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朋友,直到安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临近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平凡的事儿,而这不平凡的.经历,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亲密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单,故事人物也不复杂,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好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封平常不过的告别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简单。一开始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看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会等着他的。
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开始一段旅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故事开始在英国南部的金斯布里奇,一个名叫哈罗德的退休老人在徒步看望老友奎妮的路上,回忆自己大半生的悲欢喜乐,最终找回自我。他以六十岁的衰老身躯,花了87天完成了627英里的征程。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勇者。
但我要讲的,却并不是以平凡书写伟大的主人公哈罗德,而是他的儿子戴维。这个小伙子并不是一个太好的孩子。尽管“他成绩名列前茅,从来不需要父母任何协助。”毕业于剑桥大学,学业优异。但他在生活中,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连站都站不太直,早晨很晚才起床,找不到工作,不愿和父母交谈,患上了抑郁症……他就是年轻人,别的定义都不太对,就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有着年轻人的一切特质:喜欢新鲜事物却三分钟热度;对未来充满希望又不愿多做努力;好说粗话;不太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失眠、吸很多烟、喝很多酒……但即便是他性格上的弱点,也给我们带来了振奋和救赎。“爸”,戴维会说,“你读过威廉·布莱克吗?“或者,你对漂移速度有什么了解?”“什么?”“我就知道。”像不像你偶尔兴致起来时与父母的谈话?本来是喜悦的,怀抱一腔热忱,没聊几句却失望透顶。戴维和我们太像,以至于很多时候,我觉得我自己就是戴维:习惯轻视父母的学识,彼此之间少有共同语言。嫌父母管得太多,总是不耐烦地应付,长期忽视父亲,偶有交谈也是寥寥数语。有没有被说中了的感觉?像极了海明威那句:“所有的好书,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比真正发生过的更真实。”就这样把我们的劣行劣迹彻底摊开,摆在面前,逼我们承认是我们的错然后改正。正因如此,戴维的存在才倍显珍贵。《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写到:“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迷幻的疯狂。”在这种令人心醉的美妙疯狂中,大学毕业的戴维沦落了,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岁月,沉浸在酒精和药物中,无法自拔。那我们呢?我们这场青春大梦要怎么过?是吃喝玩乐虚无度日,把青春过成最后一个美妙岁月;还是吃苦耐劳全力以赴,把未来也化作人生美梦的一部分?我想,我们已经有了答案。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用脚丈量距离,用心去寻找自我。一个老人,一个像千千万万个你我的普通人,因为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信念踏上了征徒,一路上,老人对自己以前的人生进行思考、自省、救赎,一路上所遇见的人也在影响着他,中途普通的他,因为坚持成了人们崇拜的英雄,路的尽头时他又开始迷茫,甚至不知到自己如此艰辛的行走是否真的有意义。然而事实是他的妻子,因儿子的'死亡而对他一直冷漠,将儿子的死怨到老人头上,在他离家的过程中,他的妻子也在自省反思,重新认识他们的关系,一步一步的找回了两人心里对彼此深深爱。他不知道,他的行为安抚一个倍受疾病折磨濒死的女人,让孤独的她因为拥有他的友谊而感受到世界的美好,让她平静安祥的离开了世界。以善念为源头的行为,只需要去做,不用去想会有怎样的结果,坚持本身就是伟大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又看了一本同样是写主人公自我救赎故事的书,书名为《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现已是退休在家的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是一个被挫败感填满的男人。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酗酒的父亲从不关心他,十六岁时,父亲给他一件大衣就将他驱出家门。哈罗德的童年是不快乐的,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同人打交道,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年后的哈罗德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从没打算过升职加薪,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他婚后的家庭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妻子莫琳把儿子戴维自杀的原因归咎于哈罗德对儿子的不关心,对儿子没有爱。面对妻子的抱怨他常常以沉默应对,两个人后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就是那么一个笨拙、木讷、内向、可怜的男人,在四月的一天,春暖花开的一天,突然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前女同事奎妮的来信,这封信似乎是在他死水般的心里投下了石子,正如全书的第一句话“那封改变了他一切的信”,让他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启了他的朝圣之旅。