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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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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生猪生产及猪肉供应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生猪不脱销、不断档,价格不大涨的保供稳价目标。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生猪保供的部署要求,成立宝台镇生猪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肖云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群及广播等对生猪保险补贴政策、稳产保供、猪肉价格及非洲猪瘟防控等形势广泛宣传,使群众知政策、明趋势,引导农户增养生猪,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多增养生猪。
(二)加快生猪生产。各村随时摸清生猪存栏情况(包括能繁母猪、仔猪、架子猪、育肥猪),落实补栏数到社或各养殖场(适度户),要按照下发的目标任务完成生猪存栏和出栏,确保能繁母猪存栏和后备母猪的补栏及新建生猪养殖场等各项工作。支持屠宰场与养殖户建立定点产销对接关系,合理安排生猪出栏和屠宰上市时间,确保全镇猪肉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充足。
(三)大力发展替代肉品生产。依托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投入成本低、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的肉鸡(鸭)和蛋鸡生产,加快发展牛、山羊等草食畜牧业,保障肉类总体供应稳定。
(四)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严格执行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相关规定,加强对非法运猪车辆、偷运猪肉及其产品的客运车辆的排查检查力度。由镇畜牧兽站负责公路路口的`督查,加强输入生猪及其产品的手续查证,对手续齐全、按规定路线运输的“点对点”调运种猪、仔猪予以及时放行,对其他外来生猪一律按规定处置,生猪产品严格凭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非洲猪瘟检测阴性证明等合法手续予以调运。
(五)严厉打击“炒猪”“洗猪”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散布“非洲猪瘟疫情”谣言、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随意丢弃病死猪、“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开具虚假动物产品检疫(验)证明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有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镇畜牧兽站要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村、各养殖场积极开展春秋两季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规定对辖区进行大清洗、大消毒。
(七)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逢场天开展对生猪及其产品的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分析生猪产销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判后期生猪、猪肉价格走势,及时上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村、镇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各村支部书记、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完成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
(二)落实防疫体系。建立疫情报告和有奖举报制度。对外公布非洲猪瘟疫情举报电话,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区内疫情,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
(三)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建立20xx年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会商机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生猪生产、肉类市场供求情况,准确把握价格形势,针对稳产保供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和市场平稳运行,有效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调控。发挥市场价格及政府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统筹兼顾生产与消费、猪肉与替代品,调节市场供需,促进生产平稳、健康发展。
(二)分级负责、县区为主。市级负责全市猪肉保供稳价政策制定,保持全市生猪生产的基本稳定,承担凉州城区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县区政府承担本地猪肉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
(三)精准高效、平急兼顾。加强价格监测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前瞻性,不断完善政府调控手段,合理把握时机、节奏和力度,发挥政策效能。合理设置常规储备和临时储备规模,创新储备吞吐方式,充分发挥平时灵活调节和急时快速有效调控功能,确保储备调控做到“储得进、调得出、用得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市场监测分析
市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生猪猪肉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重点跟踪分析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仔猪价格、白条猪出场价格、玉米平均市场收购价格、城市猪肉平均零售价格等指标变化,当监测发现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做好预警、处置准备工作。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生猪生产、调运、销售情况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同步宣传涉猪政策和疫情信息等,引导市场主体自主调节生产经营决策,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变化。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二)建立政府猪肉常规储备
为满足市场调控和应急投放需要,市级和县区政府要建立一定规模的猪肉常规储备。市级常规储备规模按300吨安排,以冻猪肉的方式存储,储备资金由市财政负担。若需调整常规储备规模,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决定。常规储备中含应急储备120吨,专项用于应对突发重大灾害等特殊情况。按储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常规储备应定期轮换,轮换期间,储备肉库存数量不得低于225吨。
各县区常规储备由县区政府承担,最低按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具体储备规模根据实际条件自行确定,储备期相关补贴资金由县区财政负担。常规储备可采用冻猪肉及活体存储等方式,其中冻猪肉存储占比不少于50%,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等特殊情形时增加冻猪肉储备至规定的常规储备水平。天祝县可视情减少猪肉储备规模适当增加牛羊肉储备。
(三)协同做好预警应对
1.价格过度下跌情形下的预警应对。当生猪和猪肉价格大幅下跌,省发展改革委启动预警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同口径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平稳有序减栏,避免恐慌性集中出栏。
当省上对我市下达临时收储指令时,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储任务。
2.价格过度上涨情形下的预警应对。当生猪及猪肉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明显上涨时,省发展改革委启动预警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政府的网站(门户网站)发布相同口径的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有序扩产,避免非理性过度补栏。
当省发展改革委向我市下达投放省级储备肉投放指令时,市发展改革委会商市粮食和储备局制定投放方案,并按指令投放省级政府储备肉。同时,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及时分析研判我市的猪肉生产、调运、销售形势,制定市级政府储备肉投放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委向市粮食和储备局下达投放指令,市粮食和储备局在凉州城区依托承储企业的投放点实施投放,对群众不发票、不限购、敞开供应,确保不断档、脱销。市级储备肉投放结束后,要在30天内完成补库。县区可参照市上的`做法,确定投放方式和投放规模,及时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四)压实猪肉保供稳价责任
