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3-08-10 17:30:09 海洁 报告 我要投稿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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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通用9篇)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1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xx〕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救灾资金使用合理

  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都按照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

  2、救灾资金账目清楚

  经过我镇对20xx年来所有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

  3、救灾资金的申请发放程序健全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及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

  二、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20xx年来我镇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资金共计61万元,分别为:《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6号)下拨我镇13.4万元资金(其中:受灾户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转移人口需救助资金4万元、倒塌房屋重建补助资金4万元、严重损房维修补助资金0.4万元、其中倒损房屋重建维修补助资金4.4万元已退回)、《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103号)下拨我镇17.4万元资金(其中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受灾严重损坏房屋维修补助资金1.4万元)、《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5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14万、《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5万,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下发的文件未采用正式红头文件发文,存在一定的不规范。

  二是救灾资金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资金时标准还不够准确具体。

  四、自纠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救灾资金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2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3

  根据县民政局、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及会议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社事办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xxx镇20xx-20xx年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二、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我镇救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县上有关要求坚持本人申请,村社评议及镇统一研究,有关领导审批,社事办开出三联单,由财政所统一发放的申领程序,将救灾资金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经过领导小组成员对20xx至20xx年救灾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清理后,发现xxx镇救灾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20xx年收到救灾款20.3万元,到目前为止,总计使用救灾资金20.3万元,剩余0元。

  三、存在的问题

  未完全按照规定在救灾款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成。

  四、改进措施

  针对救灾款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我镇将进一步规范我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县民政局的`要求,坚持书面申请,村民民主评议,镇集体审批和本人领取的原则,及时把救灾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灾民手中。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4

  根据中共xx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县抗旱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x纪发[20xx]53号)的通知要求,我乡认真对从20xx年6月以来由县下拨各项抗旱救灾资金展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乡纪委书记兰锋为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古纪发[20xx]53号文件的检查内容要求,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二、抗旱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旱情发生后,xx乡财政所截止9月止,共收到县拨付抗旱经费19.5万元(其中7.5万元用于场镇应急水源建设)、单位和个人捐款32820元,共计227820元。除应急水源建设资金7.5万元,其余抗旱资金分别拨付各村,拨付xxx640元;拨付xx村、拨付xx村3.4万元;拨付xx村1.6万元;拨付xx村0.4万元;拨付xx村0.3万元;拨付xx村0.1万元;拨付xx村2130元;主要用于铺设饮水管道、架电、送水等项目建设;拨付岩寨村37750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架设抽水电线、购买管道等;拨付敬老院2480元,专项用于抽水;拨付樱桃村2.8万元,专项用于新建水池、抽水等;拨付xx村12685元,专项用于找水源供应xx场镇、架设水管、新建水井;预付场镇应急水源工程款4万元等。

  市审计局、县政协、县工商局分别向受灾较为严重的xx村、xx村、xx村捐款1万元、0.7万元、0.3万元。共计2万元,其中xx村1万元、xx村0.5万、xx村0.5万。主要用于购买水泵、水管和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质管理使用,使其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切实解决当前的旱情态势,我乡始终结合各村旱灾情况,按照先保民后保苗、先人饮后灌溉、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及时将此资金拨付至旱情严重的村。并对拨付过程进行监督,要求所涉及的单位和村要在使用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张榜公布等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5

  根据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安排,为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维护群众的利益,决定在全县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广大受灾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救灾专项资金的安全,进一步促进救灾救济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管理要规范、运作要合规”的要求,结合我县每年开展的救灾资金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起,从制度上规范,切实加强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治理、监管,强化审计和监察,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地发放到位。真正发挥资金应急济困作用,全面提高救灾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水平。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等行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保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实现,维护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成立县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和纪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救灾救济股长、财务室出纳和会计为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由救灾救济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布置工作,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督查、检查、通报、制定整改措施等方式,推进救灾专项资金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按期完成。

  2、建立责任制。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要形成县民政局抓督查,乡镇民政所负责,逐级对下监管,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县级重点对乡镇救灾专项资金监管,乡级监管村级。县级机构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当地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县级将不定期组织对乡、村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抽查,对发现问题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治理内容与重点

  这次重点治理对象是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使用的救灾专项资金,尤其是乡、村两级救灾款物,在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相对较多,是此次治理的重中之重。此外,由于今年发生雪凌和四川地震特大自然灾害,各乡镇民房恢复重建任务重,因此在治理过程中,要对恢复重建进度的进行检查。其治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救灾资金的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情况。救灾资金接收制度是否建全;手续是否完备、帐目是否清楚;拨付程序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额到位;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健全。

  (二)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救灾资金是否严格遵循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是否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的原则;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下拨救灾资金运作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沉淀、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

  (三)救灾资金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数量公开;是否做到及时张榜公布,接受行政、社会、群众、舆论的监督;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健全。

