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3-07-28 15:51:1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劳动合同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15篇】

关于劳动合同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燃放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 5年,自 20xx年10月 10 日至20xx 年 10 月 10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1700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由于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由于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由于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

  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乙方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三条乙方工资为人民币元/月,按季度发放,按完成的销售指标提成10%。

  第四条工作时间为春、夏、秋季上午8:00-下午6:00,冬季上午8:00-下午5:00。

  第五条双方应提前三个月说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或相关证明。

  第六条乙方应承担安全负责人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与甲方无关的'各种事故。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的签名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 3

  1、员工分类要先行

  制定劳动合同之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具体分类,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本单位职工不加区分,采用同一份劳动合同管理,即不能满足员工的个性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因此需要根据岗位、工作期限、工作形式、员工特点等因素,对员工做出分类,对不同类型员工分类管理。具体操作如下表:

  2、劳动合同主体须明确

  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殊性,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主体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用人资格问题和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归属问题。用人资格表现为用人单位主体适格性,现在企业经营形式多样,包括挂靠经营、内部承包、贴牌生产、连锁运营,涉及的企业众多,这就需要明确用人单位主体,以实际用工作为用人单位确定的标准。

  同时需要注意采用集团化经营的单位,因集团型公司融合和了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关联公司等多种类型,职工可能在这些公司之间来回变动,也需要注意劳动关系主体的归属,确定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为那一方。 劳动者主体要求有年龄要求和劳动能力要求,劳动者年龄分为最低年龄和退休年龄,按照法律规定最低年龄为16岁,低于最低年龄的用工涉嫌非法用工,导致非法用工的行政责任。退休年龄法律规定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不区分女职工和女干部)。最低年龄一般没有争议,最退休年龄各地存在一些争议,主要是对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的身份认定。因对此类职工有的认为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有的认为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笔者建议企业应当结合当地的地方性法律规章予以确定,防止超龄劳动者用工。

  3、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重点条款,对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型,法律规定了三种方式: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实务中大多数企业对员工均采用一视同仁的态度,不加区分采用同一类型的劳动合同期限,导致单位用工成本的无端增加。

  对劳动合同期限采用分类约定:普通员工一般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长短可以按照工作岗位的需要确定;对项目类员工,如建筑项目、软件项目,可以采用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但主要注意要明确约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准;对技术性或者管理型员工,可以采用无固定期限,建立员工和单位的长期关系,从而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企业对核心人才的吸引力。

  同时对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建立监控体系,法律规定工作年限超10年和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即享有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强制缔约权,因此单位必须做好对劳动合同期限的监控工作,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合同期限选择中的被动局面。

  4、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特殊条款,旨在约定一定时间作为劳资双方相互考察的.时间,对试用期的约定要注意三点:一是试用期的期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如违反试用期最长期限,超期试用则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面临赔偿金罚则;二是试用期的约定次数,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此条款企业容易产生误解,认为试用期可以因岗位调换约定多次。确实劳动部《关于试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了试用期的随岗约定,但新法优于旧法,《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对此作出了修订,应当按照19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三、试用期内谨防出资培训。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性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5、工作地点弹性约定

  工作地点的约定与员工社保关系、仲裁管辖、最低工资均有很大关系,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原则,一般情况下是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对待。但实务中,因企业搬迁、办公场所到期、员工外派、出差等多种因素,工作地点容易发生变动。这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弹性工作地点。

  弹性工作地点,一要求工作地点宜明确不宜模糊约定。实务中有些公司为了避免擅自变更工作地点的不利后果,采用模糊约定的方式,如将工作地点约定为“中国”、“中国陕西”或者约定为“单位办公场所及其委派的其他工作场所”、“职工自愿服从公司工作地点的安排”等等,这类约定往往导致工作地点不明,在实际处理中,法院或者仲裁部门也会根据实际履行原则,以员工现有的工作地作为工作地点,从而使工作地点的模糊约定归于无效;二是工作地点宜面不宜点。工作地点是一个固定的点,但约定时可以作为一个面约定,如约定为“陕西西安长安区”,则单位在长安区内的变动,并未给员工造成不方便,则此种变动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的变动,可以由单方自主决定。三要求工作地点约定与岗位相结合。如对外勤员工单位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等,这类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工作地点其需要在企业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区域工作,以完成工作任务,因此,可以根据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公司所在地XX(省)市等,用人单位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对员工的工作地点在上述范围内作合理调整,员工同意并承诺在以上范围内服从公司的工作地点调整的安排”。