市、县区政府承担当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要积极扩大生猪生产,提高生猪自给率,结合实际健全猪肉储备调节工作机制,落实资金安排、收储主体等关键事项,组织实施好储备调节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适时组织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分析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形势,议定储备响应方案,研究特殊情况下的猪肉市场调控措施等。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生猪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政府猪肉储备相关经费,切实保障生猪和冻猪肉储备、轮换、投放等需要,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引导猪肉及替代品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餐饮企业,保障市场供应。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调优生产力布局和结构,提升生产自给能力。加强饲料安全、生猪疫病防控及检疫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预警机制;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推动生猪及产品规范有序调运。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加强对猪肉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问题猪肉进入市场。
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做好政府猪肉储备管理工作,合理布局储备库点,确定可租用的社会库点,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增强政府储备猪肉常规调节和应急调控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猪肉保供稳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亲自上手,分管领导具体主抓,落实落细部门责任,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发展政策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强化政策协同。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的协同联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通过增加预算内投资、保障养殖用地、强化信贷和保险政策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安排生产,调优生产力布局和结构,推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促进生猪和猪肉市场供求基本均衡,夯实保供稳价基础。
(三)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市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商务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全面、客观、准确的报道猪肉产品市场供应、价格、质量安全以及政府采取的保供稳价措施等情况,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生猪及猪肉价格涨跌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营造有利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舆论氛围。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3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化解粮食市场风险隐患,全县粮食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粮油市场稳定对加强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镇坪县粮食局疫情防控粮油物资保供稳市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粮油供应组、市场监测组、全力做好粮油市场保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机构职责
鉴于我局实际情况,各小组务必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发扬分工协作的`精神,全力做好我县粮油市场保稳工作。
市场监测组:按照国家局要求,启动粮食库存和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制度。
粮油供应组:按照政府指令,做好粮食应急启动的准备工作,时时监测动用数量和品种,及时组织粮源调入补库,确保库存充裕,储备充足,市场有序,价格平稳。
三、经费保障
疫情期间,凡应急粮油物资运输费用均实行运价补贴,以保障运力充足,运输畅通,确保我县粮油库存充裕。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xx〕78号)和省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宿迁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宿办发电〔20xx〕8号)要求,做好当前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品供应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项目落实为抓手,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提高生猪生产,稳定市场流通,保障调控能力,全面完成生猪稳产保供任务。到2021年,全县存栏生猪达到54.4万头、年出栏生猪达到94.65万头;猪肉替代品供应充足,肉禽出栏量达到1400万羽。(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推进措施
(一)稳定生猪产能
1.推动现有猪场恢复生产。建立县包乡、乡到场的生猪规模猪场挂钩联系制度,开展疫病防控和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及时调度生产信息。保障现有规模养殖场加快补栏,力争恢复应有的生产能力。各乡镇场(街道)对现有年出栏能力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要逐场对接,逐场制定养殖计划表,按月明确扩产复产计划,将任务落实到场。20xx年4月26日前,各乡镇场(街道)养殖计划要制定到位。争取到20xx年6月底,年出栏能力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80%实现生产,存栏达到30万头以上,20xx年底要基本实现生产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青伊湖农场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对建成的项目要加快补栏,在建的项目要加快进度,签约的项目要尽早开工,确保生猪产能尽快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对立华牧业生态养殖小区、牧原规模猪场、新希望规模猪场等,建立月度进度计划表,实行按月调度,20xx年6月底存栏量要分别达到3万头、0.3万头、0.15万头;20xx年出栏量分别达到4.8万头、5万头、5万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推动规模猪场改造升级。重点引导存栏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对生产、防疫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为稳产扩产提供安全防控保障。规模猪场要科学分设生产、生活、粪污处理等功能区;升级饲喂、饮水、温控等生产设施和消毒喷淋系统、洗消中心、无害化处理、净污道等防疫设施设备,提高防疫能力,降低养殖风险。各乡镇场(街道)要因场施策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推动改造工作落实到位。到2021年,存栏500头及以上规模猪场改造率达到8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推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网格化防控,加大巡查次数、督促抓好监测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格执行县外生猪及产品落地监管、清洗消毒、封闭饲养、餐厨废弃物禁用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重点对规模猪场和种猪场(简称“两场”)开展养殖区域安全净化,保障“两场”生物安全。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加强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动物防疫服务组织,鼓励第三方检测监测和养殖企业自检;支持规模养殖企业、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中心自建车辆清洗消毒中心。