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2-08-08 09:50:30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供货合同范文集锦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货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供货合同范文集锦8篇

供货合同 篇1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

  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供、需双方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供方根据需方的实际需要为需方提供相应的材料或设备;

  2、质量标准一般定义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需方对实 际供货有特殊要求时,需给供方提供的清单说明,供方保证同等产品、同一个地区价格给需方是最低、最优惠价,如发现同等产品、同等质量价格比其他供应商高的需方有权力终止供货协议;

  3、供货方式:供方讲所需设备或材料的清单提供给需方,需方收到清单后根据设备或材料的清单给需方报价,确认无误后供方方可给供方供货;

  4、货物运输方式和验收:运费由需方承担,送到供方指定地点,需方对供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因质量问题供方条件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

  5、付款方式:需方按供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签由供方提供的送货单,每月25号后供、需双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方均可向供方汇款;

  6、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3

  需 方:

  供 方:

  供货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需供双方就本钢筋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和价款

  本合同标的物为: ,标的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合价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钢材供货清单》。

  标的物单价为: 元吨,数量为: 吨,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本合同所称数量和总价款均为暂定,最终数额根据进场量,据实结算。 本合同所称价格均为落地价,包含按本合同文件要求完成标的物的生产加工、运输、装卸、验收、试验、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工作及其他为达到需方使用要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若本合同中无特殊说明,则各项价款均以人民币定价和结算。

  钢材生产厂家要求:应是 钢厂的产品。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质量标准:供方向需方所供产品必须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 以上标准均指供货时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供方保证其提供的标的是全新的、优质的、无损的、未曾经使用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和法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标的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在寿命周期内使用良好。

  3、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149

  9.1-;

  (2)热轧光圆钢筋 GB149

  9.1-;

  (3)热轧带肋钢筋 GB149

  9.2-。

  第三条 交货条款

  1、 交货时间: 。

  2、交货方式: 。

  3、交货地点: 。

  4、供方应随货提供以下文件,作为供、需方以及需方相关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检验、验收的依据(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货物出厂合格证明书;

  (2) 货物出厂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3) 其它相关的资料。

  5、需方在交货地点签收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供方承担,需方签收标的物后风险由需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条款(包括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

  1、验收方式:由需方、监理公司、需方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检验并书面确认。

  2、验收期限:标的物运到需方指定的地点卸货后 个工作日内。若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在上述期限内组织验收的,视为合格。

  3、验收结果确认方式:根据国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国家法定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4、需方就验收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检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提出异议。

  5、标的物内在质量不符合约定或相关标准,以及只有经使用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需方应在发现质量问题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第五条 计量方法

  1、计量办法:线材、盘螺钢过磅;螺纹钢理论重量。

  2、是否允许标的物有合理损耗: 。

  第六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 原厂包装、带标汇牌、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2、包装物回收:不回收 。

  3、包装应保证标的物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时间

  1、本合同以转账电汇现金支票形式结算。

  2、本合同附件所列仅为供需双方本次供货或采购计划,双方结算时以实际进场量为准(结算单价按合同附件所列单价)。

  3、货款支付:(按照批次)货到需方指定现场,经三方(甲方、监理、总包)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至本批次货款总价的 %;剩余 %货款为质保金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无息付清。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供方义务

  (1) 供方负责根据的需方的订单,按时按量的将标的运输到需方指定的地 点卸货;若标的物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 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利用的,供方负责在 10____日内包退(包换、包修);供方应对所供标的的产品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因运输、包装不当及其他原因造成标的受损的,供方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方应对所供标的的产品质量负责;初检合格,招标方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如初检不合格,中标方应指派有关人员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会同招标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重新取样复检并负担有关费用。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中标方未派人处理的,招标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处理,其费用在尾款中直接扣除;复检仍不合格,中标方除无偿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外,并负担由此可能给招标方、施工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连续两次产品检验不合格,招标方有权退货、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因此给招标方带来的损失。

  (2) 供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加工、运输、装卸、验收、试验、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及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合同和相关招标文件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4)标的物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 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2、需方义务

  (1) 因需方原因中途退货的,需方应提前与供方协商,供方同意退货的,需方无需偿付供方退货部分的运费;供方不同意退货的,需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2) 按照本合同

  第七条

  第三款之规定及时向供方支付合同款。

  3、双方义务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等转给与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士,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 因供方原因在合同工期内无法完成或因质量问题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供方应支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万分之二 的违约金。交货时间逾期5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如果需方发出索赔的书面通知(或传真)之日起 天内供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需方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超出部分有权追偿,同时需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2、需方的违约责任

