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3-02-06 12:11:48 如意 方案 我要投稿

村绩效考核方案范文(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村绩效考核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村绩效考核方案范文(通用15篇)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为合理发放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工资,有效体现差别,促使村干部进一步端正态度,积极履行职责,现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村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

  二、时间安排(村级年终总结会)

  各村于1月29日前完成,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相关会务准备。如遇重大事项,时间临时变动,提前通知。

  三、考核办法

  1、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其中工作实绩占5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25%,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综合评分占25%。

  2、工作实绩以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为准。

  3、群众满意度测评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并最后综合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由参会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评定。效能办将按照优秀—25分、良好—20分、称职—15分、不称职—10分进行统计计分。

  4、各村于20xx年1月29日前将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上交,作为街道党政班子主要领导评分的重要参考。

  四、奖惩项目

  如有以下情况,请相关科室或被考核对象及时提供证明(文件、证书),为加减分提供依据。。

  加分项目:

  ①个人被省、宣城市、宁国市、办事处表彰的分别奖励10、7、5、3分;

  ②村集体代表办事处接受上级考核,在全市排在前三名的,该村主要负责人依次加上8、6、4分,其他村干部依次加上6、4、2分。

  减分项目:

  ①年终群众满意度测评优秀率低于50%的`,扣5分;

  ②无故不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安排,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由责任科室提议,党工委研究决定,一次扣5分;

  ③违反村干部各项管理制度(如财经制度)的,一经查实,一次扣5分;

  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发生重大事件的,该村干部每人扣10分;

  ⑤计划生育方面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该村村干部每人扣5分;

  ⑥因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人伤残或死亡的,该村村干部每人扣10分

  ⑦因集体或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一次扣20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行政处理。

  五、计算办法

  1、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办法:绩效工资=(三项综合得分+加分-扣分)*绩效工资每分标准

  2、村两委班子考核成绩不纳入村干部个人成绩,考核排在第一、二名的村,该村村干部每人分别再奖励800元、600元。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加强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完成全乡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二、考核对象

  村“两委”在职在岗,且有固定补助的坐班村干部。

  三、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

  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2个,奖励分别为6000元、4000元。

  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事务治理、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单项奖

  1.党的建设工作(含组织、纪检、宣传)先进单位1个,奖励3000元;

  2.社会治理工作先进单位1个,奖励3000元;

  3.“三农”工作先进单位1个,奖励3000元;

  4.生态文明建设(含环境综合整治、秸秆禁烧)工作先进单位1个,奖励3000元;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6.卫生健康(含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7.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8.农民建房及“两违”管控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9.招工工作先进单位,奖励3000元。

  (三)先进个人

  共表彰3名,从表现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坐班的村“两委”委员中各推选1名,奖励500元/名。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综合考评。(其中考核项85分,综合测评15分)

  1.考核项(85分)

  考核内容包括:党的建设(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党管武装)、社会建设(社会事务治理、信访、卫生健康、文化教育、交通运输事业、应急管理)、“三农”(农业重点工作、“林长制”、水利和“河长制”)、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耕地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生福祉(民政工作、食品药品安全、新农合、新农保)、改革创新等工作。(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群众满意度测评(4分)

  测评方法:参会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打分方式:优秀4分、称职3分、基本称职2分、不称职1分。

  得分方式:测评得分=总分/测评总人数。

  3.领导干部打分(8分)

  根据村干部平时请假是否依照程序报批、交办的突发性或临时性工作,村配合程度及完成情况确定分值。打分标准:满意8分、基本满意6分、一般4分。

  得分方式:班子打分=总分/班子打分人数。

  4.考评组现场打分(3分)

  主要是年终对各村迎检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进行现场量化打分。

  (二)加分项目

  实行奖励加分。工作成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最多加10分,同一奖项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

  1.加分标准: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单位,加对应项基本分值的10%;获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单位,加对应项基本分值的6%;获省直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单位,加对应项基本分值的3%;获市直单位表彰奖励或省直、市直在乡(镇、场)召开考评项目中现场会并推广经验的单位,加对应项基本分值的2%。

  2.市直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或迎接全县性评比获前三名加3分;乡党委、政府在村召开现场会的加1分;县直部门表彰加1分。同类奖励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3.服务重点项目推进加1分。

  4.新农村建设加1分。

  (三)扣分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

  1.考勤纪律:正常工作日,除特殊情况事先报告外,必须有1人在坐班,方便群众办事。每发现一次工作期间村办公场所不开门或无人坐班扣0.3分;乡组织召开会议迟到的,每人次扣0.3分,未事先请假旷会的每人次扣0.5分;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通报的每人次扣1分(由乡党政办牵头,不定期督查,每月至少一次,以每月乡考勤通报为准)。

  2.工作纪律: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督办事项未及时落实的村,每通报一次扣0.3分(乡党政办负责,由各班子成员提交材料)。

  3.廉洁纪律:村“两委”班子受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每出现一人扣村1分,扣个人2分,若坐班村干部受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该村评定为不合格(由乡纪委负责提供材料)。

  五、考核评定

  (一)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考核项得分+群众满意度测评分+班子成员打分+考评组现场打分+项目加分-项目扣分。

  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至90分以下(不含90分)之间为合格,分值在70分以上(含70分)至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总分前两名的村作为县委组织部优秀等次。

  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村“两委”班子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3.推动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极不得力,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

  4.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二)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对应的考核系数值。

  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得分由村“两委”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得分乘以对应考核系数加权计算产生。考核系数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0.98;村党支部副书记:0.97;其他村干部:0.96。

  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至90分以下(不含90分)之间为称职,分值在70分以上(含70分)至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村干部纳入评优范围,经班子会讨论后报县委组织部优秀等次的评选,但报送组织部门的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村干部总数的15%。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村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和评先评优。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不服从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