落实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新规定,积极推进由集中免疫向程序免疫转变,实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保障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充实现有基层兽医防疫队伍,配备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推行政府购买防疫、检测等社会化兽医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结合建立执法事项清单,落实动物防疫检疫执法责任,突出强化动物防疫执法力量。落实屠宰场官方兽医派驻制度,按照要求足额配备官方兽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6.保障生猪养殖用地。落实《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等文件政策,养殖设施鼓励建设多层建筑,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针对规模养殖场用地难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开展梳理排查,根据种养循环、种养配套的要求,配置养殖土地资源。20xx年4月底前,全面梳理出符合规模养殖要求(50亩以上)的土地资源清单和分布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做好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xx〕872号)要求,对年出栏能力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探索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将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报送环评审批部门,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8.规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发展。优化生猪屠宰产能布局,支持大型养殖企业结合养殖布局通过新建、合作等形式发展标准化屠宰加工,推动肉品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大力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屠宰企业争创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企业。要加强对区域内屠宰企业的指导、监管,严格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处罚;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真正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在做好风险评估防控的基础上,简化流程、降低门槛,为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支持;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养殖订单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落实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200元增加至1500元等生猪保险政策,实施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降低能繁母猪保险投保门槛,扩大养殖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各乡镇场(街道)要在20xx年4月底前,对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排查登记,梳理出有信贷支持愿望的养殖场清单并做好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10.落实财政金融政策。县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保障生猪生产、疫病防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落实,重点扶持种猪场、规模猪场恢复和扩大生产以及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设施建设。要落实生猪养殖贷款贴息政策,重点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贷款核实,及时将贴息落实到场。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要落实生猪养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要从快、从简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做到即报即审。要落实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对从县外引进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种猪进行奖补:一是种猪(含纯种猪、二元母猪和种公猪)从省内外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种畜禽场购进,且应提供种猪系谱资料;二是有产地检疫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三是调入后隔离观察30天后健康的'种猪;四是种猪产地检疫证明出证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奖补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xx年9月30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保障市场肉品供给
11.强化猪肉市场供应。各乡镇场(街道)要围绕“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冻猪肉储备任务。商务部门4月26日前要摸清全县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冻肉批发企业肉品流通、销售等基本信息清单,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冻肉批发企业多渠道组织生猪产品货源;发改部门要加强猪肉储备,稳定消费预期,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农业农村局部门要引导本地屠宰企业与规模猪场加强合作,强化产销对接,提高生猪就地屠宰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12.加强猪肉替代品供应。统筹抓好禽肉等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加大肉鸡“平改笼”进度,切实提高单位面积肉禽产能;依托益客食品等肉禽屠宰加工企业,充分保障本县禽肉产品充足供应,全面提升市场应急保障能力。到2021年,全县肉禽出栏达到1400万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3.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由发改部门牵头,会同财政、民政、教育、人社、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等部门,密切跟踪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情况,在CPI月同比涨幅超过3%(含)时,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核定发放当月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困难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统筹扶贫救助资金,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的救助帮扶,保障困难群体肉食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
14.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猪肉经营使用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禁止采购、经营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定期对冻库、农贸市场、超市等肉品贮存、销售场所,使用猪肉原料的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采购、销售、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三、保障措施
15.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要求,承担辖区生猪稳产保供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县级成立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指挥部,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市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卫健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信访局、邮政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场(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市场保供及生猪稳产工作。
