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返岗方案

时间:2024-08-18 06:36:15 方案 我要投稿

员工返岗方案(12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返岗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员工返岗方案(12篇)

员工返岗方案1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员工返岗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返岗的管控工作,按照省市开学工作指导方案和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会议纪要》(〔20xx〕第6期)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通知》(金疫指〔20xx〕151号)、《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上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金疫指〔20xx〕16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制定我校教职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摸排评估

  成立教职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滨

  副组长:潘启林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总务科牵头,严格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含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下同)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表”要求,建立完善教职员工健康卡,进行分类登记。要求县外教职员工来县之前,均须认真填报疫情期间情况摸排表(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外地返校教职工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台账》(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由总务科负责)。根据摸排情况,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返校返岗细致评估。

  二、分类有序返县待岗

  (一)县外重点疫区教职工。对于仍在湖北、河南等地区尚未返回的教职员工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近期一律不要返县返校。

  (二)县外非重点疫区教职工。对于县外具备返县条件的,即日起申请返县待岗,来县之前扫描健康六安APP二维码(见附件2)网上填表申报并截屏保存,确定返县时间、路线、交通方式等(同时电子档报工会存档),来县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科学做好自身防护,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县的,学校酌情可安排专人在到达地引领、接送,到达后要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告,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或定点隔离观察14天的防控措施。对持有当地乡镇(街道)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在当地落实隔离观察措施不满14天的`,必须继续隔离观察至14天期满。对隔离观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天通过APP填写问卷调查表,隔离观察情况及时向经开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三)县内乡镇教职工。于即日起(不含汤家汇镇、关庙乡及隔离观察、居家重点监测未到期人员),可以持所在乡镇(单位)出具的证明返回县城,人员返城后服从梅山镇、经济开发区正常居民管控措施。

  三、分期分批返校上岗

  (一)延迟开学期。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校在岗外,其他教职工以居家办公为主,原则上不得返校。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线上教学辅导工作、开学准备工作等需要提前返校返岗的,坚持“能少尽少”原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签字,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备案,通知相关人员上班。

  (二)开学缓冲期。接到上级开学通知后到正式开学的缓冲期,符合健康要求的管理人员正常上班;毕业班教师、寝室管理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坚持“能少尽少”原则,由学生科、教务科、总务科、督导室及系部负责安排上班,并向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报备。所有上班人员均要配戴口罩,严格遵守每天体温检测、一日一报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不串门、不聚集。

  (三)正式开学后。全体教职员工,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及学校“两案十九制”要求,从严落实各项科学防控措施,直至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全部解除疫情防控为止,严防传染性疾病输入和蔓延,确保校园师生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

  四、加强领导严格要求

  (一)做好管理服务。由教职工健康审查工作组(联系人潘启林,电话15856453096,7368356)对所有市外返县人员、和县内疫点返回人员等各类需要隔离观察的教职工逐一落实居家隔离或定点隔离观察,确定居家隔离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隔离规范要求。由疫情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人肖家儒,电话13966289953,7368396)负责为居家隔离教职工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个人防护指南(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提供模板),张贴“居家隔离”标识,明确隔离时段,严格“一天两检报告”,做好监督检查。隔离期满无异常情况,按照解除操作程序,解除隔离。对于隔离期间,身体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及时就医。

  (二)严格执行纪律。由教职工健康审查工作组建立《外地返校教职工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包抓领导,防控措施,明晰监管责任。开展返校教职工登记、接引、报告、隔离和健康承诺,对于所有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必须填写《自愿隔离承诺书》(附件3)并交学校存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由物资及后勤保障工作组(联系人王伟,18856434915,7368918)负责隔离人员后勤保障,为返校隔离教职工提供生活便利。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疫情情况的人员,不按规定进行隔离人员,不执行防控工作要求不服从防控工作管理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一定影响或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把返校关口。严格执行达到返校工作条件者方可返校上班的规定,严格落实返校教职工疫情摸排登记和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把好教职工返校工作的关口。根据工作安排和岗位需要,及时通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返岗。同时提醒教职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指导教师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会要与不能正常返岗的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关心关爱他们的生活。

员工返岗方案3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等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8月21日机关部门正常上班、各学院教职工返校报到。

  一、认真做好返校前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暑期轮休期间疫情防控

  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轮休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流动管理,严格外出人员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健康日报和检测制度,引导教职工做好开学返校准备工作。

  (二)精准掌握教职工有关信息

  教职工通过掌上蔚园APP、所在各二级单位日报等方式,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醒教育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需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三)做好返校返岗准备

