工时间:xxx年3月1日至xxx年6月30日,敬请过往车辆、行人按交通引导牌提前绕行,因施工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特此公告。

  xx县公安局xx县城市管理局

  xxx年2月19日

关于施工通告13

  因xxxx工业园区宏达路中心河桥、塘家桥拆建及辉桥路金家木桥修建工程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宏达路周太线至马朗线、辉桥路梁周线至东泠江路实行道路全封闭施工,封闭时间为xx年3月1日至xxx3年7月31日。期间,敬请过往车辆从晋涵路、欣朗路绕道通行,非机动车及行人在封闭施工桥梁南侧通行,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xxxx工业园区管委会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施工通告14

  安康城区育才东路安师路口人行天桥工程是我市20xx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为确保天桥主体结构钢箱梁安装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车辆、行人安全,有序通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特发布如下通告:

  20xx年12月31日21时至20xx年元月14日24时对育才东路安师路口实行阿交通管制,钢箱梁跨街安装时对涉及路口实行全封闭隔离,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径文昌路、育才东路的车辆、行人请提前绕道通行。请广大驾驶人、行人严格遵守本通告,并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谨慎驾驶,安全通行。对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xx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0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施工通告15

  为保证市重点项目扬子东路延伸段(杭州路—xx大道)改建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扬子东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至扬子东路与xx大道交叉口。

  二、封闭时间:xx年9月10日至xx年7月9日。

  三、绕行路线:往返南京、蚌埠、明光、车辆经杭州路、世纪大道、xx大道等路线绕行。

  四、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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