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轮岗交流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干部轮岗交流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1
一、建立工作机构。
1、成立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人事局,负责全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对全县各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干部交流对象的调配,轮岗人员的统计备案。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政工、组织、纪检、工会等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5月中旬-5月下旬)。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讲明阶段性对干部实施交流轮岗,是国家《公务员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锻炼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养人才的需要。
三、认真调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根据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对全县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各类型的干部人数、在单位工作时间、任职年限(时间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亲属关系、干部队伍结构存在的问题等,各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表一),并组织政工干部认真填写《xx县轮岗干部花名册》(表二)、《xx县交流干部花名册》(表三)、《xx县符合交流条件但暂缓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四)、《xx县符合交流条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五)和《xx县轮岗干部调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属于“交流、轮岗”的人员,同时符合暂缓交流条件和不交流条件的人员,应当通过会上公布和上墙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要留底备查),接受群众监督,上墙公示时间统一为7天。在公示期间各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并针对各种思想反映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心,消除各种思想顾虑。经公示后,将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轮岗方案)党群系统的报县委组织部党群科;政府系统的报县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综合后统一上报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个人提出交流、轮岗意见的,填写《xx县干部交流轮岗申请表》(表八),表八只供给单位提交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时的第一参考。
四、各乡镇、各单位领导小组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要组织交流轮岗干部认真填写《xx县干部轮岗登记表》(附表七)。
五、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单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交流换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交流轮岗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审批。
六、交流、轮岗的组织实施(7月下旬-8月中旬)。交流轮岗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1、干部交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属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交流对象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之后由单位统一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原单位工作移交。由单位一名领导带交流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并介绍情况。
2、干部轮岗。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轮岗方案,经审核后,即可组织实施。
交流、轮岗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填写好的《xx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分别报组织部党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轮岗交流工作实行阳光操作,轮岗交流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要公开透明,人员确定要公平公正。
(二)量才适用的原则。
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气质形象、性格特征、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将干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严格控制职位的原则。
轮岗交流要严格执行职位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之机超职数或超职位配备干部。
(四)顺向流动的原则。
轮岗交流一般在机构性质、财政供给形式相同的单位之间进行。公务员在公务员岗位之间流动,也可流动到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聘用制公务员不能流动到行政单位;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干部可流动到事业单位,全供事业单位的干部可流动到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差额供给事业单位的干部可流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五)回避的原则。
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人事、监察、审计和财务等工作。
(六)经常化的原则。
加大平时轮岗交流的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轮岗交流,实现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符合交流条件的要随时交流。
三、范围和对象
(一)轮岗交流的范围。
政府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机构。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
上述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级干部。
1.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截止时间:20xx年4月30日任职满五年以上的);
2.在同一股室连续工作满20xx年的;
3.由副职提升为正职的;
4.因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四、轮岗交流的形式
轮岗交流工作以各单位内部轮岗为主。因工作需要,个别岗位也可跨单位进行交流。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3
一、干部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干部交流轮岗必须在编制、职数和职位限额内进行;
3、培养锻炼干部原则;
4、发挥干部专业特长与业务职能相近原则;
5、有利工作、有序推进原则;
6、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二、干部交流轮岗的类型、对象和范围
干部交流轮岗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调任、转任等方式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适用于科技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所属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人。应结合科技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干部交流轮岗,原则上每次交流的干部不少于应交流干部总数的30%;同一干部不得频繁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因工作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延期或不进行交流轮岗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不受时间限制交流等。
1、离最高任职年龄不足5年的(属于必须交流的对象,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收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在工作性质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暂不交流的干部,可视不同情况适当延期交流。
5、因工作需要,为发挥干部特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视不同情况不受任职时间的限制适时进行调整交流。
三、交流轮岗的形式和程序
交流轮岗原则上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进行,交流轮岗工作由局党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需要批复同意或请示的'事项,须事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干部本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
四、交流轮岗工作的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干部交流轮岗,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干部资源合理配置的现实需要,是强化用人监督的重要保障。实行干部交流轮岗,有利于培养干部的能力,增添干部的动力,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打破由于长时间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维定势和利益纽带,具有防止不正之风乃至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作用。要把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发动,强化教育引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
