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3-04-22 08:44:1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租赁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租赁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品名。规格。数量

  1、租赁物品的规格:

  2、租赁物品的数量:

  第二条:承租方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第四条:每台设备的月租费计:

  第五条:租赁物的用途:租赁物用于现场垂直运输。

  第六条安全责任

  1、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因租赁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按设备地基图纸要求设计技术浇筑基础,若因处理不当发生基础下沉,滑坡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及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停机,每天正常计算租费。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搭设拆装,维修,加附着时所需的平台和过桥,并对其质量安全负责,在拆装附着,顶升,降节时,乙方提前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应保证作业中不停电,若停电造成的后果,乙方负全责,非拆除人员及机械不得进入作业区。

  4、乙方对甲方的设备和操作人员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乙方有权监督。在设备每天工作前,甲方应督促操作司机对设备的'各个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测试,经测试灵敏可靠合格后方可工作。设备在运行中因违章指挥,错误指挥或装载超重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备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甲方操作员下班,由乙方配备专门人员操作设备,操作期间发生事故或设备零部件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在按拆作业和施工中,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距离内严禁站人,并对由此引起的后果负责。如果出现其他事故,责任明确后由责任方负责。

  5、电梯顶升乙方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及时顶升。如果没有及时顶升乙方扣去甲方的电梯台班外,乙方并对甲方处以1000元罚款每次。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2个小时内必须到现场盔行维修,半天内必须维修完毕。如果没有按时修复,乙方扣去(通知修复至修复完毕)台班不计外,乙方并对甲方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租赁期限: 第八条:租金支付方法和期限:

  1、租金计算方式及标准:该设备的月租费为三十分之一计算。

  2、租金的支付方法和期限:月租金从设备进场安装、检测合格之日开始算起,每月5日前收取上个月租金,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停机。租金照常计算,工程完工,设备拆除前,租金一次付清,并提供拆卸场地和通道,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拆除设备,并按日租金的80%以实际天数停置天数计算,直至设备拆除退场。

  3、乙方负责安排负担操作人员的食宿,伙食费甲方自理。

  4、如施工期间非甲方设备原因造成停工,乙方照常支付租金。

  5、春节放假期间设备报停以实际天数为准,但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另行协商。

  6、乙方要满足设备进场安装、顶升条件,设备进场后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最迟七天内开始计算租赁费。

  7、乙方在甲方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七之内付清设备进出场费。

  8、春节期间机械报停后电梯电缆必须拆走,如报停后电缆被盗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租赁物进、退场时间、地点

  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设备基础图、地角丝等部件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进场。

  2、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通知甲方退场。甲方将租赁物运出乙方工地。

  3、租赁物运输及装卸有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进出场场地的清理。

  第十条:租赁物的保管和维修

  1、甲方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至退场运走前,乙方负责保卫工作。若发生机械零件、电缆及电器元件的人为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设备与工地其它机械或工程方面无任何关系,乙方无权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无权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一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1、租赁物发生一般故障,修复时间(小故障)不超过3小时,由于机械原因停工超过12小时,扣除当天台班,如再修不好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每月保养时间48小时,一般情况下,保养不占用施工时间。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维修保养机械和设备,不得刁难乙方,服从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虚心接受各安全部门的检查,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换掉操作人员。甲方操作人员每天工作 11 小时。

  第十二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并且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合同期租金的100%的违约金。

  2、乙方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合格的独立电源,一机一闸一保护,把主电源配备到要求位置,并负责设备的用电费用,负责指挥有上岗证的员工作业。

  3、乙方负责协助设备升高和安装附墙。

  4、如果设备进场后,并未将工程施工完毕,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的,按照使用期间的正常计算费用以外,另要给予甲方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设备进场前甲方终止合同方承担该合同中设备进场场费50%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 两 份,乙方 三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认真遵照执行。

  1甲方有一批净水器的安装任务,交乙方完成。

  2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安装完成。

  3甲方在年月日预付乙方费用元。待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4甲方对安装有临时的调整,增加的费用,甲方应该付给乙方,在验收合格之日。5甲方应该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有的条件。

  6双方约定违约金元。

  7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两份,同等效力。

  9甲乙双方应该对未尽事宜,充分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并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和决定,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 (面积)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给乙方用于 。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

  2、按时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3、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土地租赁手续;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5、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该土地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的,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要续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6、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该土地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7、合同签订后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终止合同;

