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精选1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1
一、培训目的
1、让新员工了解集团,公司概况,规章制度,组织结构,使其更快适应工作环境
2、让新员工熟悉新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与工作相关的安全,卫生知识以及服务行业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培训程序
1、大学生或合同工人数多,文化层次,年龄结构相对集中时,由集团职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培训,共同考核。(不定期)
2、人数较少,分散时,由具体用人单位从中心→具体班组负责培训,培训结果以单位和员工书面表确认为证,职校负责抽查。
三、培训内容
1、中心(公司)岗前培训 ——中心准备培训材料。
主要是要对新来员工表示欢迎;按照各中心(公司)行业特点组织结构,工作性质,中心(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公司服务行业基本素质准备手册或专人讲解;指定新员工工作部门的经理或组长作为新员工贴身学习的辅导老师;解答新员工提出的问题。
2、部门岗位培训 ——新员工实际工作部门负责。
介绍新员工认识本部门员工;参观工作部门;介绍部门环境与工作内容,部门内的特殊规定;讲解新员工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流程,工作待遇,指定1名老职工带教新员工;1周内,部门负责人与新员工进行交换意见,重申工作职责,指出新员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回答新员工的'提问;对新员工1周的表现进行评估,给新员工下1步工作提出1些具体要求。
3、集团整体培训:集团职校负责——不定期
分发《员工培训手册》——(简述东南大学的历史与现状,描述东南大学在南京市地理位置,交通情况;集团历史与发展前景,集团的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集团组织结构及主要领导,集团各部门职能介绍,主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等;集团有关政策与福利,集团有关规章制度,员工合理化建议采纳的渠道;解答新员工提出的问题。)
四、培训反馈与考核
1、各中心(公司)制作的培训教材须经过集团职工培训学校的审核,并交集团培训学校存档,所进行的中心(公司)→部门培训应在集团职工培训学校指导下进行。各中心(公司)每培训1批新员工都必须完成1套"新员工培训"表,部门→中心(公司)→集团职校的培训链,应环环相扣,层层确认
2、培训实施过程应认真严格,保证质量,所有培训资料注意保存,并注意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3、培训结果经职校抽查后,统1发放培训结业证书;职校对各中心新员工培训情况每学期给各中心总结反馈1次。
五、新员工培训实施
1、召集各中心(公司)负责培训人员,就有关集团新职工培训实施方案,征求与会者意见,完善培训方案。
2、各中心(公司)尽快拿出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材,落实培训人选,配合集团职校组建从上至下的培训管理网络。
3、集团内部宣传"新员工培训方案",通过多种形式让全体职工了解这套新员工培训系统,宣传开展新员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4、所有新员工在正式上岗前,都必须在中心(公司)集中培训1次,(培训内容见中心岗前培训);然后再到具体工作部门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见部门岗位培训);各中心(公司)可根据新员工基本情况实施相应的培训教材和时间,1般情况下,培训时间为1—3天;根据新员工人数集团职校不定期实施整体的新员工培训,总体培训时间1周为宜,培训合格发放结业证书,培训合格名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xx〕x号)和xx市教育局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人〔xx〕x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达到学校领导班子人员的优化组合,提升学校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通过普通教师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多岗位任教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作用,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均衡发展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向空编学校流动。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实施办法。
(三)积极稳妥原则。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改革。统筹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教师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师德、能力和业绩,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校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上去,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交流对象
(一)交流对象
1.校长: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现职满xx年的学校校长、副校长(下同)。
2.普通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的。
3.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或已享受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满5年的。
4.在符合相应服务期的条件下,对尚未达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自愿要求参加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纳入交流。
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纳入相应类别教师交流。
(二)暂不交流对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xx年的应纳入交流。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重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交流的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但延长时间至多不得超过3年。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教师(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经市教育局确认,并纳入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
四、交流范围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区内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30%、15%、10%。对于超编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该校超编人数和学科结构情况,下达指令交流指标。
五、交流办法
(一)交流方式
1.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学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合作学校”、“双向对口交流”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顶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师培养基地,既促进新教师培养,又缓解城区学校因选派教师参与交流而产生的任课教师不够的矛盾。
4.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各教育学区、学校也可根据本片区、本校的特点,实行更有利于队伍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骤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交流计划,主要根据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从长到短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和全市范围内学校师资需求,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并报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年度交流计划,市教育局将当年交流任务和交流指标下达到各教育学区、学校。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报审批。
上述交流对象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后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经市教育局审批选派的各类支教人员计算交流服务时间),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择回原学校任教,也可选择参加市内教师流动或统筹调剂到交流前所在片区同类学校。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与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根据“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岗位设置比例的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额、生源和交流计划等,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岗位,互补余缺,合理调剂;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教职工编制数、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编委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备案。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应加强对学校人员交流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岗位聘任等相关编制、人事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从2017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浙江省特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实行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确保交流后聘任职级保持不变或高于交流前。