  教育引导教职工及时掌握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经常居住地不在滁州市和已返回滁州教职工,在返校到岗前14日内原则上不得外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应提前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日报行程和健康情况。各单位要加强防控工作人员配备,开展工作排查,完善防控体系,加大督促落实。

  二、组织教职工有序返滁返校

  (一)把握信息,分类施策

  1.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持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中风险地区教职员工须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后,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2.近期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境外返皖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校报到。

  4.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二)组织教职工安全有序返校

  1.各单位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将学校工作安排通知到所属教职员工,按照上述人员分类情况,安全、有序组织教职工按要求返滁返校返岗。

  2.外地教职工返回滁州前须提前两日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交通方式、身体状况等信息。各单位要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教职员工所在地信息、假期旅历、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情况,逐人签订入校前14天健康承诺书,建立健康台账,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带病、带隐患返校。

  3.做好返校途中防控工作。

  (1)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4)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员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的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对没有返校的教职员工,各有关单位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加强教育指导。

  三、落实开学后教职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

  1.按照《安徽省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更新版)》要求,指导督促教职员工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教职工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

  2.各单位要及时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传达到所属每位教职员工,教育所有返滁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3.各单位每日通过掌上蔚园APP、二级单位日报掌握教职工健康情况,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学校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二)做好教职工流动管理

  1.落实防控基本措施。落实对进校教职员工身份识别、登记、测温等制度,按指引要求佩戴口罩。提倡教职工乘坐私家车辆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防护。

  2.做好流动人员管理。长期往返工作、居住地之间,及因工作需要出差的教职工每天上报健康状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动态掌握其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在外教职工生病时要及时报告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追踪和随访,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给校防控办和校医院。开学后在节假日、周末时间需外出的教职工,须向所在单位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提醒做好个人防护、日报健康信息,掌握行程信息,并及时通过日报表上报学校。

  3.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及时追访和上报。对有关教职员工视情况做出暂缓返校上岗安排,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岗位补缺等工作。

  (三)严格外出人员审批

  1.继续实行人员外出审批。教育教学时间内教师一律不外出,确需离开滁州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校时须先落实卫生措施再进入办公或教学场所。疫情解除前原则上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须履行审批手续。经常居住地不在滁州的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没有异常情况的在教育教学期间只需审批一次。

  2.严格审批程序。副处以上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党委书记审批;其他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党委(总支)书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审批。

  四、应急处置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教职工不得进入校园,本人应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按要求处理。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由学校按照《安徽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更新版)》和防控应急预案等及时处理。

员工返岗方案4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结合。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科学设置开工、稳产、增产时间表,确保“两手抓、两手硬”。

  (二)坚持分类施策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民生工业企业优先复工复产、防控物资生产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抓紧复工复产和全产业链协同跟进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全面精准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坚持各司其职和强化协调相结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在深入落实各自疫情防控职能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共享、主动服务、协同发力。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保障事关民生企业正常开工开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确保涉及公共事业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煤、供暖、油气)、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各类工业企业全面开工。

  (二)大力推动防控物资工业企业加快生产。突出抓好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等产业链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助防控物资企业用好“惠企政策20条”,引导企业加快扩能改造。支持传统企业转投应急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应急产品,扩大防控物资供给,提高标准质量。将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纳入环保、交通正面清单,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向防控物资企业派驻特派员,督促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有序推动其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大对装备制造、电器电子设备制造、新材料、入围省百家民营企业集团、千家领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有序复产。精准帮助企业解决原料运输、产品销售、企业用工、要素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基本面稳定健康发展。

  三、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1、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专门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企业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同时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及体温检测等设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温度计、红外测温仪、防护服等。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门的驻厂医务人员,应急车辆、隔离室等。

  4、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和体温检测点,实行封闭管理。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微信、QQ、钉钉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对所有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有条件的企业提前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场所进行张贴、公告。

  5、复工前对厂区内进行全面整治、消毒,重点对办公区、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洁。

  6、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疫情排查情况。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员工基本情况,尽量避免新入职员工。根据属地政府或者县防控办工作要求,对外来或返乡员工按照规定实施隔离观察措施,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上岗,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并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四、实行报备制度

  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缩短报备时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属地管理、分级报备制度。

  1、已开工的工业企业,要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报备,同时必须完成本方案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2、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提前2日直接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开发区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3、倴城镇、街道办辖区内工业企业(不含城西园区和嘴东园区),提前2日直接向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4、其他各镇工业企业,直接向所在地镇政府提出申请。所在地镇政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第一时间做出工业企业能否复工复产的书面答复。

  5、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专人汇总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每日上午9:30前报送《xx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报表》和《xx县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汇总表》至县工信局(邮箱。

