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供货合同锦集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货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货合同 篇1
出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4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无机保温材料(以下简称保温材料)供货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建筑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开州公馆
2.工程地点:新城安康片区
3.建设单位:汉丰湖房地产公司
第三条: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10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第二条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货款结算方式:每月月底结清当月货款70%,外墙保温完工后支付总金额的80%,甲方组织工程预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保温材料无质量事故后,甲方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乙方。逾期未付款的,应当每日按货款总额的千分之 二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应当出具材料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如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4)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四条:运输方式、费用建筑保温材料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其运输费、下车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向开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开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 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需方):_____乙方(供货商):
本学期由_____为甲方食堂供应_____。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确保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必须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蔬菜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进行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蔬菜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蔬菜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蔬菜价格按照批发价或优惠价确定。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执行时间为一学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经营负责人签名: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临武县盛达超市文昌路店,猪肉的供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销售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每日必须按甲方的定单量供货,乙方每日所供猪肉超出订单量50斤,甲方有权拒收超出部分,如乙方每日所供猪肉低于订单量50斤,甲方有权处罚乙方200元每天。
三、乙方所供猪肉,每头猪只能有一副下水,如乙方乱搭乱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乙方所供猪肉出现半边猪肉时,第一天不搭下水,第二天搭整头猪的下水,但第一天的猪和第二天的猪,大小应该相差50斤之内。
四、乙方所供猪肉中猪肺不按重量计价,按每头猪肺10元计价,如猪肉供货价格跌到9.5元每斤以下,则猪肺按8元每头计价。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必须提供猪肉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
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价不得高于临武其它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须第三天及时降价。否则甲方按市场价格的5倍扣除差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升,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涨价。
八、乙方不能与盛达超市城东市场店,猪肉供应商合伙、联营等,如发现有以上现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货款和押金。
九、乙方供货前需缴纳20xx元押金。如乙方违反以上协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货款和押金,并取消合作。
十、甲方每天下午给乙方核帐,第二天结前一天的货款,如有特殊情况可延缓。
十一、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即日起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时间:时间:
供货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协商内容如下:
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乙方为甲方提供蔬菜类产品约50种左右,供货价格乙方承诺在成本价格上加价0。2元公斤0。4元公斤,必须保证为市场最低供货价格。
2、乙方必须保证供货产品的质量,对形状严重不规则、霉烂、不新鲜等可能会影响销售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进行相应折扣收货数量及价格。
3、甲方保证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公斤(非单品采购量);若低于100公斤,每发生一次甲方需支付乙方10元运输补偿。乙方承诺每次订货量配送到货率不低于98%。
4、甲方需在进货前____日的下午16:00前向乙方提供进货明细。
5、乙方保证货物在订单收取日的次日上午的8:008:30之间配送到甲方门店。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送货的必须提前通知,通知时间为当日订单收取日下午17:00前。未提前通知按订单进货金额的15%—30%进行对乙方的处罚(
第一次按15%,
第二次按20%,
第三次及以后按30%)。
6、甲方有权派专门的市调人员对送货当日的批发市场进行市调,每发现一次同等质量蔬菜乙方供价高于当地批发市场甲方有权按调查的当日批发价下浮10%给乙方结算并扣除由于进货低于100公斤而产生的费用。
二、结算方式:
甲方需每30天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若销货额较好,乙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申请提前支付部分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支票。乙方需在中国XX银行开户。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户名: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费负担:
运费由乙方承担,单次订货量低于100公斤甲方给予乙方10元运输补偿。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
首先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合同起止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X(若乙方为个人,则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6
需方:
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见价格表)
二、 合同总价:暂定 元(大写: 元)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参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和部门颁布的标准进行验收。板材按市场行内标准验收。
四、 交货及验收方式:由需方到供方的加工地点验收及提货。
五、 交(提)货时间:按双方商定的时间交提货。
六、 结算方式:需方按每次提货数量的货款付给供方80%的货款,剩余的20%在第二次提货时付清第一次的,以此类推。当双方合同签订后需方即付定金 元给供方,供方便开始生产加工所需材料,定金直到此工程送完货后最后一次付款才扣除。
七、 付款方式:全部材料款需方用现金和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供方。
八、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就按总工程款的10%付给对方作为补偿。
九、 其它约定:
1、 需方所需材料必须提前2天通知供方,如有异形加工则需提前3-4天通知供方;
2、 天然石材若有色关纯属正常;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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