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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重点车辆管理调研报告
在当下社会,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速上重点车辆管理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天坐客车回大队,客车司机在高速上超车,走应急车道,上下客等等违法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当时就想“当交警的我们该怎么去管理好自己辖区的重点车辆?”秋冬季节恶劣天气即将来临更加要注重重点车辆的管理,下面结合当前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客运车辆管理现状
(一)运营机制。过去道路客运由国营专业客运企业独家承担,由于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能较强,各项制度措施配套完善,客运驾驶人的学习教育和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有力畅行。当前客运公司大量的挂靠车、承包车与客运公司的关系仅限于一纸合同,客运企业对名下车辆根本无力制约。车辆的控制权实际上完全控制在经营业主手中,其车辆保养、上下乘客、线路选择、驾驶人安排等完全由业主一手操办。而经营业主往往是个人、家庭或者联营车队,其关心的是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如何让这一趟装满客人,如何逃避检查和处罚。特别是在节假日等客运高峰时期,在利润的刺激之下,驾驶员为提高效率,满负荷运转,将乘客的生命置于“疯狂的车轮”之上。这样,客运企业辆的制约基本丧失。
(二)道路通行能力。近年来高速公路里程实现了较快增长,但是,仍然跟不上人、车、物不断增长的需要。以第一大队为例,遂川辖区逢节必堵,而且年久失修,部分路段经常需要封闭施工,严重影响通行效率。车流通行高峰期,收费站及服务区等位置容易出现交通瓶颈,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堵塞。
(三)客运驾驶人。随着交通运输兴起,客运车辆驾驶员队伍日益增大。多数客运车辆驾驶员存在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由于没有对交通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学习,客运车辆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没有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我要求,从而导致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甚至导致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当一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贪图方便,在高速公路上直接乘坐过往客运车辆,对客运车辆存在人货混载、超员、超速也视而不见。在客运高峰时期,有的乘客竟然主动配合客车驾驶人逃避交警检查,甚至还有个别群众在交警查处客车超员违法时,帮车主、驾驶人说情,甚至起哄阻碍交警正常执法,根本就没有把交警查处客车超员交通违法当作是保护其交通安全的执法行为。
(五)交警部门管理现状。交警部门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很大程度还停留在依靠路面巡查与定点检查上。随着各种科技设施的投入,成效较为明显。但是管理手段仍显单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大部分高速公路上还没有做到视频监控、测速系统的全面覆盖;警力增长与车辆和违法行为的增长不成比例。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取证和打击难度大,证据收集与认定上较为困难,往往难以发现和查处,从而留下安全隐患。
(六)社会管理格局。一辆客运车辆需经历多个部门的管理、监督与审批后方能投入运营,但现状却是各级各管理部门各自为阵、各自收费、各自审批,大管理格局无法形成,使得公安交警部门“降压交通事故”这一第一工作目标无法顺利完成,没有形成社会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防治客运及重点车辆交通事故的统筹局面,客观上导致了客运车辆疏于监督管理。
二、加强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应对措施
1、加强客运车辆驾驶员、车主等相关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安全宣传是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我们要积极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结合当前开展的计划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车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定期安排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并通过播放专题光碟、分析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具体案例等多种方式宣传各类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引导客运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客运企业自身也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时刻为客运车辆驾驶员、车主敲响安全警钟,做到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二是要求民警在查处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时,不能停留在简单的罚款和纠正上,要通过有针对性地教育,使驾驶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性;在对客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教育的同时,要充分调动车上乘客的安全监督意识,鼓励乘客主动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从而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
2、强化客运车辆的联合管理。一是交警部门与客运企业要建立客运车辆管理台帐,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资质、交通违法状况及车辆的安全设施状况、行经路线、发车时间等基础信息进行详细登记,详细掌握客运车辆具体信息,便于联合管理的开展。二是落实客运车辆抄告制度。以季度或年度为期限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的客运车辆及其驾驶员进行抄告通报,并将受抄告通报的驾驶员及车主作为重点对象,敦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忧患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3、强化客运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交警部门要联合安监、交通等职能部门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开展车辆检查工作,对病车、报废车、安全设备不达标的客运车辆禁止上路,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要严格要求客运企业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客运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
4、强化路面巡逻力度。交警部门要结合自己辖区实际,制定有力措施,一是科学调整警力及巡逻时间,把警力向一线倾斜,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逻频率,有效加强对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及时消除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二是适时开展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交警部门应结合客运车辆的交通特点,适时开展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依托收费站、服务区、省级卡口等对客运车辆进行逐车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5、科技强警,增加高科技装备投入。由于交警部门警力不足,要想实现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安全全天候监管模式,还需借助科技力量。要借助雷达测速仪等路面自动监控设备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行驶、占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实现高速公路全程或重点路段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有效拍摄取证,有力打击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