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医疗保险慢性病人员的一封信

时间:2021-10-23 10:29:28 书信 我要投稿

致医疗保险慢性病人员的一封信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书信吧,书信是人们表达情感的一种特别方式。书信要怎么写才能发它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致医疗保险慢性病人员的一封信,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致医疗保险慢性病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参保人员:

  你们好!

  为加强慢性病人员医药费管理,方便广大患者就医,及时结报医药费用,并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11533”工程方案实施的通知》的有关规定,XX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确定XX市北郊卫生所(XX市楚水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暨慢性病定点单位。

  一、定点楚水社区卫生服务站介绍

  XX市楚水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市卫生局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市医保处确定的慢性病定点单位。常年聘请医疗专家为广大参保人员和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保健咨询,宣传健康保健知识,诊治相关疾病。现有医疗用房626平方米,科室设置功能齐全,具备X光透视、心电图、B超和常规化验、检查等辅助检查设备。

  二、对参保人员和慢性病人员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1、优先看病、缴费、取药,一律免收挂号费;

  2、检查费、治疗费一律优惠20%;

  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全部实行让利优惠,视品种不同,优惠达5%-20%;

  4、免费与慢性病人员建立病历档案和结算档案,以及慢性病人信息联系卡和上门服务满意度回执卡;

  5、设立慢性病购药服务电话和医保费用结算查询服务电话。对患有医保慢性病及长期瘫痪在床,行动不便的医保退休人员实行定期送医送药和医疗费用结算上门服务;

  6、对慢性病人员一律由专家门诊提供定期或不定期医学咨询和用药指导服务。

  7、对已审批的慢性病人就诊,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需自付的`20%以下的乙类药品直接按甲类结算。

  三、就诊、报销办法

  慢性病患者凭医疗保险病历、慢性病审批表(或审批卡)、IC卡到楚水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服务站与医保处实行微机联网结算,病人只需缴纳自负部份费用,报销部份不需缴纳,由服务站直接与医保处结算。具体标准为

  1、在职人员累计自负8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自负40%,统筹基金报销60%。即在职人员在800元以内的费用全部由患者个人缴费,超过8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按40%缴费。

  2、退休人员累计自负5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自负40%,统筹基金报销60%。即退休人员在500元以内的费用全部由患者个人缴费,超过5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按40%缴费。

  3、参加或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累计自负在职800元(退休5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自负20%,统筹基金报销80%。即在职800元(退休500元)以内的费用全部由患者个人缴费,超过部份个人按20%缴费。

  欢迎广大慢性病人员前来楚水社区卫生服务站咨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