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层杂物清理通告

时间:2024-10-07 23:10:14 通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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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杂物清理通告

楼层杂物清理通告1

  爱护环境,你我齐行。经物业服务中心区域助理、秩序部巡查发现;楼层及消防通道杂物较多,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为提高小区业/住户居住环境,服务中心将定于20xx年8月8日至20xx年8月14日(16:30——18:00)对小区公共区域(楼道、楼层等)进行环境卫生大清理。

楼层杂物清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楼层通道属于火灾逃生的通道,要保持畅通,若您在楼道或天台摆放的沙发、鞋子、鞋架、扫把、自行车或其他杂物,请您自行搬到室内,不要摆放在公共区域,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和谐社区!

  凯伦花园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竭诚为您服务!

  24小时服务热线:0769-XXXX 3877

楼层杂物清理通告2

  为迎接国务院消防安全检查小组来陕检查指导,积极打造我院平安社区及配合医院院园改造提升工作。给广大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空间。保障各住户消防疏散生命通道畅通,医院决定从4月25日至4月29日由保卫、物业、保洁对生活区存车棚及各楼宇单元的自行车及楼道杂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对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生活区存车棚清理:

  (1)、清理范围为车棚内长年不用,且未办理20xx年度存放手续及在生活区外围、楼道内乱停乱放的所有非机动车辆。

  (2)、自行清理期限:需要继续存放的'车辆请于4月24日至4月27日到存车棚管理员处缴费登记,不需要的自行处理。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未自行处理的,按无主车辆由医院作价处理充公。

  (3)、强制清理阶段:4月28、29日

  (4)、从20xx年5月1日开始,所有进院非机动车辆存放入棚,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由保卫部门一律按无主车辆处理。

  二、各楼宇杂物清理

  (1)高层住宅楼各楼层的电梯等候厅、疏散楼梯为公共区域;小高层疏散楼梯为公共区域,任何人不得阻塞占用。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禁止摩托车、自行车进入高层楼宇。

  (2)杂物、非机动车辆自行清理期限4月24日至4月27日,逾期一律视为无主处理。

  公共消防安全,积极预防为主。人人参与消防、处处自觉遵守,共建美好、平安家园!

  另,为应对生活区突发火险,医院给1-5号楼每个单元配备灭火器4具配放位置为2层、4层,特此通告!

陕西省肿瘤医院

  20xx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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