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2-06-05 10:48:29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服务合同范文汇编6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服务合同范文汇编6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电话:

  乙 方:北京天禧九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9号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636999 丙 方:北京爱情蜜码婚礼顾问

  地 址:西坝河南里浩鸿园怡园17G 电话:64925888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办甲方之 婚礼 宴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循执行。

  一、甲方主办的 婚礼 宴会以 中式 形式交由乙方承办。宴会于 20xx 年__10__月日时至月_18___日__15__时在 三层大厅及四层阳光厅 举办,预计人数 120__人

  二、宴会按 300 元/位(10人每席)标准进行,共计 12 席。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议餐饮安排、礼仪接待、会场布置、设备租赁等宴会服务。丙方为甲方

  提供场地布置、婚礼人员等服务。各项服务分叙如下:

  1.餐饮安排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准备菜品及酒水,宴会菜单详见附件1。

  2.礼仪接待

  乙方负责礼仪接待工作,引导与会人员参加宴会活动。

  3.会场布置

  乙方于 20xx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前完成场地布置,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 桌签(最少120个) 、 停车场 、 三层红地毯 、 香槟塔 等。

  4.设备租赁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 三层的音响设备 等设备设施,负责安装调试。

  5. 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详见附件3

  四、宴会费用

  菜品酒水:元,以上费用总计:元。

  六、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须支付乙方总金额30%的定金人民币 (小写元,活动结束后,余款小写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开具同等价额的发票。

  2.在活动中所损坏的餐具及物品按价赔偿,另收押金元。

  3.合同生效后,若甲方取消该宴会,定金不退还。

  4.乙方按合同保证人数

  七、协议附件为本协议补充,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约定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服务员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服务员工作,聘用期限为 ,时间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为。约定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 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甲方给予乙方每月 天例休,在不影响正常营业情况下,由甲方部门合理安排。

  三、 甲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工资()。

  (2)甲方负责乙方工作期间内的食宿。

  (3)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工作条件。

  (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对工资做出合理的调整。

  四、 乙方权利与职责

  (1)乙方必须身体健康,确保无任何传染疾病。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安排,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上班期间必须保持服装和个人形象整洁。

  (4)乙方在上下班途中,必须遵守国家道路安全法规,途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在上岗到应到本地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一份,乙方在工作期间突发的疾病与甲方无关。

  五、 乙方有一系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1)违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的。

  (2)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的。

  (3)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

  时间: 时间: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乙方:

  姓名: 性 别:

  学校: 现年、班级:

  住址:

  监护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培训资质

  甲方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具备培训项目(课程)资质。

  批准证号: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培训计划 授课老师

  姓名: (基础教育类教师资格证号) (其他类相关职称或等级证书) 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授课方式

  1、一对一(或一对 );2、班制( 人);3、其他: 培训费用:

  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关于民办

  教育机构收费的文件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代办费等报备文书,实行按期收费制度。不另行收取物价部门未报备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公示以外的其他项目费用。

  教育培训机构费用合计: (元)

  其中:

  1、教材、资料费: ;2、授课费: ;3、考试费: ;4、相关证书成本费: ;5、空调费: ;6、其他费用: 。

  支付时间及方式

  1、支付时间:

  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签订协议时支付 元,剩余部分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其他方式 。其 他 教育成果形式(如考试及颁发证书)等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培训管理;

  (2)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

  2、甲方义务

  (1)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2)按照约定提供培训内容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转让给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4)乙方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向甲方请教的,甲方应当免费在48小时内解决。

  (5)保证乙方在培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试听 次培训课程的权利;

  (2)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的,有要求更换培训老师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遵守甲方的培训管理规定;

  (2)如实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近期成绩;

  (3)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变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开展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2、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调换培训老师或缩短培训课程时间的,应按照每次授课费用的标准退还自更换培训老师之日或者未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不满意,要求改进教学方法或者更换培训老师的,甲方应在 日内提供解决方案;若乙方仍不满意的,可解除协议,但应支付教材费及实际发生的授课费用,其余的培训费用甲方应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4、乙方推迟接受培训课程计划超过 周(次)的,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的培训费用。

  5、培训课程完成全部课程的 %后,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支付违约金 ,其余的费用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

  6、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顺序方式解决:

  1、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宜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等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监护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成为甲方中国联合钢铁网(www.custeel.com)的正式会员,或购买甲方提供的网络推广或技术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见附件)

  二、 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照协议附件中约定的服务项目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2.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可随时调整各服务项目价格,但本合同及附件即定价格在乙方所选服务项目的有效期内保持不变。

  3.对于乙方在甲方平台发布的信息,甲方拥有最终审查权。

  4.当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时,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服务,直至无条件取消乙方的会员资格。

  甲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乙方约定的服务项目、期限提供服务。

  2.为了维护网站的长期正常运行,或网站系统升级,加强网站的服务功能,甲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并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3.甲方收到乙方的合格注册资料和会员服务费后,在两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权限,并保证乙方购买的服务项目正常使用。