  (1) 需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供方支付货款。需方延期付款的,应向供 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每逾期____日需方应支付延期金额的万分之二;

  (2) 需方若无正当理由拒收供方运送的货物或代运的产品,需方应承担因 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十条 质量保证

  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 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年限: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供方自身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均不视为不可抗力。

  2、供需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税费承担

  法定费用、税项如法律规定由需方代缴,需方代缴后有权向供方追偿或直接从货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的组成和解释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中,需供双方有关材料采购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

  2、本合同书;

  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本合同依据招标订立)或合同条件约谈记录(如果本合同依据议标订立);

  4、质量保修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和(或)样品。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供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可由供需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章):

  供方(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xxx幼儿园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了保证园内幼儿的身体健康,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我园幼儿食品的安全卫生,结合我园实际,特与食品原料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供应日期: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

  二、供货品名:□蔬菜类 □粮食类 □猪牛肉类 □鸡鸭肉品类 □调味品类 □食用油□水果类 □豆制品□点心类 □奶类□蛋类 □海鲜类

  三、交货地点:**********幼儿园

  四、供货事宜: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证件,具有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货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不得掺假。

  2、幼儿园食堂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3、食品原料供应点要有充足的货源,且数量多,品种全供食堂选择。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幼儿园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斤两准确,按量供应,保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假帐。不允

  许有关人员以公代私购物。保证按质按量按时送货,不得随意更改菜单。不准私自给园内任何人好处,严禁损公肥私。送货时按要求经过食堂验收,不得直接入伙房。

  4、食品采购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食堂意见,自觉接受幼儿园的监督管理,保证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若出现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受害者的经济赔偿、相关部门罚款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依法办理解约事宜。

  5、幼儿园食堂管理部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教育和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到定点单位采购食品。定期组织对食品采购点进行评估,如不履行协议,幼儿园单方面有权终止协议。

  五、付款方式:甲方每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每月三十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完成清款手续,甲方于乙方清款单据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付款。

  六、本合约未尽事宜,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乙 方:负责人: 负责人:

  联络电话:联络电话:

  年月日 订立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战略合作事宜的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下协议有限公司简称为甲方;供方简称为乙方。

  一、合作的具体事项

  1。产品价格

  乙方应提供诚信的价格给甲方,并传真报价单给甲方签字确认。如发生价格上浮,对于新价格,应在甲方同意并书面回签后15天生效。如发生价格下降,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实施新价格。如未能及时通知,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前6个月内所采购之该产品以目前市场计算。以上产品所产生的差异金额,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除。

  2。订货要求

  双方约定:甲方以电话或传真或E-MAIL方式将订单发送至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必须确认交货期并签单回传给甲方以示确认交期。不回传视为乙方不合作。甲方将视情况减少给乙方订单的配额,甚至终止合作关系。

  3。乙方生产(或者乙方的第三方合作商)

  ①乙方必须按照与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和检验产品,并且生产的产品的品质不能低于行业标准。

  ②乙方提供的产品要符合环保要求和对人体健康无害,特别是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害化学品目录现行规定符合,禁用的及有害的物品必须事先全部详细说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③乙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所有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海关法、环境保*等。

  ④乙方必须在该产品的行业规定有效期限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包括自产/代理)给甲方。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或由甲方售予给客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附带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交货管理

  ①乙方依确认的日期将甲方订购之产品按甲方的具体通知要求(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送至甲方指定地方。停水、停电、人员不足、设备损坏、堵车等不能成为延期交货的理由。未经过甲方的允许,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分批交货(送货),乙方送货给甲方未经甲方要求应该在乙方正常工作的时间内。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将按订单商品总额之3%/天收取乙方违约金,如果3%的违约金低于500元人民币/天,则甲方按500元每天收取。

  ③乙方送货时必须随货提供本批次货物的且已经判定合格的QA检验报告。④不良品、短装、补货、换货等,乙方都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处理(除非确认无法做到,并且在可挽回的时间内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5。收货标准

  ①甲方收到乙方所供应之产品后,由仓库暂收货物和QA检验报告并由仓库部门在甲方的到货送货单上填写实际收货数量,品名,规格等。并将单据和货物一起移交品管部待检,经甲方品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待检货物方可入库。但是乙方的货物甲方收货时和收货后的IQC检验均进行的是抽检,不能保证完全发现数量的短缺和品质的问题。因此如果后续发现乙方有短装现象将按照甲方最后实际清点和挑选的数量结算。

