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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
我局于20xx年6月25—29日聘请2名危化专家对全县25家加油站进行检查,排查出了部分安全隐患,为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完成整改,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各加油站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已排查的隐患及时整改。
(二)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三)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8日—8月3日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具体事宜。
四、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对20xx年6月25—29日检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二)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全面做好此次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检查成效。
杨东负责:抽查加油员现场操作及应急器材的使用、加油站现场检查、6月25—29日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李玉波负责:可视化内容是否完整(警示标志、操作规程、入场须知、减速带等)、6月25—29日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田飞斌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任人重点时段、重点节日安全管理、值班值守,是否有值班记录,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在重点时段、重点节日、重点领域带队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载明隐患排查的'时间、隐患个数、是否有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企业日查、周查、月查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月”和“双百行动”活动开展情况;
李伟虎负责:每次下发预警信息的安排部署及防范措施,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等工作的开展情况、企业员工持证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凡因检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三)认真整改问题,彻底消除隐患。企业接到整改指令书后按照“五定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县应急管理局;隐患需要延期整改的,上报延期整改申请,批复后方可延期整改。若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和隐患整改情况报送工作,将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x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
三、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是否存在培训记录造假;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县局检查和市局抽查交叉进行的'方式,时间从1月4日至2月20日。其中,县局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局随机组织抽查督查,各级检查组由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具体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1月4日至1月9日)。辖区内加油站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属地检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县应急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要对企业(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闭环管理。
(三)市级抽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市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并聘请专家对全市加油站进行随机抽查,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县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主管领导直接挂帅,各加油站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县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对标对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凡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甚至未开展自查的要顶格处罚。对弄虚作假的要“零容忍”,绝不能下不为例;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三)加强信息反馈。县局将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反面典型案例,每周五17:00前报市局危化处。2月21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市局危化处。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加油站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加油站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杜绝较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非经营和建设实现“清零”。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对全县加油站企业进行为期一月的专项检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专项检查行动,特成立两个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成员
四、重点检查事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行为;
2.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3.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行为;
4.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7.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行为;
8.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9.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行为;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加油站现场检查重点
1.对安全管理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劳动防护、人员培训、记录台账、购销管理、安全标识、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检查。
2.高低液位报警与紧急切断装置联锁运行情况;防雷、防静电及接地设施现场管理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完好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突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2.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实现企业自查,检查督查“三个全覆盖”。企业自查中紧盯企业车间班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要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
3.采取有力措施。危化股和执法大队要严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除对企业通报批评外,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上限予以处罚。
4.严明工作纪律。在专项行动期间要落实疫情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安排聚餐,一律不得饮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
5.认真分析总结。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把企业的基本情况摸准,下大力帮助企业解决好疑难问题,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4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区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和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根据青岛市《全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严肃查处“三违”行为,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遏制安全管理滑坡和松懈现象,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油站是否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创建及运行情况;
(二)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三)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五)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六)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产权出让变更法人的,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七)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油气回收系统是否设置并正常运行;
(八)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及站内设施设备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十一)罐区管理及罐容情况,降级加油站停用储罐是否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
(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安监[20xx]88号)中摩托车加油区及现场管理等落实情况;
(十三)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
三、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集中检查、抽查检查的方式进行,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0日。具体步骤为:即日至3月xx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街道安监办通知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于3月xx日前将自查报告统一收集后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月xx日至4月30日为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由局各对标小组对管辖的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文书并进行复查,各街道安监办督促加油站整改到位;5月1日至5月30日为抽查阶段,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在各对标小组复查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加油站进行抽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近期各种检查情况来看,“三违”现象增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有滑坡和松懈情况。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局各对标检查组、各街道安监办要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提交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安全设备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警告,并按规定处罚: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拒绝或阻碍检查的;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停业整顿,并按规定处罚: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改扩建项目未履行安全许可手续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提请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
(三)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各检查组负责督办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和复查,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发现的隐患、下达的执法文书内容、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由检查组成员和被检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查。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各街道安监办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5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成品油加油站点(以下简称加油站)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有效解决加油站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按照“打非治违”行动计划的要求,县安监局决定在20xx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规范和发展创新并举,打击取缔和服务引导结合,严厉打击未经安全许可非法建设、无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发展规划并不断推动落实到位,使得加油站布局进一步合理、市场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程序、条件,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推进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强化加油站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及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使加油站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专项整治主要对以下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治。