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对交流的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学校职称比例限制准予参评,并给予倾斜和优先推荐。对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市教育局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如有相应岗位职数空缺,可在同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级内高聘一级。
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职期间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获评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从取得高一级职称或相关荣誉之日起在本校服务期均不得少于2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定向评选的瑞安市级及以上的“三坛”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并进一步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边远山区和海岛学校倾斜。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人事关系随迁的教师,在农村任教期间按规定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市政府设立教学奖励资金,用于参与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的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生活补助及其他奖励等。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任教的骨干教师,按照交流地域近远,其年度考核奖是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1.5至3倍,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农村骨干教师和发达地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跨片区交流到农村薄弱学校,参照执行。优先资助参与交流到农村的名优教师设立工作室。国培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首先保证农村教师和参与交流的教师参加。
七、考核管理
(一)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交流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扩大农村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的培养规模。组织实施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考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管理指导,把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列入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校长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跟踪指导。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加强交流教师校长工作绩效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坚持考核管理和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交流纪律。广大教师校长要充分认识交流对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积极参加交流活动。对应交流而不服从组织安排交流的教师,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和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骨干教师的评选,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岗位聘任时,予以低聘一个岗位等级,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予以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局要成立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教育局和各教育学区、学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平稳有序推进。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片区和学校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避免“削峰填谷”。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任职的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3
一、总体目标
1、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2、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
3、加强公司员工的基础培训,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提升各层次人员的文化技能水平,增强员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进一步规范管理。
5、构建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平台,打造团队学习之轮,使企业成长为学习型组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原则与要求
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中层管理干部
第一阶段
1、培养目标:转变思维观念、管理模式,打造执行文化,培养积极高效的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培训把握管理者清晰的角色认知,掌握部门管理技能,提高管理效能。
2、培训方式:执行总监主讲(PPT)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如何成为优秀的中层管理人员
5、结合实际需要,讲授法、演示法、研计法、视听法、角色扮演法、案例研究法、模拟法等相结合,激发大家的参与性,加强培训的效果。
6、培训总结:
第二阶段
1、培养目标:分享彼此的心得,相互借鉴,调整工作心态、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抗压抗挫的精神品质,使自己的`能力升级到优秀或卓越。
2、培训方式:中层管理人员轮流主讲(形式不限)
3、培训时间:每周 ,每次时长半小时~一小时
4、培训内容:可以是本月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总结,可以和大家分享学习的知识心得,也可以是工作中问题的思考及自我反思。
5、结合实际需要,开展互动式、研讨式培训,经验分享,合理运用案例教学,激发大家的参与性,加强培训的效果。
6、培训总结:每月组织培训小结会,由执行总监对本月的梦想课堂做出总结,如有可能,可让参训人员在课后反馈他们将如何运用所学到他们的工作中去。
(二)职工基础培训
1、新入职员工培训
培训目标:使新入职员工能够很快适应公司工作环境,熟悉工作内容。增强在本公司工作的自信心,稳定心态、打消顾虑。加强公司员工的基础培训,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实现企业规范化管理。
培训方式:行政人力部门为新入职员工培训
培训时间:新员工入职的第一、二天上午
培训内容: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强化公司的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团队精神的培训。培训材料:电脑(网上的相关网站和电子版的资料)、员工情况登记表、员工通讯录、公司宣传册及产品、公司简介、公司资质证书、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工作中用到的各类表格和模板。
2、员工日常培训(周总结)
培训目标:发现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及时修正。 培训方式:各部门主管组织部门员工进行研讨总结 培训时间:每周五下午,半小时到一小时培训内容:对本部门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彼此分享工作经验,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集中进行解决。
3、加强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训鼓励员工自学和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需求相统一。使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向不同管理职业方向拓展和提高,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4
为了实现教师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配置,提高本学区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xx】30号)及《xx市xx区教育局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灞教发〔20xx〕91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们大学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满意度为宗旨,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不断均衡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学校人”向“学区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流动,优化结构,共同发展”的原则。