  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在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明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严格进出管理,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询问是否属于“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并逐一进行登记。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及体温异常的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并通知属地采取集中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进出人员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凡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严禁入厂。(“五类人员”指本人或家属:两周内去过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两周内自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间接接触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接触的发热人员;不明原因的发热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6例以上县区,二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1至6例县区)。

  2、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返岗员工摸排登记和分类管理,明确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企业所有职工必须佩戴口罩(包括外来人员),要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企业职工进行两次体温测量(上午、下午各1次),并做好登记台账。重点针对外来运输驾驶人员做好“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登记核查。

  3、定期进行厂区消毒。每天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并建立消毒台帐。

  4、开展滚动式、反复式排查。对企业所有职工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凡发现“五类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保证排查情况真实全面,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5、加强疫情防控值守。加强值班力量,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到位。

  6、做好办公场所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工作期间,建议有组织分批次开展适当、适度的工间运动。减少乘用电梯,鼓励走楼梯。

  7、加强生产车间防控。生产车间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安装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增加生产车间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一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8、严格重点人员管控。生产企业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唐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疫情排查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企业进出人员(含本企业职工和外来人员)中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五类人员”,凡本企业职工未出现发热症状的,安排居家观察,并落实分包责任制;凡本企业职工出现发热症状的或外来人员,要控制人员流动,待医护人员到达后采取送定点医院救治或隔离措施。

  9、做好后勤保障防控。在疫情未结束前,企业食堂不能集中供餐、员工不能集中用餐,应错峰就餐、打饭用餐,避免人员密集。服务、安保、清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强化组织保障

  1、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重视程度,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实行领导班子包片、一般干部包企、重点企业派驻驻厂人员制度,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要求、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工业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

  2、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科学统筹,县、镇两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体统筹安排,提高工作运行效率,不做重复工作,同时将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纳入各级现有督导检查组工作内容。县卫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工信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生产组织工作,并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应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公安、交通运输、人社等部门要协调保障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企业的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

  3、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节后复工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和职工安全。

员工返岗方案5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员工返岗方案6

  连日来,经开区多措并举,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毫不放松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项目复工开工,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发展推进战。

  1、保供企业营业场所不间断营业

  在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方面,首先持续组织民生保供企业生产营业;推动重点服务业有序复工复业;有序推进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外贸、外资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继续组织生活超市、农贸市场、医药商店、便利店、加油站以及农产品、冷冻品批发市场等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的营业场所不间断营业。持续恢复蛋糕、面包、牛奶、方便面、生猪屠宰等与生活必需品供应密切相关的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能力,积极组织商贸物流企业(电商、仓配)生产经营,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2、十大重点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推动重点服务业有序复工复业,统筹组织金融机构、线上服务业、总部企业及区域总部、汽车销售及维修门店、电子产品销售(维修)市场及门店、家用电器连锁卖场及专卖店、百货商超、商品房销售、中介服务机构、物流企业等十大重点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商贸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分级分类要求,分类把控餐饮企业复工营业,低风险地区暂停大型聚集性用餐、中风险地区暂停聚集性用餐、高风险地区暂停提供堂食服务。

  3、加快外贸外资企业复工复产

  建立重点外贸企业复工清单,优先保障加工贸易企业、产业龙头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外贸产业链畅通运转。着力稳客户、稳订单、稳货源、稳市场,确保联系不中断、洽谈不停顿、客户不丢失、订单不减少。

  4、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做好企业招聘、返程、上岗、管理、服务等全流程各环节,切实疏通堵点、解决难题。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对医疗物资、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物资供应保障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减少经办接触,降低感染风险,公布部分城市网上经办平台,实行不见面审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5、做好企业用工防疫措施

  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设立了人社服务专员,建立了重点企业台账。设立重点企业用工专区,动态及时发布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协助企业原有职工返岗、企业间余缺调剂、定向招聘和跨区域有组织协作等。出台相关措施,如给予企业一定的吸纳就业补贴,给予从事招工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一定补助,对企业采用包车形式接回返岗职工的,给予一定补贴。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做好洗手、喷淋设施的维护。

  6、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启动问卷调查,尽快研究推出精准性的政策措施。组织网络招聘活动,推出在线职业指导课程,增加线上可以办理事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延长报到接收时间,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和报到手续等提供便利。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和签约录取。对重点疫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加大线上岗位投送力度,拓展毕业生择业渠道等。