  6、独立岗位合同约定

  岗位条款约定历来是企业头疼的一个问题,主要是岗位一旦约定,则企业调岗自主权受到限制,一旦调岗就必须和职工协商一致,极容易产生纠纷,对此笔者建议采用订立单独的岗位合同+竞聘上岗规避岗位约定的风险。

  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将劳动合同期限分割为若干个岗位合同期限,岗位合同期满,实行竞聘上岗制度,如不能竞聘上的,则重新调换岗位,重新订立岗位合同。采用此种方式单位可以将岗位变更转换为岗位合同的履行,避免了岗位变动的协商一致风险。

  7、劳动报酬“三化”约定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对劳动报酬有两点要求:一是报酬的激励性,建立阶梯式报酬体系,利用劳动报酬强化激励性;二是报酬的可控性,便于单位调整劳动报酬,控制劳动报酬成本。据此,笔者提出劳动报酬的“三化”方案。

  劳动报酬结构多元化。劳动报酬总额是固定的,法律对劳动报酬的规制也仅仅是从足额及时发放的角度来要求,并未涉及劳动报酬结构。因此企业可以建立多元化的劳动报酬结构,即采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年终奖+补贴的结构方式,并制定每类结构不同的支付办法,如基本工资依据岗位确定,绩效工资随考核,福利以级别职位为准,年终奖将个人报酬与企业效益相结合,补贴作为企业的自由支配项目。

  劳动报酬长期化。劳动报酬长期化的关键在于降低短期支付项目,加大长期支付项目。

关于劳动合同 4

  甲方:

  乙方:

  乙方和甲方是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因为乙方有客户资源的特殊性,现甲方和其就劳动合同及其中条款的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在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有效。

  二、因为乙方强调自身客户资源的重要性,和融入到甲方的可操作性,本协议将双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分为两个阶段:

  1、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起,至 年 月 日。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工资为A部分4000元和B部分1000元,A部分为基本工资,和乙方出勤相关,B部分为乙方工作考核部分,由甲方对乙方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态度、勤勉情况考核,具体参照甲方考核相关规定;乙方在此期间的工程、工代合同,甲方按照3%支付乙方合同佣金(按工程回款进度)。

  2、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相互协商的情况下,制定年度工程部销售任务为20xx完,确定乙方年薪为15万,目标考核和业务提成?。

  三、考虑到乙方前期接触客户情况和商定的价格,甲方允许乙方在年月底前,在甲方工代供货价格上溢价销售,溢价部分按收款进度,和乙方五五分成。

  四、如果乙方在年底前,尚有自有客户未能有效进入合同签订,此部分客户资源,甲方允许乙方提前列表报至甲方,如果在年能形成有效销售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可在正常业务提成外,酌情商定客户信息佣金。

  五、乙方作为甲方员工,应以江苏贝德莱特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和销售政策为唯一工作依据。除上述第三条外,乙方再不得改变甲方销售价格体系,也不得以溢价销售要求甲方支付特殊分成。

  六、乙方若有外部团队带入,须乙方面试合格方可录用,在年底前所产生的销售业绩,除佣金外乙方另得销售总额的%。

  本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的补充,双方严格遵守,若有违反,可作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并可视情况双方提出追究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关于劳动合同 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教育程度:

  性别: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试用期为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会计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完整地填写会计凭证,做到记账、记账、报账手续齐全,同时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内容反映真实、清晰,数字正确,账目清楚,凭证齐全。

