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活动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活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围绕“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这一主题,依托各类阵地,丰富活动内容,依法普及和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国防教育,激发全县教育系统上下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提升全县中小学生国防意识、国防观念和国防能力,扎实推进全县学校国防教育不断普及、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各学校利用9月15日前后一周时间,组织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周,集中开展 “八个一”专题教育活动,即:
一是观看一部爱国主义影片;
二是学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
三是阅读一份国防教育报刊书籍;
四是聆听一次国防教育专题报告;
五是举行一次国旗下主题演讲;
六是举办一次专题展览;
七是进行一次防空演练;
八是开展一节国防教育主题班会。
各学校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其它一些丰富多彩国防教育活动,如:参观烈士陵园、读书演讲比赛、国防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国防教育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宣传活动是增强全县中小学生国防意识和能力、强化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规范学生一日行为的有效抓手和载体,各区校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国防教育专干、少先队辅导员、团支部成员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国防教育领导组,围绕活动内容,按照活动方案,富有实效地开展好国防教育日活动。
三要扎实开展评比。国防教育日活动期间,县局将组织专人,深入基层学校,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查看资料、深入课堂等形式,加强督查和指导,发现典型,广泛推广。同时,将组织人员对基层乡校报送的国防教育日活动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纳入各乡镇学区、县直学校的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另外,县局将本次基层学校国防教育日活动开展情况与市、县国防教育示范校、国防教育标杆校的确定结合起来,形成典型带动、示范辐射的推动局面,致力促进学校国防教育的深入、高效开展。
最新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方案2
一、征文主题
围绕我校75周年校庆,结合我校兵工特色,联系自己初入大学的所观所感以及在军事训练中的体会、感受和收获,表达爱校之情、荣校之心、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
二、征文对象
全体参训20xx级新生
三、承办单位:
中北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四、征文时间:
20xx年9月5日——9月18日
五、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展示青年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2、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感染力强,传递正能量。
3、征文必须为作者原创,稿件体裁不限,须为作者原创,未曾公开发表,不得转录、复制、改编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报送要求
1、作品页面设置为A4纸,征文题目字号为小二号、黑体、居中、单倍行距、段后0.5行;作者学院、姓名为小四号、仿宋GB2312、居中、单倍行距、段后0.5行;正文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2、报送时间:9月18日前,过期报送不参与评选;
3、报送方式:参赛作品以“学院—学号―姓名―题目”的格式命名,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将电子稿件及汇总稿。
七、评选办法
初赛:由评委决定选出50份作品进入决赛;
决赛:进入决赛的作品采用网络投票与评委评分加和后得出最终结果;
网络投票于“中北大学二院学生”微信公众平台,投票时间9月19日至9月21日。
八、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两大类。优秀作品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若干,由后备军官继续教育学院颁发证书。
九、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将根据各学院获奖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评比。
2、严格按照格式及截止时间报送材料。凡是不按照要求报送的材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评选结果以表彰通知形式下发至各单位。由后备军官继续教育学院颁发获奖证书。
3、要把握好对本次比赛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最新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方案3
一、活动主题
民防与家庭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2月25日-3月1日
三、活动组织
为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市民防局成立“3.1国防民防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建钢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姚坤江任副组长,成员:陈健、朱利芳、徐刚、郭潇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通信科,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安排和相关协调工作。
四、主要活动
(一)社区民防知识主题宣传活动。各镇(街道)利用社区宣传阵地等,有序开展民防与家庭安全知识宣传,并适时组织进行宣传咨询和日常防护知识手册发放活动。
主办单位:海宁市民防局;承办单位:各镇(街道)人防办。
(二)“3.1国际民防日”知识简介。3月1日,利用海宁日报刊登有关“国际民防日”知识;在海宁人防简报专题介
绍相关“3.1国际民防日”知识。
主办单位:海宁市民防局;承办单位:海宁日报社。
(三)广场宣传活动。2月28日上午8:30-9:30时,在市区沃尔玛广场进行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防空防灾图板展示、防空防灾宣传手册发放、有奖知识问答互动等)。
主办单位:海宁市民防局;承办单位:海洲街道人防办。
(四)学校民防知识主题宣传活动。各初级中学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等载体开展相关民防知识主题宣传。
主办单位:海宁市教育局、海宁市民防局;承办单位: 各镇(街道)人防办、各初级中学。
五、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道)人防办要结合主题活动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做好相关活动筹划,尤其是要充分利用镇(街道)相关宣传活动平台(如广播、报刊、网络),认真组织开展“3.1国际民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要充分组织和发动镇(街道)、社区民防志愿者,协调好所在镇(街道)初级中学,利用3月1日这一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民防知识咨询、日常安全防护知识宣传和应急防护疏散演练等主题活动。努力营造民众关注民防与家庭安全的学习宣传氛围。
(三)及时做好相关活动信息报道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各镇(街道)于3月4日前将相关活动情况上报市民防局指挥通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