  2.长期不坚守岗位的;

  3.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挑唆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干部,搞非组织活动的;

  4.违反廉洁方面的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在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政务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6.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7.因严重失职或其他情况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六、结果运用

  建立实绩档案。乡党委负责反馈村级班子、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其他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反馈。考核结果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乡组织口负责汇总整理,统一归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1.与村集体的奖惩挂钩。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目标综合考评先进村和每个单项先进进行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中整顿。

  2.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各村发放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要严格按照乡年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年终考核综合排名为第一、第二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全年基本报酬100%/综合排名为第三、第四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全年基本报酬98%;综合排名为第五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全年基本报酬96%/发放,考核不称职的不予发放。获得组织部年终考核优秀的,绩效工资按个人全年基本报酬100%发放。

  3.与村干部的评先表彰和招录考试挂钩。年度考评称职以上的村干部方可入选全乡经济工作会上的表彰,同时也是村干部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及选拔事业编人员必要条件之一。

  4.与村干部的罢免调整挂钩。对被评为“不合格”村及“不称职”的坐班村干部,由乡纪委启动问责程序,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七、考核方法

  1.自评。组织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2.测评。通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大会,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进行测评打分,测评表根据考核内容设计。在参加测评的人员中,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50%,每个村民小组代表不少于1人,参加测评的总人数根据村实际情况确定。测评工作由考核组主持,测评结果作为乡考核组评价考核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3.考评。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进行考核,实事求是评价,初步评出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和考核结果等次。

  4.评定。考核组的初评结果应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经乡党政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要在乡、村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如有必要将组织复评。

  八、考评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由党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把目标考评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动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推进全乡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2.实事求是。各村提供的考核数据、资料和情况,要客观真实。考评组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合理调度。要通过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

  3.严肃纪律。考评人员在考评工作中,不得降低标准,不得感情用事,不得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不得暗箱操作;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吃请,严禁出现“感情、关系考评”现象;确保考评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左右考评工作的,一经核实,除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本方案下发后如遇上级有关工作变动调整,此方案也将作相应调整,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由乡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干部队伍,严格村“两委”干部管理,推动基层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根据省市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和县委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新时期下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镇13个村在职在岗的村“两委”干部、计育专干及平台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绩效挂钩、激励优秀总原则,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公正考评村“两委”干部。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百分”制,主要由基础工作、加分项目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考核分月考核及年终考核,月考核占比84%,年终考核占比16%。

  1、月考核重点考核“四无一达标两完成”七项。“四无”,即无重大恶性案件或群性事件(由综治办负责考核);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安监办负责考核);无到县以上集体上访或群众到市以上上访(由信访办负责考核);无森林火灾或毁林案件(由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组负责考核)。“一达标”,即环境卫生整治月测评达标(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考核)。“两完成”,即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由考评办负责考核);完成各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由考评办负责考核),月考核达标的得当月分数7分。

  2、年终考核重点考核政治建设、班子建设、工作亮点、工作思路、礼仪形象。包括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情况,两委班子建设、后备干部培养、作风纪律建设情况,20xx年工作亮点、好的经验做法,明年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支部书记日常形象、行为举止。

  (二)加分项目

  1、村党组织受到表彰奖励。获得中央、省、市、县表彰的,党组织书记分别对应加5、4、3、2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2、个人受到表彰奖励。获得中央、省、市、县表彰的,个人分别对应加分应不高于5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3、加分项目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经镇党委考核及调查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等次:一是不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服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二是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三是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有一个月以上时间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四是缺乏思想道德修养,群众意见大,宗族派姓思想严重,办事不公,影响班子团结的;五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分、贪污、挪用公用财物的;六是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发生事件的;七是违反政策法律规定,受到党纪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四、考核评定

  镇党委在次年1月初对村“两委”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一)考核标准。村“两委”干部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为好、中、差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为好等次,中间8名为中等次,排名靠后的两名为差等次。考核结果作为镇奖惩村“两委”班子的依据。

  (二)自查自评。村“两委”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三)量化考核。党委政府成立考核组,对照《大东镇村支部书记年终考核评分表》(附表1)、《大东镇 年 月村干部目标考核表》(附表2),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干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计算公式为:考核得分=基础工作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1、镇级测评。考核组现场到村进行测评,考核情况提交镇党委研究讨论,形成初定结果。

  2、公开公示。考核组将考核结果上报镇党委,考核结果在镇、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意见后形成考核最终结果。

  3、报备与绩效下发。镇党委将《村“两委”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附表3)于下年1月中旬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二室,经审核后由镇政府统一发放绩效奖励。

  五、结果运用

  (一)绩效奖励。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全面达标,奖励每人每月400元(其中300元为每月绩效工资,100元绩效考核奖励),评先进等次须以全年达标10个月及以上为基础,其中好等次比例不超过3名,差等次比例2名,好等次(3名)的支部书记年终一次性加奖1200元/人,差等次(2名)的村支部书记一次性扣发年终绩效奖励1200元/人(1200元为每月100元的绩效考核奖励)。其他村干部、计育专干、平台人员的绩效奖励参照支部书记评议结果计发。村支部书记专项绩效考核奖励以本评议结果为依据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计发。村支部书记专项绩效考核考核评为“好”等次按全额绩效的1.1倍发放、“中”等次按全额绩效发放、“差”等次按全额绩效的0.8倍发放。

  (二)评先评优。各种评先评优优先考虑在考核评为先进等次的村和干部中产生。考核评为差等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罢免调整。考核为不称职的,由镇党委实行半年诫勉;经诫勉仍不改正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镇党委依照相关程序免去职务。

