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8-06 08:26:59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买卖合同集锦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买卖合同集锦9篇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

  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

  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

  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

  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

  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话、传真: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卖人(一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将______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累计行使里程 公里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 其他状况 □营运□非营□其他

  二、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 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预付车款的__%,计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3、甲方应提供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__________,应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车船使用税票

  □养路费凭证 □路桥费凭证 □机动车辆保险单 □营运车辆专用票、证 □其它证件 __________。证件总计______件

  4、甲乙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___方承担。

  三、 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 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凭证。

  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政见,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收款凭证。

  4、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之前,因交易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甲方承担,在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完成及其证件交付之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诉。

  六、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姓名(签章)__________ 买受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交易公司(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3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转移、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 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房、③房款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房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② (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 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区______ 幢 层 _________号房,产权面积暂定为 ㎡(实际面积以验收前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 .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商业】【住宅】。

  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结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 ___元/平方米,总金额(¥)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小写: 元)出卖人与买受人必须按照以下方式付款:

  (1)买受人认购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交总房价的30%;

  (2)买受人主体结顶交纳总房价的50%;

  (3)买受人竣工验收后交纳总房价的10%;

  ( 4 )买受人剩余的10%房款在出卖人办理产权登记时一并结清;

  (5)买受人交定金报名后不认购的,出卖人在5天内退回报名押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不交购房款的,出卖人收取购房者的滞纳金(十五天内月息5分),超过十五天的视购房者自动放弃,合同作废,定金由公司没收 ;

  第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为认购合同,在办理产权登记前需签订最终购房合同。 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签于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林木买卖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将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镇【】村(实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所种林木【】颗(占地三亩)出售给【】。

  二、林木品种、价格、数量及总价款

  1、林木品种为:2、林木价格:3、林木数量:4、总价款:

  三、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在【】日内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和期限:本协议签订后天内交付。

  2、交货地点: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售林木已如实陈述上述林木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所售林木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证按协议约定支付林木价款。

  3、甲方保证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弃对林木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所得赔偿款等)。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方法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6、本协议签订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所得赔偿款等权利。

  六、本协议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甲方三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三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国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特别约定

  因乙方购买的林木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该地块种植。故此,乙方在与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再者,因该地块与甲方剩余租赁地块相邻,故此,在此明晰该地块的面积为【三】亩,四至为:东,南,西,北。

  九、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的禽蛋名称、规格及质量要求、价格、数量如下:

  第二条 禽蛋包装采用以下第 项:

  (一)甲方自备包装箱;

  (二)甲方向乙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租用费用 元。

  第三条 禽蛋交付时间为 。交付地点为 。

  交付方式为 。

  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自收到禽蛋之时起 小时内完成验收。乙方逾期未验收的视为禽蛋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当收龋

  第五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结算时,预付款冲抵总价款。

  第六条 禽蛋价款按月结算,结算方式采取以下第 项:

  (一)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禽蛋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相应价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七条 甲方每月交付的禽蛋数量(公斤)可在第一条约定的基础上超、欠5%。

  第八条 甲方交付的禽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补足、更换或退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其损失。

  甲方迟延交付禽蛋的,按“延迟时间(天)×迟延禽蛋价款(元)×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延迟交付禽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其损失。

  乙方迟延支付价款的,按“延迟时间(天)×迟延价款(元)×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延迟支付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其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办理: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编: 电话: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7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逐条解析版

  (特别提示及当事人基本信息部分)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解析说明:

  1、本解析版是本律师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深圳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xx版(20xx年8月1日实施,20xx年1月1日修订)的逐条解读;

  2、本解析版对本合同基本含义、签约注意、潜在风险及其防范进行了特别提示,是本律师多年来工作经验的总结,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实为二手房交易双方、中介公司、担保公司、按揭银行必读版本;

  3、本解析仅代表本律师个人意见,并不代表网站意见,如有不妥,欢迎业内专家批评指正。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 )居间第( )号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张茂荣律师解析】示范文本的基本含义是示范作用,而非必须使用,如交易双方未使用本版本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只要内容不违法同样有效,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因此拒绝履行,否则将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合同属格式条款,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在附件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规定了买方的注意义务和卖方的告知义务,买方不应仅限于卖方或中介的介绍,而应多方了解,查证属实。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张茂荣律师解析】资金监管是为了保证交易双方的安全,中天事件对中介监管的风险暴露无遗,强烈建议将首期款及大笔定金监管于银行。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张茂荣律师解析】全权委托公证书是委托人赐予代理人的尚方宝剑,代理人持该公证书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任意处分或购买物业、代理签约,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建议仔细逐条审验委托书内容,业主做公证时务必指明买受人、成交价,以防代理人炒楼或低价转让,出现意外事件时应及时终止委托。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张茂荣律师解析】中介促成交易后有权获取佣金,除此之外不应当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买卖双方对中介的.其他不合理收费有权拒绝;如买卖双方成交后拒付佣金,中介有权起诉索赔。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张茂荣律师解析】实践中存在中介先找一方签,再找另一方签的情况(非同时签约),此时合同在后签一方签字后生效,先签一方应备份以防止后签一方签字时另行增加或修改内容。如中介以需公司盖章为由要求全部收回合同,交易双方应制作备份并由中介签约人签字认可,以防篡改。

  【张茂荣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中介方无资质或丧失资质居间并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本合同仍然有效,买卖任何一方不得因此拒绝交易,否则将构成根本违约。

