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3-09-30 13:23:23 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共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整治方案(共10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校园(含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20xx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配合,着力解决学校食品、校舍、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派出所、交管站和中心学校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动员广大师生及群众积极参与到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加强督查,确保成效。镇政府将强化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站办所予以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站办所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xx】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整治方案 篇3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整治方案 篇4

  夏季是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溺水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扎实做好我校夏季安全工作,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县教育局决定6月份《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夏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楼道、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排查学校的线路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老化现象以及跳闸器等防护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等。

  (二)防溺水工作:重点检查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教育落实情况;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情况,特别是教育部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回执回收情况;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会同乡镇、村庄对辖区河道、池塘等危险水域排查整治情况,在危险路段、水域设置警示牌、设置防护设施情况等。

  (三)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强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经营秩序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校车行驶路线上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各班、功能室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校的夏季安全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整治。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7日)。各负责人对学校的每个部位、每个区域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务求排查不放过一个部位,不遗漏一处隐患,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逐条逐项建立工作台帐,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务求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妥善解决。

  第二阶段:督查阶段(20xx年6月8日-6月21日)。

  学校将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组织督察组,对照检查细则(细则附后),对学校的夏季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不仅要现场反馈督查情况,而且要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整改验收阶段(20xx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排查是基础,整改是关键。对一些突出的、整治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校长要亲自挂帅,投入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全力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要本着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对学生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各督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排查工作既要做到从严从细,又要做到公正公平、不偏不倚、有理有据。要专门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安全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二)加强督查,落实整改。一是各督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总体要求,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检查组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二是要坚持排查整治一抓到底,各分包领导为整改责任领导,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建立销号工作制度。三是学校要迅速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整改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各责任人要把夏季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作为一项中心工作,积极深入学校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并督促学校全力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学校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夏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良好氛围,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全力推进夏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凡因排查不认真、不彻底,出现安全隐患漏查、漏报,并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督查组要和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对态度消极,整改工作不主动、不落实的人,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凡因整改不力而引发责任事故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 篇5

各行政村、乡直单位:

  根据文件精神和整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从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再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建设“平安武夷”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实各项防患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为我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再整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有效消除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坚决查处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城乡公共交通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力量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整治宣传,使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再整治期间力争不发生一次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再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客运安全监管

  1、对在农村客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核定人数检查,从源头控制客运人数,严禁超载。

  2、加强农用运输车辆监管,日常由派出所担负巡查,墟日由公安、农机、安办联合巡查,严格控制人货混装与超载。

  3、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再整治责任状,结合春运,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监管到位。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

  1、抓好农村客运汽车、摩托车和农机清理整顿,对农村无牌、无证车辆依法做好补办牌证,落实并规范车主,驾驶员管理、教育。

  2、统筹规划开设赶集班车,集中运送学生的客车,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问题,采用有效措施,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让群众出行方便。

  3、加强农村客运,机动车辆人员的教育,利用5天时间,由乡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人员深入各行政村开展对机动车辆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再整治方案,由村主干、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再整治的日常工作。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安、农机、车队等部门定期通报再整治情况,并向市预防办报告。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在20xx年春运开使前,乡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展再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交通安全隐患未整改,违章现象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交通安全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

整治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xx〕89号)有关精神,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根据《广德县矿山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现就推进20xx年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国家绿色矿山为标准,以矿山“开采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整理动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矿区道路硬化、开采区绿化为目标,逐步解决目前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环境差、秩序乱、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工作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落实企业在矿山整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做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两化”,即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石料加工设备安装喷淋装置和采用装置“密封化”。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外运得到严格控制,矿山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区土地复垦复绿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

  三、整治范围

  矿山整治重点范围为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四合乡等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

  四、整治工作内容及要求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矿权布局实行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一)主体合法规范

  1、证照齐全,合法开采。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

  2、矿山开采规范化,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组织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3、矿山企业须严格按已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增加开采工作面的,按非法开采依法查处。

  4、坚决依法查处私下转让采矿权、倒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备案,私下转让采矿权或转让其企业股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严格已设采矿权基建时间,凡在法定基建期限内未完成基建工程,并以基建名义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组织对外销售的,按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