三、交流对象和条件
交流对象为实施大学区管理学校的所有教师(含副校长及中层管理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
(二)受行政处分期间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四、交流范围和形式
(一)教师交流
1、大学区各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分批进行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
2、教师交流的具体形式有: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影子培训、团队教研、名师引领、网络共通。
3、从20xx年起,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时,必须有累计一学期以上教师交流工作经历。
4、今后,各校教师岗位聘任时,除国家规定外,聘任专业技术五、六级和八、九级岗位时,前一聘期内(一般为三年)必须要有一定时期交流工作经历,具体依据区教育局的规定。
5、交流期间,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交流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者,需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
(二)干部及教辅人员交流
1、各校的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按照教育局安排,进行任职交流或挂职锻炼。
2、各校教辅人员也可结合实际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五、交流的时限和人数(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
(一)交流时限: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和影子培训等交流原则上为一学年,其他形式的交流由学区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交流时限。
(二)交流人数:各校交流的教师年度内参与交流人数要达到大学区专任教师人数的60%以上,其中一次交流时限在一学年以上的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人数的6%。
六、交流教师的管理
(一)管理职责:交流教师实行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与交流学校双重管理,以教师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交流任务:交流教师必须自觉遵守交流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业绩建档:交流学校负责记载教师交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学区长签署考核结果意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将其作为评审职称、评优表彰的.依据。
(四)强化措施:凡经学区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需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拒不服从者,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予评先选优,并依据《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七、考核和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形式:依照大学区制定的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考核办法,主要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出勤等,采取领导评议、学生评议、同行评议、家长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结果使用:对积极主动参加交流,完成任务情况好、工作表现优异,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的交流教师,在年度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选先以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等人选推荐时优先考虑。
八、工作步骤
(一)召开xx小学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公布教师交流方案。各学校召开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公布本校所在的大学区内各学校交流的指标。
(二)各学校对本校报名交流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交流的教师及教辅人员名单,填写《教师交流登记表》。
(三)各学校在指定的时间迎、送交流的教师。
(四)开学前,各学校完成交流教师的调转手续工作。
九、几点要求
(一)各学校要提高对教师交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正确把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本校教师交流工作。
(二)教师交流工作的操作过程要以人为本,注意审慎、科学、理性地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方法简单化、平庸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序、维护稳定,按工作时间安排表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学校要顾全大局,端正工作态度,不得将可能影响工作的患病教师、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列为交流教师,非现任任课教师不得作为专任教师进行交流,不得甩包袱。
(四)教师交流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具体情况的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期规划,预定每次交流的人选和范围,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从而使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5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镇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乌石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一、交流原则
教师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盘活教师资源。
二、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学校讨论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交流。
三、对象及范围
1.凡男53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我镇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交流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交流年限。
4.怀孕或哺乳期内的教师、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交流。
5.承担区级以上课题实验的教师,课题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交流。
四、交流措施
1.自愿交流。
(1)鼓励校本部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其他学校交流任教。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自愿交流的教师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交流的教师可在任职期内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
2.盘活交流。
为均衡各校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派骨干教师到各村小、教学点进行盘活交流,帮扶和带动村小、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工作。
3.磨练交流。
有以下情形者,需进行磨练交流:
(1)师德师风出现问题的,属交流之列。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教学态度不端正、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屡次违反师德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师要进行交流。
(2)教学成绩连续下降或下降幅度大的,属交流之列。
(3)工作出现严重失职的,属交流之列。
4.鼓励交流。
各教学点的教师,连续三年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者,可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交流期满后,工作成绩优秀者可继续在中心校任教。
五、交流周期、交流人数和人事管理
1.交流周期:两年。
2.交流人数:每年3人以内。
3.人事管理:交流期间的'工资、人事、编制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但参与交流单位的年度考核、山区教师津贴和绩效考核。交流期满,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合格回原校任教。