  六、其他要求

  (一)考核组要做好考核工作的资料归档工作。包括相关文件,汇报材料,评议、考核结果等,并形成汇报材料。

  (二)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考核办法与本意见有冲突的,以本意见为准。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村“两委”班子带领村民致富、为民办事的能力,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查收。

  一、指导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科学、全面、准确地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岗、有固定补助的村干部。

  三、奖项与奖金设置

  (一)综合先进

  综合目标考评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综合考评第一、二、三名的村(社区)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不得评为综合先进。

  (二)单项先进

  单项考评设七项:党建、社会稳定、人居环境整治(含新农村建设)、武装征兵、三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卫生健康工作,以上七项均取前两名,对获得单项先进的村(社区)分别给予1500元奖励。

  (三)优秀村(社区)干部

  优秀党(总)支部书记2人,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优秀村干部3人,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

  四、考核方法

  (一)现场考评。镇考评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进行考核。

  (二)组织审评。镇考评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先进单位建议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最终名次,并作出表彰决定。

  五、考评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成立镇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章新科为组长,副镇长吴茜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口干部为成员。考评小组全面负责村级目标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精心组织,有序安排。各村在实施年度考评工作中,要精心组织、正确引导、周密安排,确保考评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三)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所有考评人员在考评工作中,不得降低标准,不得感情用事,不得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不得搞暗箱操作,严禁出现“感情、关系考评”现象,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六、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综合考评。(基本分为110分,其中考核项100分,领导班子打分10分)

  1.考核项(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村级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卫生健康、民政、“两违”管控、武装、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农合、城乡居保、新农村建设、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文化等方面内容。(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镇领导班子打分(10分)

  由全体班子成员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年终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打分,满分10分。

  (二)加分项目

  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根据获得表彰情况,符合下列条件按对应分值实行奖励加分。奖励项目以奖牌、证书、文件或其他材料为准,最多加分为5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计分,就高不就低。

  1.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加2分;市级表彰加1分;县级表彰或迎接全县性评比获前三名加1分;县委、县政府在村召开现场会的加1分。同类奖励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

  2.完成交办中心工作或重大任务的加1分。

  (三)扣分项目

  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最多扣8分。

  1.出现非正常访并记录在案的赴京访每起扣2分,赴省访每起扣1.5分,赴市访每起扣1分,赴县访每起扣0.5分;发生事件,经劝阻无效,采取强制措施的每起扣4分。

  2.工作期间村办公场所无故不开门或无人坐班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镇组织召开会议迟到的,每人次扣0.5分,旷会的每人次扣1分。(查阅镇政府通报或有关记录)

  3.被省、市、县明察暗访给予通报批评的村,分别每次扣2分、1.5分、1分。(由镇党政办负责提供材料)

  七、考核评定

  (一)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考核项得分+镇领导班子打分+项目加分+项目扣分。

  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A、B、C三个等次。其中A类村占比30%(3个),B类村占比50%(5个),C类村占比20%(2个)。

  对村“两委”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评先: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3.消极对待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影响全镇总体工作的;

  4.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二)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季度测评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季度测评得分取各季度测评平均分×0.2。

  工作业绩得分=村两委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考核项得分(含加分)×0.8。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评先:

  1.不服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的;

  2.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挑唆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干部,搞非组织活动的;

  3.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在本年度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4.因其他情况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最终评定

  考核组的初评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研究结果在镇、村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一经查实,将组织复评。

  八、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口负责汇总整理,统一归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与村集体的奖惩挂钩。按照年度考评结果,对目标综合考评先进村和每个单项先进进行奖励。

  (二)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各村发放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要严格按照镇年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绩效工资按照村考核情况排名分为A、B、C三个等次,A类村的村干部每人发放标准为全年工资总额的100%、B类村的村干部每人发放标准为全年工资总额的97%、C类村的村干部每人发放标准为全年工资总额的94%。

  (三)与村干部的评先表彰和招录考试挂钩。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入选全镇经济工作会表彰和村干部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及选拔事业编人员的重要依据。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5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市农村环境建设“星级乡镇”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现阶段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各村(社区)委员会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把农村环境建设纳入镇争创县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镇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我镇农村环境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农村环境建设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新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基础设施有新的改观、农村社会管理有新的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新的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高。具体目标是:

  1、到20xx年6月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立一批二星级、三星级村(社区)示范点。

  2、20xx年底,全镇二星级村(社区)占50%,争取建立一批级村(社区)示范点。

  3、20xx年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级的村(社区)量达50%,加快推进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创建和示范工作。

  4、到“十二五”末,全镇所有村(社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达到50%以上,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突破。

  二、建设任务

  在治脏、治乱的基础上,逐步把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创建、生态建设等纳入农村环境建设范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打造一批规划科学、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富裕乡村、美好乡村、幸福乡村。

  1、农村产业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畜禽向健康养殖小区集中”的思路,以省道两边和花八路为中心,重点发展苗木观光及生态农业示范片,在王富路和范疃路两边打造企业养殖小区和农田基本保护区、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深入挖掘农村的产业经济、生态平衡、观光体验、文化科普、辐射示范等功能,促进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农村土地整理建设工程为抓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整体整片综合整治,建成较大规模连片高标准农田。

  2、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等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为载体,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农村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深入开展“一社一品”和“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保障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3、卫生环境建设。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和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试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源保护、散养畜禽养殖污染、等项目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建立一块0.5亩的垃圾填埋场所,每100户居民要有一座无公害化公厕。要打造一个交通方便、村庄相对较小便于管理的自然村,作为本村的'环境卫生亮点,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对镇村保洁员进行常态化管理,每天早晨7:30至10:30,下午2:00至4:30保洁员必须在岗在位。村(社区)保洁员原则上归村居直接管理,村居要有专人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管理督查,如发现保洁员不在岗,可报告镇市容中队,市容中队可根据不在岗情况一次扣除保洁员100元工资。镇市容大队对村居保洁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保洁员不在岗且保洁区未保洁干净,罚村包组干部、保洁员各100元。