2、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原则条件,严格按照交流轮岗范围和对象,对本单位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关心爱护交流干部,妥善安排工作、生活,跟踪了解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纪律。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必须在“三定”方案核定的职位职数范围内进行,不得借交流轮岗突击提拔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交流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和党组把关相结合。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交流轮岗决定的干部,应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按照有关规定需作离任离岗审计的交流轮岗干部,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内部审计。
4、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纪律或者执行纪律不严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20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20xx法治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5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促进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动平度实现“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
2、指导原则:坚持内部轮岗交流为主,同编制、同职级轮岗交流。统筹安排、人岗相适。
二、单位现有中层干部基本情况及符合轮岗交流的范围人员情况
根据市编制委员会确定我局的内设机构及职能,我局设“三科一室”。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如下:
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监督指导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
管理编研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
史志科:副科长1人。
根据平人社字【20xx】26号文件要求:“在同一科室或岗位担任中层正职或副职5年以上的,应进行轮岗交流,其中重点轮岗交流对象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实际工作岗位与任职备案职务不一致的,在实际岗位担任负责人5年以上的,应进行轮岗交流,其中重点轮岗交流对象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和“同一科室的正、副职一般不同时轮岗交流”的指导原则。我局拟对以下3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代琦,男,39岁,现任办公室主任,20xx年3月7日任史志科科长(负责办公室工作),2009年12月10日任办公室主任。拟轮岗交流任史志科科长。
张磊,男,44岁,现任监督指导科科长,20xx年3月7日任监督指导科副科长,2009年12月10日任监督指导科科长。拟轮岗交流任管理编研科科长。
王守梅,女,37岁,20xx年3月7日任管理编研科科长。拟轮岗交流任监督指导科科长。
三、轮岗交流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制定轮岗交流方案(3月19日至3月21日)。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确定拟轮岗交流人选,3月21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2、轮岗交流方案实施(3月22日至3月28日)。
市委组织部对我局实施方案和确定拟轮岗交流人选进行审核同意后,由我局组织实施。
3、办理相关手续(3月29日至3月30日)。
轮岗交流对象确定后,属于内部轮岗交流的,由党支部召开轮岗交流中层干部集体谈话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对跨部门交流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召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集体谈话会议,集中办理调派手续。
4、总结检查(4月2日至4月10日)。
轮岗交流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组织领导
成立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徐明堂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陶瑞法同志任副组长,现任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陶瑞法同志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1、根据批复的轮岗交流方案,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层干部参加轮岗交流。要精心安排,规范操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轮岗交流工作环境。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要关心爱护轮岗交流人员,跟踪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严格执行轮岗交流纪律,不得借轮岗交流突击提拔或超职数配备干部,不得借轮岗交流对中层干部进行排挤或打击报复。被交流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到岗任职。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教育仍不服从的建议组织部门就地免职。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6
根据学校20xx年工作要点和暑假党委常委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内对部分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交流轮岗。现将此次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我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促进干部合
理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防止腐败,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1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此次干部交流轮岗主要是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以及合校以来,学校有关部门和后勤服务集团、出版社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正职干部,其中有的单位正职干部任职将满四年的,因干部调整工作的整体需要,此次一并考虑交流轮岗。
三、交流轮岗的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轮岗的岗位,共8个。具体如下:
1)中层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社科部部长、国际交流部部长、测绘学院党委书记、动力与机械学院党委书记;
2)部分部门和单位正职同一职位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部部长、后勤保障部部长、出版社社长、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
2.本次可供中层正职干部交流任职的岗位,共16个。具体如下:
1)上述交流轮岗的岗位(8个);
2)截止20xx年9月底,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专职干部退居二线后的岗位(5个):出版社党委书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图书馆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3)机构与干部调整后空缺岗位(3个):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招投标中心主任、xx深圳研究院院长。
四、交流轮岗的程序
1)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
2)干部本人填写《xx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
3)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交流任职的具体方案;
4)校领导分别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
5)学校发文,交流轮岗干部到任。
五、交流轮岗的时间安排
9月初进行动员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轮岗的干部将填写好的《xx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送交党委组织部;
9月6日至7日党委组织部根据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轮岗干部任职的`建议方案;
9月8日至10日,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交流轮岗干部的任职;
9月11日至17日校领导分别找交流轮岗的干部谈话,学校发文后到任。
六、交流轮岗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是学校党委努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使尽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负面的影响,使尽可能多的人感到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干部队伍的高度稳定、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既是关系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关系干部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从学校的根本利益出发,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的纪律规定,尤其是严格财经纪律,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完成。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7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勤政廉政,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着眼于锻炼培养干部,增强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促进人员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着眼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本单位旅游事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原则:必须坚持有利于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各项工作规范化,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坚持量才适用、择优上岗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交流轮岗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管理处中层正、副职干部,以及全体职工。