(一)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通过,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
2、未经省安监局批准设立撬装式加油装置的(企业内部自用、工程工地供油、其他临时或特定场所的内部撬装式加油装置虽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必须按规定经省安监局批准投入使用,否则以非法经营论处);
3、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4、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或许可证过期失效后未及时换领仍继续经营成品油的;
5、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站内未悬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的;
6、聘请未取得相应安全资质单位清洗油罐的;
7、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
(二)突出的'安全隐患:
1、加油站与周边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外部间距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20xx)规定的;
2、加油机或油罐设置在室内、油罐未埋地或油罐罐顶不低于周围4米范围地面的;
3、撬装式加油装置油罐未采用双层钢制油罐的;
4、自助加油机未明显标识油品类别、标号、安全警示或自助加油操作说明,未配备音频提示系统及可与顾客单独对话监控系统的;
5、加油站没有卸油专用区域,卸油没有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或驾驶员离开现场等违反作业安全规范的;
6、未认真执行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票证制度;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将动火设备的可燃物品彻底清理干净并用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的;
7、阻隔防爆油罐未加贴阻隔防爆标识牌的。
三、专项整治措施
各乡镇安管办要逐一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加油站,仔细检查加油站安全许可手续、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要按照“依法依规、先停后理、分类处置、务求实效”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突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一律先行立案,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经营,并在查封违法建设项目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设施设备后,区别实际情况和形成原因依法处理。
1、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三个务必”原则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坚决打击取缔:一是务必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二是务必“推倒站房和罩棚、拆除加油和供电设施、清除成品油、挖掉油罐和配套管道”;三是务必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业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且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擅自建设的;
(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4)未经省安监局批准、擅自设置的撬装式加油装置。
2、责令停产整顿:
(1)已经取得了立项批文但未经安全许可擅自建设的成品油加油站;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向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成品油的;
(4)没有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以致存在安全隐患的。
其中安全许可手续不全但能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限期补办安全许可相关手续。逾期仍不能补齐安全许可手续的,纳入提请关闭范围。
3、责令限期改正:
(1)安全标识不完善、不准确的,自助加油配套设施应配未配的;
(2)未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安监部门的;
(3)应急器材配置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进行演练的;
(4)防静电设施损坏或不完善的;
(5)其他事故风险较小、不需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
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加油站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限期届满的,要及时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依法启动行政处罚;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四、专项整治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分级属地负责原则实施,乡镇安管办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社会投资加油站整治,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各地及中央驻地相关加油站的整治,并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办和验收。
专项整治贯穿20xx年全年,分为动员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验收巩固四个阶段。其中动员自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三个阶段一并实施,各地要在20xx年10月前完成前三个阶段的任务。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底是验收巩固阶段。
1、动员自查。各乡镇安管办按照县安监局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驻地企业根据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本企业开展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县安监局。
2、全面检查。各安管办在彻底摸清辖区内加油站分布和安全许可证照情况后,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治措施进行处置。
3、重点整治。县安监局将组织面上巡查组,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较为严重、安全生产条件普遍较差的地区,危险较大的作业环节和问题,作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4、验收巩固。县安监局对各乡镇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不予验收通过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各地要及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行之有效的做法,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非法违法建设经营死灰复燃、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反弹。
五、强化专项整治各项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刘庭科同志任组长,吴继辉同志任副组长,危化股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安管办主任为成员。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2、推动综合整治。各乡镇安管办要充分利用安委会办公室的平台,联合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好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注重工作实效。各地既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单位打“大会战”,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加油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特种战”,更要把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加油站当成“攻坚战”、“持久战”对象,对于不服从安全监管的企业,要上报县安监局进行集中整治。要把整治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从细微处入手,为加油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技术服务,用整改的实际效果说服教育加油站业主,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6
为迅速贯彻上级关于成品油整治的相关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隐患见底、措施见底、整治见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油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二、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加油站(点),民营加油站和农村便民加油点等已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重点打击不符合成品油市场和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经营行为。
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非法经营行为;
2.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汽柴油、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燃料油假冒柴油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行为。
三、工作分工
县局成立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由局长武涛任组长,副局长韩飞、王勇、王辉任副组长,各分局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分局:负责本辖区成品油整治的相关工作。一是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行为,侧重查处非法从事柴油经营行为;二是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成品油行为;三是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成品油行为。
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对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案件查处、指导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信用风险科:负责组织实施对超范围经营成品油或无照经营成品油的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标准计量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计量器具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质量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检验机构对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有关部门查扣的非法经营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局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收集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研究问题、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迅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专项整治联动机制。确保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确保检查过程有资料,有图片;确保边查边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严格依法履职,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站(点)等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经营车用柴油,应予调查处理。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的.,不论有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调查取证后统一移交应急管理局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分局是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具体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查通报,切实跟踪问效。质量安全科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专项督查,并通报整改情况。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做好专项整治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按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材料。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查,形成整治合力。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大队、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县局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163.com)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7