  7、帮助农民工返岗

  成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协调小组。畅通信息渠道,促进有序返岗。各级人社部门通过官网、官微等,第一时间发布企业开复工信息、防疫要求等,指导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向农民工通报有关情况。坚持分区分级指导,强化输入地和输出地的对接,畅通返岗服务衔接渠道,引导劳动者合理安排返岗时间和交通方式。对成规模、集中性返岗的劳动者,开通专车专列等,努力实现“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等。

  8、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支撑能力较强,能够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延长保障期限。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扩大保障范围,对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其他参保缴费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优化领金方式,畅通领金渠道。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对尚不能实现网上经办的地市,要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现不见面服务。

员工返岗方案7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五、完善后勤管理

  (一)加大防疫知识宣传。

  利用企业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疾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使员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二)进行员工心理干预。

  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一旦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安排企业医务人员或专业心理干预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干预和辅导,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和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三)加强对餐饮、安保、保洁、驾驶等服务及人员的管理。

  服务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近期去过湖北,或者与病患接触人员禁止从事食堂服务。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食堂管理,提倡用餐分时段分餐制。

  强化食堂管理,确认食堂的安全卫生。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采用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对于采取外送餐食、外部定点就餐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食品卫生、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管控。

  (五)加强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每2小时进行一次消毒清洗作业,中午高峰期,每30分钟进行一次。所有洗手台保证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张贴正确洗手方法,提供流水洗手,引导员工正确的洗手。

  六、有效应对疑似症状者出现

  1、及时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者,企业应建议其立即就医并及时上报当地疾控中心,协助其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2、隔离有密切接触的员工

  做好办公场所及感染员工污染表面的消毒工作,并咨询疾控中心,是否隔离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员工返岗方案8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员工返岗方案9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员工返岗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员工返岗方案11

  一、工作原则

  依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对全省各县区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加强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厅要加强督导市级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市、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属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调帮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开工报备工作,开工后要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尤其是督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复工预案,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落地。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建部门报备,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城市管理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1.保障市政公用企业正常运营。各地住建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指导城镇燃气供热和设市城市供水企业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密切研判分析供应需求,加强需求侧的预判,根据供需变化及时采取灵活机动的应对措施。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完善“一厂一策”工作方案,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做细做实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各项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

  2.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复工,20xx年2月和3月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的政策要求,主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57号),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3.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要主动靠前服务,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卫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期限到期的,鼓励政府与企业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予以合理顺延。

  (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线上审批,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出件等不见面审批的方式予以办理。可实行企业承诺制,对于现场查验等必须室外勘察流程,先由企业递交现场资料并做出承诺,后期疫情缓解后再实行现场查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提倡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楼盘开盘、销售等环节采用手机应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线上服务。各地住建部门要发挥房屋交易网签系统的作用,全面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

  2.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流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流动支持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梳理房屋预售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在疫情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和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审批标准,加快商品房上市,形成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加大企业流动资金持有量,缓解资金压力。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却因当地疫情影响的,予以一定期限内的缓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20xx年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按竣工时间顺延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各地要深化细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服务措施和操作细则,进一步通过各种线上预约和错峰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公积金放款节奏。

  3.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所有立项及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和预销售楼盘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房地产项目供给情况。对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待全面复工后,逐步调整加快建设进度节奏,确保形成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4.抓好商品房合同履约管理。要根据房地产在建项目台账,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问题,对确因疫情影响开工、竣工而延迟交房的,协调企业按照不可抗力的因素,将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在疫情结束后,指导企业与购房人就延期交房事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帮扶开发企业。要充分发挥各地市房地产市场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税务、人社等部门联系,研究制定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可适当调整信贷政策,增加信贷渠道和额度,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协调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或续贷。协助企业解决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快住宅用地供应,延长疫情期间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要求。鼓励房地产企业疫情期间不裁员,加大招聘力度,稳定劳动力市场,降低疫情对失业率的影响。

  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交流推广疫情防控经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全面动员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1.分类组织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按照《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划定我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实际,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工作。