六、纪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确定交流而不参加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所有交流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处理。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0xx年12月,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交流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学校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乌石学校所有。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6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阳襄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三、聘任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 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 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用程序
1. 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 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 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 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 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发、备案。
五、聘任岗位设置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六、落聘、拒聘人员相关待遇及处理方法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7
开展员工培训,对经营管理、企业发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总公司20xx年发展目标,提高整体人员素质,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的人才为目标,特制定本培训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20xx年战略指导思想和经营指导思想为规范准则,以各子公司各负其责、集团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为原则,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经营理念培训为重点,以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员工成长规律的多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培训格局,建设一支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员工队伍,为骨干员工构建福田生涯规划提供方向,也为企业发展战略提供人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培训,解决不同层面存在的不同问题,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和归属感,提高组织和个人的应变、适应能力,提高工作绩效水平和工作能力。
1、普工层:解决对企业文化、行为规范、战略目标、指导思想领会不够不深,职业素养、工作技能、学习意识不强等问题;
2、营销层:解决服务意识、业务能力不强,市场拓展能力不足等问题;
3、技术层:解决技术创新不够,技术意识不强,工艺和骨干人才培养缓慢等问题;
4、管理层:解决跨部门、跨子公司沟通与合作欠缺,计划与目标管理技能缺乏,管理角色定位不准、执行力不强等问题。
5、经营层:解决战略思维不清晰,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滞后,创业激情减退、中心观 薄弱等问题。
三、原则方法
1、改革培训模式。20xx年的培训除集团及董事会确定的培训人员外,以各子公司自行组织为主,内容、方法、时间自定;集团公司对培训经费进行核查,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总体培训方案、培训过程的监督和不定期进行跟踪问效。
2、推行培训积分制。集团公司以培训积分的方式对各子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单位主管为培训学习第一责任人,各级经理均负有培训下属的职责,通过日常工作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工作必须的知识、技能、工作态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培训实效。把理论知识学习、核心能力训练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围绕企业制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有针对性地制订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可行性培训计划,精选培训内容,精心组织、设计,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健全和完善自身培训评估考核制度,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4、内训与外训相结合。强化各级职务的培训职责,加强内部讲师培训,依靠骨干员工开展一线员工的培训工作;加强对时代光华培训课程的学习,根据各层面能力提升方向制定学习内容;积极利用社会优秀师资力量,可外请专家学者进入企业授课,培训资源共享,也可安排不同层面的外派学习,开展提高型的高层次培训;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课程,对课程面较广的可邀请其他兄弟单位相关岗位人员共同参加。
5、集训与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两条腿走路,采取分区域、分层次地进行集中培训,同时,注意引导和激励员工提高主动学习意识,各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要积极想办法,为员工提供学习所需的相关专业书籍、报刊及音像教材,创造员工自学条件;开展以老带新活动,提倡新的师徒关系,不断完善人才梯队架构。
6、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内容应围绕工作的实践操作选定,积极开展实践操作的指导,不断改进技术和流程,提高服务的标准和质量;开展读书与专题案例讨论活动,及时沟通信息,了解行业动态,达成资源共享,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
四、实施重点
1、入职培训
(1)目标:使新入职员工了解企业管理状况,基本理解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基本认同企业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基本掌握岗位操作的标准和各项规程,尽快熟悉工作环境,适应工作岗位。
(2)培训内容:企业概况、企业理念、企业办公系统和网站的功能及使用、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员工手册和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公司环境参观、新员工座谈。
(3)实施要求:
A、各公司统一组织集中培训,每隔两月或新入职人员满10人举办一期;
B、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等针对性课程由各相关部门安排;
C、培训结束组织书面考核,人事部门要组织各操作类别专业考核;
D、参加并通过考核是员工转正的条件之一。
2、岗位技能培训
(1)目标:增进员工对制度规划、业务素养要求的理解和认识,掌握工作技能和技巧,提高工作绩效,保证服务标准和质量。
(2)培训内容:服务观念与职业精神,专业知识及操作技巧,工作规范和规程,文化和团队建设。
(3)实施要求:
A、各子公司自行组织安排,集团人力资源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B、各子公司自行编制基础课程的授课大纲及培训计划;
C、各子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书面考核或实际操作考核。
3、经营理念培训
(1)目标: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经营管理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能适应市场竞争的管理队伍。
(2)课程内容:思想作风建设;工作问题研究及流程改造;管理的方法与艺术;沟通技巧与团队建设;冲突和矛盾的解决训练;企业管理、法律法规、财务、房地产经营管理等业务知识。
(3)实施要求:
A、此培训为各子公司管理人员,由各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
B、各子公司要制订每年培训重点及课程实施计划;
C、采取自修与外派学习相结合形式,各子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研讨会,达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4、培训师培训
(1)目标:培养一批对企忠诚,富有激情,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娴熟,具有创新与奉献精神,愿为团队建设出力的内部培训师队伍。
(2)培训内容:专业技术知识、时事政治知识,经济与企业管理知识,团队建设知识,演讲与口才,福田文化构建,礼仪与职业素养,信息收集与处理。
(3)实施要求:
A、集团统一组织安排,采取相对集中时间进行两到三次为期一天的培训;
B、邀请管理知识、经验较丰富的集团领导及外请专业讲师授课培训,并开展针对性训练;
C、不定期组织交流活动,信息共享。
五、培训积分
培训工作的评估实行积分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子公司上报的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及积分登记,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考察、深入调查等方式,核实培训情况后及时填入《员工培训积分表》,每季度公布一次。
1、培训积分目标:
2、培训积分方法:
(1)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内部培训:基本积分为10分/次。
A、进行考试的,按成绩给予积分:成绩x≥80 分时给基本积分再加奖积分3分;成绩80分≥x≥60 分时给基本积分;成绩x<60 分时不给积分。
B、以培训总结、问卷等形式考试的:完成的给基本积分,未完成的不给积分。
C、对于违反培训、考试纪律的,将予以扣积分处理:旷课的,不给基本积分并扣8分/课次;接听手机、迟到、早退和中途擅自离开课堂30分钟及以上的,在基本积分里扣5分/课次;其它课堂、考试违纪行为在基本积分里扣3 分/课次。
D、请假程序:
1、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集团董事会、经营班子成员培训请假需书面报请董事长批准;集团副经理一级人员培训请假需书面报请各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培训请假需书面报各部门负责人批准;所有假条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对无批准假条的不管何原因一律倒扣本次应有积分;经批准本次未参加培训的,属集团董事会、经营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各子公司主要领导的如无董事长另外允许,属其他成员的如无集团分管人力资源领导另外允许,一律不得抵扣本年度的培训积分要求,必须另选时间完成相应的培训积分。
2、各子公司组织的培训:经营班子成员培训请假需书面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需报请各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培训请假需报各部门负责人批准,所有假条需报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相关部门备案,对无批准假条的不管何原因一律倒扣本次应有积分;经批准本次未参加培训的,属经营班子成员的如无子公司的.集团分管领导另外允许,属部门副经理的如无子公司主要领导另外允许,属其他成员的如无子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领导另外允许,一律不得抵扣本年度的培训积分要求,必须另选时间完成相应的培训积分。
(2)公司组织的外部培训:
A、外派培训单位颁发资格证书的,积分按获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15分/20分/25分;如资格证未分级,则给予基本积分15分。
B、外派培训单位不颁发资格证书的,以培训报告或行动计划给分。及时提交了培训报告或行动计划的给基本积分15分;培训报告或行动计划中写出了对公司、部门有建设性方案的由受训人直接上级给予评定,可在基本积分上再加奖积分5—8分;报告或行动计划中写出了对公司、部门有建设性方案并在公司实施的给基本积分再加奖积分10—15分;未及时提交培训报告、行动计划的扣积分10 分。
(3)以个人名义参加外部培训及网络培训(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奖励积分):
A、与岗位工作相关(密切)的培训和学习,取得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奖励积分10分/15分/20 分;
B、通过音像、网络、书籍学习与工作岗位相关或密切的培训,并及时提交了心得体会的,由部门主管给予评定积分,分别奖励积分10—20 分。
3、给予积分程序:
(1)内训:各公司培训计划实施→考试或总结记录存档于人事管理部门→总经理(主管)给出初步积分→集团人力资源部依实登记确认积分。
(2)外训: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上交外出培训评估报告、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至各人事管理部门→总经理(主管)给出初步积分→集团人力资源部依实登记确认积分。
(3)个人名义参训:向各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上交资格证书原件/心得体会→总经理(主管)给出初步积分评定→将资格证书原件/心得体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留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依实登记确认积分。
4、培训积分奖惩:
(1)积分奖励:
年度完成积分目标,且员工全部达标的单位,可给予单位奖励,人数在20人(含)以下奖励总额600元,人数在20-100人奖励总额1000 元,人数在100人以上奖励1500 元。
(2)积分惩处:
年度积分不达标的员工,扣除第12个月当月工资的10%作为处罚,并不得晋升、加薪和参与评优;年度积分有不达标员工且在5人以上的单位,从单位集团分管领导及总经理(主管)第12个月当月工资中各扣除500 元作为处罚。
六、日常评估
1、受训人员在培训结束后,人均发放《员工受训意见调查表》,了解对培训的反应及收获。主要包括:对课程内容设计的反应;对教材内容、质量的反应;对培训组织的反应;培训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在将来的工作得到应用,收益如何。
2、了解受训人员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评估受训人员培训后,是否掌握了知识、技能,通过培训前后考试成绩的比较,或要求受训人员在一定时间内提交一份培训心得,评价培训效果。
3、采用考察、考核、调研等方法,了解受训人员对知识、技能的应用以及行为和业绩的改善程度。直接领导考察日常工作,由受训人员给出工作中培训结果运用实例,证明实践培训的内容;直接领导考核,如果没有实践,要求受训人提出改进方法,继续实践,反复应用,达到培训效果。
4、培训的日常评估由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自行组织,集团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抽查记录,以记录为准。
七、主要措施
1、加强培训领导小组工作。培训领导小组由分管人力资源的总裁助理任组长,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子公司总经理(主管)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方案的制定、解释及评估、奖惩的确认,保证集团整体培训效果。
2、加强内部师资队伍的建设。积极鼓励和培养骨干员工报名承担相关课程的讲授,对合格的内部讲师从总培训经费中予以适当授课补贴;根据实际需求,派出有潜质的内部师资参加外部培训,培养优秀的内部培训师。
3、建立社会师资的档案库。人事管理部门应广泛搜寻和评核社会师资,寻找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授课能力较强的师资,建立相应档案库,满足培训需求。
4、建立培训约束机制。把参加培训的时间列入人员考核内容;把培训与人事管理制度结合,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人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客观标准之一。
5、设立管理交流平台。要求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年根据实际工作写一篇管理论文,并鼓励其他管理人员积极提交管理论文。在管理人员中培养探讨问题、研究问题的良好氛围。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XX〕1号)、省政府《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6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苏教人〔20XX〕19号)和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XX〕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合理配置优质人力资源,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间教师配备差距,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过热等问题,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交流对象、比例
1.交流的对象:原则上为距法定退休年龄满5年的、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其他教师因本校流动范围之内教师轮岗交流出现难以安排的情况,也须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则上参加交流的专任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的15%;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专任教师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的教师暂不交流。
三、轮岗交流流出、接收数量与类别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流出、接收数量与类别情况统计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流出、接收数量与类别如下:略
四、当年流出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确定
1.成立专门组织:学校成立教师轮岗交流推荐小组,负责向学校推荐当年轮岗教师的人选。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宣传发动。召开干部会议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教师轮岗交流的法律、法规、政策、意义。
3.确定当年交流教师。
(1)自主申报。教师对照市教育局测算的轮岗交流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等要求,自主申报。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2)小组推荐。自主申报数量小于应交流数量,由学校轮岗交流推荐小组推荐,推荐小组采用成员提名,全体成员评议表决的方式,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同意轮岗交流的票数超过推荐小组投票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推荐小组负责将推荐结果告知教师,教师没有特殊困难,应服从推荐,参加轮岗交流。
(3)校办公会讨论确定。校办公会讨论确定当年交流的教师。
4.报送市教育局。
学校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本校当年交流的专任教师、骨干教师名单(《20XX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轮岗交流教师名单》)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五、当年接收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数的确定。
学校依据轮岗交流的规定,召开行政办公会,确认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并填报《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轮岗交流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数量确认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六、交流形式及日程安排
1.交流形式:双向选择、行政指定
2.交流安排
(1)20XX年7月2日,召开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双向选择洽谈会。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与单位:局属初中。