  4、生态绿化建设。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健全完善镇村绿化规划,认真落实植树造林补贴政策和绿化管护责任制,大力开展村镇、农村道路、水库塘坝等绿化,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农田林网建设。每个行政村开展“五个一”绿化工程,即:一块成片造林、一个自然村庄绿化、一条道路绿化、一条渠道绿化、一座塘坝(包括小II型水库)绿化。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xx年2月31日前)为组织动员阶段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具体动员部署。

  2、第二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为上报阶段。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星级创建体制机制,全面启动星级分类评选方案,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上报,但不得低于一星级标准。

  3、第三阶段。到今年6底为常态考评与典型培育阶段。在市、县常态考评和不定期暗访的基础上,镇市容中队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督促的同时,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建设一批各类星级乡镇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第四阶段。到年终为集中验收阶段。镇市容中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总评排名,实施严格奖惩。具体考评方法见附表(镇村居环境卫生精细化评比标准)。

  四、加强组织保障,严格奖惩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织,明确领导分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做到“六有”,即:有专门组织领导、有专项规章制度、有专职保洁队伍、有稳定工作经费、有检查考评制度、有监督监管体系,确保运行有效、管理到位、群众满意。

  2、切实落实责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作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镇市容中队。

  3、加大投入力度。镇将设立农村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奖补。自20xx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考核结果奖励和偏远村环卫设施设备建设。

  4、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全镇。

  5、完善奖惩措施。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设置星级乡镇标准,建立升降级制度,推动村(社区)达标。

  6、每月在接受市、县检查考评中,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到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二、三名的村(社区)在镇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

  7、在常态考评通报的基础上,每年对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创建工作进行总评比排名。总排名为镇月常态考评加权成绩和市、县抽查成绩加权之和。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前三位的村(社区)另加10分,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一位的村(社区)倒扣10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排名前四位与后四位之间的村(社区)年终考评加5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二、三位的村(社区)不加分。

  8、20xx年度,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验收中仍未达到一星级标准的村(社区),对村书记进行问责;在20xx年级其以后的年度检查中降为星外等级的,限期整改,重新申报验收。整改后仍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对其村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6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三、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7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基。为贯彻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方针,推动自主创业,进一步促进全民充分就业,推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创业富民的目标,根据有关促进创业就业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致力富民惠民,改善人民生活,在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下,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创业模式,多渠道的引导、支持广大市民创业就业,充分发挥创业促就业的效应,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协同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打造四个创业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工业设计城、康鹏熟食品加工场、农民农业创业园。

  2.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在电子商务创业基地设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入高层次的专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全方位服务。

  3.扶持50间创业企业(店铺),为其提供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扶持。

  4.营造创业氛围。在推动创业扶持工作中,开展创业典型的评选并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发群众创业激情。

  二、扶持对象

  重点扶持对象:本镇户籍毕业五年内(含五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审批流程由个人(企业)申请,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报送镇政府审核通过及公示认定等四个程序组成。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持《就业、创业优惠证》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3545”(即女35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享受低保或临界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人员或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失业退伍军人。

  三、政策措施

  (一)扶持四个创业基地

  1.电子商务创业基地。政府在文化广场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分期引入50家网络商务店铺,提供经营场地,并配套引进快递服务站、企业产品直销站等设施,鼓励本地户籍居民进入基地自主创业。对进入基地经营网络商务的创业人员,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2.工业设计城创业基地。对入驻工业设计城创业的工业设计以及相关服务企业,具体扶持政策按照《北滘镇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镇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本镇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含五年)入驻工业设计城创业的,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3.康鹏熟食品加工场创业基地。鼓励有意从事熟食品加工行业的'失业人员进场创业,对进场租赁场地设施生产的创业人员,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免费技能培训,协助办理相关证照,并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4.农民农业创业园创业基地。鼓励有意从事农业的本镇居民进园创业,对进园租凭场地设施生产并预缴半年以上租金的创业人员,由农民农业创业园提供免费种植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多方面的技术指导,政府按照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二)扶持本地人开办店铺创业

  本镇户籍居民自主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外),经营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各类证照齐全并通过考察评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按不同对象分别给予以下创业扶持:

  1.本镇户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含五年)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2.本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店铺),政府给予2至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归还期限为3年。

  (三)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拓宽创业辅导

  1.强化技术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在电子商务创业基地设立创业指导中心,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拔出部分经费,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创业人员提供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2.搞好信息服务,推行诚信创业。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并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增设创业政策和信息专栏,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有关资讯服务。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开展创业诚信教育,引导创业者诚信守法,提高创业主体的诚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

  (四)抓好宣传发动,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的好经验、好典型,弘扬创业精神,倡导创业文化,营造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培育创业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创业活动的开展。政府每2年考察评选“创业标兵”和“创业能手”,并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及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北滘镇扶持自主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政办、财政局、经济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宣传文体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和推进各项工作。

  (二)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监测体系和数据库,将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纳入考核各村(社区)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创业就业扶持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政府对开展创业就业扶持工作的先进村(社区)进行表彰。

  五、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实施后,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镇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创业扶持资金的管理。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8

  为扎实推进20xx年创建文明模范乡镇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文明模范乡镇标准,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20xx年成功创建文明模范乡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城乡环境、扎实有效地创建活动,完成相关的创建任务。

  (二)全面开展文明大讲堂素质教育提升活动。

  (三)全面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细胞工程”,广泛开展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院楼、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机关、文明学校、文明企业、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四)建立县乐坝镇志愿者服务队伍,人数不少于100人。设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镇域各村(社区)、各单位对照上述任务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硬件建设。