  对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各级住建部门要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实现全面开工复工。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对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复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和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施工人员返岗时,省内除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对其他员工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省外施工人员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进行管理;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对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和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落实“一项目一专人”的要求,为项目开工复工创造一切条件,实现应开尽开。对于一般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工作,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帮助企业再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2.优化工程审批。对于新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加强前期协同,对于经多部门协同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要进一步压缩每一阶段的审批时限。对于新开工项目,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各级审批部门要设立审批服务专岗,公布咨询电话,加强在线值守,为项目单位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要切实列为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办理。参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办理工作实行承诺制的通知》,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所有材料实行承诺制。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查。对于已经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地区,建设单位通过数字化图审系统办理网上申报(涉密事项除外),实施“不见面、零接触”审查。尚未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城市,应尽量采取网上传输或快递等方式报审。鼓励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3.做好服务保障。各地住建部门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建立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开工复工台账,对重点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争取全省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复工。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同当地卫生、公安、应急等部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运输、防疫物资紧缺等问题。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配备一个开工复工专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开工复工、审批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疫情防控与开工复工工作“两不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需要纸质材料和文书的,审批部门要采取政务专递或快递主动服务。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积极协调建设各方因疫情影响项目工期、防护费用、人工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对目前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按照省级扶持优势企业政策进行帮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四)全面落实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1.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帮助企业按照低、中、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动态管理实际,按照当地防疫总体安排做好项目复工报备工作。加强对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监督,压紧压实复工项目疫情防控责任,帮助企业落实好防疫物质准备,建立完善项目防控体系,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防疫要求,突出抓好从业人员的疫情管控,摸清返岗人员活动轨迹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严防复工项目发生疫情。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员工,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2.持续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复工项目各责任主体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情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复工。要注意加强对复工企业的帮助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3.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复工项目的监督指导,要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强化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各地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中省重大投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应开尽开,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国有勘察设计甲级以上企业务必2月底全面复工;国有和省级优势扶持企业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大型施工企业项目,2月底前开工率务必达到70%以上,上述企业在开(复)工期间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由属地住建部门跟踪协调解决,特殊困难报省厅协调解决。近期,省厅适时将对各地复工复产和新开工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各市要积极借鉴省上做法,对各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使督导的过程成为帮助各区、县加快复工复产的过程,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员工返岗方案12

  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为做好疫情期间教职工有序返校返岗的分类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为学院正式开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做好人员保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所有返岗教职工要按以下流程排查处置。

  (一)健康状况正常的,各处(室)、系(部)以及联合办学企业提前2天将返校工作的教职工名单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检查核对健康申报表与教职工健康档案,了解返岗教职员工的具体信息,包括返校前14天行程、返校事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情况等,综合评估后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是否返岗上班。

  (二)学校须通知其做好自身防护各项工作。

  (三)开展筛查并分类处置

  1.经筛查,寒假期间没有离开万州区的教职工,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者且无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身体健康教职工。经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2.经筛查,返校前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若从市、区外非重点疫区返万,且返万后按照所属社区规定需居家医学观察满14天,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教职工,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

  3.经筛查,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市、区外非重点疫区返万后居家医学观察未满14天,暂时不返校。待按照规定需居家观察满14天后,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教职工,才可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

  4.经筛查,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有在湖北境内、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地区旅行史或生活史,与前述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患者有接触史,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体温正常的,无疑似症状的,按照规定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并解除隔离的,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必须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属于入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后按照前述流程审批。

  (四)信息上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二、教职工返校批次安排

  经过筛查后,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所有返岗教职工,须提供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一键查询近14天国内行程(停留4小时以上)及国(境)外到访地区,且在返校当日之前连续14天身体状况正常。再分批次安排到校返岗工作。

  第一批:先安排所有保卫、后勤等保障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岗工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返岗,做好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为师生返校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批: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学生分批错时返校上课,并配合教务处排课情况,各系部教学工作需要,安排一线教师返校工作。

  三、教职工日常监测管理

  教职工上下班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聚集、不串岗。工作场所多开窗、勤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所有教职工返校返岗前,均需申领重庆“渝康码”。每天要凭员工卡进出校门,进行两次(晨检午检)测量体温,教职工上班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检测:

  第一、乘坐校车上班的。由校车驾驶员负责安排第一个上车的教职工在校车前门进行体温检测等,情况正常方可乘车,到学校1号门统一下车再经过体温检测等方可进校;

  第二、自驾车或自行到学校上班的。从1号门配合做好核查、登记和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第三、校内居住的教职工。自行到校内规定的检测点登记接受检测,宿管人员、超市、食堂等工作人员由责任部门负责检测。

  四、落实教职工晨检午检和报告制度

  执行教职工和学生晨检午检、“每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晨检为上午8:30;午检为下午3:00点前。午检请教职工在规定时间自行到各检测点检测,如确因特殊情况(包括请假、出差、节假日等)不能进行晨检午检教职工按照学院疫情管理规定自行通过学院疫情管理平台每天如实申报。

  各检测点要认真负责做好检测工作,检测数据原则上由安装了自动检查设备的检测点的系统自动生存汇总,特殊情况由各检测点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所有数据在下午3:00前由组织人事处程军汇总后报学院防控办。

  晨检午检和报告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处(室)、系(部)要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和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返校返岗人员审查和工作期间的健康监管和每日疫情检测报告责任,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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