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30 18:24:4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劳动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劳动合同范文集锦8篇

劳动合同 篇1

  一、企业存在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想将企业和雇员之间的关系纳入法律规范与保护体系中,首先需要界定的就是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问题。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很多企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二者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很多风险,并且在职工发生伤害的时候,不对其损害进行负责,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关键在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实际关系。

  此外,很多企业经营人员存在对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的问题,经常将企业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混同在一起,对其中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要想规范企业和劳动者法律行为,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准确认定二者是否存在法律关系,并将其中的关系准确纳入《劳动合同法》

  保护范畴之内。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争议最多集中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等过程中,在这些法律关系中,由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模糊性,与《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存在较大的相似性,因此一直是认定中的难点,而承包和经营,又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要处理的法律关系。因此有效界定这些法律关系是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中法律风险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

  二、企业存在制定规章制度的风险。

  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就要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企业作为商事主体,具有自主决定权,也有权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这无可厚非。但是很多企业规章制度会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这就存在《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交叉部分,一方面商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另一方面,企业职工的利益又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因此,要厘清企业自身规章制度与劳动关系和权益之间的关系,合理规避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劳动关系纠纷。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根据企业性质存在不同的程序,对于股份制企业来说,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存在着较高要求,对于合伙企业而言,相对则较为灵活,前者更强调“资合性”,而后者更强调“人合性”.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如果企业经营者不参照《劳动合同法》,很容易侵犯劳动者的权益,留下侵权隐患,在侵害劳动者利益的时候,也将承担民事赔偿甚至行政处罚的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企业具有自主决定企业经营的权利,但是很多规章因为违反了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会产生无效的法律效果,不仅无法起到规范企业经营的目的,同时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发生纠纷的时候,企业经营者不能够用企业制度作为抗辩事由,主张免除自身责任。此外,很多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会写入很多霸王性条款,比如将过多负担和风险转移给员工,损害劳动者权益,这些都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企业存在招聘员工上的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也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很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向劳动者隐瞒很多信息,没有尽到自身的如实告知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可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未如实告知的责任,同时也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因此,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劳动合同法》中的原则进行,履行自身义务,平衡双方利益,以免在未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诉讼与损失。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履行严格的审查义务,也会带来潜在风险,付出较高的用人成本。

  四、企业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风险。

  随着现代劳务市场的发展,劳务派遣制度得到了广泛推广与应用。作为一种高效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模式受到了很多企业用工者的青睐,但是在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接受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的时候,由于劳务派遣市场鱼龙混杂,很多人力资源公司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出现劳动者侵权纠纷的时候,往往不能有效界定责任,即使界定了责任,由于劳务派遣单位缺乏相应的资质与实力,也不能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很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也存在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存在一定的替代性与临时性,很多企业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在用工和岗位分配上,存在着违法的可能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劳动合同关系是企业所要处理的重要关系,对于企业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可以减小企业劳动成本,避免潜在的劳动关系风险,同时也能激发劳动者潜力,推进企业发展提档升级。因此企业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指引,规避相应法律问题,减小风险,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共赢。

  参考文献:

  [1] 吴明峰。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与管理[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xx(,27):59-60.

  [2] 李昕。浅析基于风险规避的企业用工法律防控机制构建[J].法制与社会,20xx,(31):49-50.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单位):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项目经理职务,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确定平均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8小时)。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特殊季节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按照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财产。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乙方的每日劳动报酬为150元。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xx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元。

  六、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九、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自乙方到甲方单位签名报到,并参加工作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拟聘用乙方担任 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资

  乙方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三种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因以上三种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种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实际损失(包括培训费用、经济损失等)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四、规章制度

  甲方已经制定详尽的内部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体的内容,乙方签订本合同视为已对此规章制度知悉并已完全理解。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公司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制定、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二)规范、完善公司劳动合同文本;

  (三)负责总公司员工、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及委派财务负责人劳动合同的管理;

  (四)指导、监督分支机构劳动合同管理;

  (五)协调、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第四条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岗位)职责

  (一)制定本机构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分公司班子成员及委派财务负责人以外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

  (三)协助总公司做好分公司班子成员及委派财务负责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三级机构劳动合同管理;

  (五)协调、处理本机构的劳动合同纠纷。

  第五条 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事务内容包括:

  (一)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含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手续;

  (二)按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等用工手续;

  (三)及时、准确将签订劳动合同的信息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附表一);

  (四)保管劳动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第三章 合同文本与劳动合同期限

  第六条 合同文本分类

  (一)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公司内勤员工;

  (二)工作协议书:适用于公司聘请工作顾问、返聘工作人员;