  (二)镇域各村(社区)、各单位对照上述任务建好反映工作轨迹的软件资料(含文字资料、图片、音像、专题片等)。

  (三)镇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营造好单位的`整体形象(已经是市级、省级文明单位的,按照相应等级对应打造)。

  (四)在镇域广泛开展“争做文明市民,树文明新风”的活动,提升镇域市民的整体素质。

  (五)镇创建办起好牵头抓总的作用,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督查和协助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文明模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二)镇创建办负责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资料完善、归档及迎检等各项日常工作。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9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

  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

  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

  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10

  为了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跃上新台阶,我镇今年力争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为此,制定本创建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下设办公室于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5月9日——6月30日)

  1、召开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大会,宣布实施方案,宣布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宣布义务安全员,安排宣传内容,提出创建活动的要求、目标和任务。

  2、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法规。

  3、明确创建安全生产文明学校、示范社区、村社、企业内容,引导他们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拟定禄市街道社区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单位,山门口村为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永财采石场、拦马石煤矿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单位,禄市小学为安全文明学校创建单位。

  4、制定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的`创建内容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7月1日——11月30日)

  1、各村(居)委员和各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职责,实行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

  2、落实道路交通义务员安全员、街道居委会义务安全员。各村村主任为该村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学校和企业各落实一名道路交通义务安全员和一名安全义务宣传员。

  3、对镇辖区内的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客运车实行登记注册,建立违章和事故登记表,创建无安全事故驾驶员和安全遵章守纪车辆。

  4、设立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警示牌和标语。

  5、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和义务安全员、车主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分批分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6、坚持每月、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7、排查隐患,落实责任,坚决整改。

  8、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三、检查总结(12月1日——31日)

  1、对安全生产文明示范村、安全文明学校、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社区进行检查。

  2、按年初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镇所辖单位和村进行年终考评。

  3、召开此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年终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1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更好落实“三有双富”党建强村行动目标,进一步完善各村工作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激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村“两委”班子,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班子;村干部,是村核定职数内的在职在岗、领取固定工作补贴的村级组织工作人员,含计生专干及各村自行聘用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和目标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努力做到客观真实地反映各村的工作实绩;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努力增强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以实绩说话;四是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切实可行;五是坚持激励干事创业的原则,努力营造想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氛围。

  考核目标:通过考核,使各村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及本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促进我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百分”制,主要分村“两委”班子、村干部两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内容

  村“两委”班子量化考核得分主要由基础工作、村“两委”班子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1.基础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乡村振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方面,分值为80分,各项指标分值详见附件。

  2.民主测评

  (1)召开党员、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在参加测评的人员中,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先由村党支部书记代表村“两委”班子述职述廉,然后由村干部述职述廉,再由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7分。

  (2)由镇领导班子集体结合平时工作与表现,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10分。

  (3)由镇各业务部门中层干部、驻村组长结合平时工作和表现,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3分。

  (二)村干部的考核内容

  村干部量化考核得分主要由基础工作、村干部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1.基础工作

  对村干部,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履职、制度执行、工作实绩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分值为60分,村干部个人基础工作得分参照村“两委”班子基础工作得分。

  2.民主测评

  (1)召开党员、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在参加测评的人员中,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由参会人员对村干部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10分。

  (2)由镇级班子集体结合平时工作,对村干部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20分,其中书记、镇长、挂点领导每人各4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各1分。

  (3)由驻村组长召集本村驻点干部,结合各村干部平时工作和表现,对村干部进行测评打分,分值为10分。

  (三)加分项目

  1.村“两委”班子受到表彰奖励。获得中央、省、韶关市、市、镇表彰的,村“两委”班子分别对应加5、4、3、2、1分,村干部每人分别对应加5、4、3、2、1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2.个人受到表彰奖励。获得中央、省、韶关市、市、镇表彰的,个人分别对应加分应不高于5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3.为村民办好事实事。当年办好事实事超过3件,投入村级自有资金40%以上,并得到干部群众认可的,村“两委”班子考核可相应加分,最高不高于2分。

  4.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中心任务。村集体或个人在落实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完成重大任务和解决复杂矛盾中,表现突出并受市以上通报表扬的,可进行相应加分,最高不高于2分。承办市镇主要活动的,每场加1分,最高不得超3分。

  (四)扣分项目

  1.一票否决项目。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在考核得分中相应扣分。村“两委”班子被一票否决的,所在村“两委”干部都要扣分,个人被一票否决的',只对其个人进行扣分。一票否决项目主要指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2.重大问题项目。分值为5分,年度出现党建工作、党风廉政方面重大问题,给予倒扣分,其中,党建督查中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镇选村培”发展党员、后备干部青苗工程、驻点联系群众工作等党建工作中出现单项不合格,要对应予以扣分,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均不得评为优秀。

  经镇党委考核及调查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干部,在年终考评考核中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是不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服从市委、市政府安排,阻碍科学发展的;二是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三是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当理由一年内有一个月以上时间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四是缺乏思想道德修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宗族派姓思想严重,办事不公,闹不团结的;五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分、贪污、挪用公用财物的;六是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发生事件的;七是违反政策法律规定,受到党纪处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四、考核评定

  每年年底镇考核组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在各村考核时征求涉及“一票否决”的部门意见。

  (一)评分标准

  1.村“两委”班子评分标准。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等次。本镇每年年底对村“两委”班子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在各村考核时征求涉及“一票否决”的部门意见。根据汇总结果,得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共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考核得分在前三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标准确定“优秀”等次。按考核得分为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良好”等次,考核得分高于70(含70)、低于80分的确定为“一般”等次,低于70分的为“差”等次。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或党建工作低于全镇平均水平的,村“两委”班子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和评先评优。