  8、当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时,配合乙方办理领取相应补偿款手续。政府规定必须由甲方领取的,甲方领取后应全额交付给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乙方预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对于乙方为提高该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建设以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应当补偿给乙方。

  10、帮助乙方理顺好与发包人以及周边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土地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2、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

  6、租赁期满时要及时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并代位履行其义务。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实现该权利和履行该义务时,甲方应该配合;

  8、租赁期间有权与他人合伙、合作生产经营该土地;

  9、租赁期间有权将该土地再转租他人,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单价 每亩(或平方米) / 元,按(月、季、年) 支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上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金融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1 根据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增添_____________(下称租赁物件),因资金困难,特向甲方申请办理金融租赁。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大写)________,购进租赁物件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赁物件明细表、货物验收证明和购货发票影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条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 在租期内租赁物件属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改造,也不得对租赁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转让、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赁物件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行为。

  2.2 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 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 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季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 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明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 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由乙方留购,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的转让价款。自乙方交付该价款之日起,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无条件地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租期和租金

  3.1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_个日历月,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宽限期为_____个日历月,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宽限期期间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计收,该项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 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 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利息、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___________次交付。

  3.4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融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额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 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三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帐户。甲方(代理人)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如乙方未按本条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或宽限期利息,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日数和每日应交租金或利息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费。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4.1 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由甲方对租赁物件统一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费共计(大写)_______,按下列第( )种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险费,并计入租金。

  4.2 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当地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和索赔工作,如在租赁物件发生灭失或损害后,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和当地保险公司,贻误检验和索赔工作的进行,乙方应承担对租赁物件的赔偿责任。

  4.3 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及时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已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已灭失的部分,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自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时止,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经济担保

  甲方同意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不论发生任何情况,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应无条件地、及时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连带发生的损失费用。在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权从该经济担保人在银行的各种存款中扣收全部应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

  第六条 合同的代理监督

  6.1 甲方委托________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监督本合同的.执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并愿为甲方代理人就其为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 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与本合同规定相抵触的意思表示视为无效,乙方不得以此种意思表示作为对抗甲方的依据。

  第七条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7.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支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2 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一 租赁物件明细表;

  附件二 宽限期利息支付表;

  附件三 租金偿付表;

  附件四 经济担保书;

  附件五 租赁物件购货发票及货物验收证明;

  附件六 租赁物件保险单。

  第九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9.1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合同项下有关方执存。

  9.2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元)。

  2.从第________年起,租金每年比上________年度增加______元(即第________年为______元,第________年为______元,第________年为______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为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为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为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或

  3.乙方每(____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

  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

  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

  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本合同共____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6

  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代号:barecon“a”

  2、地点和日期

  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点

  4、租船人/营业地点

  5、船名(第8条)

  6、船旗国和登记国(第8条)

  7、呼号

  8、船型(内燃或蒸汽机船、干货船、油轮、冷藏船或客船)

  9、总登记吨位/净登记吨位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

  11、总载重吨位(约计)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

  12、船级(第8条)

  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

  14、其他项目(并依第13条列明船级证的有效期限)

  15、交船港(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2条)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条)

  18、还船港(第3条)

  19、连续日通知(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0、进干船坞周期(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1、航行区域范围(第4条)

  22、租期

  23、租金(第9条)

  24、支付币种及方式(第9条)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帐户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选择适用第21条)

  27、抵押(第10条);如无抵押免填

  28、保险(水险和战争险)(按第11条(e)或按第12条(k)说明船舶价值填列)

  29、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

  30、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

  31、经纪人佣金及支付对象(第24条)

  32、潜在缺陷(只有发现的期限与第1条不同时才填列)

  33、适用的法律(第25条)

  34、仲裁地点(第25条)

  35、租用/购买协议(注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

  36、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分部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东(出租人)________签字:租船人(承租人)________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将在第15条中列明的港口租船人指定并备妥的泊位交付给租船人接收。

  船东应在交船前和交船时做到克尽职责使船适航,并在船壳、机器和设备的各个方面准备好投入下述的服务。船舶在交付时应具备各项有效合格的证书。船交给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为船东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义务,此后,租船人就没有权利由于对该船的主张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向船东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但船东应负责由于该船只交付时存在的船舶、船舶机器或装置的潜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换新,但这些缺陷必须是在交船后18个月内出现,除非对此在第32栏另有订明。