  2.记账时,注意核对凭证是否与汇兑一致,月末核对各明细账与总账,使账目一致,准确及时地反映资金的增减、变动、往来结算和费用。

  3、根据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做到准确无误。

  4.与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法定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四条工作时间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七个半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早班前半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休假或者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工资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九条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为1500元/月,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公司工资。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人民币。

  甲方在支付月薪的同时,每月支付乙方交通费补贴、餐费补贴、电话费补贴。

  五、保险福利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竞业禁止和保密条款

  第十一条竞业禁止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在两年内(含两年)受雇于与本单位同类产品和业务的生产或经营有竞争力的其他用人单位,也不得自行开始生产或经营甲方同类产品和业务。

  第十二条保密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对工作中可能接触到的信息和数据负责保密,并保证不利用该信息与甲方竞争。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关联经营实体的管理方法、生产技术、营销或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与甲方及其关联经营实体的客户、产品、业务、服务或其他业务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提高思想意识和职业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随之变化。

  第十六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退伍义务兵和被征地农民建设首次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

  4.义务兵役期间。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向甲方支付已收工资和补贴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人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 6

  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案例

  四川某餐饮公司的厨师长林某,在没有征得公司批准的情况下突然离职,公司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为此他与公司“闹”上法庭,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经过法庭审理,法院判令林某支付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

  有人把法院这次作出的赔偿判决称为“中国餐饮界第一赔偿案”:其一,赔付金额之高在我国餐饮业还从未有过;其二,国内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数额之大也是第一人。

  该餐饮公司已有上百年历史。1999年,某集团公司将其从北京引入四川成都,成立四川某餐饮有限公司,开始在成都开店。几年时间,在成都,该餐饮公司的名声就到了几乎无人不晓的地步。

  20xx年初,从河北到四川打工的厨师林某得知自己的师傅升任餐饮公司的行政总厨后,找到师傅帮忙,并在师傅的帮助下,进入餐饮公司,当上了一名初级厨师,月薪20xx多元。

  林某在事业上是个有心人,勤奋好学,很快从众多厨师中脱颖而出。20xx年,林某获准进入餐饮公司研发团队从事餐饮公司菜品的学习、研究和开发,他的月薪也因此而翻番。

  其后,随着林某厨艺不断提高,他不仅跻身高级厨师之列,还当上了厨师长,成了餐饮公司的中坚力量,月工资也由原来的5000多元上涨至1万多元。

  20xx年,该餐饮公司进行连锁扩张。为了留住人才,同年7月,公司与林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即《聘用协议》),约定公司聘用林某为该公司顾问及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林某负责餐饮公司菜品的开发研究、菜品创新、厨艺人员的培训及各分店餐饮公司大厨人员的担保。聘用期限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9日,为期10年。协议还约定,在聘用期内林某年薪30万元,公司还向林某提供一套面积达230平方米、价值上百万元的住房和一辆2 0L的雅阁轿车。除此之外,公司还许诺根据经济效益将给林某以丰厚的年终奖金和提成。预计林某10年的总收入可达近500万元。

  餐饮公司与林某在《聘用协议》中特别约定:“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林某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承担500万元违约金。”

  随后,餐饮公司为了让林某更安心地工作,还把协议中约定提供的雅阁轿车换成了档次更高的宝马轿车。

  然而,不到一年时间,林某与餐饮公司在用人问题上发生了冲突。公司要求对全国各分店厨师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而林某却希望他负责的分店的厨师都是他自己的徒弟,因为他认为自己的人更便于管理。并且,林某还认为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对他不信任,进行“牵制”管理,他无法接受公司的做法。20xx年7月,林某离开了餐饮公司,到外地一家高档餐饮公司做高层管理人员。

  公司遂于当年8月30日以林某无故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林某偿付违约金250万元。

  同年12月30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了裁决书,认为林某违反协议约定,在未得到餐饮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单方面离职,其行为已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了餐饮公司的利益,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确定林某违约后,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仲裁委裁决林某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