  4.免费为乙方提供一个甲方网站的电子信箱。

  乙方的权利

  1.自乙方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服务费用交纳之日起即可获得相应服务内容。

  2.如因甲方原因,网站平台的非正常中断,造成各项服务功能的非正常中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服务中断所造成的损失,且赔偿金额不超过服务不正常中断时间所对应折算的服务费用,或要求甲方适当延长服务期限。

  3.在乙方订购的服务范围内可随时向甲方咨询相关行业信息及平台信息。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其他相关规定以及第三方的权益并应对自己网上行为承担责任。

  2.根据乙方选定的服务项目,按甲方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并保证这些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在这些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改和告知甲方。

  3.乙方应独自使用其会员帐号、ic卡,不得转让、买卖或借于他人使用。

  4.乙方有义务保管自己的帐号、ic卡,如发生帐号遗忘或被盗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同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处理,如果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未经许可,乙方不得转载、传播、扩散或转让,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诉讼的权利。

  三、 服务费支付

  乙方应在签定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依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会员服务期自会员缴费之日起算。甲方有权利在乙方过期十日未支付款项的情况下,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信守约定,如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约定,过错方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金额相当于受害方因此遭受损失的费用。

  五、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合同提出变更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对方进行确认;

  2.乙方要求变更或增加服务项目的,双方应补签合同附件,主合同有效期限随之延长。其它附件服务项目到期后自行终止。

  3.乙方要终止或减少服务项目的则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雇用者):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1)天。

  (2)由于月嫂工作性质特殊,为月嫂健康和对母婴的全面护理,甲方应保证乙方提供的月嫂每天睡眠时间满8小时,休息天。

  2.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时间为年月日。元(¥,支付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

  3.服务内容:

  (1)产妇:

  A.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

  分泌;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指导产妇产后运动;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

  E.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C.为婴儿按摩、抚触,增加与婴儿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

  F.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其他:

  洗衣(产妇及婴儿)、煮饭、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月嫂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月嫂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月嫂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月嫂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月嫂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月嫂给予赔偿。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月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月嫂擅自离岗;

  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月嫂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其他约定:

  1.由于乙方月嫂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月嫂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月嫂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月嫂自行负责。

  3.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临汾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医保工作中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保证广大城镇参保职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配套办法,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建立完善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制度,指定由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医疗消费信息的准确性和信息系统的稳定性。

  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参保人员住院和医护人员诊疗过程等情况,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条 甲方按约定的时间及结算办法,向乙方拨付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五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传达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负责对乙方医保经办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医保政策、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的业务指导及相关培训。

  第六条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成立服务于医疗保险管理的机构,确定一名院级领导,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 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意见箱”、“医保专用窗口”,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内容,向参保就医人员宣传、解答。

  第八条 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和监督管理要求。甲乙双方的网络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计算机耗材及易耗品由使用方负担。

  第九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定时传输医疗费用数据,当日发生的费用必须当日上传,如遇网络故障应即使通知医保信息系统管理员。属乙方错误操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应将个人自负率控制在医疗费总额的40%以下;医保目录外费用发生率控制在医疗费总额的10%以下;药品费比率控制在医疗费总额的50%以下(专科类60%以下)。

  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参保人员未能进入医保网络系统即时结算的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并写出详细书面材料,未告知甲方者,患者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乙方需在护理站患者一览表及住院患者床前一览表上置有医保标识,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交叉检查工作。要于每年十二月份自查自纠执行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协议和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准备自查自纠书面材料待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第十三条 门诊大额疾病的就医按其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就 诊

  第十四条 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并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暂停其为参保人员进行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并自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暂停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 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留存住院患者单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发现就诊患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和医保IC卡不符时,应拒绝记账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发生参保人员用其他人医保卡就诊或住院等情况,甲方将按“冒名住院”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扣除一万元违约金。

  第十八条 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城镇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参保人员要求住超过相应标准的病房时,必须经本人或家属签字认可,超出规定标准以上部分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为符合入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入院手续。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有关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建立住院参保人员离院请假制度,住院参保人员离院时,应向医护人员请假,由主管医护人员签字并在病程中记录。一经查实乙方没按上述要求为参保人员办理请假手续,而参保人员不在病房的,甲方将按“挂床”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扣除五千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严格禁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要及时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在同一年度为参保人员办理多次入院手续的,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账,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如发生上述违规情况,医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的住院治疗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住院期满三个月时,乙方要为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如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须重新办理住院手续,扣除住院起付额并交纳住院押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向住院参保人员免费提供一日费用清单、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疾病治疗情况及医疗费支出情况,对超出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的适应症,住院病人的各项化验和检查均应有针对性。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白蛋白及血液制品、贵重药品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

  第二十六条 乙方须按医保政策规定负责认定参保患者因外伤住院是否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有: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对以上四中情况乙方不予支以意外伤害申报,并告知患者按医保政策规定其医疗费用不在甲方支付范围内。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乙方要告知参保患者进行意外伤害申报,对于乙方未尽责任的,参保患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不能出租、承包科室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不得擅自将协作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暂停服务协议。

  第三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超出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诊断中应充分利用参保人员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无特殊原因不得要求患者重复检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型检查项目的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

  第三十条 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暂停服务协议。

  第三十一条 乙方新增价格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时,应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向甲方备案。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过期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 药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规定的用药范围,超出的部门甲方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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