  2、交船时间

  交船时间不得早于第16条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经租船人同意者外。

  对于船舶预计何时可准备好交付,船东要给租船人不少于30个连续天的通知,除非第19栏另有协议者外,对于船舶情况的变化,船东要和租船人随时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迟不能在第17条订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前交付,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如果船舶将延滞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可交付,船东应在能够合理肯定船只将于何日备妥时应当尽快给租船人发出通知,询问租船人是否将行使他们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选择权,而租船人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的168小时内宣布其选择决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选择权,那么船东通知中的船舶备妥日期之后的第7天将认为是本条款中的一个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船行区域范围

  船舶将用于进行合法的贸易,在第21条内列明的航行区域范围内载运合适的合法货物。

  无论本租船合同中有无其他条款规定,双方协议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装载或运输的货物中明确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产品或原料。但对于使用于或拟使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医药或科学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东对装运的批准。

  5、检验

  交船和还船检验,船东和租船人将各指定验船师测定并书面证明船舶在交付时和还船时的状态。起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由船东负担,退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则由租船人负担,如有时间损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计算,如需要进坞,进出坞费用亦包括在以上费用内。

  6、检查

  船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船舶进行检查、检验或授权验船师代表其进行检验以查明船舶状况和确信船舶获得正常的修理和保养,在干船坞内的检查或检验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进干船坞时进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级检查间隔安排船舶进坞,则船东有权要求安排船舶进干坞检查,如查明船舶处于本租船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状况时,则检查和检验费用由船东负担,只有在查得船舶须经处理或保养以达到所规定的状况时,检查和检验费用才由租船人负担。所有检查、检验和修理的时间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当船东提出要求时,应容许船东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每当船东需要时向他们提供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及船只遭受损坏的全部情况。如有需要,租船人应不时将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务通知船东。

  7、财产目录及消耗的油和供应品

  在接船和以后还船时,租船人应会同船东对船上的整个设备、全套装备装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应品编制一套完整的财产目录。租船人和船东将分别在交船和还船时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润滑油、水和未启封的供应品,并分别按交船港和还船港的当时市价交付费用。

  8、保养和营运

  (a)在租期内,船只将完全为租船人占有和由租船人全权安排作各种用途,并在各个方面处于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应对船舶、船机、锅炉、装置和备件进行良好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有效营运状态,并要按照良好的商业保养做法进行保养。另除了第12条(1)所规定者外,他们应使第12条内提到的船级不过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证书始终有效。

  对于必需的修理,租船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如租船人没有这样做,船东有权将租船从租船人处撤回,船东这样做不必提出什么抗议书,这样做也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者外,如果由于船级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于实施强制性的法规而为了船的继续营运必须进行改进、改变结构或添置费用较多的新设备,费用超过第28栏内船舶的水险价值的5%时,则有关各方有权合理地重新谈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谈判时尤其要考虑到租期还剩多少时间,并对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费用如何分担的比例作出决定。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联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关于油类及其他污染损害的要求,为了使船舶不受处罚或交付费用,合法地进入、停留于或驶离任何港口、地点、任何国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连水域,无任何延搁地执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须安排经济保证或承担经济责任,不论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已合法地提出这些要求,这种义务均是存在的。租船人应安排这方面的付款保证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费用由租船人单独负担。如租船人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则船东所受的一切后果(包括时间损失)均应由租船人给予赔偿。

  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计划(只适用于油轮),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时,租船人须安排船舶参加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及其他类似的强制性计划并安排船舶在租期内部参加此类计划。

  (b)租船人应为船舶配备人员,供应伙食和为船舶航行、营运、燃料供应和在租期内随时需要的修理负担费用,租船人应支付船舶的使用和营运的各种费用,包括外国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税款。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即使由于某种原因系船东所委派,但他们实际是租船人的雇员。

  租船人应遵守船员的登记国和租船人自己的国家关于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的有效规定。

  (c)在租船期内船只将保留现在的船名(见第5栏)和悬挂第6栏栏内船旗国的旗帜,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确定颜色油漆船舶,装置或使用他们的烟囟标记和悬挂他们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装置或重新装置的费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时间作为租期内时间计算。

