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

时间:2023-07-28 09:36:27 赠与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赠与合同[优选]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赠与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赠与合同[优选]

房屋赠与合同1

  赠与人:____,女,汉族,19__年X月__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吉林省长春市__区__街__道__小区X栋____X室,身份证编码:2202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男,汉族,19__年X月__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吉林省长春市__区__街__道__小区X栋____X室,身份证编码:2202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与受赠人系母子关系。20xx年赠与人自行出资为受赠人购买了位于长春市绿园区________小区__栋____室房屋一处,建筑面积为98.96平方米,总价值为283,488.00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系私有产权,房名现落于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与受赠人自愿签订本附义务赠与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赠与目的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

  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

  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

  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

  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

  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

  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

  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第三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

  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____、____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

  赠与人(签字、盖章、电话)见证人(签字盖章)

  受赠人(签字、盖章、电话)

  签订地点:长春市

  签订时间:2 0 xx年9月1 2日

  (后附双方身份证、产权证复印件)

房屋赠与合同2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方乙方系父母与儿子关系。甲方自愿出资为乙方购买第一国际一处房产赠与乙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5篇房屋赠与合同范本5篇。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出资给乙方用于购买第一国际C座的一处房产并赠与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款及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第二条:此房产所有房款和税费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乙方出面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此房产相关手续并取得该房房产所有权证。

  第三条:乙方没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乙方已对此条款充分理解、知晓。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婚。根据甲方的`意愿,甲方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套房产是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赠与,并不赠与乙方的妻子。

  第五条:甲方保留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收回该房产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出售该房,甲方有权索要乙方出售该房时的所有房款。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赠与合同3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1、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房屋赠与合同4

  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相关法规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房屋赠与合同5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五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赠与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赠与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房屋坐落于

  ,属其所有的` 产权份额赠与给乙方个人所有;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二、甲方保证上述赠与的房屋权属无争议,房屋没有抵押、担保、典当、被查封等限制处分的情况。

  三、甲方协助乙方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四、甲方承诺对本赠与行为不附加任何条件,且永不反悔。

  五、本赠与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不动产登记部门一份。

  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赠与合同7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时间: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房屋概况

  一、坐落位置:

  二、面积与房间数量:

  三、价值:

  第二条赠与目的:

  第三条本赠与合同(是/否)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所附随义务是:乙方需保障甲方在该房屋的永久居住权,直至甲方去世或甲方自行放弃居住权。

  第四条赠与房屋(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指赠与物的:该房屋有银行抵押。

  第五条赠与房屋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赠与房屋约定于年月日之前完成交付,双方在该房屋内完成钥匙、煤气、电表等交付,并签署交付清单。房屋实际交付后,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之前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二)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本合同所涉赠与除双方另行约定外,为(可/不可)撤销赠与行为。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应该在签署本协议后,于年月日之前办理合同公证事宜。

  赠与人(签章):

  受赠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房屋赠与合同8

  甲方(赠与人):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赠人):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关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为方便乙方照顾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镇村号房屋中间赠予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下述房屋中间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赠与。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

  (二)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号为:;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上述房屋中间赠与乙方,于(时间)交付。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上述房屋的行为,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赠与人):乙方(受赠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房屋赠与合同9

  甲方(赠与人):

  父亲:

  身份号:

  乙方(受赠人):

  儿子:

  身份号:

  甲方乙方系父亲与儿子关系。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乙方,乙方自愿接受房屋全部产权。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贵州省平坝县夏云镇黄龙村歪头坡六组的一套房屋赠与乙方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房产。

  第二条: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

  第三条:甲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即时生效。协议签订后甲方有居住权。

  第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建造房屋用地转让协议(复印件有效)

  甲方父亲(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1(签字):

  身认证号:

  证明人2(签字):

  身认证号:

  证明人3(签字):

  身认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赠与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第五条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在本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反本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赠与合同11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条 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赠与的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赠与合同12

  甲方(贷款银行):

  乙方(售房单位):

  丙方(购房人):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约定,在丙方与甲方签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后,甲方将贷款划入乙方的银行存款账户。同时,丙方须委托乙方代办《房屋所有权证》,乙方办妥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须将《房屋所有权证》直接送交甲方收押,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丙方。在收押期间,丙方要求调换、转售、转让住房时,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帮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房屋所有权证》送交甲方收押时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赠与合同13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第五条 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赠与合同14

  赠与人: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吉林省长春市XX区XX街XX道XX小区X栋XXXX室,身份证编码:2202XXXXXXXXXXXXXXXXX

  受赠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吉林省长春市XX区XX街XX道XX小区X栋XXXX室,身份证编码:2202XXXXXXXXXXXXXXXXX

  赠与人与受赠人系母子关系。20xx年赠与人自行出资为受赠人购买了位于长春市绿园区XXXXXX小区XX栋XXX室房屋一处,建筑面积为98。96平方米,总价值为283,488。00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整),系私有产权,房名现落于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与受赠人自愿签订本附义务赠与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赠与目的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

  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

  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 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

  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 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

  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

  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第三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遗弃、辱骂等行为的;

  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XXX、XXX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

  赠与人(签字、盖章、电话) 见证人(签字盖章)

  受赠人(签字、盖章、电话)

  签订地点:长春市

  签订时间:2 0 0 8 年 9 月 1 2 日

房屋赠与合同15

  合同编号:

  房屋赠与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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