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05 10:17:51 炜玲 方案 我要投稿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2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2篇)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1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救助管理站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区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在救助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救助管理站积极配合公安、城管执法,开展“三合一”巡查,加大巡查频率和扩大覆盖面,确保对重点区域巡查“无死角”(公园、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区域)。对露宿街头的失智老人、精神障碍者、危重病人、未成年人流浪人员等进行保护性救助,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随见随救,力争做到本区域内基本无流浪乞讨露宿人员。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8至20xx年3月15日,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巡查机制,每天早、中、晚上进行3次巡查,如有市民热线及时出勤,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救助。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站成立为谢祥荣站长为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专项救助巡查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对本区域内公园、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主动配合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车站、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救助。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以劝导为主,并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根据身体情况及时送医治疗。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发现机制、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于每日上午10时前将次日情况“零报告”传真至救助管理站。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2

  一、活动背景:

  扶贫济困,用行动构建和谐社会;解囊相助,让爱心传承中华美德。为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传统美德,同时也展现当代仁爱慈善人士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对社会的关心,我们特开展义务捐献活动,把xx区爱心人士郭艳忠先生捐赠的羽绒服,捐送给需要他们的人,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崇高志愿者精神。在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希望大家伸出援助之手,献出爱心,为他们送去一屡屡阳光,一滴滴甘露。金钱有价,爱心无价,事实无情,人间有情。我们热情期待你们的参与,请用悠悠爱心,点燃他们希望的曙光;请用点点甘露,滋润他们弱小的心灵。

  希望能尽我们一份薄力,给贫困儿童送去温暖!

  二、活动目的:

  1、通过爱心捐赠活动,体现当代有为青年的担当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展现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对祖国未来的关心。

  2、通过爱心捐赠活动,帮孩子们圆一个小小的梦想。传递社会正能量,让受到捐赠的同学体验到社会的温暖及对他们的关爱之情。

  3、通过爱心捐赠活动,让受到捐赠的学生体验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他们的关爱之情。

  三、活动主题

  捐物赠暖,共献爱心

  四、活动时间:

  11月21日(星期六)早上八点半

  五、集合地点

  xx小区南门口向东300米十字路口

  六、受捐对象:

  xxx

  七、活动步骤:

  1、11月17日起向全社会发出爱心捐赠倡议,诚邀各界爱心人士踊跃报名参加,并相互转告,携手同行。奉献爱心,功德无量。

  2、协调部分爱心人士,利用节假日时间,由爱心团队发起人祁志刚带队,统一驱车到穿芳峪镇进行爱心捐赠活动,把温暖和仁爱送到受捐者家中。

  八、活动策划和编辑:

  我们是一支传递正能量的爱心团队。共襄善举,大爱永驻心间;扶危济困,幸福常伴一生。奉献爱心,真心地期待您的加入,公益路上你我同行。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3

  寒冬已至,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5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安全、顺利、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救尽救、分类施救、精准甄别、强化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有效力量。加强县、镇区﹙街道﹚、社区(村)联动,科学设立临时救助点,按照首接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使流入到阳新县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协调公安、城管、卫生健康部门互动,开展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畅通返乡救助渠道,使我县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发生因冻、饿致死、致残事件。

  二、救助原则

  1.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发现有重大疾病、危重病人的流浪乞讨人员,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待完全康复后再进行救助、甄别护送返乡。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是自愿申请求助,各街道、社区临时救助点经核实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无偿救助,并积极与公安、城管和救助管理站联系,实施救助。

  3.本着分类施救、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对象的基本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的受助对象的心理、生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三、救助时间及范围

  救助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救助范围:阳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重点救助范围为兴国城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适应政府关切、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结合实际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于困境、居无定所等流动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关爱。

  2.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等部门的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行政区域要坚持全天候巡查,城区重点区域要半天巡查一次。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城区要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4.做好寒冬救助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知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其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各地要在低温雨雪等极寒天气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创新组织开展“一对一街头劝导救助”、“民工援助”等活动,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救助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街在城内大小街道全面深入搜寻流浪乞讨人员和露宿者,热心为他们服务。接到困难群众的求助,态度要热情,行动要迅速,要第一时间派车派人前往救助,使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在极寒天气和“两节”期间得到最及时、最直接、最有效、最温馨的救助服务。

  6.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县救助管理站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处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湘民电〔20xx〕16号),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冬季寒冷气候下救助管理工作,赫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11月28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针对低温寒冷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察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积极劝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救助站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