  (d)在未先征得船东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对船舶进行结构改变或对机器、装置或备件进行变动。如船东同意,租船人应在租期结束前将船舶恢复到小样(如果船东有此要求的话)。

  (e)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的装备、设备和装置,条件是在还船时将同样的或实际上相等的这些装备等以在与收到时同样良好的状态还给船东,一般的损耗除外。租船人应在租期内及时地对那些损坏和耗损不再适于使用的设备项目加以调换。租船人要努力使损坏、耗损或丢失的备件或设备的修理和调换在工艺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价值,租船人有权自己支付费用及承担风险增添设备,但租期结束时,如果船东有要求,租船人应拆除这些设备。

  船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租来的任何设备包括无线电设备,租船人应予保存和维修。租船人应承担船东签署的有关的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并偿还船东支付的所有有关费用和为符合无线电规定所需要的新设备。

  (f)租船人应在需要时安排船舶进坞,清洁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于在交船第18个月内进行一次,除非第20栏另有协议。

  9、租金

  (a)租船人应按第23栏列明的每日历月的包干金额付给船东租金,从船只交付给租船人的日期时间开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协议的包干金额,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将船还给船东的日期钟点为止。

  (b)租金的支付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租金外,如本条的附条(c)适用的话,应于每个月的第一天用现金不打折扣预付,货币和支付方式如第24栏所列明,支付地点见第25栏。

  (c)第1个月和最后1个月的租金如不足1个月则按照当月日历月天数比例计算,并照此预付。

  (d)如船舶灭失或失踪,从船舶灭失最后一次收到船舶的电讯的日期和时间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预付的租金作相应的调整结算。

  (e)如拖欠租金超过7个连续日,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议书,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续的干预,亦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f)对延迟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东保证并没有将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栏另有列明者,船东只保证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将船作任何(其他)抵押。(经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称“经批准的抵押”,而经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称“经批准的承受的抵押者”)

  11、保险和修理

  (a)在租期内租船人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投保各险的样式须经船东书面批准,船东不得无理拒绝给予批准。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应维护船租双方及“经批准承受抵押者”(如有的话)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险方面维护他们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为维护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如果租船人没有按上面附条(a)的规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险的任何一种,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可能对租船人的其他索赔要求。租船人经船东和承保人批准,应进行所有属于投保范围的修理和承担给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费用以及属于保险范围的收费、开支和债务(以上支出,以后由租船人向承保人取得偿还)

  关于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规定的相对或绝对的免赔额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负责安排修理和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根据本条的附条(a)进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b)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东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此项需要的保险的承保人同意的书面的副本。

  (c)在按本条的付条(a)的要求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d)船东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租船人将船只委付给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e)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的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栏栏中所列的金额。

  12、保险、修理和船级

  (a)在租期内船东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和战争险,保险单格式和附件。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船舶灭失或船舶、船机装置的损坏,或为了免除属于保险范围的对船舶或船东提出的索赔,或为了解除船舶或船东的责任义务而支付的费用,船东、承保人没有任何权利向租船人要求赔偿或代位取得赔偿。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b)在租期内,租船人应按照船东书面批准的格式投保赔责任险,并支付费用。对于格式,船东不得无理拒绝批准。如果租船人没有按附条(b)所规定的要求安排保险,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赔要求。

  (c)如由于租船人的行为或疏忽造成此处规定的任何保险失效的话,租船人应赔付船东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赔偿船东所有索赔的要求,而这些原本属保险范围。

  (d)租船人在经船东或船东的保险人批准后应安排所有属于保险范围的修理和承担支付按本条附条(a)规定的保险和承保范围的所有与这些修理有关的杂费以及收费、开支和债务。对于这些开支租船人在提供帐单后通过船东保险人取得偿还。

  (e)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的可能相对或绝对免赔额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负责安排进行,并清付发生的有关花费和开支。

  (f)按照本条附(d)和(e)的规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成为租期的一部分。

  由于进行这些修理期间需要使用和营运船只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船东不予负责。

  (g)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在必须经承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承保人书面同意的副本。

  (h)按本条的附条(a)的要求,为船只安排了保险,而船只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i)在船东按照本条的附件(a)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本租船合同将从招致这种损失的事故发生日期终止。

  (j)租船人在船东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船东将船舶委付给承保人并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k)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条中所列的金额。