  (三)实习协议书:适用于公司实习人员;

  (四)其他:如培训协议书、竟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ace顾问派遣协议书、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等。

  第七条 劳动合同与协议书原则上采用总公司统一的文本,合同文本均需有编号,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劳动合同的使用登记工作。分公司如采用自行制定或修订的文本,须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法律合规部审核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为三至五年(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一)新入司员工(含新接收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

  (二)新入司公司部门总监(含部门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助理总监或副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总经理室成员)级以上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

  (三)员工第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其他协议书的期限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订立、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原则上在员工入司后一周内,须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劳动合同依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签订完成后,由公司和员工本人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公司和员工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二条 续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征求所在部门意见门复核 领导审核征求员工本人意见签订劳动合同。

  (一)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统计合同到期员工名单,于员工合同到期前六十日填写《劳动合同续订征求意见表》(附表二),交员工所在部门签署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

  (二)人力资源部门复核、汇总拟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名单后,按人事审批权限经领导批准后,于员工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填写《续签劳动合同通知》(附表三)通知员工本人,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于劳动合同到期前办理完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由于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于员工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填写《终止劳动合同通知》(附表四),通知员工本人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离司手续。

  (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员工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离司手续。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除劳动法规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公司制度和流程办理工作交接和离司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外,应依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和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者调整经营方针策略,确须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三)与公司签有特别约定或协议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特别约定或协议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员工办结工作交接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附表五)。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员工与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并协调处理。发生重大劳动争议、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须及时报告上一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项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表:

  一、《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二、《劳动合同续订征求意见表》 三、《续签劳动合同通知》 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五、《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附表一:

  人寿保险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机构名称: 合同管理员:备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启用之后,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劳动合同 篇5

  如果员工被公司辞退了,请注意向公司要求最重要的一份证据:辞退通知书。

  公司辞退员工,会有很多理由,有的说员工业绩不好,有的说员工严重违纪,有的说双方协商,无论哪一个理由,请员工注意,不要计较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公司要你离开,在你离开之前,一定要公司向你出具一份书面的辞退通知,而且通知上一定要公司盖上公章。

  如果公司只是口头通知你,或者电子邮件通知你,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要离开,要主动地向公司提出出具书面通知的要求,或者要求公司在电子邮件上盖个公章确认一下。

  下面我们用两个案例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北京电视台食堂科有个厨师,在职已经六年多了,忽然有一天,科长通知他,他被辞退了。他回到家后,越想越不对,于是开始咨询律师,发现自己原来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在此情况下,他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仲裁开庭时,北京电视台委托律师出庭答辩说,根本没有辞退此员工,此员工属于自动离职,员工当时有苦难言呀。结果仲裁结果驳回了此员工的仲裁请求。

  提醒:辞退通知书,是证明员工被公司辞退的最有力的证据,有了这个证据,才能最有力地保障员工仲裁可以胜诉。没有此证据,将会有风险。

  再说一个案例:

  某外企工作人员,其公司工作惯例是通过电子邮件来安排和汇报工作。忽然有一天,公司领导向此员工发了一个解聘的电子邮件,此员工十分惊诧,与领导面谈之后,领导也是这个态度。没有办法,此员工只有进行了手头工作的交接,同时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但是员工的要求被公司拒绝。此员工不服,手持此电子邮件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结果仲裁时,公司律师出庭,答辩时不认可此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同时说此员工属于自动离职的员工。结果仲裁结果也是驳回了此员工的申请请求。

  律师提醒:电子邮件,在实际的工作中,固然可以成为一种工作的方式,但是在被辞退时,在这种非正常的时刻,一定要注意,电子邮件,在劳动争议中,除非对方认可,否则,仲裁委也好,法院也好,都不认可这种证据的真实性。其原因在于,这种证据,很难作出认定。所以,光一个电子邮件的辞退通知还不行,要记得向公司要求书面的盖有公章的辞退书。

劳动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厂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区: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_________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应即终止,如甲方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应即续订合同。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暂行规定》中约定的条款发生时自行终止。其中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按照《_________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_________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_________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本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_________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_________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_________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_________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3.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职工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xx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区域经理

  乙方的工作地点 :

  责任: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基本4000+销售提成。. 销售提成办法:

  所负责区域每销售桌面多媒体音响一个提成1.5元;所负责区域每销售苹果多媒体音响每销售一台提成15元; 所负责区域每销售液晶电视多媒体音响一台提成20元;所负责区域每销售2.0家庭音响一套提成10元.

  (三)甲方每月15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

  (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8

  劳动合同书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住 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劳动合同书。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合同范本《劳动合同书》。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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