为加强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怀化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配合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风险,彻底整改隐患,规范安全管理,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积极配合商务部门严厉打击成品油“自流黑”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升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发证的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基础管理
1、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3、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完善,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
4、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
5、加油站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6、是否制定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二)现场管理
重点从油罐及附件、管线,加油机及场地,配电室,电气、防雷、防静电,消防器材管理,标识和警示标志等6个方面检查加油站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
三、时间要求
辰溪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股将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时间从2022年7月10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方法
专项整治聘请第三方安全专家参加检查,对照加油站检查表逐一逐项进行检查,严格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流动加油点,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处理,要及时通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落实好辰溪县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各企业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问题成因,诚恳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不找借口,不讲困难,不打折扣,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此项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三违”行为,整改消除加油站安全风险隐患。要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推动加油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移交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及流动加油点问题,通过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调度,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加油站、流动加油点,及时通报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强化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辰溪县应急管理局8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科。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8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邯郸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油站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月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市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和现场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
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
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
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
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29日-6月30日)。市局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制定本辖区具体检查方案。
(二)集中整治(7月1日-7月25日)。采取县(市、区)全面排查、市局督导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边查边改、严整严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市局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总结提升(7月26日-7月31日)。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监管和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做好加油站安全监管的有效举措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经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9日报市局。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认识,凝神聚力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加油站专项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各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周密安排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要督促加油站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动态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管控事故风险,同时要推动二级及以上加油站储罐储存数据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二)严罚重处,强化追责问责。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和责任人,严格依法处罚;对非法经营、建设的,依法关停整治;问题严重、违反法律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展迟缓、隐患排查不力的市局将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营造氛围,创新监管方式。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加油站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重点。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媒体曝光、群众监督等方式,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治隐患,营造加油站合法经营、员工规范操作的氛围。
(四)强化推进,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邯郸危化”工作群。即日起每天要将检查情况及处罚处置情况报XXXX@163.com,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危化处。市局结合县(市、区)上报情况和督导抽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9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市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手续;产权出让及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是否按期办理变更手续,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三)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相符,储罐位置及容量是否发生变化,停用的储罐是否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
(四)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五)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六)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合格证及操作证上岗;
(七)卸油、加油、检维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八)加油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及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
三、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区市检查、抽查和市局督查交叉进行的方式,时间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区市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局随机组织抽查督查。具体步骤为:6月1日至7月31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为区市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市局抽查和整改复查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市局将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近期各种督查检查情况来看,违法违规现象增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有滑坡和松懈情况。各区市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市要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各级检查、督查组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发现的隐患、下达的执法文书内容、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由检查组成员和被检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查。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各区市安监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上报相关情况,要有数字、有方法、有内容。10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局危化品科。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0
为切实加强我县加油站安全监管,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加油站。
二、整治内容
1、防爆电气安装使用情况。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
2、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作业防火区是否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相机”等标志;可能产生静电导致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禁止穿化纤衣服”、“禁止穿带钉鞋”等警示标志。
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地上储罐是否设置2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地下储罐是否设置1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一、二级加油站是否设置5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三级加油站是否设置2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
4、结算支付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加油机上张贴、摆放收款码等现象,是否存在加油工作人员将收款码随身携带,用于现场支付的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8日至10月10日)。
各镇(区、街道)对照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暂时停止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各镇(区、街道)结合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压实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镇(区、街道)要采取专题会议、走访宣传、主要负责人约谈等形式,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手机扫码支付新情况,逐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镇(区、街道)于10月22日前,将本镇(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复印件,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加油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1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四类场所、四大领域、四大根基、四类重点”,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消防基层基础水平和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呈下降趋势,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xx月xx日—xx日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四类场所”排查整治。