  (四)雪凌灾害和“5.12”地震民房恢复重建完成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资金管理文件。我局先后多次下文要求对救灾专项资金加强管理。5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鲁民字200830号),7月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鲁甸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民字200831号)。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08年冰雪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鲁财社20081号)、《关于下达地震灾害中央救灾应急经费的通知》(鲁财社20082号)、《关于下达地震灾害中央救灾应急经费的通知》(鲁财社20087号)。上述文件通知对我救灾专项资金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是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遵循的原则。

  2、动员部署(2008年8月至8月中旬)。成立鲁甸县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及联络员会议,研究制定全县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前期的准备工作,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已作要求和初步部署。

  (二)自查自纠(8月中旬至8月底)

  各乡镇要对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当地纪检、财政部门配合下,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不能及时纠正的应作出专门说明。各乡镇应于8月30日前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上报鲁甸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三)督促检查、查处通报(9月)

  县民政局会同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按照省上部署,对乡镇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分别与联合等方式进行调研和抽查。乡、村两级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抽查的重点。县里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分析成因,督促基层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县级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及时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制度,总结整改(10月)

  各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四项资金”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昭政纠办发20084号)、《关于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的通知》(昭民发200854号)和《昭通市财政局昭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昭财社20082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民主监督,确保救灾资金按时、足额、安全、有效运作。

  (五)总结报告(10月底)

  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小组对全县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全县治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民政局。

  六、相关要求

  在实施救灾资金专项治理过程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加强协调与各负其责相结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尽快完善救灾资金、捐赠物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的内部监控,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依法公开救灾资金、捐赠物质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所有信息,以便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三是专项审计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要联合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健全制度与严肃纪律相结合。通过监管发现和纠正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制度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派驻民政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既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又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的职责。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6

  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7

  为进一步管好各种财政补助资金,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管理,并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万财监督[20xx]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为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害重建资金能真正落到实处,杜绝腐败现象和专项资金挪用情况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以镇长高涛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王涵生同志为副组长,财政所、党政办、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监察领导小组,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责任落实,兑现迅速

  我镇自“5.12”发生以后,重建户32户,共发放资金52万元;危房加固32户,共发放资金13.7万元;灾后群众生活困难补贴7.26万元。共计发放资金72.96万元,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卡直发,由民政办监督。所有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未出现截留、挪用现象,资金兑现按时、保质保量。

  三、政务公开,强化宣传

  为认真落实灾后重建政策,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强化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四、层层上报,严格把关

  申请享受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扶住的群众,必须由自己先写申请,村(社区)推荐,再上交到镇民政办审核,最后统一上交到市民政局,审核办理。层层上报,严格把关。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8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xx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xx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xx年1月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xx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9

  一、资金概况

  我局于20xx年通过财社〔20xx〕78号文件下达20xx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2万元;20xx年财社〔20xx〕2号文件下达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1万元;20xx年财社〔20xx〕12号文件下达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地方财政纳入预算救灾资金2万。

  (一)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救灾资金是通过单位填制专项拨款单后再经财政各股室审核,政府分管和主管县长签字后才拨入大平台账户;单位用款是按月下计划,财政审核后报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二)资金申报相符性。

  救灾资金申报内容是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xx年12月救灾资金到位12万元,20xx年到位101万元。

  资金管理上是通过财政局审核后拨后进入民政局的大平台再支付给受灾户和购粮户,依据是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与预算相符。

  (二)资金财务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款使用管理制度。一是救灾预备金制度。二是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制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重点要保障因灾自救能力较差的灾民,做到“五优先”,即:做到重灾户优先、受灾特困户优先、受灾优抚对象优先、受灾五保户优先、受灾残疾户优先。三是申请、拨付和审批制度。四是检查和监督制度。五是使用情况报告和核销制度。六是公开公示制度。对所有下拨的救灾资金在区政务公开栏、县民政局每月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公开公示,乡镇的救灾款物发放在乡、村两级公开栏予以公开,从而扩大公开的范围,接受来自各界的监督。在财务管理上救灾资金是专款,做到专款专用,按时足额转入受灾户个人账户,未出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处理帐务。

  (三)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在救灾资金使用上,财务室按报账程序及时足额兑现资金。

  三、资金使用情况

  救灾资金截止20xx年8月发放春荒粮134900斤,金额317015元;发放冬今粮118900斤,金额285360元。发放房屋受损户及因病因灾人员生活补助及救济费158555元,截止20xx年8月底救灾资金结余369070元。

  四、资金效益情况

  救灾资金政策的实施,解决了受灾群众温饱问题;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按时发放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的燃眉之急,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

  (一)救灾资金问题越来越突出。一部分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处于低保边缘,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因灾、因病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财政投入有限,社会救助能力的薄弱,救助不能及时解决。

  (二)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公开公示程序。因救灾资金量少,涉及面不多,个别村存在公开公示方面做得不够规范。我局会进一步跟踪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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