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南德文郡要徒步走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横跨整个英格兰,行程627英里,就凭他心中的一个信念:如果他能走到奎妮养病的养老院,就可挽救奎妮的生命。奎妮曾是酿酒厂同事,不是至交,也不是知己,是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一片真挚的普通朋友。这是一次为朋友祈福的朝圣的旅途,更是哈罗德的心灵之旅。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这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记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一路走,一路回忆,反思自己的生命历程;一路走,一路回忆以前遗落的记忆,反省自己。那颗早已冷漠、麻木的心逐渐复苏,不再逃避,不再躲闪,慢慢向人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打破了心灵的桎梏,经过了一次心灵的穿越,找到了真实的自我。
他原本不喜欢、不习惯麻烦别人,甚至害怕别人注意自己,习惯了做影子般躲在墙角里的人。旅途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与他人交谈,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故事。给他最初信仰的加油站女孩、那个没有孩子的女人、始终在等一个永不会回来的丈夫的妻子……这些陌生人和他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楚,他静静地听他们的诉说,也接受他们的馈赠。
他学会了把藏纳于心中的回忆,心中的话拿出来倾诉。旅途中所住的第一个旅店,早餐时,当坐角落里的穿夏威夷衬衫的男人问:这个神秘的计划到底是什么时?哈罗德说出了要走到贝里克郡,哪怕餐厅里所有人再次回头,哪怕他成为了当时的焦点。在与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喜欢远足的男人、骑自行车的母亲等交谈中,他讲了徒步的原因,讲了自己的故事。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与儿子的相处之道。他意识到因为自己的童年缺少关爱,他不懂得如何爱孩子,不知道怎么表达他的爱,在儿子吸毒醉酒时,他因害怕而没有能问一句“为什么”,在儿子遇到困惑时,没有以父亲的身份给予他支持和安慰,甚至在儿子的葬礼上,他不敢和儿子告别。他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坦诚自己的胆小。
他学会了反思自己的婚姻生活。在婚姻生活中,他意识到因害怕妻子的责怨与拒绝,他放弃了挽救婚姻的尝试,任凭妻子与他渐行渐远。
他学会了释怀。在整个旅途中,他完成了与过去生活的和解,他原谅和接受了曾抛弃他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不再执着于过错和痛苦之中,挣脱了束缚自己的网,他最终坦然接受了那个狼狈不堪的自己,学会了释怀,学会了放下。
最后,虽然没能拯救癌症朋友奎妮的生命,但哈罗德的到来,让奎妮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这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让自己的思想也上了天堂。曾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愈合,哈罗德夫妇重新找回了丢失的感情,新的生活向他们重新展开。
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就像我们的人生之路。生活中,只有勇敢地面对曾经的伤痛,才可从中获得勇气,乃至重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书,不厌百回品读。独捧一杯香茗,鼻尖萦绕着清茶的馨香与书间文字的独有墨香,是人生之中最惬意幽香的时光。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
一个人,行走在朝圣的路上,坚持着、坚信着。也许哈罗德仅仅只是我们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之人,却做着不平常的事,走着不平凡的路。老友奎妮患了癌症,这使他一度悲伤;但当他受到一位加油站女孩无意间的启发,有一种名为信仰的光芒绽放于心间:他坚信,只要他一直走下去,奎妮就一定会痊愈。
1个人,87天,627英里,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条路不仅饱含着信仰,更凝聚着意志。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这条路并不是真正的朝圣,它的初衷只是为了救愈奎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却从一个简单的'信念,汇聚成神圣的信仰,人生的高度得到了体现。这里的“走路”,已不是一般意义上两只脚一步一步地前行,而是信念的驱使。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心怀信念,坚定向前。
也许我们在人生之旅上也曾迷惘无助,也曾茫然彷徨,不妨停下匆忙的脚步,掠过浮世的繁华,回顾过往,静静地思考一下,自己的初衷是什么?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信念,或真或幻,却是一个能支撑人生的点,心怀梦想,坚信自己,坚定地走下去。毕淑敏言:人生本没有意义,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意义。也许目标可以实现,也许目标形同虚设,但在为其奋斗,为其努力的过程之中,你的心灵却受到了洗涤。结果也许并不重要,但人生路上奋斗的过程却是难能可贵的。我想,这应该是朝圣最浅显的真谛。
作者运用独到的笔触,细腻地描写了哈罗德的朝圣之旅。画面的描绘,简单的落笔,却刻画了真实的生活,深刻的情景,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书中人物的任何一个心理活动,都如此牵动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久久无法忘怀。潜移默化之中,我们仿若阅读了一生的漫长。
生活之中,总有一些事情会触动人的心灵,有时一个契机,或许会改变人的一生。一个人的朝圣,或许就是那个改变我们的契机,它真正触动了我们的内心,使我们与哈罗德情感融汇在一起,思想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结局的塑造是悲伤的,却又是圆满的,就如我们的人生。这样一本自然纯粹,不加修饰的书籍,如何不教人读之深切,读之入迷?
