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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优质服务。在开展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时,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服务,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重点服务对象
各村、居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三月份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不同人群,合理安排组织,确保重点服务对象参查率达98%以上。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包括:
1、已领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但未生育的育龄妇女(同时登记《符合照顾再生一孩对象服务卡》);
2、符合照顾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审批的育龄妇女;
3、依据前期“单独两孩”摸底调查的情况,有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
4、有引产史的育龄妇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
1、明确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方法:对所有的孕检对象,采取上门访视、进村入户早早孕试纸药检和B超机检相结合,全面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经常访视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逐一检查到位;对流入孕检对象与常住孕检对象同孕检、同服务,并及时将孕检结果通报户籍地;对省外的流动人口孕检对象,村级摸清其详细地址上报镇计生站,由镇计生站负责与流入地联系,通过网协平台取得孕环情检查结果。
2、开展宣传教育服务。为参检育龄妇女发放一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宣传交流,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3、抓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服务。免费为参检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进行宣传和跟踪服务。
4、搞好避孕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对因身体原因不能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以及生育一个孩子30天以后,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发放避孕药具,搞好随访服务。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是计划生育工作中最基础的常规性工作。抓好孕环情源头监管工作,提高孕检工作质量,既可筛查出重点管理对象,控制政策外出生;又可发现非法流引产对象,为打击“两非”提供线索,降低人口出生性别比;还可一并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宣传教育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为了能充分的体现3月份的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将这项活动当作当前计划生育阶段性中心任务来抓。并专门成立了由镇长汪杰任组长,分管计生副镇长陈小龙任副组长,镇计生服务镇全体以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此次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班子专抓,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抓,分工镇干和村干部具体抓,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性,有效提高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全面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婚育新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等,为集中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引导育龄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孕环情监测。
3、强化考核,严格奖惩。活动结束后,镇计生服务站将采取查看名册资料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电话调查方式对各村、社区活动工作效果组织专项考核,并将结果纳入2014年度考核分值。坚决严禁报假数、虚数,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弄虚作假导致政策外出生或出现“两非”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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