  (二)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服务,实现群防群助。

  (三)注重联动。救助站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深入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受困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受困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民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救助站,张志联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8日前)。区民政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保障经费,补充保暖防冻药品,矿泉水,食品和冬季服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以车站街头、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并引导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救助站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梳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传递温暖关心的桥梁,全体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接到方案后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协作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浪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开展,区民政局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添置药品、食品及冬季服装等物品。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应筹集经费搞好行动保障。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重视和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团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我市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扬我市弱有所助、难有所帮、病有所医的.扶贫帮困的精神,切实关心青少年疾苦,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生力军的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元旦至春节期间

  三、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爱心捐助、走访慰问、大病补助、结对帮困和义务演出等活动,各尽所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取得实效。

  1、继续开展慈善捐助活动。结合市开展“冬衣暖人心”的活动,组织我市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募捐工作,捐助一批困难青少年群众,确保生活困难的青少年得到实际帮助。此活动由各基层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并于1月10日前将所捐衣物或款项的数量报团办公室。

  2、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1)团联合有关单位开展走访慰问孤寡老人、贫困失学青少年等,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2)由各基层团委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相应活动。

  3、开展免费义诊活动。在春节前对患病的群众给予免费义诊。此活动由市人民医院、保健所、那大镇医院团组织安排。

  4、开展义演活动。在寒假期间组织团员青年为敬老院及各贫困村镇送去文艺演出,此活动由团牵头,那大二中、民族中学、那大三中团委配合,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帮助困难群众和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安排好“送温暖”活动的有关工作,掀起“送温暖”活动的高潮。在全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

  2、全市各级团组织要脚踏实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困难群众和青少年的需求,对活动作出计划和具体安排,精心组织,整合资源,积极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务求取得实效,真正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青少年的心坎上,使他们真切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关怀,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安排及落实情况上报团办公室。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凝聚民心民力,结合20xx年工作计划,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聚人心暖冬行动送温暖”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召开三个会议,广泛凝聚共识

  (一)召开返乡人士恳谈会

  2月10日前,邀请返乡人士代表26名(由各村推荐)在小坝镇政府召开返乡人士恳谈会,向返乡群众介绍我镇20xx年全镇工作情况,家乡发生的变化,特别是脱贫攻坚各项成果,宣传脱贫攻坚、返乡创业的各项政策,听取返乡人士的意见建议,提高返乡人员认可度,激发返乡人员留乡创业热情,推进我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各村(社区)应在春节前组织返乡人员召开各村(社区)返乡人员恳谈会。

  (二)召开小坝人才新春座谈会

  2月10日前,邀请小坝籍在外企业家、成功人士和在小坝的企业代表召开小坝人才新春座谈会,向参会人员介绍我镇20xx年全镇工作情况,家乡发生的变化,特别是脱贫攻坚各项成果,宣传招商引资、返乡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听取对小坝发展的意见建议,提高小坝籍成功人士和在小坝企业的认可度,最大力量凝集智慧,推动小坝各项事业发展。

  (三)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

  2月10日前,邀请部分贫困户代表、帮扶力量代表、村组干部代表召开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向贫困户代表介绍我镇20xx年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畅谈家乡发展变化,宣传脱贫攻坚的各项政策,听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群众认可度。

  二、举办三项评选,塑造先进典型

  (一)举办“脱贫标兵”评选

  在全镇已脱贫464户1529人中评选10名勤奋努力、不等不靠、乐观向上的“脱贫标兵”,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通过以点带面,建立你追我赶的比拼制度,避免等靠要的错误思想冒头,引导贫困户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在全镇营造勤劳致富、自主脱贫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

  (二)举办“帮扶模范”评选

  在全镇帮扶干部(包括帮扶部门、站所、镇机关)中评选10名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帮扶模范”,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鼓舞全镇扶贫干部的士气,教育引导他们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实践,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举办“优秀村官”评选

  在全镇202名村(社区)村、组干部中评选10名恪尽职守、成绩优异、事迹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优秀村官”,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鼓舞村组干部士气,激励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各责任领导牵头,三项评选活动在2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开展。

  三、开展三项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一)开展“新春暖心”志愿服务活动。

  拟发动机关、站所、学校、医院、小坝商会等志愿者,开展场镇文明劝导和秩序维护、题写春联、惠民演出、关爱留守儿童、老人等“新春暖心”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积极宣传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营造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开展“新春送健康”免费义诊活动。