  (1)尽管有第8条(a)的规定,双方协议根据第12条的规定,如适用的话,船东应在船的租期内使船始终持有未过期的船级证书。

  13、还船

  租船人应于租船合同到期时按第18栏列明的一个安全和不冻的港还船,租船人应给船东不少于30天的初步通知少于14天的确切通知,预告预计还船日期、还船港口区域或还船港,以后船期有任何变化应立即通知船东。

  如果船舶奉命进行的该航次结束可能超过租期合同到期日时,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完成该航次,但条件是要合理地计算出该航次,在确定结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时间完成而还船。

  船舶在还船时应具有与交船时一样好的结构状况和条件,自然损耗不影响船级的除外。

  还船时,船舶的检验周期应该是最近期的,船级证明应至少还有第14栏双方协议的那几个月的有效期。

  14、无船舶留置

  租船人将不承受也不同意继续存在由他们或他们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对船东的船舶所有权和利益有优先权的留置或债务。租船人进而同意在租期内在船的显着地方牢固张巾或悬挂一个内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船东名)的财产,租给(租船人名),按照租船合同的条款,租船人或船长均无权利、权力和许可造成、招致或允许任何留置强加在本船。”

  租船人对在租期内当船舶在其控制下发生的对船的任何性质的留置,对于由于艇船人对船舶的营运,或由于其对船舶或船舶营运方面的疏忽而发生的对船东的任何索赔,租船人将予船东以赔偿和使船东不受损害,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营运船舶产生索赔或留置而扣船,租船人应负担费用,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船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获释,并负担保释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15、船东的留置

  关于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赔,船东可以留置所有货物、第二承租人付给原承租人的运费和承运货物的运费,而租船人由于预付了钱而没有所获可以对船进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带,均归租船人受益,而为此遭受的损坏和修理费用应由租船人负担。

  17、残骸的迁移

  如船舶成为残骸或航运的障碍,对于船东因此而应付的不论多少金额,租船人应赔偿船东。

  18、共同海损

  如有共同海损则按1974年约克枣安特卫普规则或在事故发生时通用的修订的该规则进行理算。

  19、转让和光船转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东书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将本租船合同转让,亦不得将船舶转租,但船东不得无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转让、光船转租要以船东所批准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20、提单

  租船人对本租船合同项下,为装运货物签发所有提单都要加上一个首要条款,该条款要有在本行业中强制适用的关于承运人对货物的义务、责任的法规,如无法规,提单应包括英国海上货运法,提单也应包括新杰森条款和互有过失碰撞责任条款。

  租船人同意赔偿船东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签署提单或其他单证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1、银行担保

  租船人作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的义务和保证,承担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银行担保和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如第26栏。

  22、征用/买进

  (a)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租本船(以下称“征租”),不论“征租”发生在租期内什么日期,也不论“征租”的时间多长,是无期限的,还是有期限的,也不论在租期的余下时间是否继续“征用”,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认为因此失效或终止,而租船人应按租船合同订明的方式连续支付规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该合同中的规定终止为止,但是“征租”时船东已收到或将可以收取的征租租金或赔偿将在余下的租期内或“征期”期内(两者取其短者)付给租船人。

  当征租租金付给租船人时,本租船合同项下的租金同时要付给船东。

  (b)如由于船舶被强制买进或所有权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用致船东对船舶的所有权被剥夺时(以下称“强制买进”),那么,不论这“强制买进”在租期内哪一天发生,本租船合同将被认为从“强制买进”那天起终止。如果那种情况发生,租金要付到“强制买进”的日期和时间,租金不退。

  23、战争

  (a)由于任何实际或威胁性的战争行为、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海盗或敌意行为,或任何个人、团体或国家对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货物的恶意损害、革命、内战、内部动乱、或由于国际法的施行致一个区域有危险时,不得指令船舶驶向或继续驶向该危险区域的任何地点,亦不得将船投入该危险区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务,亦无论如何不得使船面临或遭受由于实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风险或处罚,亦不得载运任何可能带来下列各种风险的货物,即使船遭受交战或战斗中的政权和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扣留、俘虏、处罚或其他任何种族的干预等风险,险非事先取得船东的同意。

  (b)关于船只的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只有自由权遵照其船旗国家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该政府许可的代理,或声称代理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命令或指示办事,这也包括根据船只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这种命令或指示和任何委员会或个人。