三、交流轮岗的方式
1、在处各部门不同岗位、同级别之间进行。
2、交流轮岗的形式主要是调任、转任。
四、交流轮岗的范围和条件
(一)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中层正、副职干部,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职升任正职且连续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的进行轮岗交流。
(三)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交流轮岗的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对中层干部及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处党委研究确定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单位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推荐测评
(1)干部:首先由符合轮岗条件人员本人以记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进行选择性自荐,每人自荐2个岗位,然后根据自荐情况,由党委会研究确定初步任职人选,最后对初步人选按任
职岗位是否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三个等次,由处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职工:由各部门上报本部门职工岗位年限,以有自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人力资源部(表格见附件)。
3、党委决定
推荐测评结束后,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分析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决定,并予以公布。
4、集体谈话
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党委同已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干部、职工分开进行)。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5、到岗履职
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
六、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8
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的实际,对条件艰苦、特殊岗位的干部实行轮岗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人尽其才、适人适用的原则。通过干部交流轮岗,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激发全局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轮岗的范围和对象
交流轮岗的岗位范围主要是指农村驻在监管所管理岗位和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交流轮岗。
交流轮岗的对象是全局内设机构、派出机及事业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不包括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交流岗位主要指男性干部职工年满55周岁以下的,在驻在农村岗位上循环轮岗。女性干部职工50周岁以下的,在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岗位上循环轮岗。本人志愿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轮岗交流或者暂缓轮岗交流:
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工作人员;
2.中层正职以上的人员;
3.其他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
三、交流轮岗的形式和方法
干部交流主要采取机关、市区驻在所、队和中心与农村驻在监管所及行政审批办公室之间轮岗的形式。轮岗人员的确定采取组织指派与随机的方式安排。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按照培养锻炼与选先任贤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全局交流轮岗制度,实行有计划的交流。全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事业单位岗位和农村驻在监管所及行政审批办公室之间的交流轮岗,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每一年轮岗调换一次,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轮岗时间。
四、交流轮岗的相关政策
1.农村工作公务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2.在轮岗岗位工作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在干部使用上予以优先考虑。
3.在轮岗岗位工作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公务员职级、职称晋升优先。
4.凡是没有在轮岗岗位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经历的原则上不予提拔使用(包括正股级、副股级及支部领导)。
五、交流轮岗的纪律和要求
1.交流轮岗干部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分配,影响工作和造成影响的,党组根据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2.交流轮岗过程中严守“三不准”纪律:不准有短期行为,对工作应付了事;不准闹个人情绪,影响工作开展;不准无故请假旷工,轮期内,事假、病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无故旷工超过3天,不算完成轮岗任务,要重新轮岗。
3.轮岗交流结束后,妥善安置工作单位。干部接到交流轮岗通知后,要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新的岗位工作。
4.交流轮岗干部离职前,要留职两周,做好对新上岗人员的传、帮、带工作。
5.各科(室)、所、队、中心要高度重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充分认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轮岗交流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9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例: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7、到岗履职
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任期管理
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样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样例1)
2)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样例1)
3)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样例1)
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10
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的培养,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内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活动。现结合实际情况,就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确保我区卫生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云龙区卫生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组员由局党委委员担任。
二、对象确定
根据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对全区卫生系统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经局党委会研究拟定轮岗交流对象。各有关单位(科室)认真填写《云龙区卫生系统轮岗交流干部花名册》等表格,对轮岗交流的有关规定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基本原则
1、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都要纳入交流范围。
2、根据工作需要,听取个人意见,体现能力特长,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
3、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视工作需要进行上派、下派,交流时间不低于1年,不超过2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交流时间的,经局党委研究后可延长。上派、下派干部在交流期间,编制性质、身份、职级和工资福利渠道保持不变。
4、凡局机关推荐的`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应首先考虑有交流到基层领导岗位锻炼的经历。
5、局及局属单位窗口科室干部原则上2年交流一次。其他岗位干部根据需要适时交流。
6、对不服从交流的,原则上不再做领导职务安排,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7、副科级单位副职轮岗交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预审备案制度。
四、相关要求
1、干部在交流期间要积极配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局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反映。
2、参加交流的干部在新部门、新岗位要珍惜锻炼机会,加强调研和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各单位(科室)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办法,加强规划、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确定轮岗交流的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尽快办理交接事宜,并报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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