  6、严格依法遵章纳税。矿山开采企业必须建账建制,规范财务核算,积极主动、及时足额纳税。企业必须至少配备主办会计、办税人员1名(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必须严格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各类涉税资料。矿山生产经营性税收、财产行为税收、项目工程税收、代扣代缴税收及其它税收一律属地缴纳。

  (二)开采区域管理

  1、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矿生产工艺和设备,严禁矿山企业私下进行火工品交易或私制火工品,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严格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开采作业,做到宕面整洁、采剥合理、台阶规范。矿产品、宕渣和剥离的表层土堆放实行有序分类,加工区、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合理规划,并保持一定间距。

  3、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标准,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该矿区的治理成本,凡没有足额缴纳的`矿山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4、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和宕面的治理工作实行动态化,矿山采空区和排土场复绿工作须与矿山资源开采同步进行。矿山企业当年没及时组织复绿的,由县国土资源局启用该矿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强制复绿,保证金使用后,矿山企业须足额补齐本矿专户上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5、各矿山企业的资源开发与矿区治理工作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治理。严格按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实行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做到矿山治理工作不留“老账”,做到开采一片宕面、平整一片土地、种上一片林木。矿区内可以绿化的区域绿化面积要达到80%,实现办公区域绿化全覆盖。矿区绿化的植物采用10-15公分的常绿灌木林。

  (三)生产区域管理

  1、采取综合有效的环保措施,控制好各类污染源排放,凡产生污染源的生产环节和设施设备必须有环保措施和安装喷淋抑尘设施,违规排放的,一律先停产、后整顿。

  2、矿山企业须根据自身矿山的开采布局,地质构造和地形建设本矿山排水系统,设置沉淀池,建立水循环利用系统,做到废水统一达标排放。

  3、矿山企业须建设自备的清洗台,配置冲洗设备,完善冲洗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做到循环使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矿区道路整洁,运输车辆清洁。

  4、完善物料堆场扬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矿产品按规范进行分类堆放。废渣、废料需要集中规范堆放,修建挡土墙。

  (四)矿区外部管理

  1、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并实行动态养护和保洁,落实各项除尘环保措施。

  2、严禁矿山将开采和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垃圾直接堆放到矿区范围以外,各矿山必须根据各自矿山规模和人员情况建设配套设施,做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完备,落实保洁制度。

  3、矿山企业要与矿区周边的居民房屋及其他构造物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搬迁。有条件的在20xx年底前完成矿区范围300米内的居民整体搬迁,力争20xx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

  (五)混凝土搅拌站管理

  企业的营业执照、土地预审、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做到齐全、有效,必须具有自备的运输公司。搅拌站出入口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企业要落实人员和措施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扬尘。

  五、具体措施

  (一)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企一策。将全县所有采矿权,无论是按年度出让的,还是按整体出让的,均按照矿山开采规模和开采的矿种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一个矿山企业一套整治方案。督促矿山企业根据矿山整治方案,组织本矿的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奖惩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的开采行为。

  (二)加强采矿权合同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凡以整体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包括配置给南方水泥公司的资源,严格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利用资源,不得改变其用途。以年度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经矿山动态检测后,资源开采量达到资源出让规模后,即对矿山企业实行当年度停产。

  (三)实行火工品配额制。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出让的开采矿种和开采规模,在县发改委、经信委进行产能和能耗核定的基础上,核定每家矿山企业年度火工品用量,用完即止,不得追加,不得转让。进一步完善火工品供应审批程序,审批程序为:矿山企业申请—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年初实际开采量审核—乡镇派出所审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批。同时,由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分别按年初核定的矿山企业年使用火工品总量建立核销登记台账,年底对台账进行比对,确保与审批的矿山使用火工品数量一致。

  (四)实行矿山企业年度开采计划制度。对矿山企业资源开采实行年度计划制度,由县国土资源、发改和经信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实际产能和能耗进行核定,下达每家矿山企业的年度开采计划,采完即停。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火工品消耗、销售台账和年度开采量进行“闭合”管理,发现问题一律先停产,后依法予以查处。