  (c)如在下列任何二个国家之间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英国、美国、法国、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如果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革命或内部动乱,妨碍船只正常营运者,船东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本租船人按照第13条的规定将船还给船东。如船上有货物,则在目的港卸完货后还船,如在本条所述情况下船被阻止目的港,则船在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货后还船。如果船上没有货物,则就在当时所在港口办理或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还船。在各种情况下,应按第九条的规定继续支付租金,并且除了上述的情况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规定将适用到还船为止。

  (d)如果为了遵守本条的有关规定而未履行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均不能认为是不照本合同办事。

  24、佣金

  对于本租船合同项下所有的租金,船东要支付佣金给第31栏所列的经纪人,佣金率见第30栏,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得少于任何一方违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没有全部付足时,应负责的一方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

  如双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东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但遇到这种情况,佣金不得超过一年租金的佣金。

  25、法律和仲裁

  本租船合同使用第33栏所列双方协议的那个国家的法律。

  关于本租船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将提交伦敦仲裁或在第34栏双方同意的地点仲裁。根据情况,纠纷将由有关双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来解决。如果有关方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纠纷应由三位仲裁员来解决,每方指定一仲裁员,每方指定的仲裁员再指定第三位仲裁员。如果仲裁员们未能就第三位仲裁员的指定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哥本哈根的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工会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指定的仲裁员拒绝担当工作,或没有能力担当工作,则指定的一方应另指定一位新的仲裁员来代替。

  在一方已指定其仲裁员,并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向另一方发出缺席的通知后两周,如另一方仍未能指定一位仲裁员,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在接到已经指定仲裁员的一方的申请后,代表缺席的一方亦指定一位仲裁员。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应是最终的裁决,对有关方都具有约束力,在需要时可以由仲裁庭或其他主管当局像法院的判决一样执行。

  第三部分

  使用于通过抵押提供资金的新造船租用购买协议。

  (可供任意选择的,只适用于在第29栏明确协议和说明的情况)

  26、在本租船合同到期时,如租船人已按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履行了责任,兹协议在支付了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后,按第10条租船人已购得该船和获得船舶的一切,船价已全部付清。

  如到期租金延迟支付不超过7个连续天,或延迟支付是由于租船人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则第二部分10(e)条款中的船舶撤回权将不予适用。然而,到期租金支付的任何延迟将使船东有权得到年息10%的利息。

  27、在以下各段,船东称为卖方,租船人称为买方。

  28、在本租船合同满期时,由卖方交船给买方。

  29、卖方保证在交船时,除了属于买方原因的债务或经协议在船交付时不予付清的现存的抵押外,船舶免除了所有债权和海运留置权。如有在交船前发生的对船舶的任何索赔要求,卖方只承担对这些索赔所造成的后果,给买方以赔偿,但限于能够证明卖方对这些索赔负有责任的部分。凡是关于船舶的购买和买方船籍登记的一切税款、公证费、领事费以及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买方负担,关于结果卖方的注册登记的所有一切税款、领事费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卖方负担。

  在支付最后一个月租金时,作为交换,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件经正式证明,办妥合法手续的卖契以及列明登记债权(如有的话)证明书。在交船时,卖方应为船只从船舶登记方面注销作准备,并提供注销证明给买方。

  卖方应在交船时交给买方全部船级证明书(船壳、机器、锚、链等)以及卖方有的所有图纸。

  30、无线电设备和航海仪器,除非是租用的,应包括在一起出售,不另收费。

  31、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在交付给买方前,其风险和开支,应由卖方承担,并以本租船合同的各项条件为准,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将按照交船时的现状交船和接船。交接之后,对于可能有的各种缺点或缺少,卖方不予负责。

  32、如船长、高级船员和其他人员系由卖方所委派,买方承担付费将他们遣返到按第二部分第二条光船起租的那个港口,或支付相当的旅程费用由他们回其他任何地方。

租赁合同 篇7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东方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合法租赁权的商铺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场所所在地点、面积、公共设施、租赁用途: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四川省达州市中心广场步行街二楼(中心广场演艺厅下面)大厅(图纸编号为H06,H07),房屋为框架结构。(具体范围以本合同所附工程图纸中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红线图为准)。