  2.村干部评分标准。村干部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每年年底由镇对村干部进行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根据汇总结果,得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共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80-90分(含80分)的确定为“良好”等次,70-80分(含70分)的确定为“一般”等次,低于70分的确定为“差”等次。

  (二)自查自评

  组织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

  (三)量化考核

  镇考核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核实数据,代表座谈,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四)综合评定

  考核组的初评结果提交镇党委讨论、确定。镇党委召开领导班子及维稳中心、党政办、司法所、国土所、计生办、林业站、农办、扶贫办、派出所、财政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村“两委”班子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经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并在镇、村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核实并反馈,必要时,还要召开会议复议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五、结果运用

  (一)村“两委”班子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总绩效奖励金挂钩

  村干部总绩效奖励金由镇年终奖励和村级自筹年终奖励两部分构成(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总绩效奖励金由上级财政绩效奖励金、镇年终奖励、村级自筹年终奖励三部分构成)。村干部个人考核奖励金在村“两委”班子考核等次的基础上,按照优秀100%、良好90%、一般80%、差70%的比例发放个人考核奖励金。其中,对于考核为优秀的村“两委”班子,镇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给予4500元的奖励(书记主任分任的给予4000元的奖励),其他村干部给予3000元的奖励;考核为一般的,给予该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3500元的奖励(书记主任分任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其他村干部给予2000元的奖励;考核为合格的,给予该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2500元的奖励(书记主任分任的给予2000元的奖励),其他村干部给予1000元的奖励;考核为差的不给予奖励。村级自筹年终奖励不得高于本村集体年收入的30%,且村支部书记、主任(含“一肩挑”书记主任)不得高于1.8万元,其他村干部不得高于人均1.2万元。

  (二)与评先评优挂钩

  各种评先评优必须在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先进集体必须在村“两委”班子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村中产生。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一般等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评为差等次的,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三)与参加招录公务员及镇事业单位干部挂钩

  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在村干部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和镇(街道)补充事业站所人员招录考试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组织推荐参与人选。

  (四)与罢免调整挂钩

  按照《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连续3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村干部作罢免处理。第四十六条规定:连续2次民主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其职务自行终止。第一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村“两委”干部,由镇党委实行黄牌警告,进行诫勉谈话,向村民代表通报批评,限期改进。经诫勉仍不改正或连续2次被评为不称职者,是党支部委员的,由镇党委免去职务;是村委会成员的,由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罢免。对不服从镇村工作分配,不配合执行镇村工作任务的村干部,经镇党委讨论决定,可停发村干部每月各类补贴。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12

  为全面建成小康,促进乡村振兴,构建和谐美丽幸福踏水,建立健全科学的村(居)干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保持村(社区)干部稳定,提振干事创业动能,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全镇各项工作目标顺利推进,依照《简阳市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提出的目标,突出强党建、重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工作主题,全面提升全镇综合实力,打造一支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村(居)班子和干部队伍,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向全镇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给我镇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考核对象

  村(居)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三、基础工作(100分)

  (一)基层党的建设(15分)

  1、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党建工作方案、组织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党支部班子团结协调、工作作风扎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活动,按要求开展好党建工作一月一主题活动。(2分)

  2、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人以上,支部发展35岁以下党员1名以上,党费收缴管理规范,同时培养村后备干部2名以上。(2分)

  3、清正廉洁,无违纪案件,党风廉政监督委员会主动开展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有公开承诺书,建有党风廉政建设平台。认真履行责任书职责,遵守公开承诺要求、规定,每月上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台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书面上报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一工作总结,每年终一全面总结并开展双述双评。(1分)

  4、村务、党务内容必须按时更换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并上墙,对未公开上墙的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四大平台建设定期公开,做好情况上报,做实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廉政文化书籍作用,认真筹备并开展好每半年一次的询问质询大会,按要求上报会议召开情况资料、图片、收集到的问题台账。(2分)

  5、把“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引向深入,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村社干部队伍,服务于民、取信于民。(1分)

  6、做好远程教育工作,建好微党校和农民夜校,巩固好村级阵地建设。(1分)

  7、宣传、思想、文化、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工作有新举措。(1分)

  8、信息工作,要求各村(居)两委每年上报2篇,未完成任务的每篇扣0.5分。(1分)

  9、落实专人开展好“两目录一平台”中基层服务监管平台的更新维护工作。(1分)

  10、规范开展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1分)

  11、组织好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公共满意度测评、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凡每季度评价后三名扣0.5分,扣完为止。(2分)

  (二)城乡环境治理(6分)

  1、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分)

  2、宣传到位,并有宣传记录,群众知晓率达95%,形成良好的城乡环境整治氛围。(1分)

  3、村、社建有垃圾池,保持经常清运,实施无害化处理,无焚烧垃圾现象。(1分)

  4、村(居)民房前屋后保持整洁,无垃圾死角,公路沿线、塘堰、河道无明显污染物。(1分)

  5、村(居)配有专职保洁员,并落实清扫保洁制度。(1分)

  6、上报各种资料及时,归档资料整齐规范,设有评比专栏,且每月对社、户进行评比公示。(1分)

  (三)卫计工作(8分)

  完成全年卫生计生工作任务。(8分)

  (四)综治工作(10分)

  1、社会稳定,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发生,无安全事故。(2分)

  2、制度上墙,有说事室、综治室,成立了兼职巡逻队并经常开展工作,有巡查记录和图片。(1分)

  3、果断处置信访,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涉稳及安全隐患,及时化解民间纠纷及各类隐患,做到有记录、有调解书、有图片资料。(2分)

