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23 09:33:43 方案 我要投稿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9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在提出某个项目前,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9篇)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22〕4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xx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xx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xx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3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xx]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xx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xx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一)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隔离,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通勤车辆、车间、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4

  为切实做好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市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各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企业除外)。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惯例安排在召开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四、重点措施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落实”:

  1、严格落实摸底排查。各企业当前要抓紧对员工进行摸底排查,已经返回北的全部通知到位暂时不要回,等稳定之后再作安排。对其他员工的疫情防控要严格按照当地卫健和防疫部门要求排查到位,确保涉及疫情防控人员全部落实隔离措施。

  2、严格落实健康筛查。各企业每天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重点排查职工是否存在身体健康异常,对有疫区暴露史、与病毒感染者及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感冒发热等症状,如发现情况立即及时登记备案,立即联系当地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各企业要储备必备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免费发放给从业人员,进企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企业内部、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对员工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医务室,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和科学防护指导。

  4、严格落实复工准备。各企业都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行“一企一案”,企业法人代表要作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加强审核把关。指导各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职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会,人手一册发放有关防疫手册,加强员工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方面的复工复产准备。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各企业根据各行业特点和标准,按照“自查自纠、自行验收、属地核查、分级报备”的程序开展复工复产,严格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标准,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企业按照省、市安委会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文件执行。其他企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执行各主管部门制定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标准。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6、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企业要针对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向应急管理局“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应急管理局收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快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其他行业企业按照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

  五、组织保障

  1、“四包”促联防联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动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带头包片、包企业、包重点、包人员,推动社会各方面联防联控。

  2、“三到位”促措施落实。各企业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重要岗位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3、“五个一律”促从严把关。即凡是存在疫情风险的`一律不予复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凡是停业整顿没有通过验收的一律不能恢复生产经营。

  六、有关要求

  1、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直管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各地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于2月12日前分别报市应急管理局汇总。

  2、其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安委办,具体由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协调科汇总。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5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

  (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

  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

  (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

  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

  (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

  (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停工停产指令擅自生产建设的矿井,一律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必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通讯畅通。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生产矿井复产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开始,建设矿井复工验收工作从20xx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

  1、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晋城煤监局、市安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复产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安全一科,办公室主任:原前进(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复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规划科,办公室主任:杨志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副调研员)。

  2、成立9个验收工作组,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各安全监管科室科长担任副组长,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单位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3、复工复产验收的纪检监督工作由市纪委驻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各验收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直接向复工复产煤矿发放《廉政跟踪监督意见卡》,由煤矿填写意见密封直接寄至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安泰大厦十楼设立有举报箱,举报监督电话:)。同时,可邀请市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参与监督。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xx);

  3、《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

  5、《晋城市地方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附后)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四)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生产矿井证照、建设矿井手续不全或过期的;

  2、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未评级的;

  3、放顶煤工作面设计、验收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4、矿井风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无风微风作业的;

  5、矿井应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虽建立瓦斯抽采系统但无瓦斯抽采计划或年度计划、抽采不达标、瓦斯抽采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6、矿井、周边及上下组煤层积水情况摸底或调查不清、资料不全的;新建矿井投产满6个月《建井地质报告》未经省厅批准的;

  7、机电运输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提升运输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8、生产矿井"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9、矿井主要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的;

  10、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未实行"五统一"管理和未实现"五个百分百"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

  11、煤矿建设项目井下施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直接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的;

  1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的;煤矿企业井下存在违规承包、层层转包和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

  13、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管理的';

  14、存在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xx〕1398号)规定的其它停产停建情形的;

  15、未认真落实市煤炭工业局《关于深入治理煤矿企业"三违"意见》(晋市煤局安字〔20xx〕924号)的;

  16、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五)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由各县(市)统一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要按要求制定安全大整顿方案与复工整顿方案,以同一文件上报(整顿方案必须明确整顿项目内容、整顿责任人、整顿期间带班下井领导、监管人员、整顿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由主体企业同意后报县(市)煤炭工业局,经县(市)煤炭工业局或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审查批复(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方案、复产矿井"六证"复印件、复工矿井复工单位工程核准文件及煤矿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出具的《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3、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批准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后,由主体企业组织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内容进行整顿,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主体企业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4、县(市)煤炭工业局在接到主体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经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市)长签字同意后(市直煤矿企业由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合格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上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进行验收(上报文件需附:主体企业向县(市)煤炭工业局提出的申请文件、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县级复工复产初验审核表、春节前未完成停建大整顿工作的建设矿井还需上报晋市煤局规字〔20xx〕879号文中附表2《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复工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和附表3《晋城市地方煤矿建设矿井安全大整顿审核表》)。