  2.按建筑面积计算(由步行街一楼到二楼的两部电扶梯是公共使用通道不包括在租赁面积内),双方经过实测,扣除由一楼到三楼以上已被在二楼封死而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楼梯通道,确定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所提供图纸上标明的公共出入口、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及其它为中心广场商户提供的公共设施均为乙方合法共同使用的公共区域和设施,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顺利地使用这些公共区域和设施。

  4.乙方向甲方租赁上述物业用于经营商业项目,(初步暂定为经营电脑市场,具体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优惠期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共二十年,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交给乙方使用后开始给予乙方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租期从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共计二十年。

  2.甲方把乙方租赁区域的外墙玻璃、中央空调及其它按本合同要求应由甲方施工的工程部分施工完毕并验收后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交给乙方进行二次施工,交接日即为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的开始日(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的交接签字日期为准)。

  3.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结束后开始计算租期和租金。

  4.免租期内乙方装修产生的所有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其它费用。

  5.甲方最迟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三条: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柒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至本合同租赁期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保证金无条件退还乙方。

  2.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本合同租赁关系的顺利实施,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租赁甲方按本合同的要求提供的场所,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提供该租赁场所或不能把该场所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租给乙方,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双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的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2.租金的交付采取按月交纳的方式,自计租期开始的十日内乙方交付甲方三个月的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作为首期租金,以后在每个须交租的月份十日之前交付甲方当月租金。

  第五条:双方就工程问题和附属设施的约定。

  1.乙方二次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得干预,费用由乙方自理。更改房屋结构,要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有权就乙方承租部分的外部装修根据自已经营的需要进行修改,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原样。

  3.乙方使用期间,甲方无权再使用该租赁场所(包括在该场所进行一些基本装修,通讯电缆安装等),也无权干涉乙方合法使用该租赁场所。

  4.电力系统: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要容量的三相电及电度表到乙方租赁场所,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负责安装租赁场所内的线路、照明灯具、通讯、宽带、有线电视以及各相关电缆管道的铺设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需在乙方租赁区域内的商铺内安装卡式计费电表,则必须等到乙方把商铺做完工以后才能安装。

  5.供水系统:甲方负责一户水表报装并安装到乙方租赁场所并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租赁场所内的安装及相关费用。

  6.消防系统: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场所的消防系统的工程安装及申报和办理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消防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应延长乙方相应延迟时间的免租金优惠期和租期。

  7.电梯系统:甲方在乙方租赁场所的中间已经安装了两部电扶梯,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营业时间内的正常使用,同时必须保证由步行街首层到乙方租赁区所在的楼层的货梯能够正常使用。

  8.中央空调系统: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场所的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及验收,并保证乙方所设计的每一个商铺都有出风口,该空调系统的主机部分必须有两部以上的主机组成,该中央空调系统必须有独立的电表。

  9.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区域的玻璃外墙的安装,混凝土外墙装饰涂料的涂刷,内墙的粉刷。

  10.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内地砖的铺设,商铺的建造,室内线缆、灯具、装修的施工。

  11.甲方保证广场及各个通道、出入口、公共厕所等作为本合同约定出租物业部分的公共附属设施,在乙方承租期内由乙方和乙方铺面的商户共同免费顺利使用。

  12.甲方保证在本出租物业附属的停车场中提供十个免费停车位供乙方使用。

  13.工程设施部分的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确定归属,租赁物在租期内产权归甲方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14.工程设施的维修、维护按照谁拥有产权谁维修、维护的原则确定维修、维护的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标准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玻璃外墙、中央空调系统、消防、水电等的安装及内外墙的粉刷,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2.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金优惠期结束后,乙方必须把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其它附属设施施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首期租金。

  第七条:物业管理及其费用的交纳

  (单独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第八条:广告位的使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对租赁场所的使用权,有权在租赁场地进行合法经营活动。

  2.乙方有权以租赁场所的地址注册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承担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及场地进行自营、联营、租赁等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

  4.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及场地使用自已的商号、名称。

  5.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场地进行经营活动,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乙方有权决定经营范围内的业态形式,动作方式等。

  6.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及场地进行规划、布局、装修和改造,并在租赁场地内建构商铺、办公室,甲方应积极协助和支持,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原样。

  7.乙方有权为乙方的商户独立选择通讯、数据、视频等服务运营商,甲方不得干涉,并且乙方选择相关运营商后,甲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为相关运营商提供线路铺设管道或铺设线路的位置。