(4)参与教师:局属各初中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
带身份证、《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学科中既有教师流入又有教师流出的学校须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
双选不成或部分学科交流人数少而无法双选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学校。
八、工作要求
1.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参加本次交流的教师凭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调动介绍信到流入学校报到。各校要及时做好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解聘、签订、调动、岗位聘用的相关工作。
2.轮岗交流须同时调整人事关系,所聘专技岗位等级划转到工作学校,轮岗交流教师按原等级聘任,轮岗交流学校中学高级教师的结构比例达到系统内平均水平的,原则上不再划转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3.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优先参与评优评先,可按规定晋升职称、聘任高一级专技岗位、提拔高一级管理岗位。20XX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40周岁以下(20XX年6月1日后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须具备20XX年起由市教育局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须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4.加强轮岗交流教师的档案管理,记录并保存轮岗交流的时间、学校、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9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交流管理,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全县教育优质平衡发展,依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观点》(太政(20xx)67号)《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观点》(x政秘(20xx)1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原则
(一)编制掌握原则。教师交流应在编制限额内进行。超编学校不得交流进教师,学科教师多余的学校不得交流进同学科教师超编学校教师应向空编学校流淌。
(二)推进平衡原则。平衡在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构造、年龄构造、职称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造和性别构造等,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进学校优质平衡发展。
(三)统筹聘用原则。职称岗位由流入学校统筹聘用,凡申请交流的教师,由乡镇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或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在职称岗位聘用时,流入学校依据职称岗位余缺情况,统筹聘用,有岗可按现聘岗位聘用,无岗降岗聘用。
(四)以人为本原则。关怀爱怀一线教师,优先解决优秀教师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等情形。
(五)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流步骤公开,交流结果公示。规范操作,严格纪律,增强监督。具备下列行为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来有擅自离岗现象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受到纪律处分未废除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师德师风考察有不达标的;
4.在教师交流过程中弄虚作假、供应虚假证明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二、交流管理
(一)乡镇到城区学校交流
1.城区学校范围本方案所指城区学校包括县直城区学校(含三中东校区)、北城中心学校、南城中心学校、新城中心学校和局直属学校(下同)。
2.交流计划今年拟交流进城教师40人。
3.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与申请交流的学段、学科相适应的学历、教师资格;
(2)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现任教乡镇中心学校持续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来年度考察均在“达标”等次以上。
4.交流步骤
(1)申报。县教育局公布教师交流方案,教师向所在中心学校提交交流申请,填写《xx县乡镇到城区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1)和《xx县乡镇到城区学校教师交流量化评分表》(附件2)。中心学校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考察,量化打分,确定推举拟交流城区教师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各中心学校推举人数掌握在教职工总数的3%以内。
(2)量化评分。教育局对具备交流条件的教师进行量化评分,确定量化得分。
(3)面试。面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无生上课,主要内容以所报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为依据。面试教师备课时间、上课时间各15分钟。面试成就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50分,设定最低分数为30分,达不到30分的取消交流资格。
(4)确定人选。量化和面试得分之和为总分。依据总分多少,对申请教师按学段、学科进行排名,确定拟交流教师,并依排名顺序择校。如总分相同,则依据量化评分条件的第(1)到第(8)条依序进行分数比对,按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
(5)公示。拟交流教师名单在xx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交流相关手续。
(二)城区到乡镇学校交流
主动鼓舞城区学校教师向乡镇学校流淌(旧县镇、大新镇、赵集乡除外)。城区学校教师到乡镇学校交流,本人提出申请,填写《xx县城区到乡镇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3),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办理手续。交流教师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优先安排教师周转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先晋级。鼓舞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城区各校以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园)、县直学校为单位每年向教育局推举支教教师,教育局依据乡镇学校需求,统一研究安排,支教期限一般为2个学年度。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或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均须在同一学校(乡镇)工作满3年。由拟交流教师本人写出申请,填写《xx县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4),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交流总量掌握在本学校教师总数的`4%左右。旧县、大新、赵集三所中心学校今年不流入教师。
(四)中心学校内部教师交流
中心学校要增强区域内教师交流力度,交流要有组织、有方案,确保公开公正,在理有序,平稳进行。今年交流教师比例应到达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以上,其中骨干教师应到达应交流教师的20%以上。
(五)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
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原则上在同种类、同级别学校之间进行。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xx县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4),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由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依据学校编制、职称岗位、学科需求等实际情况联合会商,并经流入学校组织试讲达标后,办理交流手续。
(六)教师申请县外交流
(调出)申请交流县外工作的教师必需按签定的聘用合同完成服务期内工作任务,对服务期未满的教师,学校不得签署同意交流观点。教育局将县外交流教师工作纳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评估,并对违规签署观点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各校要统筹安排,分批分学年度安排县外交流教师,确保学校内部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七)公开引进县外教师
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坚持编制缺额进人原则、学校层次、类型、区位对等引进原则、平衡配置原则、优秀人才优先原则。申请引进教师须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专科及其以上,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予引进。教育局、人社局发布引进公告后,凡符合引进条件、有意向到我县工作的教师带身份证、结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表)、近两年年度考察表(卡)等证件到教育局报名,按步骤办理。
三、相关要求