  5、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接到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及市直煤炭集团公司的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统一安排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1)各验收组到达煤矿后,首先由验收组组长宣布廉洁自律规定,验收组成员和煤矿负责人签订《晋城市地方煤矿复工复产联合验收组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方可开展验收工作。

  (2)复工复产验收时,验收组组长必须同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诫勉谈话,记录人员必须是验收组成员,诫勉谈话内容严禁空话套话,流于形式,严禁煤矿提供书面资料,记录人员抄录,同时,要填写《晋城市复工复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诫勉谈话卡》,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煤矿企业要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3)复工复产验收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验收结论。

  (4)现场验收结束后,各验收组要及时将上报的验收申请、《验收标准及检查评定表》、《验收审核表》、《诫勉谈话卡》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整理好,报送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局长签字后,及时将签字表分别送达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

  (5)由市煤矿复工复产办公室报送市政府领导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及时将签字表返还各验收组,由各验收组以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文件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煤矿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六)工作要求

  1、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成立煤矿复工复产验收领导组,认真开展所辖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县(市)煤炭工业局要在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在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对所属煤矿进行初验。

  2、各煤矿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3、各煤矿企业上报复工复产整顿方案,要提供《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要根据煤矿性质分别由煤矿矿长(董事长、总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凡初验不达标准的,一律不得向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上报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下发恢复生产(建设)文件批复后,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和各主体企业要立即进行转发,煤矿企业必须在3日内正常组织生产(建设),否则,复工复产批复文件作废,将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由验收科室负责对所复工复产矿井开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进行核查)。

  5、各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和办理时限,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各级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收受煤矿企业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6

  一、项目场地封闭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一)项目驻地出入管制

  项目部驻地为项目人员办公、居住、生活场所,实行全部封闭管理,驻地门口设置门卫,门卫值班处配备消毒喷雾器,测温枪,出入登记等,值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入驻地的`人员采用先登记、量测体温、再开门。外部车辆禁止驶入本驻地区域,外部人员接到防疫办公室通知允许后方可进入,禁止未接到通知人员入内;项目人员和自有车辆外出归来时,必须在门卫处对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喷雾、测温登记。

  (二)施工场地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齐全,实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便道出、入口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外部人员、车辆一律拒绝,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路口设置专人进行看管,进入人员按照进入驻地情况进行检测。

  封闭所有施工便道的出、入口,单独设置道路口作为人员和材料进、出施工场地的通道。

  二、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项目部成立了从业人员返程统计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沟通了解从业人员返程到岗情况,并做好登记。

  本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要求准备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项目从业人员进场要求:

  1、从业人员全盘摸底调查,具体到每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有无进出xx经历,并登记造册。

  2、人员进场必须实名登记,并做好住宿管理,不同地区、不同批次进场人员不混居,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3、进场人员每日进、出场做好体温监控登记,建立工长责任制,做好防疫日报工作。

  4、为响应地方政府和公司疫情防控要求,返岗人员需携带居住地村委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资料,返岗途中一律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部采用定点包车或者自己驾车的方式返回项目场所。

  5、对于返岗人员设专人进行核查,并对返岗人员最近14天的行踪进行摸底排查,杜绝感染病毒的人员返岗,建立企业职工和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复工后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凡是新型冠状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二圈”、“三圈”等有关人员杜绝上岗。

  三、人员登记测温制度

  项目实行从业人员登记测温制度,安排专人对节后返场人员在初次到达工地后进行入场体温测试,体温测试正常的,逐一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安排入住。从业人员进场后早晚各测一次体温,每日安排专人对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的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入册,及时掌握每人的体温变化情况,对体温高于等于37.3℃人员,及时上报并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现场清理消毒制度

  项目部成立了驻地、施工现场消毒组,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宿舍区、餐厅、食堂环境、活动室、厕所、淋浴室等区域开展卫生防疫消杀整治工作。防疫小组负责对项目部及场站所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并落实到个人,每个自然人都有权监督,使每个人感到消毒的重要性,增强个人的防护意识。消毒频次必须保证每天1次,对于重点区域—会议室、办公室、宿舍区、食堂、卫生间、生活垃圾堆放处,安排专人每天至少2次消毒处理。

  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3、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佩戴口罩,避免频繁接触其他人员;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的废弃桶。

  4、各宿舍、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定期清理空调,及时处理垃圾。

  5、全项目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6、落实岗位防疫措施,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并设置足量洗漱水龙头,做到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用品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7、强化现场防疫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工作、生活间隔不得小于1米;禁止生活区内串门闲谈,以宿舍为单位做好住宿人员的相对固定;暂停不必要会议,如必须集中进行的,人员间隔不得小于1米;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尽量减少人员交叉。