  拟在场镇、回龙开展1-2场免费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测量血压、把脉、健康咨询、诊断等服务,同时积极宣传医疗扶贫、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小额保险等政策,让全镇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开展“新春大走访”活动。

  进一步深化“结亲帮万户”工作,发动全体帮扶干部再次摸排走访,对标补短,有针对性的帮助联系户规划20xx年生产生活计划,鼓励其发展致富。镇班子成员带头走村入户,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等活动。慰问做到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实施精准救助、精准帮扶、精准慰问,把市、县、镇的关怀、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上述涉及各项工作由各责任领导牵头负责,于1月30日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尽快实施。各村(社区)可根据上述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在村级开展相应活动。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7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充分感受党委、政府的温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xx年2月5日前完成

  二、慰问对象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1万元至2万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优抚对象慰问

  1.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资金3万元(每人1000元)。

  2.全镇退役军人普遍慰问,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购慰问品,村(社区)送达到位。

  3.按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在乡老复员军人名册(2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00元/人。

  三、慰问资金安排

  1.县级安排困难户慰问金91万元,其中,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不足的由镇自筹。

  2.县级安排优抚对象慰问金7.435万元(其中4.435万元用于采购普遍慰问品),不足部分由镇自筹。

  四、慰问工作安排

  1.对象申报。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

  2.村(社区)评议。由各村(社区)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支村(居)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于1月1日前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级审核。镇社会事务办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对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于1月8日前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

  4.公开公示。县民政局将困难慰问对象汇总后,于1月15日在《星沙时报》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5.走访慰问。镇社会事务办根据公示结果,申报、准备慰问金,由镇、村(社区)干部按联村安排送达到对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将春节慰问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二)搞好科学统筹,加强资金管理。镇社会事务办统筹安排全镇春节慰问活动,严格程序和要求。慰问金、物资原则上由联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三)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金、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严禁拆分慰问金。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社区)慰问总体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福临镇投诉举报电话:xxx),县级相关部门将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相关督查工作,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8

  一、活动目的

  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上来,认真把送温暖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把党工委、办事处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活动安排

  (一)资金的组织安排

  本次活动共安排慰问经费29.32万元。市、区财政安排6.5万元,按每户200-600元标准,慰问155户;区民政局安排救灾救济资金6.28万元,按每户200-400元的标准,慰问156户;“雷锋慈善会”安排2.7万元,按每户1000-2000元的标准,慰问24户。区委组织部安排离退村干部及党员慰问资金2.76万元,按每户200-800的标准,慰问68户;区残联安排慰问资金1万元,按每户400-600的标准,慰问21户。街道另行安排慰问金10.08万元,按每户200-600元的标准,慰问327户。其中征拆慰问对象按每户400元的物资进行慰问。慰问资金专款专用,慰问物资到人,由街道民政办、财政所、征拆办管理调度,负责统一配发资金、物资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应配套安排相应的慰问经费。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慰问对象包括一般慰问对象、特定慰问对象和重点慰问对象三大类。

  一般慰问对象主要为全街道范围内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因灾倒房户、因病返贫户、单亲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计生困难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200-600元/户执行。征拆慰问对象按400元/户的物资进行慰问。

  特定慰问对象为城乡基层工作的老同志、老党员、老劳模、学雷锋先进代表、道德模范中的困难户,离任困难村干部。慰问标准原则上按400-800元/户执行。

  重点慰问对象为上述对象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1.患重病住院治疗且自付比例超5万元的;

  2.一户多残家庭且有一人需常年护理的;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除涉及民事赔偿外)等因素导致家庭成员重病、死亡,或者家庭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4.各村(社区)和街道认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大救助的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600-1000元/户执行。

  (三)慰问活动安排

  集中慰问活动时间为2月9日至10日。村(社区)慰问活动由联系村(社区)的党政负责干部牵头,联系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的'市、区单位、网格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将走访慰问的活动总结和已签字名册于2月13日前交街道民政办(慰问名册要求手工填写,经慰问对象、经手人签字后加盖村(社区)行政公章)。慰问结束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慰问情况对慰问资金进行督察,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联点领导统领全局,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政专干和联点干部为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核准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慰问资金到位。