  20xx年1月10日,林某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服,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和不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随后不久,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审理,法院最后认为,林某与餐饮公司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聘用协议》的,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现,协议合法、有效。20xx年4月1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到餐饮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三十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案件受理费由林某负担。

  20xx年5月20日,林某收到了一审判决书。拿到判决书,他的心里很不平静,尽管他曾在餐饮公司中担任高层管理人员,但时间不到一年,自己所挣的钱远不够支付违约金,250万元对他来说,如同天文数字。为此,6月3日,林某向当地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20xx年9月,中级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事后,法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劳动合同违约金作出规定,林某无故离职的行为不仅违反协议约定,且必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而聘用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受到尊重。因此,公司要求林某支付违约金250万元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的这个厨师所获得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同时他担任的职务,涉及比较重要的技术领域,那么与这个高报酬相适应的,当然就应该是高风险。承担250万元的违约金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也不违反公平的原则。

  此案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在当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只有《劳动法》,而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长期以来受民法观念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我国一些地区认可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但也有些地区认为,在劳动合同关系中,一般的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所以法律应当侧重于保护,关于普通劳动者的违约行为的违约金约定,应当考虑劳动者具体的收入,不宜规定得过高,如果规定得过高,劳动者一方有权利要求予以减少或者是予以免除。比如,20xx年2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对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的.规定是:“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则完全不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况:(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2)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也就是说,上述关于违约金争议的案件,如果发生在北京的企业中,则仲裁机构或法院很可能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支持的违约金金额,最多不得超过林某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即30万元,而不是250万元;而如果本案发生在上海的企业中,则仲裁机构或法院很可能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条款,认定该协议无效,进而根本不支持企业要求林某承担违约金的请求。

  由于我国各地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理解各不相同,因此关于该违约金的地方规定差异很大,从而很可能出现各地处理同一问题的结果不唯一性。面对这种混乱状态,摆在《劳动合同法》面前的问题是,国家应该怎样看待违约金?违约金在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应做怎样的具体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的特点,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最好是由法律规定,如果允许违约金成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就会对劳动者很不利,其理由如下:

  如果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金,就等于忽视了劳动合同与其他合同的本质不同,忽略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弱者地位。特别是在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很难真正实现,这就容易使双方在约定违约金时,更多地体现用人单位意志,用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劳动者的自由流动。

关于劳动合同 7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关于劳动合同 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的录用办法,甲方录用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岗位上聘用乙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可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疾病、伤残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民事权利;

  享受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内公司变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除试用期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和行为准则的义务;

  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试用期内,乙方不称职或有欺诈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若乙方表现突出,甲方可提前终止试用,并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有权决定试用期满后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有权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审判身份的不公平歧视。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关于劳动合同 9

  一、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务操作指南】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要求,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强行变更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劳动者损失的,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 试用期内。

  2、 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3、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4、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对其工作岗位予以调整。

  5、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转产转型、技术改造后某些生产岗位消失等。

  6、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达成新的协议变更原有的约定。

关于劳动合同 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联系电话: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本合同于 20xx 年 9 月 1 日生效,本合同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2、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从而达到完成工作任务的,不视为加班、加点。

  3、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以上工资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调准而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自动调准到相应的最低工资。

  2、甲方每月 □上旬 □中旬 □下旬发放上月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七、规章制度

  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各项通知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勤俭节约。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 1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住所: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以完成 (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实行第2、3种工时制须依法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人民币 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 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三)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当月) 日至(上个月/当月) 日的工资。并应当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约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四、甲方依法可对包括乙方在内的员工进行裁员。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本合同订明的补充件、附件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双方订立的培训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十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九、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本合同签订后,报劳动部门备案、鉴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一份办理退工时存进乙方档案,另一份甲方须在和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保存两年以上)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 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管理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管理存档劳动合同;

  (二)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 依据本办法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手续;

  (四) 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五) 建立管理台账: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 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 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 其他专项协议台帐。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合同文本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 知情权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 合同期限