再一次沐浴在朝圣的光辉之中,凝神静想,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很久以前看的书,直到最近开始跑步,才能领略到疲劳身体与坚定信念长时间拔河所带来的身心折磨。开启运动前,好像心里住了许多个博尔特加特林,运动中心态就崩了:怎么选择这么折磨人的运动?
如果是主人公来回答,一定是:“没有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开始,但是开始了也没想过放弃,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我也没想过。”好像这场无计划的旅程只是一个不能激起波澜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罢了,这些“意外”其实是过往的.经历在特定的时刻激发了主人公长久以来无法倾诉、无人理解的与家人疏离的挫败感,那可能是猛然迸发的心情:“我还能去哪里,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与妻子的疏离一定是最难以面对的,曾经因为相爱而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携多年的伴侣啊,那场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经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赶多久才能再一次并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恶,有真有假,也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让主人公这场原本就轰动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们不曾得知如果没有他们,这场朝圣之旅是否会救赎他,我相信会,从他决定开始,就意味着与自己和解,与人生和解走了许多年的分岔路,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头找寻。
主人公的命运,就似每一个遭遇了被动的人生变故的不幸的人,被动就是发生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此生活被改变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坏,但是我们永远无法改变这些走过的痕迹,能改变的只有情绪、心态、意志......也许这场改变会有意外之喜,总之作为这些那些意外的主体,我们能操纵的只有自己,不与生活较劲,不被意外烦扰,尝试与他和解,日子才会不那么绵长无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有的书,读了一遍两遍,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忘。但是偶尔翻看自己写的读后感,当时看书时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现。
1、一个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对我们的态度,我们当时的想法对我们长大之后有深远影响,以及还有对下一代的影响。
小时候,哈罗德感觉父母都不要他,不爱他。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生日离开了他,父亲给了一件大衣他让他离开家。他从未感受到被爱,更不知道怎么去爱他人。这些父母没有教他,也没有给予他。他觉得没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个人的注意。
因为小时候的影响,后身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他的儿子戴维,我同情哈罗德的童年以及他与儿子戴维的记忆。记忆永久存在,只是我们铭记与否。痛苦的记忆若不被疗愈,将带来更大的痛苦。因为这一点,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从小时候的思维模式中解套出来?这真是当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杂的城市里,为经济发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随时找到一个自然且寂静的地方并不容易。哈罗德上路之后,渐渐远离城市,边走边欣赏沿途风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的身心备感放松。
我们须根据自己的身心情况,不定时的从工作中、铁公交上、人来人往间疏离出来,找到一个可以接近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记得有一天,我独自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耳边传来孩子们奔跑嬉戏的声音,不断地奔跑足够让他们快乐很久,笑声不断。那时听到一句歌词“只是趁现在,忘了未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却在当时让我欢乐不已。
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我望向旁边的那棵大树,看到各种大小不同、颜色不一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下来,记不清是第十几片叶子飘落时,我听到风与叶的对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去哪儿了,还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边唱着,只是用心感受风叶细语。
这让我想起《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人唯有用心灵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感觉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丽思在《活在当下》中提到的“真实刹那”,多感受自然,多拥有一些【真实刹那】。
3、不在人群中寻找自己,不遗失自己。
书中哈罗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来越多的朝圣者们纷纷跟随哈罗德一起走路,却也因此问题变得越来越多。他们在走的路线、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现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时间一天两三英里都没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该不该独自离开。
最后当人群离开,他也把“丢掉的自己”找了回来。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还是勿忘初心,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去行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一开始非常困惑,他们的孩子戴维到底怎么了,一会儿觉得戴维好像去世了,一会儿戴维又跟他们对话,觉得自己想多了。但是随着哈罗德“朝圣”的路上,他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做了各种各样的不可思议的事情,也看淡了许多。直到快要结局的时候,在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里,我才知道,哈罗德和莫琳的孩子戴维因抑郁症自杀了。只是莫琳无法接受,所以前期我看到的那些对话,都是莫琳的自我安慰与想象。
虽然哈罗德与莫琳他们的故事我没经历过,但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感同身受,有些心酸,可能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吧。刚开始我还在想,就是去个贝克特,为什么说是“朝圣”呢?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心服口服的承认:这就是朝圣。有信仰不一定就是去信仰某种宗教,其实自己的内心本身就是一种信仰。战胜自己,看清人生,珍惜眼前,何尝不是一种成功!