16.强化部门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做好生猪生产服务指导、监测预警、恢复生猪生产情况调度等工作;发改部门要加强猪肉市场调控和价格监测,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要指导做好肉品供应保障工作,有效扩大猪肉应急储备,适时投放市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生猪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保证符合规划、生态循环型猪场发展的用地需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猪肉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等环节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证质量安全;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生猪生产、财税、土地、环保、金融等支持政策,形成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17.加强信息调度。加强生产恢复进展与工作实施进展调度力度,建立任务清单,做到任务项目化,进度图标化,推动目标任务早落实、早见效。对各乡镇场(街道)生猪增养、复养情况,实行月统计、月通报;对项目用地落实、项目建设进度、扶持政策落实等实行月统计,双月通报。
18.加强督查考核。生猪稳产保供已列入省政府百项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并纳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化过程跟踪和调度,建立县级抓统筹督导、乡镇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各乡镇场(街道)要压实责任,确保完成生猪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街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稳产保供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二、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生猪稳产保供综合应急体系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6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11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2007〕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制订、完善和实施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7
根据1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和江西省新型肺炎病毒疫情期间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及粮油供应保障调度会议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加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余海峰临川区粮食局副局长
邓北平临川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经理
成员:郄建鹏、彭学光、朱卫和
上官敏、吴文义、徐众田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植物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二、粮油应急处置步骤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应急加工企业按日常正常加工
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三、粮油应急供应企业及供应地区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永兴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抚州市城区、上顿渡城区、东馆镇、嵩湖镇。
2、抚州市维尔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腾桥镇、青泥镇、鹏田镇、茅排乡。
3、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主要配送供应湖南乡、太阳镇、孝桥镇、抚州市城区。
4、抚州恒达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云山镇、罗针镇、唱凯镇、罗湖镇、抚北镇。
5、抚州市王氏精制米厂,主要配送供应大岗镇、桐源镇。
6、抚州市临川华龙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上顿渡镇、高坪镇、展坪乡、温泉镇、龙溪镇。
(二)食用油应急供应: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三)要加强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监管。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8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保供工作,坚决贯彻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总要求,早谋划、早行动,县商务粮食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各保供企业积极响应,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了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强化组织抓落实。
1月23日晚,商务粮食局召开了局党组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成立了新冠防控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下设商超(保供)组、农贸市场组、市场网点监测组和综合保障组,分片包保联系全县商务粮食领域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保障农超供应稳定和运输渠道畅通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了生活必需品“绿色通行”通道。自1月25日起,商务粮食局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例会制度,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晚县指挥部会后安排部署商贸企业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以及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等工作。
二是建立机制稳市场。
1月24日,由商务粮食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明确5家商贸企业为城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企业,每个乡镇确定1-3家商超作为应急保供企业。每日监测掌握企业销售、库存、进货、运输、货源供应等情况,5家保供企业日均销售量:米面5.1吨,油20.3吨,肉类4.2吨,蛋6.4吨,蔬菜17.8吨等。2月1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中央豪景小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后,商务粮食局立即协调华联悦鲜惠超市制定保供应急方案、成立保供小组,为1000多户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总金额16万余元。总体来看,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始终保持货源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稳定,企业购货渠道畅通。
三是创新模式保供应。
在全市率先推出“互联网+配送”消费模式,引导居民网上下单,免费配送上门,实现了线上线下结合,“无接触购物”服务。我们利用农村电商建设成果和技术力量,组织精干人员,仅用3天时间就为新百购物开发了线上小程序。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全县有100多家商超参与订单配送,每日订单量一万多单,其中县乡应急保供骨干企业日均配送5000单以上,实现了城区33个备案小区、208个三无小区、近30万人口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该模式有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未发生一例确诊或疑似案例。采取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模式,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区域,如新村镇、王店孜乡等,指导乡镇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供应由线下转为线上,直接配送到村、到户;在市场出现价格上涨风险时,及时在新百、华联2家保供企业推出生活必需品平价店,对猪肉、萝卜、大白菜、土豆4种产品平价或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
四是产销对接助销售。