  8.因乙方属于整体独立营运方式运作,故乙方有权不参与甲方对外的统一策划及广告推广。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经营合同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2.租赁期满而没续约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在15日内搬迁。

  3.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本合同约定的场所及附属物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甲方同意,但应通知甲方,并保证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必须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4.承担乙方出租商铺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税金和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商铺的产权。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乙方的租金。

  第十二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场所如因工程结构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应进行及时维修。

  4.甲方保证本租赁场所所在的中心广场所有商铺中,除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外其它由甲方或其代理单位直接向外租赁的商铺及房间(包括甲方自有产权和从其他业主手中返租回来的商铺和房间)不得经营和甲方相同和相似的商品,否则,即视为甲方违约,须赔偿乙方双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5.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产权及附属物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并保证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必须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6. 办理《出租房屋许可证》,并为乙方提供办理《市场登记许可证》所需要的甲方的相关证牌。

  7. 承担甲方把出租物租赁给乙方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税金和有关费用。

  8. 周日和周末以及节假日甲方在中心广场要为乙方免费提供促销场地。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除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回给乙方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宣传、经营损失和室内装修的损失(扣除折旧),并赔偿乙方壹年的租金作补偿。

  2.乙方承诺如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乙方投入的工程设施,并赔偿甲方壹年的租金作补偿。

  3.乙方未按时缴付租金的,则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滞付租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60天的,则视为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按第十三条第2项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约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房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在无争议的情况下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搬走所有属于乙方的商品、活动货架、设备等,并且在合同终止起拾五日内搬走。

  3.合同约定期满后,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双方另行签定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补充之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均受法律保护。

  附件一:标明本合同租赁区域的工程平面图(租赁区域用红线圈出,并盖有甲乙双方公章)。

  附件二:标明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的广告位的工程平面图(广告位用红线标出,并盖有甲乙双方公章)。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x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8

  甲方: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兴隆泄水闸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湖北兴隆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需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若甲方因工程需要只需租用一台发电机组时,根据其使用情况(常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支付租金。

  二、使用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高石碑镇兴隆水利枢纽甲方施工区

  三、租用时间

  租用期暂定为二个月,最终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但当甲方工程有变化时,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确定是否租用。

  四、租金结算方式:

  1.甲方承担乙方人员设备进场费共计RMB8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元整),不承担退场费。

  2.甲方按月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出示正规发票。

  3.最后结算时若租期不足一个月,常用电流(含操作人员)按RMB200元/天结算;备用电源(含操作人员)按130元/天,备用电源(不含操作人员)按65元/天。

  五、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发电机组使用需要的柴油,不承担使用过程中其它任何费用。

  2.负责提供乙方工人的食宿条件,其费用自理。

  3.负责发电机组在进场、退场时的.装卸事项。

  六、乙方责任

  1.提供性能完好的二台发电机组到甲方工地,保证每台设备完好天数达到28天/月。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乙方无条件更换机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负责设备的清洁、操作、保养、维修工作。

  3.负责发电机组在进场、退场时的装卸、运输、安全等各种事项。

  4.乙方人员设备满足甲方24小时连续工作的需要;人员工资由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负责设备、操作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6.乙方作业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

  7.乙方设备维修、保养前必须向甲方提前说明,保证不耽误甲方工程的施工。

  8.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调配,安全、积极、高效地完成甲方所交给的任务。若出现消极怠工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操作人员。

  9.乙方必须为甲方节约资源(柴油),若发现有故意浪费资源或偷盗资源的情况,一经发现处以RMB1000元/次的处罚。

  10.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11.保管好随机工具、零配件、技术资料等。

  12.乙方人员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搞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遵守施工区及生活区的一切规章制度;否则,出现任何责任,后果自负。

  七、未尽事宜:

  本着互利互让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所有租金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乙方:

  兴隆泄水闸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20xx年月日日期:20xx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9

  甲方(车辆牌照使用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辆牌照被使用人): 身份证号:

  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车辆牌照借给甲方使用。 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________的车辆的一切费用;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号为京________ 的车牌。

  二、租赁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虽然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 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 三、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均由甲方支付并 处理,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没有任何义务处理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

  四、车辆牌照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 (保额五十万)。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 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没有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

  五、车辆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 概不负责。

  六、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在未经乙方 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

  七、租赁期满后甲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甲方应 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转出相关手续,便于乙方自行购买车辆使用自由牌照。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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