(一)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县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工作,准时制定本学校教师交流方案,明确教师交流计划,公开交流数量、交流步骤和交流办法,主动稳妥地做好教师交流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教师交流工作事关xx县教育事业发展,事关宽敞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教师交流政策,本着自愿申请、主动参加、严格把关、组织统筹安排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教师交流服务工作。
(三)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实事求是地供应相应的原始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予交流;已经交流的,取消交流资格。凡接到交流通知人员,必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不得借交流之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乡镇到城区学校教师交流推举名单、申请表、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公示情况以中心学校为单位,于x月9日前报教育局人事股。城区到乡镇学校交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交流、乡镇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教师申请县外交流(调出)申请表于8月16日之前报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中心学校内部教师交流名单于x月20日之前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10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国土资党字〔20xx〕28号)有关精神,结合全县国土系统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要把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要通过交流轮岗,优化中层领导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2、交流轮岗按先正股级后副股级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交流对象:
1、在同一职位担任股级职务满3年的原则可以交流;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
2、因工作需要、发挥干部特长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3、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单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四、实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
2、局党组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轮岗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4、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5、局人事股办理有关手续。
五、工作纪律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局机关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开展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确保轮岗交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轮岗交流的基本原则
1、促进干部成长的原则。着眼于干部能力建设,对工作经历单一,履职经验不足的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和磨砺,着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经验。
2、增进队伍活力的原则。既本着干部个人能力素质和职位要求匹配的原则,做到人岗相适,又体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爱护,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干部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干部流动机制。
3、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交流条件的职位和人选,原则上要进行交流。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暂不宜交流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暂缓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规的原则。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规为指导,在“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和职数内进行。
二、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轮岗交流的范围。
局机关的中层干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
1、在现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轮岗交流的。
(三)轮岗交流的职位。
1、局机关各科长(主任);
2、基层同编制类型、开支渠道单位间进行;
(四)轮岗交流的资格条件。
1、任正、副科职干部,且不在试用期内;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觉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轮岗交流的程序
1、调查摸底。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宣布局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4、党组决定。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轮岗交流的人员及职位。
5、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轮岗交流干部的任职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6、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局党组同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7、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为保证这次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局干部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轮岗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轮岗交流日常工作。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在交接时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12
根据学校20xx年工作要点和暑假党委常委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内对部分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交流轮岗。现将此次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我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促进干部合
理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防止腐败,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1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此次干部交流轮岗主要是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以及合校以来,学校有关部门和后勤服务集团、出版社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正职干部,其中有的单位正职干部任职将满四年的,因干部调整工作的'整体需要,此次一并考虑交流轮岗。
三、交流轮岗的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轮岗的岗位,共8个。具体如下:
1)中层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社科部部长、国际交流部部长、测绘学院党委书记、动力与机械学院党委书记;
2)部分部门和单位正职同一职位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部部长、后勤保障部部长、出版社社长、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
2.本次可供中层正职干部交流任职的岗位,共16个。具体如下:
1)上述交流轮岗的岗位(8个);
2)截止20xx年9月底,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专职干部退居二线后的岗位(5个):出版社党委书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图书馆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3)机构与干部调整后空缺岗位(3个):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招投标中心主任、xxx深圳研究院院长。
四、交流轮岗的程序
1)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
2)干部本人填写《xxx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
3)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交流任职的具体方案;
4)校领导分别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
5)学校发文,交流轮岗干部到任。
五、交流轮岗的时间安排
9月初进行动员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轮岗的干部将填写好的《xxx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送交党委组织部;