  当事人基本信息(略):【张茂荣律师解析】基本信息尽量填写完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因其是26条各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填写不准确将可能导致无法及时接收相关文件,履约过程中地址电话变更需及时履行变更告知手续!卖方姓名要和和房地产证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买方要向卖方代理人索取卖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保有效代理。各方应当备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防发生纠纷诉讼时使用(深圳法院诉讼要求提交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未完待续)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律师逐条解析版(二)

  (第1至8条)

  解析人: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地产预约买卖

  第一条 【拟转让标的】

  卖方拟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拟转让房屋基本情况的介绍,因系二手房,主要情况在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已有记载,卖方只需注意填写的与登记的一致即可,如填写与登记或实际情况不符,买方可能会追究卖方欺诈售房的责任。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1、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3、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转移登记日期之前自行赎楼。

  4、其他:【张茂荣律师解析】1、本条2规定的是业主自己赎楼,3规定的是业主委托担保公司赎楼。选择2不必做全权委托公证,操作简便安全,但需自己有足够的赎楼资金;选择3

  无需自筹资金但程序相对复杂,买方负有配合签订三方协议的义务(不配合导致无法赎楼将承担违约责任);2、担保公司赎楼需卖方做全权委托公证给其指定人员,本条没有规定业主做公证的时限,建议在本条4中补充约定或在3“??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与担保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添加“并按担保公司要求做全权委托公证给其指定人员”;3、本条也没有规定担保公司因故赎楼不成的解决办法,因赎楼是卖方义务,为防止在赎楼问题上久拖不决,建议在“4、其他”中补充约定, 年 月 日前仍未能赎楼完毕的,卖方应当自行赎楼;5、卖方应权衡一旦担保公司赎楼不成自己的赎楼能力。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 月租金 元整(小写),租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 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 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是关于租约事宜的约定,有三点注意事项:一是卖方负有实告知买方租约状况的义务,故意告知买方虚假情况导致租客损失的将承担法律责任;二是租客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规定,卖方应在卖房前提前通知租客并征求其意见,故建议卖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取得租客的放弃购买权证明,以防签约后租客提出异议;三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卖方无权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故卖方选择②时应事先取得租客认可,以防租客不同意对买方构成违约。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不切实际,很多业主卖房后去向不明很难追索违约金,建议修改!买方应在交易之前去派出所进行户口查询,如查明该房地产有户口,建议在附件二中约定由卖方留存足够的迁户保证金,以免到时为追索小额违约金而耗费大量诉讼成本。第五条 【转让价款】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张茂荣律师解析】本条为过户登记价,是交易双方的纳税依据。需要提醒的是部分当事人为规避税费故意签订阴阳合同,即在本条填写一个较低的过户价格并以实际成交价付款,如此以来本条约定将属于无效约定,在房价发生波动时容易发生纠纷,应予避免。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共计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茂荣律师解析】1、定金不同于订金与付余款,一定不能写错;2、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最高限额为成交价的20%,定金过低起不到担保作用,过高无效,故建议按房价的20%支付定金;3、本条第三款约定定金监管于双方约定的银行,但未明确具体银行,建议在签订本合同时及时与银行签订定金监管协议,以防一方借口就选择银行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故意毁约。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

  【张茂荣律师解析】1、建议将交付保证金的结算时间改为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完成产权转移登记、相关费用交接完毕、迁出户口时结算;2、注意估算相关费用及违约金,预存足够的资金,如可能超过总房价的2%应删除括号内备注部分。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篇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版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

  深( )居间第( )号

  特 别 提 示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 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 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

  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 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

  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 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

  有效性与真实性。

  8、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网站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居间方:

  公司名称: 备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经纪人(经纪人助理):联系电话: 执业证号码(上岗证号码):

  买方:

  姓名:/地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预约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篇三: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

  ② 卖方提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按揭费;

  (25)担保赎楼费;(26)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项,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2、买卖双方同意由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的。

  第十条 房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与买方履行下列手续: 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向买方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买卖合同 篇8

  出卖方(甲方):

  证照号码:

  法人代表:

  买受方(乙方):

  证照号码:

  法人代表:

  中介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苏州市 区 号的 有限公司自有产权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 平米,土地证号:苏 国用( )第 号。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2,已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合计 平米。房产证号:苏房权证 区字第 号。

  3,水电及消防、排污设施、固定装饰装潢,照明设备。

  第二条 甲方确保上述标的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无抵押贷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征得权利共有人及隐性权利人的同意;乙方现场查看过上述标的,对于该标的所处位置、建筑及设施情况、以及交易税费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标的。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整体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办理房产土地交易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一)甲乙双方在中介方的见证下于 年 月 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二)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甲乙双方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支付第三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四)上述全部交易手续完成一周内,双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甲方结清该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汽及其他费用后,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自移交一日起该厂房土地的租赁权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除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标的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该标的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双方承诺,对于办理过户手续积极给予协助。由于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标的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 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内,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标的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签定后,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违约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双方全部中介费用。

  第八条 本次交易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中介方协助。所需材料由甲乙双方提供,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费 万元,乙方支付中介费 万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各支付50%中介费;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甲乙双方移交标的当日,各支付余下的50%中介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9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三、认购款

  乙方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该商铺属一次性付清款项,出卖人和买受人无任何争议。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表示甲方已收到该款项。

  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_____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____日内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乙方,因此产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_____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_____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再补购房款。

  四、其他约定

  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买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甲方不得将此房进行调换,同样甲方不得将此房另出售给其他人,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

  五、附则

  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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