  4、有固定永久性标语至少2幅,综治“四簿一册”记录完整,全年开展综治宣传不少于4次,且有记录、有痕迹。平安创建台帐规范,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9%以上。(1分)

  5、主动开展防邪工作,有台帐、有记录等。(1分)

  6、经常性开展禁毒宣传,无种植毒品原生植物,无制毒、贩毒活动,每月按时上报排查表。(1分)

  7、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按要求录入平台信息,并完成每月至少30条信息闭合。(2分)

  (五)安全生产工作(5分)

  1、大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有记录。(1分)

  2、道路交通安全未出现交通责任事故。(2分)

  3、消防安全预防工作,未发生火灾事故。(1分)

  4、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被上级通报批评每次扣0.5分。(1分)

  (六)民生工作(10分)

  1、民政救济、安抚、优抚、残联、五保、低保等必须符合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资料完善,有记录和会议、公示、图片等。(2分)

  2、村务、居务按时规范公开。(2分)

  3、报灾及时准确无误,有登记等,救灾工作措施具体、有方案等,并有明显效果。(2分)

  4、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专人负责。(1分)

  5、设有便民(惠民)服务站点,落实专人。(1分)

  6、每月按时上报惠民进度及信息。(1分)

  7、民生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全面完成。(1分)

  (七)城乡建设(5分)

  1、村庄规划有序、文明新村建设好。(2分)

  2、严格按要求报批并及时上报各种资料。(1分)

  3、按进度和要求推进土坯房改造、危房改造等。(2分)

  (八)财政农经工作(2分)

  1、按时完成财务公开,资金使用规范、合理。(1分)

  2、完成农经、综合等统计各项工作。(1分)

  (九)经济发展(16分)

  1、各村粮食总产量比2017年递增1%,人均纯收入比2017年递增10%。(1分)

  2、农业和农村经济目标任务超额完成。(2分)

  3、结构调整效果明显,且引进业主,流转土地。(3分)

  4、招商引资重点突出并富有成效。(3分)

  5、涉农保险全面落实。(2分)

  6、农业配方施肥、科学管理面上推广。(1分)

  7、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级安全标准。(1分)

  8、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标任务。(3分)

  (十)社会事业(7分)

  1、定期组织民兵参加应急训练,全面完成国防征兵任务。(3分)

  2、村级新建房屋必须到村规划集聚点统一规划、统一户型、统一建设。严格占地审批,无违规占地、无乱搭乱建,对村(居)如有违者,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地质灾害有排查、有登记、有专人负责、有避险预案并定期上报监测情况。(2分)

  3、圆满完成普九任务,开展成人教育,成立“留守学生之家”并经常开展活动。(1分)

  4、有村(居)文化阵地,落实了兼职工作人员;图书室按要求开放并有登记;广播定期维护,定时播放并且有记录。每季度开展一次村文化体育活动,并有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1分)

  (十一)环境保护(8分)

  1、秸秆禁烧工作。(2分)

  2、河长制工作。(2分)

  2、环保督察工作。(4分)

  (十二)脱贫攻坚(8分)

  1、脱贫攻坚工作政策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达100%。(1分)

  2、家底清、情况明,做到资料齐备规范。(1分)

  3、帮扶措施具体,执行“五个一批、六个精准”。(2分)

  4、目标任务细化到户到人,实施好“一计划八到户”。(2分)

  5、达到“四个好”顺利通过各级验收,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分)

  四、特色加分工作(50分)

  1、出色完成土地双挂钩相关工作(双益、新生、发展、中和、柏杨)。(10分)

  2、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10分)

  3、流转土地、引进业主。(10分)

  4、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工作。(10分)

  5、党委班子领导评价。(10分)

  五、考核办法

  在全年目标考核中,基础工作100分,特色加分工作50分。实行平时考核、部门打分、年终民主测评、党委会审定的办法。实行加减分法,总加分不超过50分,减分在每项基本分内减完为止。村(居)干部个人绩效考核与村(居)两委得分挂钩。

  1、脱贫攻坚工作、城乡环境整治、环境保护、国土城建在各级明查、暗访中,受到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简阳市通报的每次扣2分,受到成都市通报的一次扣完。

  2、卫生计生工作迎接上级检查时,检查结果不合格者每次扣2分,受通报者每次扣5分。

  3、综治、维稳工作每发生一起越级上访、集访、非访扣2分,每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每发生一起邪教组织活动扣2分,每发生一起恶性案件扣2分,处访、接访不及时的扣1分,激化上交矛盾的扣1分,扣完为止。

  4、每发生一起市纪委转交我镇信访件的扣1分。

  5、党委政府召开会议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分,迟到及早退者每人次扣0.5分,无假旷工1天扣1分。

  6、按时按质上报各种资料、报表,每缺一次扣1分,迟报被通报一次扣0.5分。

  六、考核等次

  按照考核得分拉通排名,1-3名为“好”、4-15名为“一般”、16-18名为“差”。

  七、奖惩办法

  1、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保督察实行一票否决。

  2、村(居)干部绩效报酬=岗位月基本报酬×0.15(系数)×实际工作月数。

  3、为体现奖优罚劣的导向原则,被评为“好”的村(居)其干部绩效报酬按130%计发,被评为“一般”的村(居)其干部绩效报酬按100%计发,被评为“差”的村(居)其干部绩效报酬按70%计发。

  八、工作要求

  希望全体村(居)两委及干部凝心聚力,振奋精神,顽强拼搏,敢于担当,增强完成任务的工作责任心、紧迫感和使命感,不断细化工作措施,为圆满实现各项考核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镇党委政府为了切实抓好全镇干部目标考核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村(居)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干部目标考评工作。各村(居)两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村(居)干部目标责任工作的`领导,并将村(居)目标任务分解到人,落实相关责任,确保村(居)目标考核任务的圆满实现。