  (五)严控资源外运。矿山企业必须成立自备的运输公司,对矿产品运输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所有矿山企业承诺除深加工产品外的其它矿产品一律不销往县外,并缴纳承诺保证金,凡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资源外运的,一经查实,严格做到:发现一次没收矿产品并扣除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由矿山企业及时补齐;发现两次依法责令矿山企业停产整顿;发现三次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落实乡镇政府在打击非法开采行动中的属地责任,对为非法开采提供市场的非法石子加工厂,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开采行为,实行联合执法,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县非法开采点实行“一张图”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七)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快全县治安治超卡口建设,确保9月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矿山企业“身份证”识别制度,科学测算每家矿山企业的运输量,对矿山企业的运输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并将车辆编号管理信息与治安治超卡口实行联网。对整体出让的采矿权,在矿区主要道路出口设立监控视频,建立全县统一的矿产资源监控平台,强化对资源外运和矿山资源开采的现场监管。

  (八)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全县非法开采、矿山企业资源外运、环境污染、偷逃税收等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布,凡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建立企业税收“黑名单”制度。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两次以上税收违章行为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凡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矿山企业,停供其发票,直接将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为C类以下,同时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作出进一步处理。企业积极主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整改的,撤销“黑名单”管理;企业拒不整改的,提请县矿山环境整治联席会议作出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的决定。

  六、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建立全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整治矿山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确定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整治的推进工作,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0月)。按照总体方案和各细化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全面开展矿山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对保留的矿山企业实施环境整治,要求各矿山企业成立整治工作组,制定计划,落实整治资金。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整治工作的现场指导和督促,狠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做到每周一巡查,每旬一通报,每月一总结。

  (三)验收达标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到“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达标一家”。对达不到矿区环境整治标准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通过整治使矿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依法办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和布局进一步优化,矿群关系进一步和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属地管理。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矿山环境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实行矿山整治县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社会稳定,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矿山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涉矿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联动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矿山整治中存在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通风报信、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指导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督促企业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实行生态环境治理。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和取缔、关闭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

  县环保部门负责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

  县安监部门负责矿山安全整治,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取缔、关闭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公安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开采及决定取缔和关闭的矿山,及时收回、吊销或注销其《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并停止供给民用爆炸物品。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暂扣停产整顿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关闭矿山的工商营业执照,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矿山和矿石加工点。

  县国税、地税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税收实现应收尽收,依法查处偷逃税费等行为。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矿石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

  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已决定关闭或限期整顿治理的矿山企业、石子加工企业等实施断电措施。

  县林业部门负责依法核实企业履行林地使用手续。

  县财政部门负责加强矿山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对闭坑矿山、废弃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等治理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矿山环境整治项目予以支持。

  (三)强化责任,及时通报。县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将组织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快、治理效果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法制教育培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力度。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矿山整治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矿山环境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整治方案 篇8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三、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苏孝春

  副组长:许兴贵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五、整治步骤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校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档,着重排查以下几种情况:1.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情况;2.学生回家情况;4.校门路口警示标志。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

  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 ,彻底告别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学生上下学情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

  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长春中心小学《20xx年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

  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要认真排查交通安全管理隐患。主动掌握学生到校返家的交通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依据。要认真摸清学生居住地、到校返家行走路线经哪些交通要道,学生到校返家主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存在哪些交通隐患;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四要强化路队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队”管理办法,保证放学集合有序,队列行进有序,考核评比到位,把路队管理纳入年级、班级考核;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

整治方案 篇9

  一、工作任务

  (一)在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问题;

  (三)在教育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对征求的群众意见中涉及有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漠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根据自查和抽查反馈的情况,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分析症结,剖析根源,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整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集中进行整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的事件,追究直接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抽查。乡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本单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要认真谋利、周密安排、把握进程,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细化落实任务。结合本乡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乡纪委对各村、乡直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敷衍塞责、组织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有效推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

  (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要注重从制度上查找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切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以制约和监督基层权力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入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惩处和问责力度,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整治方案 篇10

 为全面贯彻落实《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国家、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精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围绕省、XX市下达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全面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整治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为重点,通过采取关、停、并、转、管相结合的方法 ,确保全市所有造纸企业稳定达标排放,XX河出境水质COD浓度达到90mg/L以下。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有效削减污染负荷