1.推进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巩固深化“大拆大整”整治成果和经验,于12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开展全面“回头看”,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突出隐患整改和技防提升,对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要结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浙公办〔xx〕144号)和五项改造提升措施,严格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应用,逐一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2月底前,完成整改;对高层建筑内的出租房,要全面整治擅自改变最小设计单元分隔出租等行为,并于11月底前完成整治;对厂中房、厂改房,要按照《温州市“厂改房”消防改造指导意见》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对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定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根据不同等级,落实相关的检查方法和频率。同时要强化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转型升级,推行“旅馆式”出租房管理做法,推广“安全管理”“统租管理”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12月底前,“两类场所”登记备案率达到100%,培育一批“旅馆式”出租房示范点。
2.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以商(市)场、医院、教堂、寺庙、民宿(农家乐)、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施工工地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冬防期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学区、社会事务办、住建所、经济发展办、安监所、卫计办、统战办、市场监管所等科室站所,要针对行业系统单位火灾防控特点,11月15日前,召开各行业条线的冬防工作会议,实施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行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自我管理水平。
3.推进腾空房、拆迁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按照蒲岐镇“七大”消防安全重点领导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当前腾空房、拆迁房火灾频发的现状,将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纳入监管视线,特别是对不能立即拆除的建筑,应及时腾空可燃物、封堵门窗,并在腾空房、拆迁遗留房的集中区域设立微型消防站,落实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巡逻巡防措施。
4.推进易燃易爆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组织对我镇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11月底前,要组织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12月底前,易燃易爆单位全部完成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易燃易爆单位应急预案,落实“一厂一策”要求,12月底前,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全面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二)突出抓好“四大领域”专项治理。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认真分析总结前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成效,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要完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对于维修资金总额的5%不满足整改要求或资金难以保障的,要督促明确整改责任,强化资金保障;12月底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低于xx%;对排查出的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要组织相关科室(站所)和建筑产权单位研究论证,逐一制定方案、落实资金,立即开展整改。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12月底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组织专业力量,对村居、住宅小区、文物古建筑的电气整治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按照“政府补一点、部门贴一点、户主出一点”的'原则,推动居(村)民家庭及时更换、改造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安装“漏保”装置。供电所、住建所、边防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所、消防站等站所要根据各自职责,合力推进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集中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
3.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纳入物业管理以及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的常态化检查内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执法打击和警示宣传力度,持续推进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管控的通告发布、禁停标志张贴。坚持疏堵结合、源头防控,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内容,加大经费保障,科学合理布局。12月底前,对居住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企业集团宿舍和居民住宅集中区域要建立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专人看守、巡防巡查”措施。
4.推进政府挂牌火灾隐患整治。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紧盯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市级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11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挂牌的原则,继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排摸,年1月上旬前,论证判定一批新的镇四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地排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不少于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不少1处。
(三)全面打牢基层基础“四大根基”。
1.固化重大活动(节日)安保巡防驻守机制。要进一步总结固化十九大消防安保经验,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发动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微型消防站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巡防。在重要时段,启动火灾及隐患每日督查、通报、研判机制;对于居住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不放心区域落实“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2.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要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用电”建设,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全面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2月底前要完成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任务。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建设,12月底前,8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纳入平台管理,xx%的火灾高危单位推广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APP。全国“两会”前,督促各类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12月底前,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全面完成消火栓建设任务,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综治办、社会事务办、住建所、消防站等站所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村(居)”创建达标验收,综治办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至少组织村(居)集中开展2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4.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要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新建、配齐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要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一批小型消防站,并落实小型消防站建设的规划选址、土地划拨、经费保障等,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四)有序推进“四类重点”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村居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消防宣传示范村居,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村居消防宣传大使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落实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确保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组织各职能站所、镇属各科室、派出所消防民警和驻村干部、村居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
2.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在镇公众微信号、公开宣传栏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镇消防曝光台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3.开展提示性宣传。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畅一懂两会”教育,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宾馆客房电视和平安视频网等户内外屏媒资源,将消防安全提醒、常识字幕、公益广告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等纳入滚动播放内容。
4.开展重要节点宣传。各有关科室(站所)要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车站码头、村居及商场市场、学校、企业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村居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11月8日至10日)。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1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消防安全。12月底前,镇政府将结合消防安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各村(居)、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及时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镇里将在全国“两会”结束后,适时组织开展抽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本地火灾防控重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科室(站所)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有关科室(站所)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统筹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我镇要广泛发动基层站所、驻村干部和网格员对辖区网格内的单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台账;各有关科室(站所)要牵头开展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有关科室(站所)要严格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蹲点督导,确保实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两类场所、高层建筑和人密场所发生火灾的要实施责任倒查,未排查到位或者隐患未整改到位发生火灾的,一律倒查连片领导、驻村干部和网格协管员和职能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镇消安委将牵头开展火灾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审定,严肃事后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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