为拓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市场供应和农产品正常销售,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商务粮食局共收集上报成规模农产品信息500条左右,涉及家庭农场、贫困户、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近400家,其中贫困户260多户。引导各大商超积极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产销对接。在新百、华联等7家商贸企业的各商场、超市设立农产品销售专柜、直销点,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7家企业已销售本地农产品近400万元,帮助400多名贫困户增收。商务粮食局联合县直工委发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初步统计,目前已参加人员有20xx人,其中党员1073人,采购农产品金额计19.7万元,带动616户贫困户增收,通过搭建的`16个供需平台,实现销售350.3万元,惠及贫困户600多户。3月4日,在焦阳路农贸市场开展消费扶贫助销农产品活动,销售价值4万多元的荸荠、干香菇、鲜鸡蛋、精品牛肉等,均为贫困村、贫困户和具有带贫作用经营主体的农产品。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9
为保障我市农产品生产平稳,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农资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落实蔬菜播种面积,稳定水产品养殖面积,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蔬菜、水产品品种数量充足。在满足本市“菜篮子”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蔬菜、柑橘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收。及时组织全市农资储备配送调度,解决农资区域性、结构性缺口,保证不误农时。
二、应急措施
(一)蔬菜保供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在农产品保供领导小组指导下,组建蔬菜保供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职责,专班实行定期碰头、定期研究,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发生的市场波动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深入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确保全市蔬菜保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持续推进。
2.抓好存量调查。切实抓好在田蔬菜产量调查统计,对蔬菜在田面积、产量、产地批发价格定期进行统计汇总,切实摸清家底,保障市场供应。
3.抓好生产管理。依据市场供求形势,分解生产任务,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生产措施,积极组织本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增加蔬菜产量,确保市场供应。
4.抓好市场供应。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在蔬菜调运中出现的运输问题,同时加强与商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各市场及超市蔬菜供求情况,组织抓好蔬菜调运供应。同时加快推动基地与社区团购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好蔬菜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不断扩大蔬菜直供销售。
5.强化产销对接。一是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全面摸清县市区蔬菜基地产量及销售人员联系方式,组织大型商超、市场采购上市。二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进一步抓好产销信息服务,着力组织或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销售大户与省内外批发市场、商超企业对接,在保证本市蔬菜供应的同时,努力扩大蔬菜对外销售量。三是大力拓展线上销售。利用抖音、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供销e家、邮乐购等平台,组织开展网销活动。
责任领导:陈琼;责任科室(单位):经作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农业技术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柑橘科学研究所;联系人:田丹xxx。
(二)水产品生产方面
6.加强生产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养殖单主体水产品存量及生产情况,加强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统筹安排,促进稳定生产。
7.做好指导服务。统筹全市水产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苗种投放及病害防控工作,落实标准化规程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增加优质水产品供应。
8.协调产销对接。密切关注规模养殖主体对产地运输的需求,协调相关方面保障产地运输畅通,及时组织指导规模养殖户与城乡重要农批和商超市场开展产销对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鲜活水产品快速有效流通。
9.加强监测监管。严格做好水产品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加大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的质量抽检频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杨大银;责任科室(单位):渔业渔政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渔政监察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xxxxx。
(三)畜禽生产方面
10.持续抓好以生猪为主的畜禽产品生产。加强“周报告、月对帐、季调度”,及时提醒指导养殖场户应对恶劣天气影响,提前做好各类防护,备足兽药和饲料等相关物资,抓好生产工作。
11.强化畜禽屠宰加工。宜昌双汇有限公司、三欣食品有限公司等要保证畜禽屠宰加工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工作要求,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鼓励肉禽生产企业对出栏的肉禽进行屠宰加工,建设冷库进行储存,有效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适时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肉禽经营企业实施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12.加强畜禽疫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封住七管住”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意识。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实行畜禽疫病监测排查报告制度。成立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应急组和专家组,严格生物安全管理防护,做好畜禽等相关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强化动物及产品的调运监管,加强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强化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张明海;责任科室(单位):畜牧科;联系人:胡亚峰。
(四)农业机械作业方面
13.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积极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加强“一站式”、进村入户等便民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14.抓好机具储备调度。尽量利用微信、网络、电视等新媒体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指导机手进行机具检修,确保机手以较高的技能水平、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耕农业生产。
15.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转变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方式,普及深化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责任领导:覃虎挺;责任科室(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教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联系人:xxxxxx。
(五)农资供应保障方面
16.建立农资供需监测制度。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农资供需动态及缺口数量等信息,为研判全市农资供需形势、精准做好农资保供提供依据。
17.分级确立保供单位,实行日调度。市、县两级建立以农资批发企业、农资示范企业为主体的保供单位名录库,根据疫情发展状况及持续时间,适时组织保供单位积极从省内外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及时跟踪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确保全市农资产品供应。