这样的朝圣是我向往的,我希望自己也能走出那个自己所谓的熟悉的世界,走进另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可以尽情地让自己的思想碰撞。我敬佩哈罗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很幸运能看到这样一本书。
很佩服作者对人物心理的描写如此细致。看到男主的一段段独白,不禁会联想到自己。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会有这种感觉,明明想去做的事情,却没有去做,比如关心亲人,朋友,好似觉得这不重要吧,对他们来说。其实,这是有必要的`。
哈罗德总是一个人,他没什么朋友,他害怕坐到陌生人当中,这样他显得很不自在。然而,在朝圣的过程当中,他慢慢的发现,和陌生人相处没那么难,人和人不同,却又是相同的。每个人都有故事,或美丽或哀伤。现在的我喜欢独自一人待着,随心所欲。若是和一群人在一块,我往往是那个最安静的人,听他们说话就好了,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是一个不太会聊天的人,尝尝要把天聊死的那种,或许是因为自己的一根筋。
本书对我有另一个启发,关于婚姻,夫妻应该相互扶持,包容与理解,多沟通切勿冷暴力。男主妻子因儿子去世后,就开始与男主分房睡,日常沟通也不多,并一直怨男主,无疑对双方都是折磨,长达二十多年的煎熬最终因为一封信才开始解脱。在如今社会,离婚率升高,很多都是不满冷暴力。女人要的是安全感,男人要的是支持。若爱,请珍惜;若不爱,请不要伤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非常压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为什么渐渐发展成只有努力就会有希望的鸡汤,还演变成“言情小说”,续集干脆来个小三赤裸裸大表白?!
书中接近一半的时候哈罗德备齐了徒步需要的装备,又或者莫琳与雷克斯成为朋友开始,“朝圣”真正成型,亦渐渐显露鸡汤的本质。作者后半部啰啰嗦嗦的段落大概是为了合理化哈罗德徒步的决定,其实大可不必,多数时候人的重大决定都是一时冲动。中后部一堆人的围观让书的脉络俗套化,仿佛是大众的注视让故事必须朝着鸡汤方向发展,继续呈现阴暗压抑的自省模式不够积极向上正能量。而尾声时哈罗德与莫琳和好的隐喻如此童话般的不切实际——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补20年的裂痕,那么这个裂痕其实并不深,那怎么可能20年间都没有任何契机可以修补?而且明明朝圣者是哈罗德,怎么最后获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充实地过着一个人的时光。到头来弱者仍旧是哈罗德,甚至最后一程路都几乎坚持不住,要从妻子身上寻找勇气。
我认为书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许更好,路程完成与否,是否在朝圣路上实现自我救赎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独自一个人行走的路上有时间反思自身。但我对此非常悲观主义,到了65岁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为是来不及了,所以我认为悲剧能赋予这本书更伟大的意义。这本书看到一半其实有背脊发凉的恐怖感——莫琳的内心独白,“问自己过去二十年到底哪里出了错”——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才忽然惊觉“错了”,真的还能挽回么?那么失去的20年怎么办?“雨打在电话亭顶上,窗外昏暗的灯光化成了液体。他想留下来,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没有可说的话了。两人之间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已经太深太远,连老生常谈都感觉空洞,直刺人心。”“两个灵魂之间的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如果第一部是鸡汤,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读,对奎妮最后的一丝同情也丧失殆尽。本来第一部就没怎么提到这个人,到底是发了什么神经作者才觉得要来个续集——如此不堪的续集。奎妮口口声声说自己爱哈罗德,但是明知道哈罗德儿子情况很糟糕,为什么不提醒他?她以为自己有什么资格偷偷地介入别人的家庭,还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还自以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开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静地爱着你。但我却把自己置于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么可怕的破坏。”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种,而是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边装善良装可爱那种!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这句话出自周国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国小说《一个人的朝圣》的主题非常吻合。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罗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现在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罗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罗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65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朋友奎妮病重的一封信,因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他开启了87天627英里路的朝圣之旅。在每个人看来,走路如此简单,只不过重复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难得在于坚持,希望让朋友活得更久的信念支撑着他走下去。一路上有人冷嘲热讽,有人支持鼓励,他会因别人馈赠的帮助或充满力量的笑容而走更多的路。当然他也会遇上各种困难,比如脚起泡发脓肿到无法塞进鞋里,饿得两眼昏花,累晕倒在滂沱大雨中,当无数次想放弃的时候,他总会在回忆中找到方向找到坚持下去的理由。