9月6日至7日党委组织部根据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轮岗干部任职的建议方案;
9月8日至10日,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交流轮岗干部的任职;
9月11日至17日校领导分别找交流轮岗的干部谈话,学校发文后到任。
六、交流轮岗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是学校党委努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使尽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负面的影响,使尽可能多的人感到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干部队伍的高度稳定、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既是关系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关系干部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从学校的根本利益出发,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的纪律规定,尤其是严格财经纪律,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完成。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13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各教学点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辖区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赵坡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赵坡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农远”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其他学区调入到赵坡中心小学或曹河教学点的教师必须参加两学年的教师轮岗。
2、中心学校统考或学区统考连续倒数后3名的教师。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影响恶劣的教师。
4、在中心学校各类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教师
5、各教学点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小学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便于中心小学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6、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赵坡中心小学、曹河教学点的教师自愿到邓岗教学点、谢营教学点交流,交流时间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小学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交流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三、激励措施:
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纪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中心学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14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意见》的通知(分办字[20xx]27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严落实干部管理各项制度,对关键岗位干部实行重点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优、廉洁自律好的干部团队。
二、实施范围及交流轮岗对象
实施范围: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
交流轮岗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职能科室主任;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局机关各股室股长。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被调整分工或交流人员的专业、能力、经历、特长等综合因素,做到量才为用、人岗相适。
2、有序适度原则。从有利于干部队伍稳定,保证工作的衔接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数量适当、有序实施。
3、服务大局原则。严格组织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4、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轮岗要求
1、正股级(中层)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原则上不在原岗位继续任职,应当有计划地逐步轮岗;满6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2、正股级(中层)干部在人事、财务、基建、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执纪执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财、物的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不同时调整正股级(中层)干部和分管该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员。对个别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交流轮岗年限。
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在单位编制限额和职数范围内进行。
五、实施程序:
1、由各单位提出本单位中层岗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轮岗意见上报局党委。
2、岗位调换可以直接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调换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执行。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坚决杜绝交流轮岗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交流轮岗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有关要求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15
根据《贵州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的意见》(黔教人发[20XX]320号)和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流动、公平公正、稳妥有序、以人为本、促进发展、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每批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原则上占学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5%-10%。通过交流,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工作要求
1.轮岗交流教师,在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骨干教师数量方面达到基本均衡。
2.教师轮岗交流后,组织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学校享受。教师轮岗交流时限为一年。
3.教师轮岗交流、支教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到农村支教的'教师,每学年绩效考核加8分。
4.对符合轮岗交流、支教条件拒不服从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5.“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务应有农村学校服务经历,服务不少于一年。”
6.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
7.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专项支教任务的教师,视为具备异校交流工作经历。
8.教师轮岗交流须在本校连续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
9.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有下列情况的可暂缓交流:
(1)个人身体患绝症,不能满负荷工作的;
(2)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五、组织实施
教师轮岗交流、支教由学校(园)、教育辅导站组织实施,报市教育局、黄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六、轮岗交流学校(园)
红星路小学、云南路小学、盘江路小学、向阳路小学、湖南路小学、延安路学均为轮岗交流学校。
红星路小学与向阳路小学教师原则上不互相轮岗交流。
七、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师轮岗交流是建立在科学规范基础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站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学校队伍的高度稳定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既是关系到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认真执行教师轮岗交流的纪律规定,确保轮岗交流、支教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意见从20XX年6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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