18.做好农资生产企业的服务与协调。加强与市域农资生产企业的紧密联系,及时通报农资供需信息,帮助市域农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与市场批发企业的有效对接,优先满足市域内农资供应。
19.建立农资应急储运配送系统。借鉴去年疫情期间农资保供经验,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资应急储运体系,开展农资点对点配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好运输路线、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对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和养殖户在原料接收、产品销售、运输流通等环节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协调市防控指挥部、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为企业开具通行证明,将保供企业、农资企业纳入重点运输保障范围,帮助企业畅通“绿色通道”。
20.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有意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农资流通秩序。
责任领导:田雪峰;责任科室(单位):市场与信息科、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系人:xxxxxx。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10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由县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粮食局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三、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应急状态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五、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悦鲜恵、新百华誉集团、亚坤实业、联华超市等数家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六、应急准备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供应平稳时期,实行月报制度。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结合应急要求,落实应急条件下生活必需品运输销售,并编制供应网点分布图,设立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点,确保市场供应。
七、应急响应
(一)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县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根据市场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应急措施。
八、应急措施
(一)当出现三级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专报制度。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增加供应量。启动定点应急加工和运输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商品货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当出现二级状态时,除采取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按照二级动用的`原则,动用县级生活必需品储备。同时做好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市级和国家储备商品的准备。
2、建议实施价格干预。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当出现一级状态时,除采取二、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国家储备商品。向县政府紧急报告,提请市商务局批准动用国家储备商品。
2、实行市场干预。报请县政府批准,实行市场临时管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停止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交易,并征购社会商品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九、相关保证工作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和质量卫生安全。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对造谣、蛊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打击。
针对近期可能出现雪凝天气,为确保低温雪凝和春节期间期间市场供应总量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抓好畜、禽、蛋、奶、菜的生产、调度和贮备,确保雪凝期间市场供给总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平稳。
二、应急措施
(一)抓好畜产品生产: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一季度生猪出栏40万头以上、家禽出栏500万羽以上、禽蛋产量0.9万吨以上和奶类生产总量1.3万吨。二是加强畜牧业生产指导,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做好圈舍保暖、饲料储备、自备电源检修和油料储备等工作,确保正常生产。三是引导养殖场(户)加强饲草饲料的储备,防止出现饲料短缺,避免因雪水侵蚀变质,同时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检疫监管。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雪凝和春节期间可调控养殖基地存栏待宰生猪3.2万头、家禽440万羽,禽蛋0.6万吨,牛奶0.8万吨能随时调运,保证市场十天左右供应。
(二)抓好蔬菜生产:一是加强20多万亩在土菜田间管理,确保两节期间30万吨蔬菜上市和20xx年1-5月份蔬菜供应充足。二是加强蔬菜的田间管理,对因受凝冻灾害无法恢复生产的及时做好以速生菜为主的补植补种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供应。三是发动农户做好积雪清除工作,减少机械损伤。
(三)加强储备。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超前准备,做好生猪、蔬菜的调运和储备工作:
1、发挥嘉旺、光明等屠宰场和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蓄水池”作用,加强与生猪主产区和冬季蔬菜主产区的产销衔接,积极组织货源调入我市,加大生猪、蔬菜的储备,确保每天生猪待宰存栏2000头以上,蔬菜储备2500吨以上。
2、启动应急奖励政策。加强对嘉旺屠宰场和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进量和销量的监测:一是对嘉旺屠宰场待宰生猪存栏量进行监测,当待宰生猪存栏量低于2000头时,启动我委可调控养殖基地存栏待宰生猪3.2万头的调运,并及时配合市商务局、物价局启动外调补贴机制。二是对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进行监测,当蔬菜连续3天蔬菜日进量低于800吨(含800吨)时,启动运菜进场奖励政策。
3、对我市畜、禽、蛋、奶、蔬菜主要生产基地进行监控,对运输存在问题的地方给予及时解决,确保调运畅通,满足市场供应。
(四)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从20xx年元月1日起,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
值班电话:
带班领导:潘剑手机:
赵姝英手机:
工作人员:张福友手机:
李卿手机:
(五)加强价格监测。从20xx年1月4日起,启动从产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价格监测日报制,根据市场价格走势和产销供求动态,做好价格预测分析。
(六)按照“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的要求,在全力做好20xx年2月1日—5日“20xx贵州·贵阳“迎新春”农产品直销会”的同时,若出现雪凝气候持续的情况,将在我市主要农贸市场及社区启动农产品直销点,平仰菜价。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从20xx年1月4日起,对我市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基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嘉旺屠宰场等批发市场和屠宰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与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及各区(市县)农业局(蔬菜办)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实行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准确掌握产销供求动态。
(九)加大督查力度,市农委纪委、监察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到实处,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贵阳市农委应对雪凝天气农产品保供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陈贵蜀(市农委主任)