书中在描写哈罗德心理活动的时候,我觉得他不仅在靠信念徒步救朋友,更是在一个人的旅途中救赎了自己以及他的婚姻。他的一生像极了茫茫人海中的你或我,我们如此平凡,每天麻木地上班、下班,在匆忙的日子里,错过了蓝天里游动的一朵白云,错过了花儿盛开的春天,你更不会停下脚步在路边的树丛发现鸟窝里那嗷嗷待哺的生命……当哈罗德身处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绵绵群山,他会孤单害怕吗?他应该也会害怕的,但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孤单,他的回忆像满天星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闪闪发光。当途经闹市,耳边送来人声喧哗,眼里填满色彩斑斓,他是多么怀念无垠大地、日月星辰陪伴的日子,只有在那样的地方,他才能听到自己心里的声音。
一路的回忆,一路的思考,一路的顿悟,从哈罗德迈开脚步决定从南向北去看望患癌的朋友奎妮起,他再也不是以前的哈罗德了。他在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身上看到了许多自己曾经的影子,当他以一个旁观者的心态重新审视自己作为父亲与儿子、丈夫与妻子的关系时,他在自责与愧疚中渐渐理解了妻儿。他们彼此深爱,却因儿子的自杀身亡从此形同陌路,不再有任何交流。得感谢这样一次朝圣,让哈罗德和莫琳再次找回了初恋时的笑声和快乐。原来爱一直在,只不被生活的尘埃埋藏的太深太深。
一个人的朝圣,让我觉得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独自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朝圣呢?我们有信念亦犯错,不仅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陌路人,还会遇到千奇百怪的事,更会遇到一个又一个坑。正因为相信未来可期,我们不能在坑里沉沦,止步不前,而要学哈罗德那样,无论多艰难,都要咬牙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太阳也好,月亮也罢,只要有目标,就可日夜兼程。
最后快到目的地时,哈罗德几乎要放弃了,他开始怀疑自己,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能有什么意义,他是奎妮的谁,他怎么可能救她?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那些心路历程曾经也在自己心里停留,当我们怀疑自己所付出的一切毫无意义之时,那种绝望的感觉就如同坐过山车失重的瞬间,你觉得自己真的会变成虚无,所以拼了命地喊叫以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是当你理解了付出的意义,也就不会再纠结回报了。一句话,一个举动,一个笑容都能温暖一颗冰冷的心,而付出又怎可能没意义呢?往前走,往前看,付出的意义便在一程山、一程水中慢慢铺展开来。倘若在付出与回报里转圈圈,又怎有空间容纳那些看似渺小却可暖人心的价值呢?
这是一本值得人人读一读的书,它不仅仅关乎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之路,书中回忆的生活琐事,情感变迁以及为人父母对孩子的影响,这些都是你我生活的日常,也是我们一生无法逃避的问题。与其说本书让读者走进了哈罗德的生活,不如说是哈罗德带我们每一个人走进了各自的内心世界,在万籁俱寂的天地之间,在澄明的岁月长河里看到了本真的自己以及还原真相的每一件事情。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高度看同一件事,你便有了不一样的理解与看法。当你要生气的时候缓一缓,当你要抱怨的时候歇一歇,当你要质疑的时候想一想,或许所有的事情都不至于想象的那么糟糕,只因冲动、悲观蒙蔽了双眼而把自己置身于暗无天日的深渊不可自拔。
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救赎,当我们将自己的灰色世界调成彩色之时,你会发现让空气发霉的绵绵细雨也变得可爱起来。生命就是这样,迂回曲折却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是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相关文章: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03-12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08-09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经典)07-30
(经典)《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07-28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07-28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17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03-23
【优】《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08-01
【精华】《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08-01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热门]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