  工作任务

  (1)造纸企业关闭工作

  20xx年4月底前, 对已列入省、XX市关闭名单的18家造纸企业依法关闭到位;6月底前,对经省、市核查产量在万吨以下的其他造纸企业关闭到位(见附表一)。

  关闭标准: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注销执照。

  工作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主抓此项工作的副职为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负责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电业部门负责切断电源,工商部门负责注销营业执照,水利部门负责停止供水,环保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凡发现一起未按照标准关闭到位,或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的,由市纪检部门查明原因,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两起以上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2)造纸企业兼并重组

  年底前,对现有的造纸企业组建9个造纸集团公司,实施强强联合,通过兼并重组,全市造纸企业总数由146家降为70家,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重组标准 :统一法人代表,统一营业执照,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治理。

   工作责任: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工商部门配合。

  (3)提高商品浆使用比例

  20xx年底前,全市商品浆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20xx年,商品浆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

  工作责任: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快治理步伐,确保达标排放

   工作任务

  (1)所有造纸企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xx年6月底前配备污泥处理干化机;

  (2)万吨以上的废纸造纸企业或较为集中区域的联合治污,必须于20xx年4月底前上报二级生化处理治理方案并开工建设,分期分批于20xx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重点水污染企业必须安装COD自动在线监测仪(见附表二),规划方案《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工作标准:所有造纸企业外排水质COD浓度小于100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总量控制指标。

  工作责任:环保部门负责督促,各乡镇具体落实,对4月底前二级生化处理系统未动工的企业和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发现因监管不力、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分包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总量控制工作

   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年底前,完成所有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与发放工作。

  工作标准:所有排污企业持证排污。

  工作责任:由市环保部门负责落实,禁止无证排污,严禁上马污染严重的排污水企业,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

  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于20xx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工作标准:按期完成任务

  工作责任:由市建设局负责落实,建设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五)加大区域综合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工作任务

  (1) 20xx年6月底 前 ,委托有关院校专家,完成《XX市XX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并付诸实施;

  (2) 从今年起到20xx年底前,对河道分段进行集中清淤,对河堤进行绿化,并由乡镇派出专人,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管理工作,禁止向河道倾倒工业、生活及其它垃圾。

  (3)充分利用国家对淮河流域的.优惠扶持政策,在利用XX氧化塘解决部分造纸企业排污问题的基础上,争取专项资金,力争于20xx年底前开工建设新密市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

  工作责任: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落实,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由水利部门牵头,沿河各乡镇负责落实,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专项资金筹措及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牵头,环保、计委、财政、土地部门和相关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乡镇、委局为成员的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管,严格督查

  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排水企业派驻环保监督人员驻厂盯守(见附表三),对正常生产企业每天检查不少于两次,实行现场监督情况日报制度,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监测每周一次,一般企业每月两次,双洎河各断面每天监测一次,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凡发现超标排污行为,属万吨以上的,一次重罚,二次予以停产治理,停产治理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经整改已具备达标排放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属万吨以下(废纸制浆)的,提前关闭。

  (三)明确目标,追究责任

  综合整治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市主要领导、市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责任追究,对监督管理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滥用职权,充当企业保护伞,导致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或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省监察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议

  (一)将我市的出境水断面由XXX下移至XX

  为了保证省控断面长期稳定达标,建议将我市的出境水断面由XXX下移至XXX。一方面X水作为我市区域内的重要水域,必须加强对X水水质的监管力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在我市洧水流域范围内的造纸企业生化处理系统处于运行调试、不能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溱水上游的五星水库、XX水库等水源的调控功能,保证下游水质达标排放;与此同时,从便于管理、便于监测、保障水质监控人员和设备安全的角度出发,20xx年6月底以前,将出境水断面从较为偏僻的XX下移至XX与洧水交汇后交通便利的戴湾。

  (二)完善补偿措施,做好关闭企业的稳定工作

  为进一步减少被关闭企业的损失,保持地方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对今后关闭的合法企业,建议由省、市、县三级分别拿出相应的补偿资金,用于失业人员安置、债务偿还、企业转产等工作(万吨以下造纸企业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厂150 万元,万吨以上企业视投资情况,经省、市有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整治方案】相关文章:

整治方案范文工作整治方案11-03

整治方案08-01

整治方案(经典)08-21

整治方案(精选)08-12

整治方案07-30

整治方案(经典)08-02

工作整治方案11-04

整治方案策划04-17

专项整治方案04-23

环境整治方案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