副总指挥:刘光荣(市农委副主任)
彭玉荣(市农委副主任)
李江生(市农委副主任)
潘剑(市农委副主任)
余波强(市农委副主任)
罗华文(市农委纪委书记)
王祖泽(市农委总农艺师)
陈先睦(市农委总经济师)
王为民(市农委机关党委书记)
赵姝英(市农委党委委员)
成员:各区(市县)农业局(蔬菜办)负责人、大型畜牧养殖企业负责人、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负责人、市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
各区(市、县)农业局(蔬菜办)要相应成立保障雪凝和春节期间农产品供给指挥领导小组,做好所辖区域内畜禽、蔬菜的生产指导、调度和保供给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实行应对雪凝天气处置得力的上下联动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向各小组下达指令。协调、督查各责任单位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生产、调运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处,办公室主任由潘剑副主任兼任。各组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人:潘剑、赵姝英;责任人:翁庆、徐进、甘昭辉)
负责传达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指令;统筹应急保供工作调度和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与市直相部门和各区(市县)农业局的信息沟通与反馈;负责灾情统计、核实上报。
2、蔬菜生产指导组职责(负责人:彭玉荣;责任人:朱小清)
负责组织蔬推站技术人员分赴各蔬菜基地,配合相关区(县市)农业局(蔬菜办)科技人员指导农户抓好蔬菜生产,做好在土菜的管理和上市蔬菜调度;发动蔬菜营销协会迅速组织,帮助农户解决运菜受阻的问题。负责农产品直销会的蔬菜产品组织。
3、畜产品生产指导组职责(负责人:刘光荣;责任人:张瑞文、张向鹏、金志强、方英)
负责与各区(市县)农业局组织指导畜产品基地和龙头企业的生产管理,加强规模以上商品猪、蛋鸡、肉鸡、奶牛养殖场及小区生产调度安排;负责指导畜禽养殖企业(养殖小区)的水、电、路和畜禽圈舍抗寒应急措施的落实和畜禽饲料、保暖等生产资料等工作;负责32000头待宰生猪储备及调运工作;负责做好嘉旺屠宰场日屠宰量的监测;负责做好有重大疫情和问题农产品的及时上报工作。
4、蔬菜保供和价格监控组职责(负责人:潘剑;责任人:尹丽芬、罗俊伟、张福友)
负责协调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做好春节期间蔬菜、水果的保供工作和货源贮备,制定极端气候情况下,外埠蔬菜调运;负责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价格全程监测日报;负责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大路菜”日进量、畜产品基地和龙头企业产量监控,做好供求信息上报和反馈。
5、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人:潘剑;责任人:邓艳、朱福全)
负责应急预案资金保障和应急资金使用管理;负责保供车辆、燃油、抢险物资的调度和准备。
6、质量安全检查组(负责人:潘剑;责任人:刘丽、周康)
负责做好肉、禽、蛋、奶、菜的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发现有质量问题农产品要及时上报工作;
7、市场秩序执法组(负责人:罗华文;责任人:孙进)
负责加大春节期间的执法力度,集中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的农业生产资料,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8、宣传组职责(负责人:王为民;责任人:宋家玲)
负责联络媒体,实时发布农产品生产、供应情况,营造和谐氛围;负责做好负面舆情收集并及时上报。
9、督办督查组职责(负责人:罗华文;责任人:牛力飞)
负责对各工作组的工作进行督办督察,对工作不作为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我县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保障有力,现就做好我县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当前粮油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统一思想、行动迅速、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全力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委党委副书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董钶南担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市场监测组、货源组织组、调度保障组。
三、工作内容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杜玄通
成员:
主要职责:制订粮食应急供应工作方案;通过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粮油供求价格等信息;加强粮食保供稳价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市场供应情况,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告;及时掌握粮油市场价格动态,必要时组织制定最高限价或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做好价格监测数据,将我县疫情防控期间粮油储备各类信息准确监测,对每日检测数据情况上传下达,做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同时,每日14时前将我县成品粮油价格日监测数据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市场监测组:
组长:刘团结
成员:
主要职责:全面掌握重点企业、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粮油库存、销量及日常调度情况,对每天的库存、销量、调度情况进行登记和汇总;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粮食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每日12时前将每天的库存、销量、调度汇总结果上报综合协调组。
3、货源组织组:
组长:胡茂周
成员:
主要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备齐备足粮源,重点保障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成品粮油供货;对县城四大粮油经销商库存粮油品种、销量情况及时跟踪,根据销量情况及时补足补齐货源。每日12时前将每天的库存、销量、调度汇总结果上报综合协调组。
4、调度保障组:
组长:赵新店
成员:
主要职责: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粮油储备供应的调度保障和协调;制定《周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粮油供应应急预案》,根据粮油供应情况适时启动预案;做好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及单位建立内部防控机制;负责联系原粮加工企业,在成品粮油供应不足时,对我县原粮及时调出、就地加工转化,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每日12时前将当天工作进展情况报综合协调组。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当前防控形势严峻,粮油物资储备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各小组成员要思想上高度重视,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疫情防控期间物资储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粮油物资供应充足、运行平稳。
2、明确职责,积极落实。各小组长为本组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组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各成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团结协作确保各项任务及时落实到位。
3、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本次疫情防控的粮油物资储备工作,及时掌握各小组工作动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解决方案,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12
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事关重大。为全面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双保’协同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搞好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指挥部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双保”协同机制组成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双保”主体: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公司、山西晋东新能液化天然气公司、华阳集团(阳煤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中石化阳泉市石油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公司、平定县煤气公司、洁净煤定点供应企业、甲醇和生物质供应企业、建筑节能企业。