  (一)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统一规定为三年,但根据岗位和任职资格的不同若遇特殊情况,可依照劳动者与公司协商结果进行调整合同期限。

  (二)因新员工入职时间参差不齐,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也会有所不同,为了方便公司管理及后续的劳动合同续签等问题,特做出以下安排:

  1.1至6月份入职员工合同的终止日期为合同期限末年的6月30日;

  2.7至12月份入职员工合同的终止日期为合同期限末年的12月31日。

  第七条 试用期

  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3个月。因新员工入职时间的不同,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时间统一安排为:

  (一) 10号(含)前入职员工的试用期时间截止到第三个月月底;

  (二) 10号之后入职员工的`试用期时间截止到第四个月月底。

  但也可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相应缩短试用期时间。

  第八条 保守秘密

  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生效履行

  劳动合同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公司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合同变更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一) 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

  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二) 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

  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 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

  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或有其他约定(公司和员工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十三条 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续订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根据员工原有合同截止日期,于每年的6月份及12月份进行劳动合同续签工作。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处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况结束。

  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经济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一)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二) 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 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 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

  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六条 补偿标准

  (一) 给付标准。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以及工资报酬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 计算标准。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超过半年者按1年计算,工作不满半年者补偿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七条 法律责任

  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劳动争议

  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管理办法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办法,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办法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其他

  (一)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二) 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办法,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办法,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

  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三)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劳动合同 13

  甲方(雇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以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主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 14

  甲 方:

  地 址:

  乙 方: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 月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 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经营和组织管理的需要以及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表现的综合考评,甲方可调整、变更乙方的职务、岗位及其相关的薪资,乙方随时服从。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到甲方指定的岗位就职,如乙方不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就职,视为自动离职。

  (2)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后,与原职务、岗位相关的薪资包括津贴、奖金、能力金等亦随之调整、变更。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的具体内容记载于甲方制定的关于职务、岗位的工作要求或职责的相关规定和已经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中,乙方签订本合同时知悉并同意受这些规定和制度的约束。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每天工作8时。甲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或法定情形可调整乙方的休假日、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因甲方商场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故全体职工不实行周末固定休息制度,而实行轮休制度。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甲方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制定工资制度。试用期内月满勤工资 元(含加班费)。试用期满后,月满勤工资 元(含加班费)。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和工龄工资等项目不计入加班费计算基数,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东莞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加班费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月满勤为28天(各部门实际出勤和休息,按现行制度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资由甲方核算后以人民币通过现金支付,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九条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法律的.规 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六、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或者直接参与同行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从甲方挖走商户,散布对甲方不利的谣言或信息;按甲方的工作要求尽心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服务规范,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违反的,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或者玩忽职守的,或者有其他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或操作规程的,甲方依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辞职必须提前30天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归还甲方之资料、物品,甲方为乙方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乙方没有交还其掌握的甲方重要机密文件资料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招接收的人员,应遵守约定的服务期,如果服务期未满而提前离职的,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服务期和赔偿标准参照《教育培训协议书》。

  九、保密约定及竞业限制条款

  第十五条 乙方有义务保守其在职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信息,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交付或移转他人,或对外发表、出版或自行使用前述机密信息,包括日常工作事务及商户信息均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讲述或泄露。保密事项及范围以公司相关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或商誉等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无法计算的,以乙方年度工资的五倍为准;违反刑法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二年内,不得在东莞市(包括各镇区)及其周边地区与本单位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离职前一年工资总额的五倍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十、其他

  第十九条 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和加班工资标准等问题再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第二十条 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必须明确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否则与此相关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如有因法律规定需承担的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如实提供合法真实准确的年龄、身份、家庭住址、学历、专业技术资质、从业资质的证件和资料,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以及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甲方依法辞退乙方,其法律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下列文件或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员工守则 (2)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

  日 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 15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随意约定违约金条款。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制度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配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违约金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法律没有做出限制,需要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对用人单位的提示

  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不要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附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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