  (二)解决实际问题。春节慰问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避免重复慰问。在核实对象上要了解困难群众“难”在何处,“忧”从何来,“盼”为何事;在救助帮扶上要着力解决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住房、就医等现实问题,确保特困群体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三)强化责任意识。各村(社区)要准确掌握特困群众的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好春节慰问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民政办要统筹协调好春节慰问工作,严把重点困难对象审核关,确保慰问资金和物资及时、足额到位。经发办要及时调拨财政专项春节慰问资金。党政办要对慰问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综合报道。各相关办线要参与支持联系村(社区)的特困对象生活救助和走访慰问工作。纪检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帮困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贪污、挪用行为。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9

  为进一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有效做好严寒天气下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全面开展“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安全有效的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中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结合“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持续到2月下旬)的.开展,区民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镇办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公安、卫计、城管等部门共同开展街面巡查、排查,全面覆盖废弃拆迁房屋、废弃施工工地、工棚、桥梁、涵洞、车站、地下维修管道沟、公园、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积极劝导、引导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接受救助。按照“先救助、后甄别”的原则,及时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人员提供生活、返乡等救助,为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提供医疗、安置等救助。对具有行为能力且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抗寒物品和求助方式,并做好工作记录。另外在严寒恶劣天气时,要加强街面排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有效衔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街面救助管理工作。

  (二)加强冬季救助信息传播。通过新闻媒体、公众网络、公益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并向环卫工人、沿街商户、福彩站点以及爱心群众等发放宣传单、倡议书、爱心救助联系卡等宣传资料,帮助群众和求助对象及时获悉求助渠道、求助机构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救助氛围。另外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及时介绍冬季救助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三)加强救助点管理。充分发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的作用。开展救助点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严格落实救助区域管理制度,对有暴力倾向和不具备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要严加防范,切实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救助业务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开展救助,保全工作记录、救助档案等资料,确保不出任何责任性事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杜集区流浪乞讨人员“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目标任务分解到人,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集全区之力做好“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引导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专项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近期中心工作。

  (三)完善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火情、灾情、突发疾病以及群体闹事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的原则,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性质,按照预案要求快速、高效、稳妥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做好物资筹备。提前做好食品、御寒物品、医疗用品等冬季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确保救助人员基本的生活、饮食、安全有保障。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10

  活动主题:

  圆梦微心愿温情暖寒冬

  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月1日

  活动地点:

  小区

  参与人员:

  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网格员、党员楼栋长、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及小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

  活动内容

  (一)为全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孤儿(以9月1日统计报表数据为准)发放两节生活补贴。

  (二)为全市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

  (三)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拨付两节生活补贴。

  (四)对全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地毯式巡查,及时实施救助保护。

  资金及物品分配

  此次寒冬送暖活动准备筹措资金10万元(20xx年度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

  (一)用88万元,为全市分散供养的86名特困人员和40名孤儿发放两节生活补贴,每人00元,其中兴庆区468万元、金凤区20万元、西夏区22万元、永宁县786万元、贺兰县729万元、灵武市144万元。

  (二)用42万元,为全市90户(每个县市区1户)因重特大疾病自付费用较大,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每户000—000元,每个县(市)区7万元。

  (三)用49万元,为全市21家社会福利机构发放两节生活补贴,根据机构入住人员情况,每个机构给予0万元——万元不等的补贴。具体资金分配见附表。

  资金拨付

  (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两节生活补贴资金由市民政局直接拨付到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核对人数,通过银行发放形式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二)因病致贫家庭临时救助资金由市民政局拨付到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救助家庭进行认真筛查后通过银行发放形式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三)社会福利机构发放两节生活补贴由市民政局直接拨付到各机构。

  (四)银川市救助管理站及各县(市)区救助机构,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救助,在流浪乞讨人员和外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避寒场所,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收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告知详细的救助方式。

  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通知精神,根据核定的人数、标准,及时准确地将生活补助发放到位,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并于12月2日前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的银行发放册、因病致贫救助家庭名册(加盖单位公),报银川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备案。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认真加强资金管理使用,严禁侵占、挪用。银川市民政局、财政局将会同监察等部门,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而影响发放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银川市救助管理及各县(市)区救助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桥梁涵洞、银行取款处等地开展地毯式摸排,提高巡查频率,扩大巡查范围,确保重要地段无一遗漏。要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救助,在流浪乞讨人员和外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避寒场所,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收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告知详细的救助方式,后续定期进行跟踪劝导。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困境未成年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护送返乡,对临时查找不到户籍地的,由救助机构在站临时看护或临时寄养,确保其生活不受影响。同时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注重调动民间信息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积极主动提供救助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及时提供救助线索,同时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做好排查工作,确保救助活动取得实效。