协同机制工作任务包括:交流、共享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有关信息资源和资料;制定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调措施;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措施实施情况并定期通报;处置影响较大的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任务。
协同机制设立五个专业办公室。电力、甲醇、洁净煤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燃气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热力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生物质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三、组织“双保”协同机制专业督查组
“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组织七个专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
第一组:电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阳泉供电公司
第二组:燃气“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组:甲醇“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组:生物质“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五组:热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组:洁净煤“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第七组:房屋建筑“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业督查组主要任务:检查政府、企业的合同签订、能源储备和应急准备情况;检查甲醇、生物质颗粒和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电力、燃气、热力管网运行保障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保暖保供工作组织领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情况;检查能源价格执行和能源质量控制情况;检查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安排和拨付情况;检查低收入群体保暖保供兜底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接访接诉处置情况和舆情应对情况;检查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四、“双保”协同机制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由总协调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二)调度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业调度会议,听取情况,分析形势,讨论问题,明确措施,督促落实。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采暖季期间,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三)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十月初至次年四月底为专项督查行动时期。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双保”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四)信息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工作动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各成员单位、“双保”主体负责提供或推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五、“双保”协同机制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燃气“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协调燃气保供、能源价格政策落实,督促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燃气“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电力“双保”专项督查。
(三)市能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电力、甲醇、洁净煤“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牵头组织电力、甲醇“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生物质、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热力“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配合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牵头组织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燃气“双保”专项督查。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物质“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负责督导农村地区散煤清理清零工作。牵头组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本地加工。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洁净燃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燃料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牵头组织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参与燃气、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燃料和洁净煤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甲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新(改、扩)建甲醇燃料储库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二)民政局:负责协调低收入群体“双保”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甲醇、生物质燃料、洁净煤运输通道管控工作。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四)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清洁取暖“双保”工作,配合市“双保”协同机制各专业督查组,搞好本区域、本专业督查工作。
(十五)“双保”主体:签订能源、燃料采购长期合同;制定并落实“双保”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保障电力、燃气、煤气的线路、管网正常;保证能源、燃料供应的充足、稳定、安全;燃料供应企业要建成2—3小时配送网络,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需要。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积极响应,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民呼我为,保供有我”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立足民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双保”任务,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诉求,落实首接责任制,热情接待,耐心接访,主动下沉,主动靠前,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做到有落实、有回音。
(四)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极端天气、极端情况专门应急预案,完善处突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落实能源、燃料储备,积极预防、稳妥处置阶段性、区域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阳政安〔2021〕12号)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清洁取暖运行的安全稳定。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13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限(停)用气方案及保障措施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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