  8、内部车辆消毒管理

  (1)专人专车,严禁驾驶、用车混乱,便于防疫开展。

  (2)对于外联用车,应建立严格的消毒、灭杀制度,并停放至至项目指定区域,并不得用于内部活动;外联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毒杀菌,进出项目均需消毒,并填写消毒清理记录,交综合办审核签字确认。

  (3)对于内部用车,应严禁驶出项目区域,用于内部人员上工、物料运输等。

  9、外部机械设备消毒管理

  (1)对于运输车,吊车、砼罐车等服务于施工生产的设备,应在项目综合场站进、出口区域或工作、存放场所区域进行定期喷洒消毒液等防疫措施。

  (2)对于该类设备的操作人员加强体温量测的频率,每次对车辆喷洒消毒时,均对相应车辆的操作人员和随车人员进行体温量测,并详细询问、记录车辆最新动态和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

  五、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项目部成立了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小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网络平台、网络直播、微信群、QQ群等及时对项目部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教育,提醒员工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

  1、进场先进行培训,广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的特点和主要传播途径,怎样防护才能保障安全,充分利用视频、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等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到每个人。在建筑工地显著位置悬挂有疫情防控的标语、条幅及宣传海报。

  2、疫情防控教育培训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依据工程实际,采取岗前教育、日常教育等方式,确保全覆盖、有效果。进行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准上岗。

  3、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相关知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违反防控纪律产生的后果;预防、减少感染风险以及疑似病例救治的基本措施。即新型冠状病毒的特征、危害、预防和得病之后的措施及诊治。

  4、落实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三级疫情防控技术交底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与该项目施工的所有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疫情防控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做留痕化管理。

  六、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1、办公区、住宿区、餐饮区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在疫情结束前,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充分利用QQ、微信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工作交流。

  3、食堂就餐采取分散就餐,每位领饭的人间距保持1米以上,单人单桌隔离的方式,保证不面对面交流和用餐;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共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就餐采取送餐的方式,安排专人使用一次性餐具餐盒,为每位处于隔离期内的人员集中配送,并统一回收处理餐具餐盒。

  4、在疫情解除前,每个员工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不接待亲朋走访。

  5、禁止在宿舍、办公室等场所聚众聊天,组织集体性活动。

  6、禁止聚餐前往公共场所或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减少人员密集。

  七、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1、返岗劳务人员进场后,由安全部对其进行返场防疫安全教育,隔离期结束后上岗前,由安全部和班组工班长负责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准上岗;防疫安全宣贯教育必须做到全员覆盖,并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阶段。

  2、工区专职卫生员负责对进场后的劳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日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并记录在册;隔离期间若发现人员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以及出现异常咳嗽、哮喘现象时,须要及时上报,同时将人员隔离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项目部和工区驻地监督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人员居住场所进行排查,每天不定时检查劳务人员居住场所不少于1次,每周夜查不少于3次,要求各班组长严格管理好各自的劳务人员,严禁出现人员聚集聊天、打牌、喝酒等聚众行为。

  4、劳务人员隔离期间体温正常,身体健康无异样,满足隔离期后,方可上岗作业;工区人员做好监督管理,各班组长要严格管控约束本班组劳务人员,要求上岗途中和作业时间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采用步行或驾车方式自行从住所到达施工场所,禁止成群结伴聚集;每天上岗后必须先对施工部位进行消毒,喷洒消毒液;每天下岗后,自觉回住所洗漱、休息,禁止私自外出、闲逛、游玩等;施工、生活用品由班组长做好统计,定期统一集中购置,尽可能的做到减少外界接触。

  八、防疫物资储备标准

  项目部成立疫情防护用品筹备组,小组职责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的供应保障。

  项目部根据现场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储备足量的各类型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日常使用消耗情况及时进行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项目部设置不少于6间的临时隔离观察用房。

  九、建立疫情防控档案

  1、人员体温每日进行量测,制作在岗职工监测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2、制定建筑工程开(复)工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进场人员实名登记表。

  3、编制防疫物资领用台账,做好防疫物资的分发记录,统计日常消耗。

  4、对新进场人员做好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教育记录。

  5、详细记录每日疫情检查情况。

  6、收集各种防疫行动的影像资料,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包括日常体温量测、场地消毒、进出口消毒登记、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防疫宣传教育等。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7

  一、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设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参建单位人员职责。一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三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四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督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督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如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一)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三)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四)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五)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六)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七)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达到开复工要求。

  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工地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扩散性传播。一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二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观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三)施工单位应统筹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高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四)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每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三是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四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二)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三)尽量避免人员集聚。一是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二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三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四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一)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8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建筑房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9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

  必须做到“六个到位”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

  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

  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

  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

  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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