  (四)活动期间,各县(市)区民政局、银川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多种途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宣传和报道。

  结束后,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报市民政局救灾科。

  (五)各县(市)区民政局在两节期间开展各类形式的慰问、走访、送温暖等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冬季和两节期间的生活得到保障。

  (六)请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各社会福利机构于20xx年12月2日前到银川市民政局财务室拨款。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11

  一、领导机构

  成立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爱心社社长任组长,副社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区、社区会员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组长,秘书处、宣传部、后勤处、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慰问对象及程序慰问对象分类:

  1、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10户,1000元。

  2、已经调查落实的75岁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3、看望资助过的`学生(表现优秀的:学习优异或助人为乐的)5人,500元。

  4、在看望过程中,号召社会爱心朋友给予生活用品的捐赠: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众捐衣,估约需捐款3000余元。

  合计需要慰问金5000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活动资料报于402爱心社团,由宣传部通过腾讯、新浪微博、长城网论坛和贴吧对外公布进展情况。

  以上慰问对象由爱心社团统一制定慰问对象情况登记审批表,由各社区或注册志愿者调查摸底、审核后交爱心社统一汇总、综合平衡而定。

  三、资金来源

  (1)由爱心社团通过网络募捐筹集。

  (2)带领社会志愿者走基层,深入山区或贫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2、各社区可发动当地单位、公司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资纳入当地的送温暖活动当中。

  四、慰问办法

  由慰问工作小组根据爱心社团相关要求分类走访慰问,慰问到户到人。

  1、由爱心社骨干志愿者组成慰问小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2、各社区、各县区负责慰问当地的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有意捐赠钱物并确定慰问对象的,由各相关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慰问结束后在慰问工作总结中单独造表报爱心社团。

  五、时间安排

  走访慰问工作在12月29日前全部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12月15日前完成对慰问对象调查的摸底工作,在12月17日前完成造表汇总工作,具体慰问明细表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相应的慰问金、慰问物品的分配工作。

  2、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确保所有的钱款物资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3、各县区于12月28日前做好工作总结交xxx爱心社团,慰问工作总结元月29日前交爱心社团宣传部。

  4、春节后,xxx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及宣传部、财务科将分别对各社区走访慰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六、纪律要求

  各县区、各位骨干志愿者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精力,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漏(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一分不留(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时间完成慰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12

  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款专物专用,入户到人,坚持受益对象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所有慰问对象、救助标准在“狗年助学”版块中进行公示(留存备查)。此次慰问工作全程由xxx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春节慰问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补助、慰问范围及对象

  走访慰问对象:生活困难的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二、补助标准

  (一)低保户补助标准:

  1.低保家庭实行一次性取暖救助,标准为每户600元。

  2.低保对象每人实行一次性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为400元),发放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3.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残疾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00元

  4.低保家庭中有2人以上享受低保的,只发放一次生活补助物资,其余的以现金形式发放。

  (二)低保边缘户补助标准:

  1.低收入家庭中的贫困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100元,慰问面粉25公斤、清油5升、大米25公斤,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2.因病、因灾、因事故等致使家庭特别贫困的低收入家庭每户发放慰问金600元,慰问面粉、清油、大米(价值300元),生活用品价值100元。

  (三)优抚对象慰问标准:

  1.三属,每户慰问标准960元。

  2.革命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600元。

  3.现役军人家属,每户慰问标准300元。

  三、资金来源

  以上慰问资金从师市下拨的资金中列支。

  四、补助方式

  (一)五家渠市三个街道办事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生活补助物资由爱心超市发放。

  (二)各团场可采取发放慰问物品或现金两种方式进行慰问。

  五、救助程序

  由各团场、街道办事处审批慰问对象,发放《救助卡》。各街道办并将审批后的'慰问对象名单报师市民政局备案。

  六、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享受补助、慰问人员要按程序严格审核,张榜公示,采购的各类补助物资要按财务相关程序统采,确保各类补助物资物美价廉。

  (二)各团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单位的慰问工作,慰问中当一户符合多种条件时,以最高标准进行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慰问除外)。

  (三)各街道办将审批的慰问对象名单(分社区报,一式两份需盖章、签字)于202月10日前报师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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