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致广大购房户的信

时间:2020-11-30 18:23:56 书信 我要投稿

2017年房管局致广大购房户的信

  购房户购房时一定要认真查看楼盘的实际建设情况,以下为大家分享的是2017年房管局致广大购房户的一封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关注CN人才网!

  2017年房管局致广大购房户的信(一)

  尊敬的XX街村村民:

  XX街定向安置房项目于20XX年12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北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单位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下,经过19个月的紧张施工,目前XX街定向安置房项目—XX家园小区已经全面竣工并具备入住条件。在此,新城指挥部办公室对于广大村民在项目建设期间给予我们的支持和理解表示感谢。

  我单位定于20XX年8月19日至20XX年8月31日办理项目A区住宅销售手续,请购房人在此期间携带公告中所列文件材料,到XX家园售楼处办理相关手续。

  如购房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有变更的,请及时书面通知XX街村村委会或新城指挥部。(联系电话:XX街村村委会:6964XXX4;新城指挥部:69602XXX)。

  现场办公地址:XX家园售楼处(小区西北角斜街处)

  联系电话:60685XXX

  工作时间:9:00-16:30(节假日不休)

  XX新城中心区开发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8月15日

  2017年房管局致广大购房户的信(二)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房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户的权益,我局重申: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提示一:验看开发项目有效证件

  购房时一定要认真查看楼盘的实际建设情况,可售项目必须“五证齐全”,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房时在查验“五证”时一定要看原件,核实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和楼层范围内。不要预订、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要缴纳诚意金、订金等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不要购买承诺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商品房。

  提示二:慎重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采用XX县房地产管理局网签系统统一打印的《XX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交付条件、交房时间、交房面积、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产开发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必须确保合同中所有内容填写完整和全部理解后,方能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对于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提示三:购房人应监督所购预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缴存

  为保证您的购房款的安全,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预售款和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必须全额存入监管账户,方能办理网上签约。分期付款余额、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由承购人、贷款银行和公积金管理部门直接汇入监管账户。

  提示四: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手续

  为避免开发企业“一房多卖”,购房户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及时要求开发企业到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手续。

  我局一直在加强房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违规违法行为。20XX年11月至2017年1月底,我局将开展全县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广大市民加强维权意识,积极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提供有效线索。

  举报投诉电话:

  XX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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