  ②乙方送货时,产品项目不在订单上,产品数量超出订单数量部分,产品外包装破损,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标示不符等情形甲方无法收货。③乙方应该把质量放在首位,与甲方的相关人员保持沟通,防患于未然,不能为了提高效率和减低成本而影响品质。

  6。退货及补货

  ①甲方以到货、退货通知单或者电话、E-mail(通知乙方退货、乙方收到甲方的退货通知后必须及时补货,退货后如果乙方补货的时间不能满足甲方生产交货期则甲方可以取消本次的订单,并且乙方须承担不能按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需要另行补货的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以将损失减到最少。所退货物乙方必须按照退货通知日起5个工作日将退货取回。否则甲方将自行处理乙方的货物,并且不支付货款和废物处理所得款项。

  ②经检验后如果合格品不够,并且甲方需要补充货物,则乙方须在订单约定的交期或者后来重新约定的交期内补充足额的合格品。以免影响甲方出货,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延迟交货的相应直接和间接损失。

  7。赔偿准则

  ①一切由于乙方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产品品质问题,延期交货而产生的甲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以及第三方人员或者财物的损害),而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均应该承担及做相应的赔偿。该条所指的乙方责任,包括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的有心及无心之过。损失指直接和间接损失。各种损失包括但是不限于以下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项目。为了保证到货日期而产生的空运或者快递费、客户罚款、客户取消订单的损失、客户退货产生的相应费用,产品品质问题导致的甲方或者甲方客户及其它第三方的人员和财物损失,为了让客户不取消订单做的降价让步,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而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②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对乙方的任意一笔或者多笔应付货款中扣除乙方赔偿给甲方的各种款项,乙方的违约金等(货物发生后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甲方客户退货,一切损失有乙方全权负责)。

  ③乙方严禁私自给予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货款回扣、送礼及请客吃饭等不良行为;如涉及到*受贿一切行动的,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直接在未付款全部金额扣除50%或者以上。(甲方直接或间接相关人员是:直接人员是指甲方的采购人员,生产品质人员,管理人员等;间接人员是指非甲方工作人员,但与甲方相关人员有利益关系)。

  9.对账和收款

  ①双方约定,乙方财务人员每月30日之前将对账单提供给甲方。经双方财务人员确认货款总金额无误后,由甲方财务签字确认回传后方能生效,并按双方约定的付款周期给予付款。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对账或未能及时提*等。则货款顺延至下个月,对此所造成之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付款形式视甲方具体情况而定(网上转账,转账支票,汇款,承兑或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乙方)。

  ②甲方应该按照约定的付款期按时付给乙方,乙方持甲方签字确认之盖有我司收货章作为请款凭证。如乙方不慎将货单丢失,应出具乙方证明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付款。

  ③双方协议,因产品在交货时不能每箱开验,甲方在交货后开箱如发现质量问题和短货问题,将会通知乙方,并且在结款时扣减短货、退款、挑选特殊的费用及赔偿和罚金。

  ④乙方应尽量固定收款账号及接受我方电脑转账以防货款被冒领,否则应该固定某人到我司收款。收款前应该将有收款人身份证及照片等。详细资料的收款人确认函交我方财务,确认函必须有乙方的公章及总经理签字。收款人收款时应该带乙方公司的收款委托书和收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原件复印件给我方查验。乙方如果有与我方联系过的工作人员离职或者岗位调动应该书面通知我方财务人员,若未能尽到通知义务而引起的我方错误付款,所以责任乙方承担。

  ⑤乙方应该在与甲方对帐,开发票给我司之后再能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⑥乙方给甲方帐期为天,即,货款到期如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的,可以让乙方申请廷期付款,但廷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货款按约定期期超过15个工作日甲乙还未能付款给乙方的,则每天另交违约金0。3%。

  三、合作终止:

  ①乙方如果不想再供货给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前至少2个月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使甲方能有足够时间找到替代的供应商。

  ②双方关于产品质量退货、返工、价格赔偿等生产纠纷暂未能达成一致不能成为乙方立即拒绝为甲方供货的理由;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乙方可以提出于2个月后终止合作。

  ③乙方为甲方开模具、开发产品、提供产品,如果不能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双方协商不能达成新一致而导致该合作项目终止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已经收取的订金,货款都应该在当实初协议完成时间后的五个工作日如数退还。

  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本协议原件共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将具法律保障。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

供货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产品规格型号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第二条产品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方法、费用负担及付款方式:

  1、 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工地现场交货;在交货地点,由甲方接货人签名接收货物并提供设备货物储藏仓库或空间。

  4、 运输费用(含运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 设备吊装费用另计。

  6、 付款方式:(1)、现金 (2)、转帐支票

  第三条乙方中央空调设备到货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甲方现场验收合格,签收认可。

  第四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甲乙双方商定:20xx年 月日之前,甲方所需设备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安装工程费用另计。

  2、中央空调设备质量符合厂家提供的产品设计说明书上的要求及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若涉及设备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甲方未能全额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中央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第五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固定价价款);

  2、本合同中央空调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设备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甲方未付清中央空调设备全款以前,中央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

  3、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不含设备吊装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除合同第六、九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2、乙方无故拖延交货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15~20天向乙方订购中央空调设备(厂方供货周期的原因);

  2、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中央空调设备款,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中央空调设备,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4、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5、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而且交货期顺延。

  6、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进行验收而造成的延误;

  (4) 甲方同意的供货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中央空调设备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 设备自验收之日起,保修期为整机保修期为壹年(由厂家提供);

  在质量保证期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2.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中央空调设备使用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服务内容与方式由使用方和乙方另行自愿签定合同予以确定。

  第八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1、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生物质颗粒燃料指定供应商,在甲方采购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工程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在协议期内均采用乙方提供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2、乙方产品不能满足甲方的设备使用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市场上其它公司产品。

  二、采购订单签订方式

  1、甲方根据燃料消耗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所需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后,以订货单形式通过传真告知乙方;

  2、乙方收到传真后,核定单价、总价后回传甲方,甲方确定后领导签字确定发货。

  三、供货价格

  1、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长期性,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将按年度定价。

  2、乙方保证在同一销售区域内提供给第三方的价格不得低于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如发生第三方价格低的情形时,甲方自动享有第三方相同的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生效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是如果价格下降,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赔偿三倍差价。

  四、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1、热值

  生物质颗粒燃料发热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一般为4500千卡/kg)。

  2、纯度

  生物质颗粒燃料,主体为纯木质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剂及添加剂,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含水率(%)<10;密度(kg>1、12;灰分(%)﹤1、5;全硫(%)﹤0、03。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泥土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燃烧后无结胶。

  3、其他

  燃烧率>=99%,热效率>=87%,排黑烟度(林格曼级)<1(指不能有明显可见黑烟),排尘浓度<=80mg/m3

  4、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时间不超过双方约定的供货期。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方式为:汇款方式支付。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其每批金额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处提取或承担物流等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同时,如果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准确,而乙方发错产品,则由乙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因制造、质量、运输等原因,引起生产上的所有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降价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补偿三倍的差价。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8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向乙方购买监控设备及附材,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设备清单(甲方要求增加的设备除外)。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要求,售后服务

  乙方向甲方供应适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

  第三条 交货和验收

  1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

  2 交货验收方式: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组织安装与调试。甲方应派遣有经验有能力的工程师检验其设备和工程的质量和指标。.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工程总计 元整。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预付货款的 %合计:元,产品验收,安装完成后甲方向乙方结清货款的 %合计: 元.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

  2、 验收时间:收货后当场验收货物。 验收标准:

  (1) 符合甲方的厂地环境要求;

  (2) 单证齐全,产品合格证;

  第六条 后续的服务和保修

  1、甲方承担线路调试所需的设备及附材购置费。

  2、乙方对其销售的产品提供一年保修,对工程所涉及的线路及设备保修期限为自交工之日起一年。(硬件保修一年,人为损坏无质保),对保修范围内的硬件,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3、对于恶列环境所造成的网络不通或其他网络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对于此类故障乙方可以配合甲方进行维修及维护工作,但要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过失,未按计划进度或质量实施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支付数额为项目总价款3‰违约金。

  2、 在实施安装调试期间,甲方人员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使用设备,致使设备损坏,造成乙方工作停滞或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如甲方未能按期履行付款合同,逾期支付项目总价款的3‰的滞纳金。

  4、 在系统运行后,若系统具备的功能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5、 由于甲方延迟支付各款项或违反合同其他条款,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系统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第九条、技术风险承担

  1、 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经双方认可,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 乙方对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系统运行不正常,其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⑴非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软件而造成的系统故障,乙方概不负责,如更换备件等应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⑵甲方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说明使用,造成系统运行不正常。

  3、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1、 凡发生与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有关的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在长治市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2、 本合同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20xx-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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