  (二)突出重点,攻克难点

  推行村(居)干部目标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这就要求村(居)干部要一环扣一环、步步紧扣,突出以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精准扶贫、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主法制等工作重点,攻克民生工程、新村建设、结构调整等工作难点,不断提高目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狠抓落实,查漏补缺

  干部目标考核全面启动,关键在于落实,村(居)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落实,做到一加强,即加强对目标考核工作领导;二到位,即两委干部的认识到位,干部的精力到位;三落实,即目标考核的组织机构落实,目标考核的任务落实,完成目标考核的措施落实;四不松,即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的时间进度不松,研究考核的内容办法不松,每月评比、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总结不松,查漏补缺的环节不松。使全镇干部目标考核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努力开创干部目标考核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幸福踏水作出应有的贡献。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科学的村干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我镇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改变作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提高素质、增强团结、发展经济为目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营造村级干部队伍 “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百舸争流工作氛围,不断增强村级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考核对象

  本方案考核对象适用20xx年编在岗的各村“两委”干部及市级指标回引人才。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村级班子考核

  1.考核内容

  村级班子考核主要围绕服务群众星、乡村振兴星、社会和谐星、环境卫生星、勤政廉政星进行考评,10分或10分以上的才获得服务群众星、精准脱贫星,8分或8分以上的才获得社会和谐星、环境卫生星、勤政廉政星。每科星150元。(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两委”班子每月获评一颗星,当月该“两委”班子组成人员每人获得150元“星级”奖励补贴。得“星”越多,奖励补贴越高,每个村“两委”班子每月评定得“星”最高综合评定为5颗星。

  服务群众星、精准脱贫星、社会和谐星、环境卫生星的奖励补贴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末,镇党委将各村评星结果汇总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汇总并核准各镇评星结果后,才将每季度“星级”奖励补贴总额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奖励补贴拨付给镇;镇则负责按评星结果将奖励补贴发放给村“两委”班子成员。

  勤政廉政星奖励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和一票否决制度,“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一名成员被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刑事拘留以上处理的,则取消该班子成员该星全年勤政廉政星奖励。

  2.考核方式

  每季度初,镇党委将成立考核组,对各农村“两委”班子上一季度创星工作进行考核,认定每月得分情况,实事求是评定得“星”结果。

  3.考核组

  服务群众星组长:李鼎尚(镇党委组织委员)

  陈冬梅(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李志雄(镇党委委员)

  郭喜存(社服中心主任)

  成员:镇民政办、危改办、社保办、党建办工作人员

  乡村振兴星组长:蒲康精(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振兴办工作人员

  社会和谐星组长:谭南峰(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镇政法办工作人员

  环境卫生星组长:陈冬梅(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勤政廉政星组长:冯宜滨(镇纪委书记)

  成员:镇纪委工作人员

  (二)村干部考核

  1.考核内容

  村干部考核内容主要结合所负责的工作,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

  2.考核方式

  各村组织包点领导、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党员、贫困户等召开评议会,通过民主测评后对村“两委”班子综合日常表现情况确定等次。村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民主测评表表见附件2)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村级班子

  每季度镇党委将各村评星情况向镇、村公布。年底获得五星最多的`村将被评为星级村党支部。

  2.村“两委”班子

  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选;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村干部(不合格票数超过总票数的三分之一),不予发放个人年度绩效补贴,并视具体情况,按程序给予提醒、诫勉、限期整改、免职等相应处理。

  3.发放方式

  “星级”绩效奖励补贴发放至各村村委会账户,各村经过民主评议发放“两委”干部个人补贴,经费使用专款专用,不许挪作他用,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充分调动全镇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村医收入待遇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销售执行等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解任务完成及落实情况。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运转情况。

  (五)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六)村卫生室环境管理情况。

  (七)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卫生室

  (二)考核程序及考核组人员

  1、医院成立村卫生站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于20xx年1月4日至15日对全镇的村卫生站进行年终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2、考核组人员 组 长:银建秋 副组长:梁泽湘 成 员:梁碧霞、唐 智、赵小华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合格的村卫生室,按该村农业户籍人口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经费补助标准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得分比例(实际得分除以80)乘以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对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得分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全镇通报批评,并上报县卫生局,限期整改。

  村绩效考核方案 篇15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卫生院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参照附件制定。

  三、考核方法

  1、乡镇卫生院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县卫生局定期不定期对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县财政核算中心拨付。

  2、乡镇卫生院每年年初要结合本院实际,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每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3、乡镇卫生院职工实行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档案工资的70%作为基本工资,每月考勤发放,乡镇卫生院依据出勤情况实行日工资制,出勤天数按照当月法定出勤日计算。档案工资的30%,并提取卫生院业务收入的2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二次分配,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4、乡镇卫生院职工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列入支出预算,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疾病谱排序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医疗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5、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6、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7、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的为0.8、合格的为1.0、良好的为1.2,优秀的`为1.4 。

  3、结合岗位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即:职工当月绩效工资=(卫生院职工个人30%绩效工资+20%业务收入人均数)×考核系数

  六、监督管理

  (一)县卫生局每年年初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签订的责任书和本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县卫生局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每月抽查20%的乡镇卫生院,采取明查暗访、民主测评、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坚持考核分配原则,紧贴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利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决不能偏三向四,厚此薄彼,要始终做到公平、公道、公正,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奖勤罚懒、激励创优作用,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各乡镇卫生院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监督。

  (五)各乡镇卫生院职工的保健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费、夜班费、出差费、下乡补助等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列入支出预算。

  (六)各乡镇卫生院职工的请销假旷工按照县人事局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人员请假旷工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七、村卫生服务中心(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参照本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由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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